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小分队_分卷阅读_219

  二号基地一共有十三座小山包,最高的也不超过两百米,为了方便管理被编了号,人称十三太保山。
  军队占了最后面也是最高的三座太保山,前面的一到六座太保山用来种庄稼,七到十这四座太保山则被十数个大小势力瓜分。
  仗着和军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在雪里红的强烈要求下,萧末咬牙掏出所有贡献点,硬是在十一太保山买下了一亩半地三十年的使用权限。
  十一太保山高不过一百八十米,占地面积也不大只有十五亩半,因为离城墙近,还比较危险。
  可就算是最危险的地方,凡是在基地中,这么大的地方也不是你想占就能占,目前还没有一个佣兵势力敢占据一整座山,因为除了要付出大量贡献点购买地皮的使用权,还要有足够的实力能够守住这个财产才行。
  其他大型佣兵势力都要忙着守护自己的地盘,但萧末他们小队因为把家安在了军方地盘的十一太保山内,虽然当初贡献点花得多,但不得不说花得很值,比如他们平常出去出任务,家里就有一些普通人在,也不用担心会有人跑来找他们的麻烦、抢他们的地盘。
  “到家了。”萧末看着山脚下靠东边尽头的一座水泥楼三合院,长长吐出一口气,神色明显就放轻松了下来。
  这一片全都是军队家属院,佣兵队就他们一个。
  进入山脚时还有士兵站岗,不过看到萧末出来打招呼,连检查都没有就笑着放行了。
  萧末也没给他们东西,钟山基地管得严,私下怎样只要不被发现都可以,但明面上绝对不允许各关卡和各工作部门的人收取任何贿赂,更不准吃拿卡要。
  而这样严格的要求也确实让钟山基地和其他基地显出不一样的精神气,至少能住进来的人晚上大多都能睡得安心。
  属于拾荒小队的水泥楼被盖成了凹字形,三层,平型屋顶,中间是一个很大的院落。该水泥楼没有贴外墙瓷砖,就刷了防水涂层,也没有什么造型,就方方正正的蹲在那里,看起来又土又难看,但知道的人才知道它有多么结实坚固。
  “队长,那里就是我们拾荒小队的家了吗?”林小飞牵着吴小原的手,啪嗒啪嗒跑过来问。
  萧末笑着揉揉两小孩的头毛,回答:“是啊,放心,地方够大,足够你们住,保证你们每人都能有一间房。”
  程宰看着不远处的房屋,真实评价:“真丑。”
  雪里红的嘴角抽了抽。
  王成和钱云开哈哈大笑。如今他们两人也住在这里,王成的家人也在,钱云开的父母在基地有研究工作另有地方住,但在这里也保有一套住房。
  “别嫌它丑,这可是咱们雪老大的设计,工兵队施工,里面可大有乾坤。而且最珍贵的是咱们院子里可是有一口甘水井,水源充足,只要过滤一下就可以满足我们所有人的使用。这可比好多人要用贡献点数和合金颗粒和基地买水用要划算多了。”王成得意地介绍。
  钱云开也暗暗拍了一击马屁,“这房子的地点是雪老大亲自挑的,他后来说能挖出井,大家都不信,但后来真的就挖出来了,你不知道当时雷兵和军方的人多后悔,一直嚷嚷要提价。”
  程宰迅速改口:“丑归丑,应该很实用。屋顶上面的那些反光体都是太阳能板?”
  萧末看雪里红没有回答的兴致,就笑着点头,“上面还有收集雨水、露水和雪水的设施,过滤了一样能使用。都是你们雪队的构想。地下室设了锅炉,屋里铺了暖气管,我们这次又带回来这么多煤炭,冬天再冷也不怕。”
  钱云开叹:“这是南方,可没有几家有暖气管。雪老大一开始说要铺设暖气管还弄了个锅炉回来,我们都觉得他多此一举。现在想想……还是雪老大有先见之明啊。”
  雪里红不看别人,他只看萧末,用“老板,我这么能干,你能不加工资”的表情看他。
  萧末起身,把手盖到他脸上,用力按了下。
  ☆、第116章 11月3日
  钟山市内,位于三环的一家大型超市室外停车场。
  烈日骄阳,热气蒸腾,天气热得不可思议,室外温度已经达到四十度。
  两道人影在停车场中飞快奔跑跳跃,他们的身后追着十几只体型超过一般大型犬两倍的庞大野狗。
  这些变异野狗不喊不叫,浑身皮毛溃烂,两眼血红,嘴巴大张,口水顺着嘴角往下低落,盯着猎物不放。
  跑在后面的男子似乎体力有点不支,喘息声很大,脚步也渐渐变慢,跑跳的动作也不再灵活。
  跑在最前面的瘦高男子回头看了眼,顿下,对身后人做了一个动作,示意两人分散。
  后面那人点头,在经过两辆并排摆放的汽车时,突然跳入两车间的空隙。
  身后野狗正好腾空扑起,一下扑空,垂头去看两车间空袭,却没有看到人。
  瘦高男子趁此机会发出一声响亮的呼哨,引得那些野狗全部看向他。
  瘦高男子回头,一刀重伤一只野狗,转身就跑。
  野狗狂怒,全部去追瘦高男子。
  趴在车底的男子看野狗远去,从车底下爬出来,刚刚想要去回收那只重伤野狗。
  跑在最后面的野狗突然回头,看见了男子,它停下不再去追那名瘦高男子,而是蹑着脚步静悄悄地向这人跑去。
  “唰!”貌似力竭的男子出狗意料地一个飞扑,一刀斩入扑过来的野狗脖子,野狗哀鸣倒地,随即消失。
  不止一只野狗脱队,又几只野狗向这边扑窜过来。越是野性强的野兽直觉也越强,它们能感觉出这两名来捕杀他们的男子谁更强、谁比较好欺负。有更好欺负的,谁愿意去捕捉更强大的猎物?
  萧末和雪里红来捕杀它们,它们又何尝没有把两人当作猎物来捕杀?它们可是已经饿了很久!
  萧末困难地躲避着四只野狗对他的围攻,还好这附近车比较多,他多少还有些躲藏空间。
  汗水把他的头发全部浸湿,大滴大滴的汗珠从额头滚落,甚至湿了睫毛。
  身上的T恤衫已经湿得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般,手按在车上就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水印。
  萧末矮下/身体,背靠车门快速换手握刀,把汗湿滑腻的手掌用劲在裤子上擦了又擦,再次把镰刀握回惯用的右手。
  他可以用电/击枪和化学弹,但小红说每次战斗都是一次最好的训练机会,十次模拟训练都不如一次实战,而他想要唤醒潜意识中被灌输的战士技能,贴身实战才是最好的刺激源。
  再说他刚被优化的基因也需要大量实战来让身体细胞适应,就像最好的运动员也要日日锻炼并逐渐加高目标一样,人的身体是有韧性的,被优化的基因只是让他的身体韧性增加,别人能承受十的训练,他至少能承受十五。可如果他不进行十五的训练,那他的身体不但不会进化,还会退化。
  幸亏他能随时修复自己身上的伤口,这让他在近战时可以接近无畏状态。人就是这样,一旦克服心理上的恐惧,就可以做出很多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情。
  野狗抬起鼻子嗅了嗅,蒸腾的浓重血腥味也无法完全遮掩人类的汗臭味。
  野狗慢慢挪动脚步,找到了!
  两只野狗同时扑向萧末左右两边,还有两只野狗则从正面攻击。
  “唰!”萧末侧身。
  “呜汪——!”第一只野狗发出临死前的惨叫。
  “砰!”萧末来不及抽出镰刀,只能握起左拳重重砸向另一只野狗的鼻头,右脚也飞踢而起,把扑过来的第三只野狗踢得撞在车子上。
  “吼——!”仅剩的一只野狗一口咬住萧末的右胳膊,用力往外撕扯。
  萧末忍着剧痛,右手刀换到左手,用力对着狗头劈下。
  狗身落地不到就消失,只在地面留下了少量血液。
  萧末甚至顾不得掰开还咬着他胳膊的狗脑袋,那只被他踢飞的野狗在地上打了滚,已经爬起来发出威胁的喉音,再次扑咬萧末。另一只被他打中鼻子的也摇摇晃晃继续围着他转。
  以他的力气,一般的野狗受他那一拳一脚,不说直接死亡,也不会这么快爬起来,可这些变异野狗不但身体变得庞大,就连攻击力和承受力也大大增加。
  “陛下,你觉得这样很好玩是吧?”狗身子没了,狗头还给他留着。
  咬着他胳膊的狗脑袋瞬间消失。
  萧末无语之中紧紧盯着第三只野狗,右手依然握着镰刀,左手也多出了一把弹簧/刀,假装不知道其中一只绕到了他身后,正扑向他的后方。
  就是现在!
  “唰!”锋利的镰刀深深砍进第三只野狗的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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