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夜幕佳人,杀机渐起

  南江市,乌溪山!
  在乌溪山的山顶之上,已经修建出一栋纯木质房屋,占地面积超过了三百个平方。
  有厨房,有客厅卧室以及卫生间浴室,除了家具一应俱全,在几天就建造完成。
  这个速度很快?比起国内某省的省城,以19天建造57层大厦吓坏老美和震惊全球,这点儿速度根本就不算什么。
  只要你有钱,基建狂魔这个享誉和震惊全世界的称呼,就会让你体会什么叫速度与质量齐飞。
  六七十名搬运工人,七八辆家具搬运车,衣柜八个搬运工抬着,床十几个搬运工,身后跟着一群人轮流替换,有的搬运工更夸张,一只手拿牙膏牙刷,一只手拿着茶杯毛巾往山顶搬运。
  人多,要搬运的家具太少,可王哲不在乎,有钱任性,多人排场大,动静也大,让所有人都知道我王哲搬来了乌溪山,要找我麻烦?呵呵,我在乌溪山等着。
  搬家工人第一次拿到如此丰厚又好挣的钱后,个个喜笑颜开说着谢谢老板拍屁股走人。
  家具搬运车走没影后,不到五分钟,宋倩和宠物医院的工作人员开着运送狗狗和猫的车子到了,将在搬运一只只铁笼搬下车子,此时的乌溪山聚集了至少两百多条各种各样的大型犬,加上铁笼里的能有三百条。
  “王先生,你要的猫和狗都在这儿了,不过你这么多狗和猫养在一起,最好将它们隔开来。”
  “先将狗笼打开!”
  话落,王哲朝着山林吹了一个哨子,两百多条狗欢快地跑了出来,全都整齐一致地摇晃着尾巴,与宠物医院的工作人员也十分亲近,毕竟王哲不在,都是由这些人每天来投喂食物。
  在一声声犬吠下,狗笼被打开,被关在笼子里的狗摇晃着尾巴迈腿出来,立马就与狗群打成了一片,这神奇的一幕,宋倩等人既震惊也习惯了。
  “你们两个去招呼新伙伴,别让它们乱跑,谁不听话给我招呼着。”
  王哲朝着肩膀上的黑子和橘子招呼,吃了不少原始世界鱼肉的这两只猫,流线型的身躯十分健壮,似有几分猫王的风姿,从王哲身上跃下,并行迈着傲娇的小脚步。
  从一只只猫笼面前走过低声叫唤,歪着头,那样子就仿佛国王在检阅自己的军队般很有气势、模样。
  “王先生,你这两只猫能行吗?”宋倩带着质疑,作为宠物店的老板,她很清楚猫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相互之间的猫,尤其是公猫很难和平相处。
  更何况笼子里关着的可是上百只猫,有的是郊区下乡收买回来的家猫,毕竟王哲的要求以体积大和中华田园猫为主。
  这么多的猫,哪怕一个人应付两只,一时半会都未必能行,如此巨大的工作,你竟然让两只猫去完成?
  “没事,我这两只猫很有灵性,它们都是我辛苦培养出来的猫王,区区小事要是搞不定,我就把它们俩一起剥皮炖汤吃了。”
  王哲咧嘴的笑容,正好落在闻言回头的黑子与橘子眼中,威武的猫身顿时一个颤抖激灵,从脚底泛起冷意,立马胆颤地交流起来。
  “黑子,卧槽,王老说搞不定要吃了我们,怎么办?我有点心虚啊。”
  “凉拌,待会狠一点,哪只猫崽子不听话直接拍死,送去给老王剥皮炖汤!”
  “好!”
  两只猫的交流,在宋倩,哪怕是王哲的耳中,皆是突然间提高分贝的刺耳猫叫,让宋倩等人不经意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几分钟后,王哲让宋倩的员工将猫笼打开,看在王哲是付了钱的老板份上,宋倩自然不会拒绝,王哲可是她宠物医院的财神爷,个人眼中又帅又有钱的钻石王老五,要不是自己年纪大,还带着女儿,早按耐不住内心的春心荡漾。
  这种感觉,也是这次见了王哲之后才有的。
  先集体打开六个猫笼,在黑子和橘子的气势下,一个个老老实实地聚坐在一起,让宋倩等人差点惊掉了眼球和下巴,当所有笼子都打开之后,所有宠物医院的人和司机,已经惊讶到整个人麻木。
  要不是不让拍照,一个个真想用手机拍下记录这令人惊奇的场面。
  搞定一切,王哲只问了宋倩一句:“你那,我还有多少钱?”
  “这是账簿,还剩下三十多万,我的宠物医院从中挣了十万纯利润。”宋倩如实回答,这可是良心价。
  “我再给你打一百万,食物继续由你们提供、运送,至于现在,你们可以回去了,我就不送你们了。”
  说完王哲直接带着猫狗上山,心里面哼哼着,那个江枫要是不来也就算了,敢来,定叫他有来无回。明天去找个养蛇场看看,自己能否与蛇交流,能交流的话就买上百条品种不一的毒蛇。
  既然有觉醒者,自己又被盯上了,那就索性高调着来,只要不被发现自己最大的秘密就行。
  此时早已经过了六点,昏暗的天色让繁华的都市里亮起了各种各样的灯光,山顶的木屋已经通水通电,还备了柴油发电机,连接插座。
  在合适的时候将柴油发电机搬运到原始世界去,如此一来就不愁没有电源。
  眼前这巨大的山林,仿佛与世隔绝般,这里没有人第二个人,很多时间就可以不需要左顾右忌。
  躺椅上,王哲优哉游哉地躺在望天,山林中虫鸣一刻未止,漆黑的天空逐渐显露的银河,让王哲不禁嘴里低吟起来:“隐居乌溪山,而无车马喧,问君有何能?名赫客自来,耕种地三分,日出见南江……编不下去了,不过陶渊明的这首古诗真不错。”
  陡然间,王哲脑海中灵光一闪,猛然一拍脑袋心中自言:“萝卜,地瓜、马铃薯,玉米,这些既能吃饱产量又高的农作物,我怎么现在才想到呢,把它们带去原始世界种植,以后还担心没有食物吗?”
  “说不定种出来的味道会更好吃。”
  这个注意王哲越想越觉得不错,不会种地?没事,看书现学,而且这些农作物适应能力很强,有很大几率在原始世界种植存活。
  原始人脑子笨很难教会?不怕,现在炎黄部落里多了一个巫啟,先把巫教会了,自己就可以继续悠哉地当甩手掌柜。
  在原始世界,食物可是等同于人口啊。
  明天就去农贸市场买种子,一种买个五六斤,就不信一棵都种不出来。
  正当这时候,丛林中柔甜的声音响起:“好诗!好诗!想不到奴家一眼钟情的公子,竟然拥有如此风采,漫漫长夜,公子一人独守木屋,倒不如与奴家我一同对酒当歌,吟(yin)诗(shi)作(zuo)乐(le)!”
  最后四个字,来者故意分开轻咬这念,给人一种话中有话的深刻暗示。
  声音让木屋周围所有的狗一下子警惕起来,王哲惊骇,狗可是十分敏锐的动物,对人却能够悄无声息靠近不到百米,开口之后才被惊觉发现。
  这声音熟悉的女人真是可怕!
  “趴下,没有我的话谁也不许动。”
  刹那,那些站起来,做出攻击姿态的群狗纷纷趴下,目光却依旧警惕。
  夜幕中,木屋前,灯光下,一位长裙飘飘的佳人亭亭玉立,面带笑容,风情万种。
  来者,正在中午与江枫起冲突时,冒然出现的那个女人,被很多人暗称毒寡妇的勾魂阎王。
  “是你?”王哲惊呼,第一位来客完全出乎意料之外。
  “不是我,莫非这夜幕山林,还有别的女人来敲公子门庭?”
  呃~~王哲站起迎客,笑容略有僵硬的同时,道:“你能不能正经一点?”
  “好啊,小帅哥!”
  身影一闪直扑怀中,将来不及反应的王哲扑倒在躺椅上,压着大腿而坐,弯腰,俯身,吹着香气在王哲耳边挑逗着:“古诗有云,春宵一刻值千金。不如我们早点芙蓉帐暖度春宵。”
  “傻乎乎地愣住干嘛,莫非你喜欢我更主动一点?做一位驰骋沙场的骑马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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