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跨界女法医 第74节

  林落也怔住了,这个话题可真够独特的…
  “演戏?为什么突然跟我说这个,我们好像不熟吧?”
  林落想看看,这个人在卖什么关子。所以她没有马上拒绝。
  这个人之前不是要采访吗?为什么突然把话题拐到了这个角度上来了?
  是要把她当成突破口?
  林落可不觉得,她现在这样的形象,有足够的实力去演戏。现在的演员跟二十年后不一样,这时候还比较流行健康的美,白幼瘦并不受欢迎。
  而她现在就挺瘦的…
  聂振元以为这小姑娘心动了,他手里确实有一些资源,也有些家里情况不错的人求到他头上,想把自家孩子塞到剧组,期望孩子能在电视上露个脸,他轻易都不答应。
  他就不信,这小姑娘不心动。这不,他这边刚抛出橄榄枝,小姑娘就问上了。
  他面上微笑着,说:“熟不熟没关系,一回生二回熟嘛。不瞒你说,我是电视台的,我有个导演朋友,他那里有个角色,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选去演。如果你愿意试的话,我可以帮你介绍到剧组去试镜。”
  路寒川有些无语,但他看得出来,林落在套话,就没有插嘴。
  林落则惊讶地道:“电视台的?”
  “刚才我在刑警支队就看到过你。你不是去采访吗?”
  第60章 遗骨秘密
  遗骨秘密 真人出演?
  聂振元被林落问得脸色微窘, 但他事先考虑过这种可能,倒也不慌,微笑着跟林落说:“这个…是有这么回事。不过我跟你说的剧组的事是真的, 我朋友确实在挑演员。”
  紧接着他又抛出个诱饵:“这个剧是个单元剧, 台里挺重视的, 剧本早就写好了。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台里还请专业人士帮忙改了好几遍, 借鉴了不少真实的案例,就为了能更好地还原现实。”
  “主演的人选我当然没本事插手, 但介绍一两个配角, 问题不大。我觉得你真的很合适,你看, 要不要试试?”
  单元剧?借鉴了真实案例?还原现实?
  这些关键词都比较具体,竟像是真有个剧要拍。
  听了他说的这些话,不管是林落, 还是路寒川, 都感觉拍电视剧的事有可能是真事, 而且他们也真的要招演员。
  至于说他觉得她很合适这句话, 林落就不怎么信了。
  他要是真有推荐人的权力, 大可把这人情给别的人, 能有机会拍电视剧, 有几个年轻女孩会不愿意?
  他没找别人,却找上她, 肯定是觉得她这里有他想要的东西。
  结合他上午去刑警支队采访失败的事, 林落便已猜出了这个人的目的。
  他应该是看到她跟肖支队一起下楼, 所以断定她对这个案子知情。给她这颗糖,是想从她这里打听些跟香积山案件有关的细节吧?
  这个弯绕得还挺远的…
  林落不急着戳破他的目的, 反而装作感兴趣的样子问道:“这是真的吗?那到底是什么题材的啊?我能行吗?”
  她说话时身体微微前倾,似乎心动了。聂振元心中暗喜,想着她到底是个小女孩,肯定比那些刑警好哄。
  拍电视剧的事是真的,他也确实有这个渠道,可以推荐一两个配角给熟人。如果她愿意配合,他把这个机会给她也没什么问题。反正这姑娘长得漂亮,白净清瘦,剧里还真有适合她演的配角。
  按捺着期待的心情,聂振元和气地笑着,说:“这个剧现在还在保密阶段,原本是不应该外传的。可谁让我对你印象好呢?你想知道,那我告诉你也可以,但这事你知道就行了,可不要往外说啊。”
  路寒川在旁边冷眼瞧着,感觉这人说话的语气很像诱骗小红帽的大灰狼,他现在也有点摸不准林落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对于小姑娘来说,能有机会拍电视剧,这个诱惑太大了,没几个人能扛得住。
  这时他听到林落催道:“到底什么题材,你就说吧,我看看我能不能演?”
  聂振元觉得火候差不多了,想着这个小姑娘如果真的走他的门路拍了电视剧,以后跟他的关系一定不会差。
  那他再想获得什么信息,或许容易点。反正也不费他什么事,就是个顺水人情,他就道:“是刑侦系列剧,写实向,目前主演人选基本定下来了。但有个最关键的主演还没定,上级的意思是希望找个警察来当主角,这样拍出来的效果更真实。”
  “这个单元剧的主角中,只有一个是女的,你这个年纪肯定演不了。但你可以演配角啊,有在电视上露脸的机会,这多好。你说是不是?”
  林落:……
  她这时已基本上信了,这事是真的,确实有这么个剧要拍。
  因为她很清楚,八/九十年代的治安很差,车匪路霸横行,各种盗抢案凶杀案频发。而这时监控基本不存在,dna检测远未普及,实名制尚未实施,破案手段有限,这都导致破案率一直不理想。
  为了对作恶的不法之徒起到震慑作用,各部门在这些年确实拍摄了不少纪实性的刑侦剧。
  别的地区能拍,江宁电视台这边当然也能筹拍。所以,聂振元说的这个事,其真实性也是很大的。
  问清了自己想了解的情况,林落也不想再跟这人周旋下去了。她往椅背上一靠,收起脸上的微笑,静静地看着聂振元。这个眼神让聂振元一愣,突然就感觉到,面前的女孩好像换了个人一样。
  “你跟我说这些,是不是想曲线救国?想通过我了解一些别的事情?”林落淡淡地问道。
  聂振元一愣,下意识露出些心虚的表情,继而又觉得恼火。
  他突然惊觉,这个女孩刚才竟是在套他的话!
  他又羞又愤,紧抿着唇,心里恼火不已。
  可他想着,为了这个案子的事,已经做出了这么多努力,到底有些不死心,就耐着性子辩解道:“也…也不能这么说吧?找你演戏的事是真的,你要是愿意,我肯定帮忙。你真不考虑一下吗?”
  林落摇头:“不考虑。”
  她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却斩钉截铁,听起来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
  聂振元终于恼了,道:“那你还问那么多干什么?耍人玩呢?我真心实意想给你这个机会,你倒好,拿我当傻子哄?”
  “小姑娘,你行!小小年纪,挺有脑子,今天我算是栽你这儿了。”
  林落并没有急着说话,等他说完了,她才不急不缓地道:“那又怎么样?你抛出这个诱饵,不也是以为我年纪小好骗吗?”
  “是谁先把谁当傻子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是这个意思吗?”
  “该生气的不是我吗?”
  聂振元心里憋着火,感觉这一天下来什么都不顺。但他考虑着,这小姑娘的身份可能真的不简单,在不清楚深浅的情况下,他也不敢一下子把她得罪狠了。刚才说的也是负气的话,一时没忍住。
  而且她旁边还有个小年轻正冷冰冰地盯着他,他知道再待下去也讨不了好。只好悻悻地站起来,说:“算了,这事到此为止。我就不耽误两位吃饭了,你们请便。”
  林落看他要走,叫住了他,等他停住脚,她才道:“你想了解的案子,案情重大,可能牵涉到多个嫌疑人。”
  “你们台里并没有跟刑警队沟通采访的事,你本人对这个案子为什么这么关心?竟然在没有官方批文的情况下,想尽办法了解案件进展,是不是以为你们是电视台的人,到哪儿都有人买帐?”
  聂振元辩解道:“我是记者,我有独自安排采访选题的权利,并不是所有的选题都需要上级同意。”
  林落却道:“可这件案子是涉密的,所有参与案件的人都要签保密协议,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一概不能对外人公布案件细节。这件事警方给你解释过了,也谢绝了采访,并没有直接把你们拦在门外置之不理,这已经是给你面子了,不是吗?”
  “可你还打着拍电视剧的旗号,要给我下钩子!这么用心,就只是为了做节目?”
  “你真不怕问多了,警方会怀疑到你的动机吗?我想,嫌疑犯一定也很关心这个案子的进展,你说对不对?”
  聂振元:…
  一时之间他竟然词穷了,下意识就想分辩他不是,他没有这个意思,他跟嫌疑犯绝对没关系…
  他一个年近四十的人居然被这小姑娘的几句话吓得冒出了冷汗。
  这其实也不奇怪,因为他很清楚这个案件的份量。所以他才会想尽办法,把这案子侦破的细节挖出来,就为了做出一个爆炸性的新闻,好为接下来的晋升铺路。
  可他绝对不想把自己的后半辈子搭上去,要是真的被警方列为窥探秘密的嫌疑人,那他后半生说不定就毁了。丢了这个金饭碗是轻的,就怕被关进牢里去,那才是真的惨。
  他一下子就熄了继续追案子的心思,再看向这个小姑娘的时候,只感觉这孩子真吓人。
  他举起手,连连说:“不是,你真的误会了,我只是想做个专题节目,没别的意思。既然警方不同意采访,那这事儿就算了。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你俩慢慢吃,我就不打扰了。”
  林落没说什么,转回身去,夹起蔬菜丢进了汤锅里,看来是不想再跟他沟通了。
  聂振元是一刻都不想在这饭店待着了,见林落不理他,讪讪地提着包离开了饭店。
  他走之后,路寒川瞧了林落几眼,随后他忍不住笑了。
  “你笑什么?”林落抬头瞧了她一眼。
  路寒川掩住笑意,说:“你还挺会吓人的…”
  林落夹起一片肉吃了,然后才道:“这人应该跟嫌疑犯没什么关系,可他要是总盯着这事儿不放,也挺烦人的。他还觉得我挺好骗,不吓他吓谁?”
  林落一脸不满,看上去还挺不高兴的。
  路寒川笑着没说话,用干净筷子给她夹了几筷子菜。
  “不用夹了,我自己吃,你也赶快吃,说了半天话,这肉都不嫩了。”
  路寒川没再多说,默默地吃着菜。
  过了一会儿,他才道:“这个人可能是怕了,暂时不会再打扰你。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觉得还是得跟罗队说一声。”
  林落也觉得有必要,至少让罗昭和肖支队都知道这个人的情况,以防万一。
  她就道:“行,等我回去再跟罗队说。”
  “你母亲那边日子定了吗?”林落又问道。
  路寒川知道她问的是什么,就道:“定了,大概是在这个一月中旬,你看你哪天方便,咱们再一起过去。”
  一月中旬,那就是九九年了,中旬学校暂时就不补课了,时间倒是方便。
  “一月中旬我没有特别的事,哪天都行。可以问问李锐,看他哪天方便。到时还没过年,他得请假。”
  “这事儿我找他商量吧。”这时两个人都吃得差不多了,路寒川又道:“狗头金有线索了。”
  林落放下筷子,问道:“上次你跟我说那个狗头金被卖到港城了,还在那儿吗?”
  “还在那儿,东西卖给了港城一个老板。目前相关部门已经跟这位老板联系上了。经过沟通得知,这位老板是花了五十万港币买的,有购买合同。”
  林落听到这儿,微微皱了皱眉。这个价格不低,要是这样的话,这狗头金就不好作为赃物收缴回来了。
  港城主权虽然已经收回,可他们拥有自治权,那边的法律是独立于大陆的。所以,这件事不太好办。
  就算购买的人是内陆人,只要他对狗头金是赃物的事不知情,而且所出的价格在正常范围内,他的购买行为就是善意的,无辜的,属于善意第三人。
  出于保护合同有效性的原则,这个购买者有权在购买后,拥有这个狗头金。
  这种法律对于失主确实很无情,但却是真的。
  只有在交易价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情况下,这个购买合同或购买行为才会失效。
  想到这儿,她便问道:“那怎么办?还能收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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