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节

  三面刻有圣像的大酒杯被骑士两手端了过来,术士看着那纯银铸造的酒杯,就像在看着一整杯的剧毒,但他吞了吞口水,最后还是拿了起来,也不敢看穆夏的目光,一饮而尽。
  穆夏的黑狼们可以面不改色触碰银器,但银净化过的酒水还是浓烈如酸,每一口都彷佛在吞着大把生锈的刀刃,从灼痛的喉咙到翻滚的胃囊,虽不至于逼出原形,但身体每一寸都像被绞碎辗压而过,等之后排出来又是另一种滋味。今夜开始,漫长的折磨在等着他。
  穆夏彻底没了笑脸:“现在可以滚了。”
  对方如获大赦,立刻飞也似地逃出去,穆夏冷冷盯着桌上的盒子,不敢相信自己大费周章,就这么被这个小小的东西难住了。
  加利文适时出声:“森伦堡的艾尔德爵士不日就会到达蔚蓝港口,参加比武大会。”
  终于来了一条有用点的狗,穆夏心情好了一点:“再两日就满月了,艾尔德有幸得红狼青睐,等他变身后,跟着他,也许可以找出红狼。”
  提起艾尔德爵士,穆夏就想到肮脏的琼斯镇、堆满腐烂尸骨的森林,以及少女红艳如苹果的脸庞,她喘着气被自己的真身吓得逃跑,泌凉的露水打在她的脸上、手臂……
  思念来得太突然,鲜活芬芳的回忆蜂拥而上,穆夏有一瞬间恍神……他知道少女就在圣城,却觉得她比任何时候都还要来得遥远。
  “大人?”
  穆夏一抬头,若无其事继续接上话:“除了红狼,当年圣血秘会大多出自圣学院的人,虽然黄金大圣堂肃清了大部分,但肯定有位高权重之人获得赦免,让鲁道夫交出可能的名单,每一个都盯紧一点。”
  这点倒是没问题,他们在圣城的人马早已经渗透各院,就是红狼依然让加利文有些为难,他忍不住小小抱怨:“听闻红狼都在拜佛勒庭出没,他们迷恋那里健康的少女和孩童,猩红诗人更是如此,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在圣城找红狼呢?”
  没等穆夏回话,突如其来的钟声惊扰窗外的白鸽,也打断他们的谈话,时间不知何时已经悄然溜走,深蓝的夜色退至窗沿,快早上了。
  这钟声真叫人心口烦闷。加利文烦躁地拉了拉胸前的衣襟,无论多少次,他都听不习惯这口钟,像是有把大槌子打在胸口,阵阵闷痛感令他有一股窒息的不适。
  其他黑狼骑士脸色也不好看,优秀的听觉这时候就成了坏事。
  穆夏倒是饶有趣味地看着黑狼们的反应,他面色如常,似乎不受钟声影响,只是待钟声结束,少年突然冒出一句:“也许可以叫鲁道夫准备下,等时机差不多,就把圣学院那口破钟弄下来吧。”
  加利文看他一脸轻松的样子,以为对方是在开玩笑。
  果然穆夏很快回到正题:
  “总之记住,无论是红狼还是圣血秘会都是一丘之貉,他们忠诚于同一个神,所以会竭尽所能阻拦我们,只要能揪出其中一个,我们就找到通往神的捷径了。”
  他这么说,顺手拿起桌上的假盒子,纤细的手指轻轻握起,随着力量加大,盒身发出脆弱的哀鸣,一股刺鼻的银白液体从缝隙缓缓流出,加利文闻出来那是具有腐蚀性的水银,大多是术士用来保存密盒的防护。
  “嗯?”
  穆夏觑起眼睛,松开手,破碎的残骸散落一桌,其中竟有一块不属于木盒的金属片。
  他捡起来放在火光下检视,一下就看清楚上头细刻的文字──
  “野兽,愿你永受月神诅咒”
  此时此刻,加利文宁可灌下五个银杯也要从这里滚出去。
  他从没看过穆夏露出如此恐怖的表情
  作者有话说:
  副本大boss事业受挫,急需正义的一方亲亲安慰
  ps:奶茶其实每天都在问自己什么时候完结,目前疯狂缩减大纲,尽可能控制在二十章内完结,一些没写完的设定就用番外的形式慢慢补。
  第一百九十一章 蔷薇女神
  ◎那位女王是疯了吗?!这是要和圣城宣战?◎
  比武大会当天, 早钟还没响,莳萝早早就和一群圣修女离开,准备迎宾前的工作。
  圣修女们的早飨只喝了一杯圣血酒, 她们用芬芳的葡萄叶洗浴身体,再细致抹上橄榄油、蓟花和一点番红花制成的金黄圣膏, 一整趟弄下来, 莳萝感觉自己就像一顿香喷喷即将上菜的佳肴。
  所有圣修女都穿上崭新的白纱礼裙, 肩披大红斗篷,如同山丘上那一朵朵傲然挺立的红蓟花。今日她们甚至被允许暂时拿下头巾,露出头发,带上些配饰,但只限于小珍珠。于是有人戴上珍珠耳环,或是穿上镶有珍珠的鞋子。莳萝看到特莎时, 她戴上了一顶镶有数百颗小珍珠的珍冠, 整个人容光焕发。
  莳萝也换上了新礼袍。司仪的礼服看上去与他人没有太常区别,一样镶金边白裙样式,却更为精致──长裙是极为细腻的象牙白棉纱, 丝绸的袖子柔软垂地, 领口和裙襬都有金线镶边。
  特莎大为惊叹几个裁缝的圣修女的成果,她将袍子宛如新生婴儿般小心翼翼交付给莳萝,千叮咛万嘱咐交代绝不能弄坏, 表示这是被神祝福过的杰作。
  莳萝看着特莎爱不释手的表情, 心底也很想用自己的月光法袍替代,穿在身上就像垄上一层月光,轻盈得毫无重量, 还能随心所欲变化样式;只要放在月光下便崭新如初, 这才是出自女巫之手, 真正被神祝福过的杰作。
  莳萝很快换上,拉好衣袍,当她抬起头,也不禁微微楞神。
  镜中的少女长发漆黑如瀑,正好显得一身莹莹胜雪,垂长至地的稠袖好似天鹅优雅的羽翼,裙襬也自腰身卷起无数雅致的褶皱,银线细绣的花草暗纹就隐约浮现其中,仅仅站着,就彷佛有鲜花凭空盛开、芬芳隐隐涌动。
  镜边框出的模样就宛如彩玻璃上烨烨生辉的圣女像,其他圣修女们也不禁出声赞叹:
  “真是太美了,这完全是为女士妳量身打造!”
  “唯有信仰真神之人才能创作的杰作,女士,今日妳就是圣女的化身。”
  “这一定是至高神眷顾,这次我们的手艺无论在太阳还是水晶灯下都将光彩照人。”
  在人类的赞扬声中,小女神异常冷静地看着镜中焕然一新的自己,或者说是在盯着自己的衣角一团多出来的棉絮──一只小白蜘蛛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拉着多余的丝线,缓缓降落在地。
  白蜘蛛在众人的脚下飞快移动,动作之敏捷宛如一颗滚动的珍珠,最后顺利来到了角落,几只颜色各异的小蜘蛛就在那等着接应,手脚上闪亮发光的金银丝线都还没来得收,便急匆匆地沿着窗口溜走。
  全部看在眼底的莳萝:……
  月精灵倒是颇为满意,表示虽然比不上月光化作的衣袍,但大地精灵的手艺还是配得上一位女神,它还在衣服上嗅到白鹭羽毛和初雪的气味,忍不住赞叹竟然连这些都能仿成纱线。
  衣服的确很合身舒适,莳萝很快收拾了一遍,她为自己的首饰挑了一条镶有珍珠的羊皮腰带。特莎打量了她好几圈,热切的眼神简直恨不得把她镶在圣女像上供奉。
  “至高神见证,这几日务必注意妳们的言行,谁若是在夫人小姐面前丢脸,我定会重罚,绝不轻饶。”
  特莎对圣修女们耳提面命,但眼神多看了莳萝一眼,显然对她这个天降兵还是留了些心眼。
  港口龙蛇混杂,未免不必要的纷扰,特莎特地从圣律院那里借来三名银骑士护送她们去港口。由于之前某骑士长假公济私,打着隔离血瘟之名,封锁内城和港口,所以此时各国来访的王公贵族全都在港口等待盘查,确认没有染疫后才能自由出入圣堂。
  上了软轿,特莎便垂下厚厚的廉子。今日天气极好,满目皆是晴丽之色,但许久未曾离开圣女院让她有点焦燥,忍不住对莳萝吐了些心底的怨语。
  “听闻昨晚的蔚蓝港口就升起无数玫瑰旗帜,有些满口谎言的罪人竟然真的有脸来,还想顶着处女之名踏入神圣的圣女院……我真希望至高神睁开眼,让黄金大圣堂当面戳穿虚荣的假面,扯掉那顶沾满鲜血的王冠。”
  莳萝心头小小悸动一下。
  她清楚特莎口中的罪人,不,应该说现在整个圣城的敌人──那位头戴百花之冠同时缀有圣女之名的帝国女王,也是克丽缇娜的亲生母亲。
  那是一个年少聪慧的女性,意识到自己的父亲欲用神律剥夺长女的继承权后,立刻先声夺人争取圣堂支持。少女将自己当作祭品,在神像下发誓以处女之身永远侍奉至高神,自此圣堂对异教的征讨才告一段落,神律和玫瑰律法的对峙在帝国达到一个危险的平衡,中庭大陆因此维持了十几年的和平,
  莳萝从未见过她,但脑中已经勾出她的模样──玫瑰的明媚,荆棘的坚毅,但那是更为稳重的克丽缇娜。圣堂以为拔去了女王的茎刺,却不知更多茎刺隐藏在层层绿叶下,只待阳光重现,便能尽情舒展自己真正的姿态。
  思此,莳萝不经意掀起帘幕一角,似乎想呼吸新鲜的空气。月精灵会意立刻如雪花一样飞了出去,它会按照她的意思,带着大地精灵在圣堂审判前守护危塔的少女。
  早钟如约响起,整整十二声,哪怕出了圣女院也清晰无比,宛如迎面泼了一冷水,叫人精神一振。特莎不再说话,只是一个劲闭眼祈祷,表情不太好看,莳萝也没有出声打扰她。当厚重的帘子再也档不住鼎沸的人声,莳萝意识到她们已经快到目的地了。
  特莎忍不住抱怨,若是按照传统,她们应该先去港口的蓝星圣堂,与其他两院院长接待尊贵的人物。但现在十三圣所和圣堂都挤满各种来求诊的病患,真假难辨,为求安全,她们只能先前往比武大会的场地──宣誓大厅。
  宣誓大厅并非一个完整的建筑,而是用数百根大理石柱圈出的圆形露天广场。远远看去,半塔楼高的石柱巍峨挺立,彷佛凭空撑起湛蓝的穹顶,而缕缕轻丝、金橙交错的流云是在顶上飘荡的旗臶。
  这里是世俗与神权交会的地方。当有诸侯前来圣城请求调解纠纷时,在银骑士、圣道师、圣主代理以及象征至高神双眼的湛蓝之天的见证下,他们就会来到宣誓大厅立下神圣誓言。
  莳萝等人坐上看台时,周遭几乎已经坐满了人,珠宝和丝绸织锦在阳光下如粼粼发亮的海洋,看台内已有骑士带着鲜明纹章的盾牌在操练,看台墙上也挂满绣有绮丽家徽的挂毯。比武大会的盛大让特莎重展笑颜,这象征各国对圣堂的重视,被瘟疫和战火冲击的信仰隐隐有重新汇聚的趋势。不少衣饰华美的夫人看到是圣女院的人,立刻热切地上前攀谈。
  莳萝扫过那些五花八门的家徽,着实认不出几个。她仅有的政治知识都是从克丽缇娜那里来的,但少女教过她如何应对,微笑是最美的妆容也是最好的盾牌,不少夫人对她的仪态赞许有加,让特莎分外骄傲。
  在夫人们的欢声笑语中,对面看台上其中一个家徽吸引莳萝的注意──
  纯白的底色上染满无数红点,像极了一块沾血的丝帕,仔细一看,那是一朵一朵小蔷薇,那圖案莫名让莳萝觉得眼熟,熟悉的不安,一丝丝不祥的预感爬上头皮…..
  突然有女人声音清澈如铃:“女王今早才下船,听说正在蓝星圣堂看望病人,不会那么快前来,看台上现在也就只有女王的几个亲信,若想目睹其容,还需要等等。”
  莳萝抬起头,特莎不悦的声音比自己更快响应:“原来是舒曼夫人,听说泰兰若瓦城那里至有暴风光顾,我还以为妳应该陪伴在丈夫和孩子左右,没办法亲自前来观赛。”
  莳萝第一眼就注意这位舒曼夫人的头发,漆黑如夜,与自己一样,但面孔却有几分深邃,眼睛是漂亮的瓷蓝色,想来是混有东岸血统的夫人。
  舒曼夫人没有理会特莎,而是对她眨眨眼,带着一种晶亮的狡黠:“许久不见了,莳萝女士,我可爱的侍女,泰兰若瓦城的每个人都很想妳。”
  被女人有意无意提醒,少女一下想起自己的人设,莱斯特夫人那封毫无瑕疵的推荐信──绿翡城的客人、跨海求学的的药士、还是泰兰若瓦城贸易官夫人的侍女…….
  只存在于信封中的泰兰若瓦城贸易官夫人──舒曼夫人正笑脸盈盈望着自己曾经的“侍女”。
  莳萝充满感激地暗示:“我一直很想念夫人,妳待我太好了。”
  “别紧张,孩子,莱斯特夫人是我的好友,我很高兴妳在她那里过得愉快,诸神保佑,我竟还能在这里见到妳。”
  特莎用严苛的目光上下扫视笑容温和的舒曼夫人,就像试着从柔软的布料找出一根出错的缝衣针。这类贸易官的妻子和贵族夫人不太一样,大多是地方富商出身,美貌又有手腕,是夫君的左膀右臂,在港口可说是呼风唤雨的第二主人。但在圣女院看来,这种贪婪的妻子是要在纺织机前待个七天七夜,学会如何真正相夫教子。
  特莎的目光难掩厌恶。这女商人从衣着上就透漏着她狡猾的本性,看着身着华美,却没有配戴任何一颗珠宝或标章等贵族专有的首饰,不见丝毫踰矩,浅蓝色的束腰外衣甚至给了她几分纯洁。但特莎看到的是那束衣下精美至极的刺绣,数百只只有拇指大小的翠鸟翩然展翅,每一只目光如珠、羽毛细绒,起飞的姿态跃然于裙上,宛如数百颗闪闪发亮的祖母绿。
  舒曼夫人任凭圣修女打量,态度依然谦和恭敬:“看到这孩子过得好我就放心了,特莎大人果然是人人所说的那般宽和善良,日后我在泰兰若瓦城也会亲自欢迎每一个到访的修道女。”
  唯一可以挑到毛病的地方是那双丝绸缎面的鞋子,但那是在贵族可允许的范围,贸易官与一般平民还是有区别,从帝国时期女王就赐予港口特治权,港口的贸易官因此有着荣誉贵族之称,硬要挑剔只会显得度量狭小。
  舒曼夫人看着越是滴水不漏,特莎就越能感觉到她的无礼和傲慢。她方才说了什么?诸神保佑?象征至高神的蓝色被女人随意套在身上,唯有贵族和神职人员才能穿戴的丝绸被她踩在脚下,精美的刺绣不是为了荣耀至高神和家族,而是摆弄着几只花俏愚蠢的小鸟。
  舒曼夫人彷佛感觉不到特莎的排斥,应该说她视他人如无物,径直招呼莳萝:“坐过来与我说说话吧。特莎大人,希望妳别介意,这孩子从小服侍在我身边,我待她如亲生女儿一样。”
  一番殷切的慈爱之心让圣女院院长哑口无言,舒曼夫人听着礼貌,但距离分寸却半点也不客气,那把艳丽的孔雀扇都快搧到自己睫毛上了。她甚至闻到了女人身上稀罕的木质香气,彼岸那些说不出名字的熏木檀香小小一段就价值上金,这骄奢无耻的女人简直是把所有人当傻子。
  特莎受不了与这种女人待在同一个空间,借口不舒服,立刻挥手让莳萝过去应付。
  舒曼夫人丝毫不介意,脸上依然挂着不容拒绝的微笑,莳萝想着如果克丽缇娜在场打分,这位舒曼夫人肯定是政治学满分。
  她带着莳萝往更前面更上面的好位子坐。这位夫人的座位设有天棚和织锦软枕,更能欣赏到看台外的竞技场,简直是vip包厢服务。
  莳萝一入座,就有侍从端来腌橄榄碗和红酒。
  “泰兰若瓦城的特产是橄榄和酸酒,我可爱的侍女,妳身上穿的还是我们出产的白纱,妳忘了吗?”
  “夫人别再打趣我了。”
  舒曼夫人掩嘴轻笑:“抱歉、抱歉,我太久没看到东岸人了,第一眼就觉得妳和我很投缘,忍不住逗妳几句。柳儿,酒撤下去,给我们上杯热茶暖暖喉咙吧。”
  她轻轻叹一口气:“自从血瘟以来,港口的商船锐减。本来有东岸药士自愿留下、研究血瘟,但圣堂这边下了死令,所有患者的相关物品和尸体都必须立刻用圣火净化,甚至不许任何人接近病人,那些骄傲的药士最后也心灰意冷离开…….我已经很久没看到像妳这样可爱亲切的面孔。”
  莳萝可以听出方语气中对圣堂的不满和不屑。
  这里毕竟是圣城,隔墙有耳,莳萝不着痕迹转了个话题,简单谈起自己在绿翡城的冒险,省略女巫的部分,尽可能聚焦在莱斯特母女身上,也是顺便向这位夫人解释自己为什么要冒用她名讳行事。
  果然一提起莱斯特夫人,舒曼夫人眨了眨眼睛,收起礼貌的笑容,表情立刻变得真切起来。
  莳萝在游船上学会诗人的腔调,半场故事讲起来惊心动魄,舒曼夫人听得连茶杯空了都没注意,只是直摀着胸口平复呼吸
  “该死的魔鬼教徒,一百只狼人啊…….我以为只是诗人的以讹传讹,没想到莱斯特大人也参与其中,竟有勇气直面魔鬼,宝刀未老啊。都怪我当年在婚礼宴会上喝醉,给他取了酒桶大王的绰号,看来我得送些礼物,写封信向他致意才行。”
  还没等她说完,场内响起鸣曲的铜角,庄严的乐曲从银弦铜管中激荡而出,随即扬起清脆嘹亮的童声合唱。
  莳萝下意识停住嘴,看了一眼,显眼的高台上站满孩童。在圣城三院之外,由七岁孩童组成的圣歌班也是重要的存在,每一个孩童嗓音尖细,分不出男女长幼,纯洁无垢的歌声最能取悦高高在上的神明。
  舒曼夫人对接下来的大会不怎么感兴趣,她用孔雀翎编织的羽扇遮住半张脸,欲盖弥彰说:
  “只有傻子才会以为自己能在今天大放异彩,我敢用我手上所有金币打赌,冠军是霍尔卓格大人,这场比武大会只是那位年轻骑士长用来拢络人心的升职典礼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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