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男神这点小事儿_分卷阅读_21

  “怎么?我说错了吗?”表妹一仰脸,不服气道:“你一定是哈你们学校那个谭同学吧?”
  “啊?”
  “暗恋他,又不敢去追,看到别人主动你就嫉妒,所以你就想方设法的撵走我,还拿什么学习为重的借口,你以为我小就看不出来吗?胆小鬼!”
  “你在说什么?”余眉抽出钥匙就想打她,这什么表妹啊。
  “我说错了吗?你以为我没看到啊,那个谭慕什么铭进屋,你眼晴都直了看人家,我一说他你就不耐烦,昨晚上一夜没睡吧,想着招的撵我是吧,找了那么多理由,虚伪死了,我告诉你,你撵我也没用,我跟你可不一样,我喜欢的就去追,等我追到了让你后悔……”
  余眉简直让这个中二表妹给雷死了,“你以为你万人迷?没事照照镜子,醒醒吧!”她把钥匙揣兜里,不留情的打击她。
  表姐一向温柔,现在这样很少见,显然中二的表妹自尊被击怒了,她立即反击道:“那也比你强,万人迷怎么了,我们学校很多男生暗恋我,给我买东西,还给我礼物,我就是万人迷,不像你,连个追的人都没有,只会一个人躲在那里偷偷暗恋楼上的小哥哥,等将来变成老处女没人要,别想我介绍好男人给你,一定给你介绍个又丑又老又秃的……”
  余眉有一瞬间笑容还挂在脸上,整个人僵了,刚才她的言语激怒了表妹,而表妹的反击显然也成功激怒了她。
  不知道李雨蓉是怎么歪理歪道的说对了事实,而且这事实还是她心里最难受的痛。
  “你还说我照照镜子,你怎么不照照镜子,人家小哥哥能看上你吗?又穷又矮胸像飞机场,还说是同学,人家都没看你啊,我都替你脸红……”
  余眉站在那看着她,脸上都没笑脸了:“你说对了,我就暗恋他,我们学校的校草么,没有女生不喜欢,他确实不知道我,可是呢,现在不知道又不代表以后不知道,我跟他念一个学年,高中有三年,将来还要一起考大学,和他考一个大学,我就有七年的时间追求他,时间很长啊,你可得慢慢等……”
  刚一说完,就见表妹突然推了她一把,抬头往上看,转脸就像被欺负惨了一样的哭着跑下去了。
  余眉有点怔,这不对啊,按道理表妹会反齿相击,怎么会跑了?她顿时生出一股不好的预感,下意识的往上一望,就见她嘴里正口口声声说的七年追求计划的主角,正背着包走下,眼神清冷冷的看了她一眼……
  ☆、第二十六章
  余眉当场雷劈一样,脸上的表情说不上的是惊愕还是惊吓,看着对方从楼梯上走下来,走到她身边时,她还在想自己刚才说了什么?可脑子一片空白,好像瞬间患了选择性失忆症,怎么也想不起来。
  对方倒是走的从容不迫,好像早已习已为常,路过身边时也没说话,只是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不过下楼梯时似想到什么,一扫昨日眼神冷冷的模样,转过脸对她笑了笑:“余同学。”
  余眉听着那声音,下意识的收了收下巴。
  “十分感谢你对我的认可,我也希望能和你做好朋友,只是……”他眼晴眯成一弯,看着她意味深长的笑:“我们现在年纪还小,主要任务是要搞好学习,培养和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你说呢?”
  接着不等她回答便又道:“所以,我觉得现阶段,我们应该把心思主要放在学习上,一起在学校努力三年考一个更好的大学,取得更优异的成绩,有更美好的前程,到那时……”
  余眉一开始还用心听着他话里的意思,可是,越听越耳熟,越听越不对劲,听到最后,选择性失忆的余眉顿时清醒过来,脸颊连带耳朵立即涨红如猴屁股。
  为什么脸红,因为这十分的熟悉,正是她自己说的。
  就是那天在学校梯楼梯口时,她对告白她的男生义正言辞的一番话。饶是她经历的多,比同龄人多活十几年,脸皮堪比铜墙铁壁,仍然一口气吸的岔进了肺,不由猛烈咳嗽了起来。
  岂料谭慕铭这句话说完并没有走,反而过来好以整瑕的看着她,等到她缓过口气,才勾了勾唇角慢悠悠的说:“同学,我知道七年的时间很长,不急,你可以慢慢来……”
  见到余眉脸再度憋红了脸,这才忍住笑,用力咳了两声走了,那是真笑。
  ……
  图嘴一时爽之后的事,很尴尬,很吐血,想找个地缝钻进去,难以见人,心焦气短,但是,余眉觉得人为生活所迫,脸皮多少也要厚点,不能因为一点点事就觉得心灵受到重创,胸口插满了剑,躲在屋里不敢出来,相反,她在平复了半天的心情后,拿了钱还去了楼下就近的菜市场买了菜,袋子里还装着两只猪蹄。
  本来,余眉是打算躲着楼上的老太太,毕竟她已经与过去和记忆里的初恋一刀两断,再有什么瓜葛就不好了,也只有这样才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可是,人生就是这样,你越想要的时候越不给你,待你不想要了,它反而硬塞过来,在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躲避,却反而落的一次比一次丢脸的境地,在整个人就跟剥了衣服被人看透看扁了什么秘密都没有之后,她反而破罐子破摔。
  余眉的性格其实是个温柔又传统的女性,她以前也一直戒告自己,即使再难也要尽量让自己做一个平静的人,做一个善良的把微笑挂在嘴边,快乐放在心里的人。
  可是,性格再好的人也有两面性,不要轻易的把别人的另一面给逼出来,因为会很可怕,
  而她的另一面是什么?恐怕连她自己都不清楚,倔强,不轻易放弃的信念,内心反骨的执着,这也是为什么她可以暗恋一个人十四年,坚持又可怕的长久,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她就像是水,柔软,却有着不会被人轻易击毁的韧性,你越是击打她,她飞溅的越高。
  所以,在压倒骆驼最后一根稻草来到时,她反而若无其事起来,买了猪蹄回来便在厨房弄了起来,余眉的手艺连她妈都赞不绝口的。
  洗干净她用小镊子一点点把上面没脱干净的毛给拔下来,这才将两个猪蹄放在锅里填了调料红枣桂肉和花生,又倒了半瓶兑了水精华的矿泉水,放在灶上用小火就那么足足熬了一下午。
  等到她温习完课本,掐着时间过来掀开盖子,满屋的清香味儿,那味儿真是能把人馋虫都,给勾起来,而砂锅里的猪蹄都快要熬化了,晶晶亮亮,油滋滋水润润,红枣也是鲜红色,个个饱满,让人见了就极有食欲。
  她戴上干净的手套,将砂锅取了下来,仔细的将分开一块块的肉骨倒了出来,然后分成两份,一份放进保温壶里,一份是她的晚饭。
  最近自己住有条件了,余眉时不时会犒劳自己,熬点对身体好的滋补食物吃,而猪脚的营养价值自不必说了,红枣花又补血又补蛋白,熬出来的汤清亮亮的一层白,勺了口,很好喝。
  夹了块肉骨,已经熬的很烂了,牙口不好都能吃,吃到嘴里真的好吃到能咬掉舌头了,又软又化,余眉吃了一小碗,半饱后,她抹了抹嘴。
  把厨房收拾了下,又给窗口缓过来的花草浇了浇矿泉水,这才换了身衣服,提着盛着猪脚汤的保温盒去了楼上。
  就在昨日她还唯恐躲之不急,从没打算上来过,可是现在她突然就改变主意了,她觉得自己老这么被动挨打真不行,人啊,要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她就不信自己多活了十几年,还搞不定一个十七岁的男生。
  于是来到门口,她吸了口气,按了两下门铃,过了一会儿才有人过来开门,门一打开,就见身上只着一件黑色背心,下,身穿着灰色纯棉长裤,似乎刚刚高负荷的运动完,手臂脸上全是汗水,甚至隔着紧身的背心下,能看到下面隐隐的腹肌轮廓。
  而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平日青葱白雪清俊优雅的谭总裁,哦是,谭慕铭同学。
  显然看到眼前这个把头发整齐挽起来,披了件羊毛外套站在门口的女主,有一瞬间的错愕,“你……”
  余眉把目光移向门框,有个缓冲后,又移回来,对他的错愕露出规范客服般得体的微笑:“我熬了点猪脚,特意拿来给你奶奶尝尝……”说完怕他像上回那样直接把门关上,就探头向屋里稍大点声的叫了一声:“孙奶奶……”不得不这样,因为身高差的问题,她只到对方肩膀,门口完全被挡住。
  屋里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孙奶奶立即应声:“嗳,是楼下小姑娘吧,铭铭,快让人进来啊……”
  门口这个错愕后就微微皱起眉的男生,在打量了她一会儿后,才松开门,让出一条道,个子高实在是让人有压力,站在那里挡了半面,余眉犹豫了下,侧了侧身将保温壶拿在身前想往里挤,结果刚迈过去就脚下一拌。
  躺在客厅的老太太,正探着头望呢,就见门口那个白生生又纤细又娇小的女生,似乎进来时呛了下,她的宝贝孙子眼明手快的扶了一把。
  那手正好扶在女生肩膀上,整个画面般配的都不知该怎么形容了,老太太当即眼前一亮,撑着沙发就坐了起来,她记得上次那个姑娘她不知暗示多少次,她孙子连面都不照,眼神都欠奉,这个居然伸手扶了,扶了……
  有戏,有戏啊,老太太一时激动竟是腰不酸了腿不疼了,眼晴发亮的直看着两个人。
  ☆、第二十七章
  沙发旁边的小茶几上放着两只小碟子,造型清新淡雅,盘底与边处还绘着古人修竹草舍,看起来十分的精致写意,余眉将保温盒里的猪脚轻倒进其中一只瓷盘里,细腕白肤,玉葱纤细的手扶在深蓝色保温壶上,显得说不出的白生好看,把人的视线都勾了去。
  不过,随着壶里的汤肉倒出来,在白瓷盘的细腻质地下,炖肉晶莹剔透,红枣鲜红映眼,打开盖子,满屋子让人垂涎若滴浓郁的肉香味儿,将人口腹注意力都吸引了去。
  老太太坐在那里,忍不住的吸了两口,吧唧了两下嘴。
  “孙奶奶,昨天我们鲁莽的撞倒了您,真是对不起啊,听说吃些猪脚对筋骨拉伤有好处,我用砂锅炖了些,特意拿来给您尝尝。”说完余眉尊敬的取了筷子递到老太太手里。
  甭管这事是谁的错,老人确实是因为这事受了罪,于情于理是她也好,代替表妹也好,应该对老人说句对不起的。
  老太太早就被香味勾引去了,闻言嘴里直道:“就是抻了下腰,哪有说的那么严重,一个个大惊小怪的,我已经好了,诶,我都多少年没闻到这么香的肉味儿了,肉好,炖得也好……”说完老太太就忍不住伸手接了筷子。
  接筷子时笑眯眯的瞅了余眉一眼,又看看站在沙发后面眉头紧皱的孙子,开眉笑眼的拿着筷子挟起一块已经炖得透明软糯猪脚肉,放进嘴里,只嚼了两下,老太太眼晴就瞪大了,快速嚼了嚼,伸了筷子又挟了一块,吃完又挟了一块。
  站在余眉身后套了件黑色的V领薄衫,正擦头发的人,终于站不住了,绕过沙发走到桌边附□劝道:“奶奶,油腻的东西还是不要吃太多了。”
  “嗯嗯。”老太太直点头,却放不下嘴,又挟了一口,还挟了盘子里最大的一块,边啃边道:“是不能吃太多,可是,太好吃了。”边吃边赞不绝口道:“我还没吃过这么对味口的猪脚,小姑娘,真是好手艺啊……”
  能不好吃吗?她家穷那会难得买猪蹄,家里杀头猪,那蹄子她都留着,然后过年过年就会拿出来炖,这炖要炖得时间长,要能一定限度的多吃几回,要煮的再也出不了冻,榨干它所有的价值才行,所以,她很精心很用心,这些年过来了,手艺自然练好了,尤其猪蹄冻她熬的那才叫好吃,凉了之后切成豆腐块装,装在盘子里一个个剔透的就跟水晶一样,入口又鲜又美还不油腻,一家人都最爱吃了。
  她抿嘴微笑的说:“孙奶奶,您喜欢就好,不过虽这东西有营养,确实不能贪多的,只是……”她看了看保温壶里剩下的肉汤骨头略为难道:“我这次好像带的多了点,这汤水留着隔夜吃口感不好,嗯,不如……”她抬眼巧笑嫣然的看向站着的人,但眼神却带着一点点那种类似挑衅的目光看着谭慕铭,道:“不如谭同学也尝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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