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赵成阳的直觉推测也许无法左右警方判断,但是证据可以。何远征抽检了u盘中的部分指纹,发现确与基因筛查名单当中相应对象的指纹相符,于是接受了赵成阳的建议,优先排查尚未采录指纹的目标对象,也在实地走访的过程当中关注了各个家系非婚生子的情况,避免遗漏。
  但是查到陈金龙的时候,又遇到了新的难题。
  户籍科的同事没能根据既有信息在联网的数据库中查得陈金龙的身份资料。因为担心是纸质户籍入库的时候出了问题,只得又费尽周章地调取陈金龙的纸质户籍底档。
  倒是另一边的照片比对先有了结果。
  目前的ai技术已经能够实现跨年龄识别。根据赵成阳提供的照片,警方很快锁定了省内的一名服刑人员,因聚众斗殴被关押于滨江市第一监狱。
  但是此人并不叫陈金龙,而叫陈力,且登记的信息未显示其有任何的曾用名。
  听到“陈力”这个名字,姜郁起初觉得耳熟,但是一时没能想起在哪听过。直到赵成阳提醒:“冯少坤的案子,和另外两个同伙串供说人是冯少坤打死的。还记得吗?”
  姜郁讶然,甚至觉得不可置信:“能确定他就是陈金龙吗?”
  “指纹、dna和赵馨怡案现场提取到的都对得上。而且我问了远征,他说陈力的右手手腕上确实有块胎记。警方现在怀疑,他应该是犯案之后为了逃避追查,托人改了户籍资料。松河这边户籍信息全面电子化的时间比较晚,到14年才全部完成。早年的纸质户籍篡改起来确实也比现在容易。”
  这让姜郁不禁怀疑起陈力最初接近冯少坤的动机。
  与此同时,姜郁也收到了松河市公安局颁发的法律顾问聘书。
  由于赵馨怡被害一案属于再侦案件,第一次的侦办结果已经被法院判决全面否定推翻,松河市局高度重视,特别召集外聘顾问参与案件侦办,希望其能从法律的角度给出意见建议,确保流程合规,证据链条完备,给嫌疑人准确定罪量刑。
  得知姜郁曾参与过宋晓川案的再审办理,负责再侦的刑警大队副队长王腾意外之余也很欣喜。律师提前充分了解案情必然能够省去不少沟通上的麻烦,况且十年前的案子并非是他侦办,再审推翻原有结果对他个人也没什么影响。相反,如果能把这桩棘手的陈年错案尽早纠正,于他而言亦是功绩一件。
  也是由于前期沟通顺畅,王腾答应了姜郁提出的请求,同意赵成阳以律师助理的身份参与案件,但也多次强调只能负责法律相关的工作,不能直接干预案件侦办。
  然而对陈力的审讯并不如料想一般顺利。
  陈力心理素质极好,起初死不承认,后来警方以现场指纹和精液的检测结果向其施压,表示已经证据确凿,只有他肯配合才有可能从轻处罚,陈力就直接改口称自己是被害人的情人,虽然发生过关系,但不清楚对方怎么死的。
  警方自然知道陈力是在胡说八道。毕竟现场没有第三人的痕迹,被害人的死状也反映出其是在遭侵害时死亡,不可能是陈力辩解的这种情况。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陈力竟然真能说出赵馨怡的不少个人信息,包括她叫什么、在哪工作,也知道她有一个同居男友,但是两人感情不好,所以赵馨怡才转而向他投怀送抱。
  由于现场门窗的确没有被破坏的痕迹,警方也曾怀疑是熟人作案,王腾变得有些犹豫,担心案件还有没查清楚的地方,移交审查起诉之后再被检方退回补侦,到时候松河市局的脸面可就真丢光了。
  他拿不定主意,来问姜郁意见,如果完全没有口供,只是根据目前搜集到的证据能不能给陈力定罪,会不会被对方律师推翻。
  “完全推翻倒不至于,从现场的混乱情况来看,大概率会认定构成强奸。”姜郁道,“但两人到底是不是情人关系,恶劣性质不同,很可能会影响量刑。我还是建议调查清楚。”
  一旁赵成阳也说了自己此前推测,认为陈力对于作案目标都是经过筛选。考虑到其母陈吟秋、宋晓川和赵馨怡的关系,建议从宋晓川着手调查,并围绕陈力和其母陈吟秋的关系分析嫌疑人的犯罪动机。
  宋晓川的答案很快解开了警方的疑惑。
  虽与陈力并不相识,但因为是春丽足疗店的常客,宋晓川对陈吟秋的儿子还是有些印象:“老板娘平时就住店里,二楼有个屋子是她的房间。有一回我见一送外卖的男的,门都没敲,直接就进去了,挺随便的,后来才听说那人是她儿子。”
  “那他给sg你们家送过外卖吗?”警察追问。
  宋晓川想了片刻,摇头道:“没印象了。一般我接了外卖就关门了,也没特别关注外卖员长啥样。”
  “那你经常点外卖吗?”
  “那会儿经常点。不爱出门,楼下饭店做的也不好吃。”
  “赵馨怡呢,她也点吗?”
  “她上班的时候吃食堂,休息的时候点。”
  经过一番询问,警方合理推测,陈力当年借助送外卖的便利获知了赵馨怡的基本情况,于案发当日成功入室实施强奸,并于案发之后于慌乱中潦草清理现场,拿走了赵馨怡叫外卖的手机,试图为案件的侦破制造障碍。
  有参与办案的警员表示不解:“一般这种类型的强奸案件都发生在独居女性身上吧?陈力既然知道被害人有同居男友,还敢入室强奸,就不怕被抓现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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