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的无脑女配[七零] 第63节
反正到了现在,他就是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就算看沈春花,他也只是尽量用平淡如常的目光看着,并没有露出一点像平时那样的严厉和严肃。
“走吧!”
知道这样的场合不能再待了,在沈春花接近的时候,赵麟迅速的拉住了她右手。
刚才在台上特别冷静,特别放松,一直侃侃而谈沈春花。此刻等下台了,所有紧张和不安就全部都回来了。
像之前在板凳上,拿着话筒喊话让当时所有打架的大家都冷静那样。此刻等赵麟牢牢抓住她了,他才发现了沈春花手心的一层冷汗,才发现了她身体越来越明显的发抖了。
两人迅速离开时,后面传来了吕书记的讲话:“大家放心,关于刚才沈春花同志反映的两个问题。不管是她的企业,在有订单的情况下,一直拿不到银行贷款的事情。还是她作为烈士遗孤,一直都不知道今天这样的活动,一直都得不到政府妥善安置的事情,我都会安排专人仔细调查清楚的。这事情,如果没有故意的成分,那确实是最好的。但如果这其中有很明显的故意和疏漏,那我们肯定会一查到底的——”
后面的话,沈春花和赵麟就听不到了。
等真的被赵麟扶着出来后,看着自己不住发抖和手和脚,沈春花望着赵麟无奈自嘲道:“赵麟,我是不是很没用啊。我突然的这么一下,会不会彻底的得罪很多人,然后我们厂子以后会不会,真的再也得不到任何政府帮助了?”
“没事,就算再差也就这样了。至少你这么一下,以后再有这样的活动了,主办方都会邀请真正的烈士遗孤。至少以后像你这样的,应该会得到更多的关注。沈春花——”
赵麟想说,沈春花你知道吗?这一刻你在我心里,简直像英雄一样的存在。
但看着被自己扶坐在外面石阶上,仰头看着自己,还是有些发抖的小姑娘,他终究还是没有说出这些太过肉麻的话。
抬手摸摸对方今天梳的格外整齐的头发,赵麟一下一下摸着的,然后柔声安慰道:“放心,关于我们厂子的未来,我已经想到一个办法了。”
“什么办法?”
对对方一直抱有很大希望的沈春花,立马瞪大眼睛好奇的问了起来。
“你现在能走了吗?我们去其他地方说吧!”
现在毕竟是市政府的大楼外面,怕刚才那些人出来会有一点点尴尬,赵麟下意识的拉起了地上的沈春花。
“可我的脚还是有些软。”
以前的沈春花从来都没有见过省长,市长这种的。以前的她,上过最大的场子,就是公司的上千人年会。
那个时候,她从台下表演节目下来,双腿双手就是这样的无力。
而这次,说实话,她其实抖的比上辈子厉害多了。
“没事,我背你!”
在沈春花的双腿软的像面条时,提着两人包包的赵麟,突然走到她的前面,稍微的弯曲了一下他的身体。
“……”
望着对方的动作,沈春花有些意外。
但害怕外面的那些人出来,顾不得多想。沈春花就迅速的攀着对方的肩膀,迅速爬了上去。
赵麟的身高确实太高,这半年的时间,他比之前稍微胖了一点。再也不是过去那种干瘦干瘦的类型了,有那么一点点向高壮健康发展的趋势。
反正此刻,在被对方稳稳的背在后背上后。沈春花就是突然的有了一种,赵麟真非常高,真的非常强壮,也非常非常牢靠可靠的感觉。
“赵麟,你人怎么这么好啊?是不是无论我做什么,你都会支持,都不会骂我,也不会嫌我烦!”
可能是第一次趴在一个高大男人的后背上,可能是第一次碰到无论她做什么都沉默支持的男生。
反正这一刻,在趴在赵麟的肩膀上后。无视周围那些异样的好奇目光,沈春花就是突然乱问了起来。
“嗯,你是我老婆。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的。不管你闯什么祸,我都会给你兜底的。而且今天的事情,也不是闯祸。在我的眼里,我们花花今天是一个大英雄。是胆子最大,性格最好的小姑娘。今天的你,我非常非常喜欢。”
刚才感觉不好意思的话,趁着这个机会,赵麟还是认真的说了出来。
“我那有那么厉害,反正我做事,也就求一个问心无愧吧。希望我这么一闹,以后政府在照顾烈士遗孤的时候,能更加仔细一点吧。我们这个国家,其实一直都没有表面安稳的。外面抓小偷、抢劫犯、□□犯杀人犯的警察,缉毒的警察,救火的消防员,赈灾抢修的武警,指挥交通的交警,甚至那些在边防执行特殊任务的警察们。那些负重前行默默为我们奉献的警察们,其实每年都有很多人牺牲的。
他们为了我们国家为了我们牺牲了,国家和政府就有义务照顾好他们的孩子和家属的。但这个家属,绝对不是只有一个哥哥弟弟的。最最应该帮助的,还是应该是他们父亲父母,还有他们的老婆孩子。等帮助过他们了,之后才应该轮到其他人人的。反正关于这个工作,绝对应该做好,绝对不能有一点马虎的。”
沈春花并不算特别高尚的人,但此刻在赵麟的背上。她就是说了一些,让赵麟甚至连她自己都感觉意外的话。
“嗯,我老婆说的对。这个工作,除了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我们的责任。未来等我们把企业办大了,我们也拿出一些物资,也力所能及的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可以吗?”
“嗯,好!”
沈春花说她没有钱读书,说她以前一直没有新衣服,其实有夸大的成分。
但想着沈爷爷过世了,沈春花找出的那些旧衣服,几乎上面都有补丁,这个时候赵麟已经深信不疑了。
关于沈春花读书的事情,她十五岁初中毕业了,就是没有立即读高中。就是等两人结婚了,她才开始说她想读书的。
反正所有的一切,都让背着她的赵麟感觉到心疼。
想到自己儿时的生活,想到自己特别小的时候就能穿手工定制的小西装小马甲了。
想到自己是父亲被意外拉走了,母亲迅速的改嫁给别人了,他的生活才算有一点点艰难。
甚至他的第一个有补丁的衣服,也是到了沈家村后,他意外刮坏了衣服,才自己动手补的。
这一刻,对于这个小时候遭受了很多委屈和磨难,但依旧长得很阳光很张扬的小妻子。
赵麟就是打从心底真正的心疼着,也真正佩服和喜欢着。
赵麟背着沈春花,在外面走了大概三分钟,沈春花就恢复正常了。
这个时候,他们也不再刻意的挑战周围保守人的底线了。这个时候要不是他们从市政府走出来,要不是他们明显穿的比其他人好一点,应该早就被看不惯他们行为的其他人给拦住或者呵斥讽刺了。
所以等恢复了正常了,他们一起赶快坐了公交车,赶往他们熟悉的城北美食城。
在哪里,赵麟说了他最近一直在研究的一个小东西。
而听到对方说的话,想着对方说的小东西。沈春花则是再次有了,男二真不愧是男二,果然比男主强。果然是那种明明特别有才华,但却总是被眼瞎女主不喜欢和拒绝的神奇存在。
第54章
赵麟说的小发明是一个电褥子, 这个东西其实也不是他发明的,他说他是在出差的时候,在安城百货公司的一个店铺老板那里发现了它,就花费高价买了回来。
然后等回来了, 他就把那个拆掉了, 一直都在研究。
“我们现在就回去看看吧!”
因为心里着急,沈春花就迫不及待拉着赵麟出了熟悉的城北美食城。
但在出来时, 这次没有吃饭的两人, 却还是打包了他们之前喜欢吃的那些东西。
不管是酿皮,甜醅子, 烤鸡还是酥酥甜甜的各种小蛋糕。每次但凡他们过来了, 肯定要吃的,他们全部都买了一些, 而且这次还特意的买多了一些。
两人提着东西回去后,先是把买来的东西分给了厂子白天一直在工作的女工一些。
之后两人就去了白天没人的第二办公室,在里面边吃边看赵麟最近一直在研究的东西。
至于隔壁的沈大伯他们, 最近刚刚收完麦子和菜籽, 现在他们正在组织大家拔大豆呢。
等大豆收完了, 他们还要犁地,还有挖土豆。
总之就是从九月开始,他们应该一直要忙到十月底。
等十月底把所有的庄稼都弄完了, 他们就要收拾粮食,挑出好的, 给国家上缴一部分。剩下的要好好好打包好, 等着下次过年的时候大家一起分。当然如果今年收成特别好, 他们也会联系外面卖掉一部分,那些就是大家过年分的钱和粮票了。
等到十一月的时候, 把过冬的粮食和钱准备好了。这个时候,村里又要开始组织大家去后山打猎,算是提前准备过冬的各种肉食了。
反正现在这个办公室没有人,在沈春花把剩下的吃的一分二后。她把等会要给赵麟爸爸送过去的东西单独的放在一边后,就连忙把剩下的东西摆在了桌子上。
当然在摆那些吃的时,她的眼睛一定盯着赵麟从旁边纸箱往外拿的东西。
在她的注视下,赵麟把他最近研究的所有东西都迅速摆了出来,然后铺到了这个屋子的另外两个桌子上。
那两个桌子,是他们本地几个业务员大家一起合用的桌子。但他们现在去外面谈订单了,所以桌子上就只放着他们用的几个杯子,以及几个本子和笔。
“哇!”
刚才隔壁的十四个女工,沈春花给她们总共打了五份凉皮,三碗甜醅,一只烤鸡,又给她们一人一个小蛋糕,是让她们分着吃的意思。
但到她和赵麟了,他们是一人一碗凉皮,一人一碗甜醅,甚至连烤鸡都有半只。
反正这个时候,烤鸡已经凉透了,其他东西本身就是凉食,也不害怕放凉。
所以赵麟一拿出他的东西,沈春花就放下筷子,就兴奋的先看他的东西了。
“这个是你买的电褥子?这个是你自己正在做的?”
前面摆着两个被拆开的双人电褥子,一个外面看着花纹特别好看,绒面看着特别的光滑。另外一个,只是简单套在两层厚重的绒布上。所以沈春花一看就看出了那家是赵麟买的,哪家是赵麟自己正在做的。
明明这个东西,沈春花从小一直在用。明明对这个东西,她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但此刻等看见这个东西了,沈春花还是仔细的摸着,还是有一种非常惊喜和不可思议的感觉。
除了惊喜和不可思议外,她脸上还有一点点赵麟看不懂的复杂和感慨。
以为她是没有见过这个东西,所以才用这么复杂的表情摸着手下的电热毯。
所以赵麟立马上前一步,指着被他拆的乱七八糟的别人家电热毯,迅速解释道:“这个东西就是电热毯,把它插在插座上,慢慢的这个东西就会发热。这个时候,我们躺在上面,就不会太冷了。当然我们这里家家户户几乎都烧炕,所以用这个的可能会有些少。但那些住在城里的,或者没有条件烧炕的,冬天肯定愿意买一条这个。
这个东西是我去安城时,跟我熟悉的蔡老板偷偷摸摸拿给我看的。他说这个东西,是他去上海读书的儿子,花费大价钱给他寄过来的。他用了一次后,就不敢再用了,或者说是舍不得用了。反正他儿子十块买来孝敬他的东西,我花费十五块后,他就直接给我了。”
赵麟带着很明显的笑容说着。
“十块,十五块?”
赵麟一说这个价格,沈春花就意识到对方为什么愿意把这个东西转给赵麟了。害怕被电,可能是一个原因。但舍不得把别人一个月甚至大半个月的工资就这么铺在身下,肯定也是另外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
“他说十块钱,肯定也有讹我钱的意思。但在上海,这个东西估计肯定也有五六块了,再加上邮费和儿子的孝心,可能在对方的眼里这个东西就值十块了。反正不管他是怎么想的,在我眼里它的成本就是一两块钱。只要把这个东西仿制出来,我们服装厂也可以卖这个。
到时这个东西,可能就是我们这片的独一份,甚至是整个西北西南东南区的第一份。到时我再把价格稍微压一下,我们厂子就能完全盘活了。这个东西可就没有什么现货后款的事情了,到时很多的人,就会抢着做我们经销商和合作商了。反正等这个东西研究出来了,至少前两三年呢,我们肯定是这片的第一。”
平时不多话的男二,等说到他感兴趣的东西了,眼睛就亮晶晶的。
沈春花上辈子只活了27岁了,她也没有博学到知道上辈子这个玩意到底是谁发明,到底是什么时候在她那个世界全国流行和普及的。
但在原主的记忆里,这个东西确实是她之前听都没有听过的东西。
所以在明白赵麟到底在说什么后,沈春花眉梢和眼角的笑意,就再也掩饰不住了。
“那麟哥,这个东西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研究好?等你研究好了,我们就先做这个啊。”
沈春花一高兴,就会叫赵麟哥。
有时候是赵哥,有时候是麟哥。
心里有些得意,然后赵麟像个真正的二十来岁的小年轻一样,迅速拍胸脯保证道:“我这次托人买过来的导热硅脂,好像还不是特别好,细软线的耐热性也有一点点差。反正你放心,最重要的发热元件,我已经找出来了。只要再找好好的弄一下基芯,很快一切就能大功告成的。”
什么导热硅脂,什么软线和基芯,沈春花一个都不懂。
她只知道,一个东西你掌握专利了,世面上可替代的东西少了,那么你就有可能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