世间清景是微凉_分卷阅读_27
老头儿像是要砸破玻璃过来收拾我。
中气十足,我打量着,心想真不错。
老头儿来的早,会面自然也结束的早,周铖和金大福还在继续,小疯子则刚刚在路上跟我擦肩——他的同学也来了,于是推开十七号的门,就看见花花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窗台上。
开门声引得他回过头来,看见是我,眨了下眼睛,仿佛在说:回来啦。
“其实我一直想问,你坐那里不硌得慌么?”说着,我拿起桌面上的笔和纸递过去。
花花默契地接过,写下回复:还好。
最近我们都是这样交流,当然仅限于监舍内。如果是上工或者放风,我就只能努力领会他的肢体语言。
“你总这么往外瞧,瞧出什么了?”
花花对着手里纸发了半天呆,才一笔一划地写:鸟,在飞。
我半张着嘴,囧了足足两分钟,才好言相劝:“文艺气质是书呆子的专利,真不适合你。”
花花没有介意我的调侃,而是继续在纸上写:它们,自由。
我被最后两个字刺痛了眼睛。
放在两年前,如果有人和我念叨什么生命诚可贵,我会在爱情价更高这句出来前就把他踹到火星上去。我这人最烦矫情,尤其是无病呻吟风花雪月什么的,沾上一丁点儿都受不了,症状堪比青霉素过敏。可是现在,我自己都快成这样的神经病了。或许是经历了才知道个中悲苦,又或者监狱带给我的精神创伤难以痊愈,总之我现在顽强活着的最大追求就是出狱,如果忽然来个人告诉我你出不去了,要终身呆在这里,我想我真的会去死,随便哪种死法。
“后悔捅那一刀吗?”我明知故问。
这一次花花没有写字,只是定定看了我很久,然后轻轻点了头。
我苦笑:“我也后悔偷那车了,虽然它比贝克汉姆都帅。”
花花扯扯嘴角,眨了下眼。不知道的会以为是不屑,只有咱自己人才能看明白,这是特有的“花式微笑”。
但我不喜欢,因为我从这表情里感觉不到情绪,也太内敛了!所谓笑,不管是微笑大笑傻笑呆笑狂笑贱笑都好,总归要能感染到人,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不然还不如板着脸。
猛然间,我发现居然从没有见过花花真正开怀的笑,从入狱到现在,尼玛整整五百三十三天啊!笑肌不会萎缩了吧?!
呃,但愿有这种肌肉……
“花儿,我给你讲个笑话吧。”强烈的使命感驱使着我前行。
没有不耐烦,花花很给面子的看向我,好整以暇地等待。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我搜肠刮肚快把内里戳破了,才总算想起来几个——
“说,有一只鸟中了好几枪,却还能在天上飞,知道为什么吗?”
花花立刻摇头。
我斜眼过去,故作鄙视:“你就不能动动脑子?”
花花皱眉,很认真地思索起来。
我气定神闲地等待了几分钟,才终于拍拍花花肩膀:“因为,它很坚强……”
花花很认真地在纸张写:然后呢?
我扶墙……
好吧,冷笑话不合适,我们换一个。
“说,一群蚂蚁爬上了大象的背,但都被摇了下来,只有一只蚂蚁死死地抱着大象的脖子不放,下面的蚂蚁大叫,掐死他,掐死他,小样,还他妈反了!”
我这叫一个声情并茂,一人分饰N角,连旁白带配音的,花花总算扬起了嘴角。
而且是一直扬着。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我再接再厉:“说,一游客冬天去东北旅游,在饭店吃饭的时候要啤酒,服务员问是要常温的还是冰的,那人问有什么区别,服务员说冰的暖和点儿。”
花花愣住了,静静看了我好半天,忽然就笑了,且一发而不可收拾。
我猝不及防,被有些陌生的灿烂笑脸和雪白的牙齿晃了眼睛。
其实我还有个杀手锏的,是一对老夫妇去拍照,然后摄影师问:大爷您是要侧光逆光还是全光?大爷腼腆地说:我是无所谓,能不能给你大妈留条裤衩?但我不准备说了,好存货不能一天倒光,得留一手不是?
花花的笑也让我开心起来,龇着牙,我不自觉就摸上了他光溜溜的脑袋,摸完不够,还要拍两下:“这多好,傻乖傻乖的,哈哈……”
花花不笑了,虽然嘴角还扬着,可大笑没有了,呆呆看着我,眼睛都不眨。
我回过味儿,忙把手撤回来,不好意思地笑笑:“对不住哈,忘了你这脑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花花没什么表情,只是抓过我的手又放到了自己的头顶上。
这回换我愣住了。
短短的发茬刺得手心痒痒的,麻麻的。
试探性再摸两下,花花乖乖的一动不动,虽然表情是微妙的紧绷。
有热流从掌心传回心脏,也不知道是我的手暖还是那家伙的脑袋暖。
我听见冯一路说:“以后我就是你哥。”一字一句,清清楚楚。
我看见花花干净利落地扭开头,如果有配音,一定是个十分不屑的“切!”
但是我咧开嘴,乐得心满意足。
年底,联欢会翩然而至。就像王八蛋说的,抚山监狱迎来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伙伴,唯独狱警和联欢会最长寿,雷打不动。
去年联欢会的时候老子还是个新号儿,发言也没什么地位,于是合演小品的创意被枪毙在摇篮里。但今年不同了,我已经成为了十七号举足轻重的一份子,我的理念我的思想必须也必然是指导大家正确前进……
“直接说你想鼓捣什么,我们上就是了。”随便打断别人说话是金大福的行为习惯,但看在他为我以上言论佐证的份儿上……
“表演节目就有加分,不干的是傻子。”虽然小疯子总可以一针见血,但我坚信这回他错了。嗯,坚信!
意见统一了,剩下就是节目内容的问题,因为之前的挫败,我对小品总有些莫名的残念,但为避免重蹈覆辙,我还是忍痛将其从备选中拿下:“武术、魔术、舞蹈,看你们喜欢哪个?”
金大福黑线,周铖扶额,小疯子倒很积极:“小合唱不错啊。”
问题是选项里有这个吗!
我当然知道唱歌是最简单的,但得照顾到花花啊,总不能十七号全上了都加分了就留他一人在寒风里孤苦伶仃。当然他也可以上去假唱,反正其他监区的人也不了解情况——只要他能忽略掉二监群众的鄙视目光。
“别想了,你不就担心哑巴用不上么,”容恺打个哈欠,“让他指挥不就完了。”
我瞪大眼睛,哟西,这是个好想法啊!
要不说小疯子的脑袋挖出来塞汽车里能当发动机了呢,转速就他妈不是正常人。
小合唱计划经十七号举手表决,全票通过,第二天晚上,周铖就从图书室借来了《经典红歌100首》,于是乎,曲目也初露端倪——
“黄河大合唱,多有气概!”我都不用翻书,脑子里第一个蹦出来的就是黄河在咆哮。
小疯子猛摇头:“你以为就我们会唱歌儿?咱俩赌十块钱的,这歌儿上去肯定撞。”
“那就这个,游击队之歌!”金大福也掺和进来,哗啦啦地一翻书就瞅着了这个。
小疯子一脸受不了:“真不该指望你能举一反三,黄河大合唱会撞这歌儿就不会?敢不敢挑个偏门儿的?”
周铖坐在角落,不紧不慢送过来一句:“歌唱二小放牛郎。”说完还怕我们一时间回忆不起,特意哼上两句,“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却不知道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