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门之有钱任性_分卷阅读_27
就像农村里的小孩,皮肤大多像刚从青藏高原回来的,而城里的小孩皮肤大多是白白嫩嫩的。金小楼并不是传说中怎么也晒不黑的白雪公主,现在的皮肤质量可想而知。
叶少校擦完药,把瓷盒塞到金小楼手里,“这药一天擦三次,不出三天伤口就能恢复如初,也能直接擦身上保养皮肤。可惜我今天身上只带了这么一瓶,你用完了到叶氏公馆找我,我再给你拿。”
金小楼面上带笑感激不尽地答应了,心里却在嘀咕,鬼才去找你,一看你就是不怀好意。皮肤变好固然吸引人,但也完全可以通过作息、饮食、护肤品来调理,就是多花费点功夫而已。
好吧,说保养保养皮肤就能变好是她自欺欺人了,可要让她去叶氏公馆那个不知道多少无知少女去过的虎狼窝,她还是早点洗洗睡了吧。
叶少校点了点她的鼻子,宠溺道:“你一定会来找我的。”
金小楼偏着头往后缩了缩,以示抗议,她说过,她最讨厌别人对她动手动脚,可惜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三个小时后,车队顺利到达曙光之城。
曙光之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一样的钢筋混凝土建筑,一样的高楼大厦,连金小楼想象中的围墙、电网都没有。
等车队再开一个小时的时候,金小楼终于看到了城门、高墙电网和哨塔,高高的门楼上,刻着曙光之城这四个金闪闪的大字。
飓风小队的人到了这里就全部被放了下来。
叶少校体贴地为金小楼解开了安全带,不忘提醒道:“记得到叶氏公馆找我。”
安全带一解开,金小楼就一个箭步窜出了车子,头也不回地跑走了。她怕自己再呆下去就要爱上这个人渣了,段数实在太高。
回到飓风小队的时候,队长高明正拎着一只巨大鸟腿傻乐,见金小楼来了,难得地给出好脸色,“小楼啊,这是叶少校特地留给你的,你说是清蒸好呢,还是红烧好呢。”
金小楼:“我想做成肉干留着慢慢吃行不行。”
高胖子的圆乎乎的脸立马拉了下来,把鸟腿往金小楼面前一扔,臭着脸走了。
金小楼上前去提鸟腿,乖乖,这鸟腿最细的部分都有她小腿粗了,高胖子单手就能拎起来,足可见他右臂的力量有多大。
这么大一块肉她可拎不走,金小楼连忙朝着高胖子的背影喊道,“高队长,您喜欢吃什么样,咱就做成什么样的行不。”
高明转身回来,提起鸟腿,假模假样道:“这是叶少校给你的,当然是要以你的意见为主。”
金小楼举起双手:“我什么意见都没有,弄成什么样的我都爱吃。”
“哦,吃变异兽了,”在旁一群人欢呼起来,路上的行人也羡慕地看着他们。
见飓风小队的人往城门的反方向离开,金小楼忙问道:“我们不进去吗?”
高胖子挖苦道:“赶紧撤吧,甭往里边看了,人公子哥路上无聊,拿你当消遣而已。”
金小楼狠狠剜了高胖子一眼:“你知道他不是好人还拼命把我往他身边凑,你故意的是不是。”
高胖子毫无羞耻之心,点了点头:“是啊,要不然我们哪来的变异兽肉,你知道变异兽有多难抓吗,多少异能者都死在了它们的尖牙利爪下。”
金小楼抡了抡消防斧:“难抓个屁,我路上砍了多少只了。”
高胖子看白痴一样看了她一眼:“那都是不入流的变异小昆虫而已,战五渣级别的都能对付。”
金小楼哼了声,不再理他,问瘦猴:“你们不是住在曙光之城的吗,为什么不进去。”
瘦猴回头羡慕嫉妒恨地看了眼城门,“那里面是曙光之城的内城,我们住不起的。”
“那我们现在脚下的地就是曙光之城的外城咯,”金小楼马上就意会了,“内城和外城有区别吗?”
瘦猴:“那区别就大了去了,内城比外城治安好,内城水电都通,外城只通水……有头有脸的人都住在内城,外城只有我们这些没钱没异能的普通人。”
☆、第34章 入V第二更
飓风小队的人情绪低落地整理着各自的背筐和箱包,里面都是从金小楼呆的那片区搜罗来的零碎物品。
“哎,出去这一趟真是亏大发了,”一个光头男抱怨道,“刀疤,都怪你挑事,要不然我现在就有钱找个小姐乐呵乐呵了。”
刀疤怒目圆睁:“怎么是我挑事,还不是你天天嚷着憋屈,说被变异兽杀死也好过窝窝囊囊地活,结果看到变异兽直接尿裤裆里。”
光头男:“你还说我,是谁天天哭诉时运不济,堂堂黑社会老大要靠卖苦力谋生,坚决要脱离飓风小队外出寻宝的。”
……
随着光头和刀疤的互相埋怨,失落、低沉、抑郁的情绪在整个飓风小队蔓延。
“都给我少说两句,”高胖子一人给了一脚,大声道,“对!我们都是普通人,离开曙光之城寸步难行,只能靠苦力谋生的普通人。
但是谁让咱年轻的时候不读书呢,你们去看看医研所、农研所、科研所、军研所的那些人,他们都是异能者吗,他们怎么就不靠苦力谋生?
异能是老天给的,智慧却是自己积累的,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你们是第一天听说吗?”
金小楼默默在心里给高胖子点了个赞,这胖子说话还蛮有道理的啊。
高胖子继续道,“所以说你们现在做苦力是早就注定的,就是末世没来你们也混不出个人样。
刀疤你也别觉得自己堂堂黑社会老大卖苦力有什么丢人的,现在想当黑社会也是要有资本的,你是有异能呢还是有靠山啊,都没有是不是。
光头你窝窝囊囊地活也不是没有缘由的,稍微有点钱就去找小姐,剩下几天饿得前胸贴后背能不憋屈吗。”
光头提出质疑:“老大,我就是不找小姐也吃不饱啊。”
“吃那么饱干什么,饿不死就成了,”高胖子瞪了光头一眼,一马当先走到队伍最前面,对后面挥手,“都给我走快点啊,一大堆的事情要忙呢。”
待前面的男性都走远了,赵大姐拉着钱大姐,悄悄道:“夜光酒吧有脱衣舞男,咱花点钱见识见识去。”
金小楼听了高胖子一席话,胜读一天书,心情稍微有点沉重,陡然听到脱衣舞男四个字,嗓子痒痒的,使劲咳了几下才好。
脱衣舞男是什么鬼,那画面太美,她不敢想象。
钱大姐搓了搓手:“那多不好意思啊,而且家里的孩子还等着吃饭呢。”
赵大姐恨铁不成钢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你儿子都二十了,不是十二,怎么还指望老娘养啊。你总这样惯着他,他要什么时候才能自己养活自己。”
钱大姐解释道:“还不是因为孩子他爹,末世第一天就被变异植物吸成人干,孩子可不吓坏了么。”
“我也懒得说你了,”赵大姐似乎对钱大姐的儿子怨念已久,转头对金小楼吐槽道:“你钱大姐的儿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成天屁事不干,到处晃悠,总说自己是主角,会觉醒强大的异能,到处挑衅异能者,再被打得半死抬回来。偏偏你钱大姐也不管管他的好儿子,迟早被连累了。”
金小楼猜想钱大姐的儿子可能是网络小说看多了吧,看小说的时候幻想着末世来了自己要怎么怎么样,而事实上当末世真的来了,他并不能怎么怎么样,还是要和这世界上的大部分普通人一样,挣扎求存。
钱大姐的儿子或许接受不了末世后低人一等的事实,更接受不了要辛苦讨生活的未来,所以一直在逃避着这个现实世界。
就是她自己也不是天生这么乐观的,高中毕业前的金小楼可以说是只躲在阴暗角落里的小蘑菇,怨恨父母抛下了她,怨恨爷爷奶奶虐待她,怨恨这个社会不公道,好人穷困潦倒,坏人大富大贵。
上大学后,金小楼一下子觉得自己长大了,停止了幼稚的怨天怨地怨社会,开始尝试把家庭的担子挑到自己肩上。可这副担子太重了,她挑的很吃力,吃力到经常半夜躲在被子里哭。
大学期间金小楼选择用写小说赚学费,一是因为她不喜欢和陌生人相处,二是因为她可以在小说里为自己构建了一个又一个虚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可以预先知道结局是好的,她能够看到希望,所以即便过程再苦再累她都不会怕。
然而事实上,她只是借由小说在逃避生活沉重的事实。
工作后,金小楼才算开始面对现实,她有三位老人要奉养,对这一点她毫无怨言。她明白抱怨和逃避都解决不了问题,她只能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来改善生活,就算前路艰难,起码她努力了,不会留下遗憾。
钱大姐还在和赵大姐争辩自己儿子的事,金小楼却不再关注了,她仔细观察着路上看到的一切,找出自己赚钱的突破点。
在金小楼的想象中,末世应该是混乱无序的,人们应该是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强者仗着武力肆意欺压弱者,当街杀人也不会有人管,长得稍微周正点的姑娘都不敢单独出门。
但一路走来,金小楼发现街上行人虽然衣着都挺怪异但还不至于衣衫褴褛,身型消瘦但还不至于面黄肌瘦,虽然有当街斗殴的但很快就被巡逻的警员制止,提着菜篮的妙龄少女也撞见过两个,看来曙光之城即使是外城,环境也不太差嘛。
约莫走了三十分钟,飓风小队的基地到了,看来他们的基地离内城还是蛮近的,算是黄金地段,毕竟金小楼以前上班从租的地下室走到地铁口都要二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