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装山河_分卷阅读_102

  “沈哥……”莫青荷的眼眶倏地红了。
  那女人看看躺在病床上的莫柳初,又看看沈培楠,显然在衡量这次交易的可靠程度,很久都没有说话,就在犹豫之时,啪的一声脆响划破病房的静谧,莫柳初床头的一只玻璃杯摔在地上,碎了。
  三人不约而同的转向病床,只见莫柳初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正仰面躺着,眼睛睁开一条缝,大张着嘴,脱水的鱼一般喘粗气,干瘦的四肢摆成一个大字,一只胳膊搭在床头,艰难地摸摸索索。
  美云扑过去,慌张地攥住莫柳初的手:“柳初,你醒了。”
  莫柳初的嘴唇暴起一层干皮,直着脖子想要说话,那女人急忙扶起他,往他背后放了一只枕头,莫柳初拉风箱似的喘了一阵,几乎用出毕生力气,断断续续道:“美云,咱们……跟他走。”
  女人低头望着莫柳初那只干瘦青白的手,睫毛沾着一点眼泪:“去外国?”
  莫柳初微微张着嘴,竭力挤出一丝笑容:“你跟我都没亲没故,去哪里都一样,我想明白了,这辈子……为了活,卖国卖党,没什么好后悔的,就悔一件事,这时候了,我还是没本事、没本事保护心爱的人……”
  他闭上眼睛,灰白的脸颊透出血色:“美云,我不能再让你……让你……跟我受苦了。”
  美云忽然哭了,大颗大颗的眼泪跌落脸颊落,她抽回一只手,捂着嘴巴,克制住即将喷薄而出的啜泣:“那东西,你戒吗?”
  莫柳初点点头:“戒,后半辈子,我陪你好好的过。”
  美云伏在他身上,双肩耸动,痛痛快快的大声哭泣,一头蓬松的卷发被泪水沾湿,湿漉漉的贴在脸上。莫柳初轻轻抚摸妻子的头发,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休息了片刻,他抬起头,目光停在莫青荷身上:“少轩,叫嫂子。”
  莫青荷又喜悦又悲伤,泪水快要涌出眼眶,他忙不迭的答应,用手背狠狠擦了擦眼睛,对着病床前的女人深深鞠了一躬,响亮地喊道:“嫂子!”
  前尘如云烟过眼,很多的爱恨,很多的故事,很多的分离与团圆,终于到了收尾的时候。
  飞机起飞的那天天气很好,视野开阔,万里无云,虹桥机场的客人川流不息,皮鞋,布鞋,高跟鞋,中的西的,土的洋的,汇成了一阕热闹的交响曲。
  莫青荷穿着新做的雪貂皮坎肩,眼里含着不多不少三分笑,跟在沈培楠身边,雪白的风毛将他衬得眉清目秀,他拎着一只方格小皮箱,觉得自己在乱世里漂了一大圈,临到最后,依然是那个被养在家里的小戏子。
  当然,也有什么不一样了。
  阿忆挣脱美云的手,奶声奶气的叫着少轩叔叔,小步跑上前,莫青荷掏出一枚糖果,剥开糖纸放进他嘴里,阿忆腼腆的笑着,漆黑的眼睛弯成两只月牙儿。
  他牵着阿忆,一步步走向飞机舷梯,身后人潮汹涌,那些粉光霞艳,纸醉金迷,战火与硝烟,生存与毁灭,信仰和沉沦都渐渐失去色彩,就像一出唱到尾声的戏,演员下场,大幕合拢,观众从一场黄粱梦中惊醒,惊叹还在人间。
  人间,有时比戏词更旖旎凄艳。
  沈培楠刚刚给他讲了一个洋宗教里的故事,说的是洋人的神为了惩罚人们的罪孽,降下滔天洪水,又造出一艘大船,供生灵延续血脉。
  他看着那架在阳光中熠熠生辉的银色飞机,觉得它很像故事里的诺亚方舟,他们坐在同一间机舱,属于不同政党,倾向不同组织,有些人忠诚,有些人背叛,有些人相爱,有些人仇恨,然而他们从未比现在更清楚的感觉到,他们是亲人,是战争和苦难都无法割舍的血脉与同胞。
  陪护人员推着轮椅,莫柳初梳洗清洁,裹着厚厚的毛毯,被小心翼翼的推进机舱,莫青荷往他怀里揣了一个热水袋,俯身握住他枯瘦的手,轻声道:“师兄,咱们要走啦。”
  “你好好的治病,等你好了,咱们再同台,让洋人也见识见识咱们中国人的戏。”
  他目光迷离,叹道:“如果云央还在,咱们三个,多好啊。”
  莫柳初冲他笑了,目光和善,像哥哥看着弟弟,莫青荷将位置让给美云,转身三步并作两步扑到沈培楠身边。
  阳光自舷窗透进来,飞机开始起飞,他被压在座位上,看着窗外的景色飞速倒退,然后慢慢下降,成了小小的一点儿,心里有点失落,然而那银色的机器鸟载着他们,片刻不停地飞向光的所在。
  海洋蓝而宽广,黄昏来得很快,异乡的一切事物都让人啧啧称奇,他们下了飞机又换汽车,穿过城市又来到郊区,眼前绿草如茵,阳光灿烂,玫瑰开如云霞,留着大胡子的割草工冲他们使劲挥手,一只趾高气扬的斑点狗从葡萄架底冲出来,警觉的朝客人吠叫。
  一栋白色洋楼披着阳光,大门次第开启,穿过开阔的花园,一大家子人衣着光鲜,正站在台阶上朝他们点头微笑。
  莫青荷跳出汽车,一手牵着阿忆,另一只手被沈培楠握着,笑嘻嘻的朝他们走去。
  那镂空雕花的大门在身后关闭,同时被抛在身后的,还有血与火中浸染的山河与此生未完成的理想,他不知道这个选择是对是错,他不是那一类人——会浪漫的认为成百上千人的死亡只为了成全他的爱情。大约人生并不如戏,戏里的故事环环相扣,到末了,终有个善恶有报的欢喜结局,人生却遗憾良多,太阳之下,再完满怕也只是个小团圆。
  他一生从未奢望团圆,此刻他站在草地上,花香草香四溢弥漫,微风吹过他的耳畔,他对自己说,这就是我的下半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以上各位!
  夫夫生活部分,以及文中其他人的结局,时间跨度比较久,内容也比较散碎,会以小番外的形式(大概四五篇?)慢慢放出
  戏装从去年2月开始连载,到今年一月,跨度近一年,不得不说作者君真是个懒汉啊!感谢大家不离不弃看到现在,沈哥和小莫莫也终于有了他们的幸福结局
  此致,敬礼~
  嗯,上个作者专栏里面有作者所有完结文,求收藏呦,开新文,早知道~
  【番外卷 后来的日子】
  114、红妆
  这座城市濒临大海,气候温暖,常年普照阳光。
  虽然已在异国生活多年,发源于江南的沈氏家族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大抵还是不主张分家,全家人住在一片广阔的庄园里,每到节日就举行宴会,迁居海外的华人名流纷纷到访,席间衣香鬓影,友人高谈阔论,倒也十分热闹。
  在遥远的东方,震惊世界的辛亥革命已成为历史,一轮新的浪潮正在动荡的时局中伺机酝酿,而从民国初年起就在政界显赫一时的沈家,随着沈家老爷子的离世和三少爷的隐退,一个个转向商业,艺术或文学,渐渐淡出了远东政治舞台。
  来美国一个月了,莫青荷开始适应新的饮食和天气,每天念三个小时英文,背一些鬼画符似的词语,慢慢的也能跟修剪玫瑰的外国园丁打个招呼。沈培楠怕他走丢,说什么也不肯让他单独出门,他在家无事,陪老太太说一会儿话,唱段曲子,周末约了沈培楠,一起乘汽车去疗养中心看望莫柳初。
  新鲜的空气和安逸的生活有助于恢复健康,柳初的胃口开始恢复,长了一点肉,护理医生在逐渐减少吗啡的剂量,除了偶尔犯困和怕冷,他的状态比在国内好了许多。
  莫青荷发现柳初的笑容多了,交谈时也心不在焉,目光略过他的肩膀,柔软的落在妻子身上。这种改变让莫青荷很感欣慰,戏班子里过家家的感情终有结束的一天,在师兄那儿,他是个孩子,但在美云那儿,柳初才像个孩子。
  一切都在往好处发展,莫柳初的状况令人松了一口气,于此同时,沈家的新成员也给大家庭带来了新的生机。
  沈家大少爷沈立松刚迁来美国不久时,在一次酒会邂逅了合作伙伴的女儿,是一名白皮肤的美国小姐,名叫薇薇安,两人一见钟情,相约冲破了种族和宗教的阻碍,顺理成章的结婚,养育了一对有着柔软卷发的混血儿女。
  沈立松在他的前三十多载人生里一向是“忠诚”的坚决反对者,然而当他看见刚出生的女儿那张蔷薇色的小脸,心忽然融化了,他很无奈的理解了三弟的心情,每个宣扬单身的男子都是一匹野马,并没有猛兽的强悍,缺少的仅仅是一根缰绳。
  薇薇安热情而阳光,学着中国小姐穿绸缎旗袍,淡金色头发挽成一个髻,露着两条光光的胳膊,时常拎着硕大的购物袋冲进家门,看见莫青荷就用怪腔怪调的中文喊他的名字:“莫,莫!”
  莫青荷朝她点一点头,礼貌地微笑:“大嫂。”
  薇薇安张开手臂,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吧唧亲他一口:“叫我薇薇安。”
  莫青荷的脸腾地红了,脑门像顶着一屉刚出笼的包子,直冒热气儿。
  他觉得洋人有点儿可怕,总想躲着她,偏偏两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每次他被叫去老太太的房间唱曲子,薇薇安好奇的不得了,一段接一段的听,听完了还学着中国人听戏的规矩拍手叫一声好。时间久了,他也就习惯了美国姑娘式的热情,天气好的时候,孩子们带着狗在草坪上玩耍,他捧着一杯热牛奶,跟薇薇安站在屋檐下,慢悠悠的练习英文。
  至于沈家二少爷,沈疏竹如愿以偿的娶了一位古典的中国华侨,女方世代书香,性格柔婉,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就嫁为人妇,沈疏竹用英文写作,她担任翻译,总忘不了往丈夫的书房送一盏茶。
  他们结婚的第二年,有了一个文文静静的小女儿。
  大人们的生活逐步走向正规,对于年少离家的孩子来说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自从迁来美国,阿忆一直情绪低落,他不愿意跟其他三名哥哥姐姐玩耍,对外婆捧出的各色点心糖果也视而不见,突然冒出的一大家子人让他惶惶不安,他时常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目光忧郁的望着远方,有时牵着莫青荷的衣角,小声的问:“爸爸妈妈什么时候来接我?”
  莫青荷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摸着他的脑袋说:快了,快了。
  他自己也在五岁时离开母亲,阿娘在他的印象中并不深刻,他让沈培楠买来好些新奇的玩具,在心里说,等阿忆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很快就能把过去忘在脑后。
  除了阿忆令人束手无策,他和沈培楠的小日子堪称美满,他们居住的套间临海,小客厅的一面墙壁都是透明玻璃,外面垂着藤蔓,每到黄昏,金色的余晖填满整个屋子,外面是海,蓝的蓝,黄的黄,是一副浓墨重彩的西洋画。
  有时候他跟大嫂二嫂出去玩,回来的晚,进门就看见沈培楠站在窗边抽雪茄,淡蓝的烟围绕着他,侧脸被夕阳烘成古铜色,他把鞋脱在门口,悄无声息的走过去抱他,沈培楠回头吻上他的嘴唇,两人嘴里都是烟香。
  有时候沈培楠出门应酬或谈生意,莫青荷在家等他,躺在藤椅里摇摇晃晃的看海,沈培楠推门走向他,两人在窗前拥抱,仿佛连空气都随着远处的海水摇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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