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一天

  黄昏记得以前看着名作家路遥写过一篇文章,名字叫早晨从中午开始,是路遥最后一部小说平凡的世界的创作谈。路老先生写完这篇文章之后就去世了。
  可以这么说,路遥的去世,中国现代最后一个传统的文人走了。最后一个对文学保持着敬畏,并且顶礼膜拜的苦行僧走了。
  同路遥先生一样,黄昏的早晨也是从中午开始的。
  春眠不觉晓,梦中有小鸟。等到阳光从轩窗投射进来,黄昏就起床开始一天的工作。这个时候一看表,大概是中午十点钟模样。这个时侯离吃午饭还有两个小时时间,也干不了什么事情。
  自从牛歌舞剧的演员选拔完毕,院子里也清静下来。在这一个月时间内,公司也没有什么大事。
  林玉婷的整部剧本的歌曲已经写作完成,现在正进入配器和编舞阶段。演员们都交给一个中央歌舞剧团的退休老师训练。反正他们都有舞蹈功底,训练起来都很容易。倒是王茹和孙芊芊的基础差点。不过,她们的舞蹈部分不多,主要是唱歌,也就可以做一做南郭先生,滥竽充数了。反正观众要看到不过是她们的明星脸。
  吴青云回上海去准备和楚翔的婚礼去了,日子定在五一。现在是三月中旬,也就是,黄昏必须在剩余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尽快结束手头的两本书,开关而出。
  时不待我。青春短暂。
  十点到十二点时间是抄袭天龙八部的时间。反正做这事很简单,只需要不停地打字就行了。启点那边,天龙八部已经进入vip销售。故事情节也推进到枯井底,淤泥处。段誉和王语嫣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读者都舒了一大口气,皆大呼过瘾。本来,刚开始的时候,读者对穿花蝴蝶般出现的人物意见很大,都发出“究竟谁才是主角啊”的疑问。本来,黄昏也做好了被读者痛骂甚至扑街的心理准备。就算被读者骂死,就算这本书销量不好也要写下去。只有写完这本书,射雕系列才算是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只有写完这本书,金庸先生的武侠体系才能完整地建立出来。
  以前,黄昏在看金庸先生的小说时只感觉他的书非常好看,文笔和故事情节优秀得让人高山仰止。现在突然感觉,其实,金老先生最优秀最伟大的地方是凭空建立起一套完美的设定,建立起一套武侠写作的标准。从他开始,以后的作者不管写的如何优秀也不过是在他设定的范围之内鼓捣。
  开创才是大师应该做的事情。
  毫无疑问,黄昏现在所做的事情不过是挟金先生之余烈,将这一整套在这个世界建立起武侠效果的评判标准。
  他知道,等天龙八部这本书一出完,其他写武侠小说的作者可以休息了。
  他不知道这么做究竟是对还是不对,或者对错参半吧?(电脑阅读)
  至少,有很多武侠作家要失业了,要转行了。
  每小时一万字地抄袭,打字速度并不快,或者,黄昏仅仅是在享受那种文字从指端流出的快感。这一过程是美妙的,只听到“噼噼啪啪”的键盘声响声一片像是在打机枪。几乎不用思考,也没必要思考。一个灵魂在心底复活了。指挥着自己的手,让一个个人物一一出现。演绎他们的人生,生存、死亡、挣扎、呐喊、快乐或悲伤。
  这是一种展示,黄昏有点迷茫,这些人的人生究竟是为什么。故事还是那些故事,人物还是那些人物。重复过一千年一万次,从第一个字开始,他们的人生都是注定的。但还是义无反顾地前进,像蛾子飞向那盏最后的油灯。
  乔峰在第一次看到段誉大笑时,在抱着阿紫走在塞外草原时,他知道自己最后的命运吗?那个叫阿朱的姑娘,那片宁静的湖泊上,她知道自己会死在自己最心爱人怀里吗?还有那个浊世佳公子慕容复,他会知道自己最后会坐在坟墓上等到着孩子们的朝拜。而最后留在他身边的仅仅是那个一直被自己忽略的小丫头吗?
  应该都知道的。从第一个字开始,他们都知道。
  但还是起劲地活着。
  这是黄昏每个上午都要写出来的故事。
  中午的饭菜味道不错,不过刚起床不久,胃口一般都不太好。黄昏以前爱做运动,食量一直不小。顶峰的时候每顿可以吃八两米饭,一斤肉,四个一两点馒头。现在因为长期不运动,食量锐减,居然只能吃二两米饭了。身体也很快地消瘦下去。但胡子和指甲却是疯狂地长着。晚上睡觉一发热,头皮痒得难受。他以前一百三十多斤,闭关一个多月,小肚子不见了,身上再找不到半点脂肪。现在大概只有一百一十多斤吧?而且,在桌子前坐得久了竟然有点心慌的感觉。
  发觉自己身体的异样,黄昏开始有计划地锻炼身体。
  屋子内的空间有限,太剧烈的运动也做不了,只得弄些简单的。吃过午饭再休息一个小时,看看书,然后就开始一百个掌上压,再将自己挂在门楣上来两百个引体向上,等弄出一身臭汗后,才又开始新的工作。
  不过,这样一来也有一个后患,汗水出多了,身体就臭得不行,也痒,却不敢去抓,怕抓到脖子上肥沃的土壤。有一日,黄昏一甩袖子,居然从袖口里甩出一个硕大的蟑螂。这让大极大地汗颜。看来,古时候王猛同学和符坚同志扪虱而谈是确有其事的。
  将来,如果黄昏也写出一本惊天地泣鬼神的作品,没准后世史学家也会传为美谈古有王猛扪虱而谈,今有黄昏伏蟑创作。
  下午的时间全是情人这本书的。黄昏地写作计划制定得很严密。先是弄出一个故事梗概,用三千字将大体的故事情节写出来。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上世纪三十年代,因为越南一直都是法国的殖民地,所以在这里积聚了大量的法国侨民。作为宗主国的公民,法国人在越南享有一切特权。大量掠夺本地的财富和土地,来的人很多都发了财。不过,还是有混得臭的。女主角一家就是这种废柴。她的父亲死得早,母亲拖着三个子女在这片东方的土地上苦苦挣扎。
  她母亲用全家都积蓄在越南海边买了一片土地,开垦出来,种植橡胶。可是,一场海啸让她们破产了。这个时候,女主角正在一所中学读书。那时候,她还是一个孩子。
  男主角出现了。他已经三十多岁了,是一个华侨。他父亲是有名的地产商人,非常富有。爱情产生在一个渡口。一场跨越年龄、人种和阶级的爱情让他们彻底地燃烧了,受伤了。
  男人的父亲是一个很传统的中国人,在男主角很小的时候就替他订下了娃娃亲。这个时候,战争开始了,所有的法国人都从越南撤退回国。
  于是,爱情的火焰也熄灭了。
  他们在码头相互看着对方的背影渐行渐远,终至消失。
  在很多年以后,他们在巴黎见面。这个时候,他们都老了。
  他说,他还是爱着她,这爱情让他难以忘怀。时间的流水也不能将其冲淡。
  故事写好,就要开始设定背景。
  正统的纯文学来不得半点虚假。这不同于网络上的yy,出了什么纰漏作者都可以用这是架空,或者这是一个平行的异世界做为借口。既然要写严肃小说,就得接受无数作家学者和读者的检验,断断马虎不得。
  幸好现在网络发达,也不用去图书馆。百度在手,天下我有。
  开始准备工作了。黄昏直接打开百度的网页,输入“越南、法国、殖民地”三个关键词。一点鼠标,三十万多个相关信息就跳了出来。
  实话说,相关资料并不是很多,才三十万。如果黄昏愿意,在上面输入“黄昏、射雕”两个关键词,至少就有一百多万相关资询。
  好了,现在就开始阅读。一条一条点开,寻找合适的内容。然后一一复制,粘贴到自己新建立的文件夹之中。
  这种工作持续了一周才完成,让黄昏吃足了苦头。眼睛里全是血丝,面色因为长时间盯着屏幕而变得有点苍白。一只新鼠标被他的脏手摸得全是污垢。
  等收集完所有资料,一看文件夹,居然有三十多万字。这点字数对一本小说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两个小时就读完了。可这些资料可全是枯燥的数字以及相关背景描述,历史沿革,世界形式分析,读起来绝对不是一个愉快的过程。
  一天时间,黄昏就将这些东西读完了。不过,这些东西要消化掉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黄昏在写作的时候将这个文件夹挂着,写到相关部分就去瞄一眼,看看自己有没有开黄腔。这种写作过程已经谈不上美妙了。黄昏也没有纯文学的写作经验,一开始就选择了一个非常踏实而笨拙的方法。
  除了看这些资料,黄昏甚至还找出了世界地理和世界气候百年变化,已经洋流潮汐方面的资料阅读,甚至还自学了法语。反正他有超级强悍的记忆力,什么东西都只要看过一眼就忘记不了。
  因为涉及到种植业,黄昏甚至还看了部分农业方面的资料。
  这种工作一准备就用了将近一个月。
  回头一看,自己的这边情人只写了开头的两三千字,后面的内容一点都没有写。
  他不禁有点埋怨自己以前的阅读面太窄,书到用时方恨少。如果自己以前什么东西都看,现在何至于如此恼火。如果自己以前读过情人这本书,而不是仅仅去看了同名电影。直接抄袭就是了,又何必要自己动手写?
  写作和码字是两回事情。这一点黄昏是深刻地认识到了。
  作家和写手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物,自己不过是游离在两者之间而已。
  好,准备工作结束,现在开始写了。
  可,那种文字,那种蕴涵在文字之中的味道自己究竟该如何写出来呢?黄昏写惯了网络文。网络上的东西对文笔没什么要求,只要你能够将故事说清楚,让所有人都听不懂就行了。可,纯文学,尤其是情人这种现代风格的小说,你就要弄得所有人都看不懂才是王道。
  可,你的文笔必须精美,让所有人都挑不出毛病了。
  难度很高的工作。
  可让人期待,让人心里高兴。
  这是第一次,黄昏对写作有了一种游戏的态度。这不过是一次考验而已,又何必想太多呢?
  这一日吃过了午饭。做好准备工作,黄昏正式开始写情人。
  这一天离他闭关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时间已经不多。
  “也许是我想太多了,先写,以后再修改吧?”黄昏这么写,然后开始写故事。就将这本书当成一个故事来写好了。
  大概是经过长期疯狂打字的训练,黄昏写作的速度极快,一个下午就写了一万多字。很顺利,抄袭了一年多,金老先生的用词用句和行文方式已经深刻地印在了黄昏地血液之中,一下手就是很结实的文字。
  晚上的伙食一般都很丰盛,起码有六个以上的菜式。前一段时间天气冷,公司众人胃口大开,体重见涨。来搭伙的有林玉婷和王茹,林玉婷后来搬到王茹那里去了,日常,二女地应酬不少,在外面吃饭的机会不少。不过,吃太多馆子里的油腻,偶尔要回来过换一换口味。小猫没地方可去,他最近正在帮林玉婷润色牛的歌词,又顺手写了一个剧本,说是接到私活,稿费不少,平时忙得很。
  黄启发得到了黄昏地特别照顾,住进了院子。这个家伙是有真功夫的,黄昏打算重点观察一下。如果能培养出一个武打明星出来就好了。自己手下还没有一个拳头过硬的人物,实在培养不出来就拿来当保镖好了。
  自从他住进来以后,猖狂在小区的小偷都不见了。这个家伙每天半夜都要在院子里表演一翻硬气功,一掌下去,不管是砖头’头,甚至钢筋都变成了豆腐。大家刚开始还有几分惊艳,后来也就审美疲劳见惯不惊。倒是那些小偷见了,吃惊不小,人体毕竟不能和石头钢筋相比,还是不去接受挑战为好。
  吃过晚饭,黄昏再休息半个小时就又开始写东西。直写到半夜12点才上床睡觉。一看字数,一天下来,情人这本书居然写了三万多字。
  情人的实体书黄昏以前是见过的,只薄薄的一本小册子,大概五万字左右。自己这么下去,两天就写完了。真是奇怪啊,原作者竟然用了那么长的时间。听过从动笔到完工三个多月,这怎么可能?
  已经完成的三万字不过是个开头。
  第二天中午,生活继续开始,又写。现在,黄昏已经不再考虑其他,只很随意地写着,意随笔走,写到哪里算是哪里。
  字数在疯狂地增加之中,半个月下来,本书的故事完全结束。一看,三十多万字。
  看着桌子上打印出来的厚厚一叠稿子,黄昏摸了摸鼻子,却没有完成创作的快感。他感觉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书好象不是这么写的。
  只有五万字啊,真正的情人只有五万字啊!我这么弄,不弄成一本普通的艳情小说了吗?还说写什么纯文学,拿什么文学奖?都是镜花水月。
  深夜,黄昏背着手在屋子里困兽一样地乱转。
  天气开始热起来,快到五月了。可他感觉自己这几个月闭关出了一本天龙八部就快付梓,几乎一无所获。这样做,以前又何必将自己关起来呢?
  不对,大大的不对!
  身体里热得不行,鼻子却被鼻涕塞住了。每次呼吸都要用很大地力气。烟一支又一支地抽,每吸一口,都有一团火苗在肺中燃烧。
  手指因为用力敲键盘而有点抽筋,怎么也伸不直。黄昏连忙狠狠地对着手背拍打了一气才缓过来。
  看来,我是写得太简单了。黄昏这么想,然后提起稿子,用笔使劲地在上面划着。他现在不用电脑了,准备换成手写,以找到那一分久违的码字的感觉。
  圆珠笔在纸上发出春蚕吐丝地“沙沙”声,什么也没写,只是在稿子上划掉那些不需要的句子和文字,将故事还原成个提纲。
  一个通宵就这么过去了。三十万字的稿子被删减到十万字,这已经是最大的极限了。文字已经压缩到最大的限度,就像浓缩了的燃料,不安分的躁动着,即将爆炸。
  “还要继续压缩!”黄昏对着天边的曙光冷笑“继续下去,继续下去吧!天上的诸神,请您保佑我,或者毁灭我。让我的文字继续地朝那危险的黑洞中冲刺,直到将那里填满,然后爆炸开来。就算将我化为齑粉。开始吧!”
  一巴掌甩过去,拍翻南中送过来的午饭,黄昏用笔在稿子上继续修改着,却怎么也减少不掉字数。一个上午过去了,他只在上面抹掉了几个不必要的虚词代词和连词。
  句子已经开始变得不通顺了,读起来十分费劲。这已经不是小说了。
  好,再一次,一个下午又过去了,身体灼热难当,大概已经烧到三十九度了。
  这是沉重的时刻,圆珠笔好像有一百斤重,怎么也提不起来。眼前文字在飞舞,黑漆漆一团积聚在一起,然后金光大放,又猛烈地散开。满天满地都是。
  继续减少着字数。句子和字已经动不了啦,现在只有在故事上做文章。
  竭力地把可有可无的场景和对话去掉,将不必要的环境描述去掉,将背景交代去掉,将正常故事的时间轴去掉,将该去掉的都去掉。
  天又要亮了,新的一天。
  已经到四万字了。什么都没有了,故事、人物、背景、场景”间、甚至文字都去见鬼吧!
  迎着天光,黄昏举起双手,看了看,泪哗哗地流着。
  可怕的经历啊!再不能来第二次了,都结束了。
  他走向大门,却没有力气破开那些禁制。
  他想大叫,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眼前一阵发黑,重重地摔倒在地。
  这个时候,黄启发按照常例来到院子锻炼身体,顺便展示武力。他练的是正宗少林功夫,是他舅舅传授给他的。以前,他舅舅是少林寺的和尚,出家了很长一段时间,习得一身好武艺。虽然经过多年佛学熏陶,可骨子里还是一个非常传统的中国人。他家只有他一个男丁,以前吃不起饭,一怒之下做了和尚。现在,党的政策好了,和尚们的香火钱也多了起来。尤其是每到除夕之夜,去寺庙烧香的点香客简直要挤破头。香火钱也是一笔天文数字。听说,零点时的第一炷香已经拍卖到二十万人民币之巨大。其他各个时段的香也有明码标价。一个三十夜下来,寺庙里收到的钱可以用箩筐挑。不过,黄启发的舅舅因为职位地位,也弄不到几个钱。不过,看到方丈、主持什么的一个个吃得脑满肠肥,也很是羡慕。自己钻营是不行了,没准让启发去也能干出一番事业来。
  见这一行业前景大好,黄启发的舅舅就叫侄子去出家。黄启发也动了心,进寺庙呆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过,他这个人比较老实,好处没弄到几个,功夫倒练得不错。后来,黄启发母亲说,当和尚要绝后,就让他还俗了。
  此刻,见黄昏晕倒在地,黄启发上前对着门窗就是一掌“碰!”地一声就打出了一个大洞。
  巨大的声音惊动了其他人。一看黄昏搞成这个样子都惊叫起来。连忙打电话叫来救护车,将黄昏送进医院去抢救。
  黄昏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他没想到,为了本三万多字的书居然搞成这样。
  这样做究竟值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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