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田园风光_分卷阅读_44

  杨氏低低笑道:“是啊,我家正在建房子,就在小凉山脚下,听他爹说是座大房子,我还没瞧过呢。”
  宋景微走过来,和几位打了声招呼,在屋里坐着等吃晚饭。沈君熙本来坐在别处,见宋景微来了,就往他身边坐去。
  几人说着话,沈东明囔道:“祥贵来了,快上菜吧。”
  “哎!”杨氏应道,拍拍裴鸿轩的手背,“伯母去端菜了,你们好好聊着。”
  裴鸿轩应好,一会儿就和刚进门的沈东明和陈祥贵聊上了。
  宋景微踢了踢沈君熙的脚说:“去帮忙。”
  沈君熙起来随着杨氏出去,端完最后一道菜,发现酒还没上,他拉拉宋景微的袖子,比划:“酒在哪?”
  宋景微和他一起出去找,从角落里挖出一个六七斤重的酒坛子。是坛子陈年佳酿,一开坛香飘扑鼻。
  “哈哈,好兄弟,这是好酒呀!”陈祥贵笑道,他平日里不喝酒,遇上了好酒却馋得走不动路。
  “没错,是好酒。”沈东明笑道:“好酒伴好菜,好酒伴知己,今晚咱们不醉不归!”
  兄弟俩兴奋地,三言两语开始劝酒,把这顿饭吃得够尽兴。让沈家人感到久违的快乐和热闹,甚至比成亲那天还要感触良多。
  “鸿轩啊,多吃点,你需要补补身体。”因为裴鸿轩是客,沈家人轮流热情地对裴鸿轩夹菜。
  “谢谢,大家也吃,也吃。”裴鸿轩感概道,确实是个热情的人家,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如此单纯的快乐。
  “鸿轩不要喝太多酒,累了就先歇着,啊。”杨氏说道,体惜裴鸿轩刚刚溺水醒来,身体受不住酒劲。
  “好,谢谢杨伯母。”裴鸿轩低声道,杨氏的亲切令他倍感温暖,沈家人的亲情互动也让他十分羡慕,这才是真正的亲情呢。他们家那个冰冷的冰窟窿,里面都是些冷心冷肺的,怎配叫做亲人。
  “景微啊,这个鸡腿给你,你身子也不壮,多吃点。”杨氏示意儿子,夹菜呀,只顾着自己怎么行,一副啥也不上心的模样,能讨媳妇欢心吗?
  沈君熙踌躇下,连忙动手把鸡腿加到宋景微碗里,夹完之后他隐隐后悔,宋景微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没沮丧完,果然一只鸡腿回到自己碗里,是宋景微还回来的。
  “……”眨眨眼,沈君熙把炖烂的鸡腿肉分解开,留下骨头,其余一并再次放进宋景微碗里。
  “……”宋景微心想,我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吃顿饭。而这碗里的鸡腿肉,他皱着眉不想吃下去。
  “……”沈君熙私底下扯扯他的袖子,一脸期盼,吃吧,为什么不吃呢?被拒绝了虽然不会十分难过,但是那种难过是绵长有力的,时不时就扎一下你的胸口,刺刺地疼着。
  “我不喜欢吃鸡腿肉。”宋景微依旧没吃,把腿弄回了沈君熙碗里。然后他埋头三两口地吃完饭,其实也没胃口的,但是怕不吃会弄坏胃。
  大家默默地无视掉这点无关紧要的插曲,继续喝酒吃饭,高声聊天。
  裴鸿轩被问及以后的打算,他迟疑地说出心中的想法:“沈伯父,我想以后留在村里,您觉得能行吗?”
  沈东明吃惊道:“你想留在咱们村里?”见裴鸿轩认真地点头,他仔细盘算说:“有什么不能行,咱们村里好呀,山清水秀滋养人,你住在这里保准心情舒畅身体棒。”
  众人笑起来,纷纷议论道:“那要琢磨住的吃的了,你一个单身汉倒也简单,在乡下找份长工做也就行了。”
  说到长工,众人就看着宋景微,他就是茶山村里最出名的大地主,要做长工找他就对了。
  “不,我腿脚不方便,做长工恐怕别人不愿意要。”裴鸿轩有自知之明道:“想想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读过几本书,略识几个字。如果村里有私塾一类的学堂,我倒是可以去当个夫子。”
  陈祥贵说:“这个也成啊,你是秀才出身,做夫子绰绰有余。”沈东明的三弟沈东英开私塾的呢,让裴鸿轩去那儿最好。可是想到沈东明和本家的关系,他不敢开口。
  “也对,你是秀才嘛,肯定不能去做粗糙的活儿。我三弟就是开私塾的,过两天我带你去找他,让他给你开束脩。”沈东明说道,喝得有点醉的他,暂时不去考虑自个和沈东英的关系。
  他觉得,他和沈东英虽然不亲近,但是好歹是亲兄弟。而裴鸿轩是个可怜人,能帮则帮,不是吗?
  “谢谢沈伯父。”裴鸿轩感激地道,他不知其中的纠葛,他只是惊讶,原来沈君熙的三叔是开私塾的。倒也难怪,沈君熙学识那么好,小小年纪就考了秀才。只是后来再也没有听说过沈君熙的消息,他当时还奇怪,原来是因为嗓子的缘故。
  他不是不感叹的,他和沈君熙要是一帆风顺,恐怕眼下就是另一番盛况。
  不过,那些都是想象罢了,他心底里叹气。看一眼冷着脸的宋景微,与假装没事的沈君熙,心道:“也许,这才是踏实的生活,才是凡夫俗子一生的追求。”
  第二十六章
  “祥贵兄弟,慢慢走啊。”沈东明把陈祥贵送出门,好生叮嘱道。他那老伙计可能喝多了,走路都带着摇晃。
  “好……好……下回咱们,继续喝。”陈祥贵说道,他没喝醉呢,就是说话有些迟钝。
  关上院门之后,沈东明回屋里洗澡睡觉。家里边大伙儿们都洗洗睡了,只有他和陈祥贵一直喝到现在。
  “他爹,快来喝点解救汤。”杨氏还没睡,端着热腾腾的解酒汤走过来道。
  “嗯嗯,我喝。”沈东明习惯性端起碗,结果烫了一嘴:“哎哟……哎哟……”
  杨氏笑了,说道:“叫你着急,烫着了吧?”二人说说笑笑地往屋里去了。
  今天晚上,裴鸿轩躺在沈家客厅的竹榻上,闻着一屋淡淡的酒香味睡着了。
  宋景微和沈君熙没喝酒,洗完澡就回屋睡觉。今个晚上大家都累,沈君熙一改以往的精神,没朝着他比划什么,很快就睡了。
  得知身边的人体温不对,是在半夜的时候。宋景微偶然转身,手碰到一处发烫的皮肤,迷迷糊糊地就醒了。他睁开眼睛,天还是黑的,而手底下是沈君熙的脸颊,发烫得厉害。
  “沈君熙?”宋景微推推里边的青年,“快醒醒,你发烧了。”脸上这么烫,可能是傍晚下了水,又被湿漉漉的衣服泡了那么久,所以半夜发烧了。
  “……”沈君熙昏昏沉沉地睁开眼,什么都瞧不见,他觉得自个很不舒服。有一只冰凉的手放在自个额头上,他下意识去抓住它:“媳妇……”他想说话的,可惜说不出声音来。
  “醒了没?能起来吗?”宋景微问道,一边掀开薄被,起来把桌上的油灯点亮。
  “……”沈君熙眯着眼,脸颊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憔悴不堪。
  “算了,我背你出去。”宋景微不去叫沈东明,是因为沈东明喝了酒,他只好去叫杨氏,问他到哪里能看大夫?在这个感冒都可能要命的地方,谁知道发烧会不是烧傻。
  “啥?熙哥儿发热了?”杨氏吓了一跳,连忙说:“那咱们赶紧去找大夫。”而屋里沈东明睡得很沉,没有醒来。
  “好,我去背他。”宋景微返回房间,沈君熙说:“快起来,我背你去看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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