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台上的管家先生_分卷阅读_3

  段非车技好,飙车难逢敌手。他原本图着马路上突然窜出车子行人让他闪避的刺激,到了赛车场上,那可是一点乐子都没了。结果那个木讷的管家硬是也学了一手好车技,开着那辆笨拙保姆车来和他比,竟然也真的让段非找到了点遇到对手的感觉。他随手挑了辆给司机开的奔驰E给骆林让他在前面跑,弯道上有时段非还被他卡着过不去。段非好斗,骆林便和他痴缠。这一来一去,倒是更加的让段非来了兴致。
  现在段非坐在车子里发呆,心里竟然有了点奇怪的感觉。他还没有骆林离开的实感,也难以相信世界上有那么巧而古怪的事,让他一出门就看见那同性恋的骆林被男人打横抱在怀里。他朝地上唾了一口,伸着懒腰往家里走了去。
  甫一进家门,他便看到一个痴肥的老男人守在门边。段非“啧”了一声,问那老男人道:
  “你叫什么名字?”
  肥佬笑眯眯的点头鞠躬:“回少爷,我叫李晓羽。”
  段非忽然就暴走了:“谁准你叫李小雨的!!!谁允许你的!!!你他妈的五六十岁了还叫李晓羽!!!你怎么不叫个李娃娃!!!”
  天可怜见,新任管家李晓羽今年才四十九。未满五十的他泪流满面的无语凝噎:其实我也不想叫李晓羽啊,我还愿意叫李刚呢,爹妈取的名字我能怎样……
  而在厨房里,菲佣们习惯了这怒吼一般的耸耸肩,继续在炉子上炖那加了苹果酱的咖喱牛肉。可怜那被解雇的前任管家哟,他最喜欢吃这咖喱,现在却不能和她们坐在一桌上了。
  想到那人很好的管家,就连一向只心念着薪水的女佣们也开始叹气了。
  3.和不法分子做拉锯战
  何式微的头现在很痛。
  他那古怪的表弟正坐在他面前,一脸奸诈的哼着小曲。而办公室角落里的沙发上,正躺着一个不知名的被他硬掳来的男人。
  那男人自然是骆林。
  从骆林被打晕时算起,他已经整整昏睡了三个小时。何式微不知道这人的来历,却担心这人被自己一掌打出了问题。张奕杉自然懂得自家表哥的心情,悠悠唤道:
  “老哥哟。”
  何式微黑着脸看他。
  “这人要是被你打坏了你要负责哟。”
  何式微冷哼:“别乌鸦嘴。”
  “执着而独占欲强的男人最可怕了哟。”
  何式微撇嘴:“关我屁事。”
  “但是我知道你这人的性子,所以你要想霸王硬上弓的话我也不会阻止你哟。”
  何式微额上青筋暴突,抄起桌上裁纸刀朝张奕杉丢了过去:“给我好好说话,说人话!”
  张奕杉哈哈一笑,侧过身让裁纸刀从耳边划过钉在墙上。何式微本就火大,正想继续拿张奕杉开刀,一旁的骆林却好像被那他们的动静吵醒了,鼻中微微地哼了一声,撑起身子来。
  骆林他不是失忆少年也不是什么迷茫的少女,没问任何类似于“我在哪儿”“我怎么会在这儿”“你究竟是什么人”等等俗套的问题。他只睁开眼睛来回打量了一下何式微办公室里的场景,然后眯起眼睛将目光再次锁定到了何式微的脸上。
  他森然道:“你好大的胆子。”
  何式微血都要吐出来了。又来这句?!正准备发火,忽然想到是自己有错在先,便兀自压抑了怒气。而在骆林看了,这边是典型的做贼心虚的表现。骆林心里冷静的分析了目前的状况,便有了一个非常合理的但其实是错误的理解。
  首先,他面对的是一个非常猖獗的传销团伙。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他绑来,说明底气很足,说不定背后还有人撑腰。
  第二,看在自己的家当都不见了的份儿上,他们已经下定决心不让他离开,一定会逼自己入伙,他要报警的话看来很难。
  第三,那个比他高一点的男人是贼头。擒贼先擒王,若是要自救,应该要先对此人下手。不过也许对方有武器,没有枪支的话或许还有电棒,先观望一阵才是正事。
  骆林的眼睛闭上又睁开,然后对着何式微说道:
  “我大概知道现在的情况了,也明白自己的处境。你就说说看吧,为什么要拉我入伙?”
  何式微心下觉得“入伙”这词怎么听怎么别扭,但是看在这人态度放软的份上也就不在意了。他努力换上了一副平和自然的笑脸,回答道:“你到镜子里看看你的脸,再低下头看看你的身体,就会发现你是天生为吃这行饭出生的人了。”
  这回想吐血的人变作了骆林。你才是为了做传销出生的呢!他于是皱眉正色道:“也许你不知道,你这么说,对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都是侮辱。”
  何式微简直要怒得气血攻心了。老子夸你是个衣服架子你就这么不待见?当个模特多光鲜的职业你就这么不待见?他攥紧了拳头,看看一旁自家兄弟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更是觉得心里不舒服,干脆不再压抑情绪放大了嗓门:“你可以不加入我们,但是你没有瞧不起我们的资格!”
  这上位者的气势一放出来绝对是惊人的,就连张奕杉也抿紧嘴唇坐正了。没想到骆林竟然全无所惧地平静答道:“你错了,作为一个守法的公民,我完全有权利蔑视你们这种祸害良民的传销活动者!”
  这话掷地有声地落下来,引得屋子里三个人都安静了。骆林鲜少高声说话,更不会和人争辩,此时全凭胸中的一口正气把话说出来,对这效果还是很满意的。哪想那贼头眼睛睁得死大,好像僵住了一搬,过了很久才侧了侧头问另一个贼娃子:“他说我们是干嘛的?”
  贼娃子回答道:“说我们是搞传销的。”
  贼头缓慢地点点头:“哦……”
  又是一阵沉默。
  然后贼头的眼睛失了神一般的盯着骆林:“你不知道我是谁?”
  骆林面无表情道:“我知道你是搞传销的。”
  何式微在那尴尬的气氛里愣了三秒钟,然后机械的说到:“我们不是搞传销的。我们是模特经纪公司。”
  骆林语气平直的问道:“这是你们骗人的新套数吗。”
  何式微心知嘴上再解释也没用,便不顾骆林的挣扎,扯着他出了自己的办公室。
  何式微的办公室外是一条走廊,走廊尽头便是开放工作区。工作区里的男男女女们都颜色靓丽,在各自桌前忙碌着。电话声此起彼伏,却不显得杂乱,很是有序。
  “现在能相信我了吗。”何式微现在已经全无火气,却是心力交瘁,喘着气问骆林。
  骆林有些惊讶,然后道:“你的团伙管理得不错,不然你们也没那么粗的底气把我绑过来。”
  何式微一口气没喘上来,差点扶着墙滑下去。他吊着最后一口气,拍着走廊墙上自家公司的銘牌和Logo,虚弱道:“你看看这是什么。”
  骆林只上完了初中,英文不过是能和菲佣讲两句话的水平。所以现在他即看不清那一行飘逸的大字写的是“Nightfall”,更看不懂下面那“Professional Model Management Company”是什么意思。他因为自己的才疏学浅微微有些脸红了,却不好在不法之徒面前表现出来,所以只轻轻说了一句:“别欺负别人看不懂英文。”
  何式微彻底败了,只觉得浑身气力都被抽走,只能靠着墙站着。还是他那不靠谱的表弟站了出来,拿着写有法人名字印了公章的档案和报表,和骆林一一解释着。虽说人只要一认定一件事便很难改变想法,但是骆林帮段家办过各式各样的杂务,现在也明白这档案和报表并不是假的。这么一件挑战他认知的事情突然发生了,任是骆林也没能一下子反应过来。
  但是就像我们前面说了,骆林是个好男人,他的好,是能够体现在各方各面的。
  比如说知错就改,勇于道歉。
  因此当垂死的何式微听到骆林叫他“何先生”的时候,他只想快点结束这场闹剧,不会想到面前的男人竟然直直的向他弯下了腰,直率道:“非常抱歉我误会您了!给您添了麻烦真是不好意思!”
  然后骆林依旧是弯着腰,似乎没有起来的意思。从何式微的角度只能看见男人通红的两只耳朵,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的态度竟能转的这么快。但这时他想起是自己先打昏别人在先,现在也不好意思起来,便急忙要去拉骆林起来。骆林把头抬起来时,却是真的让何式微大吃了一惊。
  这男人的脸竟然也是通红的,眉目间全然是分明的羞赧。真奇怪他的脸孔英气而深刻,配着这神情却是有种别样的感觉。这表情明明没有一点女气,却让何式微也连带着忸怩起来,耳根也开始烧。何式微蓦然想起自己的手还搭在这男人肩上,此刻心中一突,忙把手抬起来,像不知所措的少年一般站在一边。
  而张奕杉站在骆林的身后,此时的表情是一脸的囧。这满是粉红泡泡的气氛是个鬼啊!怎么忽然就从搞笑动作片换到文艺爱情片了啊!
  正顺利进行着粉红情节的两人完全没意识到其实自己已经换了片场,羞涩了半天还是何式微先开了口:“正式认识一下吧。我是何式微,是这家模特公司的老板。先前多有冒犯的地方,还请你不要介意。”而骆林这时更是用了敬语:“何先生您太客气了。还是骆林我先误会了您,要是一开始就认真听您说话,也就不会给您添麻烦了。”
  两个人客气的让看戏的张奕杉想去抓墙,若不是何式微随口问了一句,那话题估计就要一直在“我错了我错了”“不不不其实是我的错”之间反复轮回了。
  那是何式微问骆林:“如果你不认识我,为什么在看到我的时候是那副奇怪的表情?”
  骆林此时又想到了段非,勉强地笑了笑:“其实是您的这件外套,我在……朋友的身上看到过。”
  何式微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眼光自然的飘到了骆林的衣服上。他眼尖地瞄到骆林衬衣领边的一个logo,是大卖场里就能买到的一个中下档品牌。穿这种衣服的人,能有个和他穿一样衣服的朋友?于是他当下笑了,有心考验道:“你对这件衣服有了解?”
  骆林先是一愣,随即笑笑:“啊,是杰尼亚*的吧。这面料很轻,听人说是羊毛里混了蚕丝还是什么,摸上去舒服,光照在上面也好看。我那朋友嫌弃这衣服不出挑,我却觉得它特别大方,穿上去精神。就是打理起来困难了……这么贵的一件衣服,我都舍不得去碰。”
  骆林说的顺口,只因为是自己一手打理着段非的衣橱,对处理那些大牌衣物也积累了些经验。他鲜少一下子说这么话,发觉过来马上道歉说:“不过我不是衣服的主人,也都是随便乱说的,要是冒犯何先生了,请您不要在意。”
  何式微今天一天的心情起伏可以用:兴趣--恼火--别扭--暴怒--迷茫--脱力--羞涩--等七个阶段来形容。还好,他现在终于正色起来,回到了他平常认真的状态,凝神看着骆林的眼睛说道:“你对这件衣服的理解非常正确,这件衣服就胜在板型和面料上。它不仅是春季的新品,用色和造型也不突出,所以你能记住它,还知道的这么详细,非常的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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