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妻狂犬[娱乐圈]_分卷阅读_90

  那时候她才十七岁,每天做家务、下地干活、照顾弟弟妹妹,下午干完地里的活儿,还要去山上放羊。
  对于方桂莲来说,每天放羊的这段时间,是她一天中最好的时光。
  那时候家里有一台二手的收音机,收音机只能收到隔一座山的县上的电台,每天傍晚的时候都会播放当时的流行歌。
  方桂莲很喜欢一边听歌,一面跟着唱。
  盛夏的时候,阳光灿烂、草木茂盛、山风浩荡,雪白羊群在崎岖的山间小道上穿梭、时隐时现,少女挥舞着牧羊鞭放声歌唱,眼前是滚滚的松涛林海,还有……那个他。
  希望小学就建在山脚下的坪坝上。
  那个大城市里来的教书先生,长得儒雅英俊,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穿一件洗得很干净的白衬衫,看着就和他们这些庄稼地里生长起来的人不一样,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每当小学生们下课了、放假了,他就捧着一本书,坐在半山腰的大石头上慢慢看。方桂莲和他几乎每天傍晚都会在同一个地方遇见,久而久之,就熟稔了起来。
  年少时候的爱情,都像是一团裹着烈焰的火,鲜明而热烈,却又像是一朵飘在半空的云,缥缈而又不真实。
  方桂莲现在偶尔回忆起来的时候,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恋爱了、结婚了,人死了、梦醒了。
  铺天盖地都是流言蜚语。
  所有曾经羡慕和嫉妒她嫁得好的人,都用千倍百倍地恶毒去嘲笑和讽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戳着脊梁骨骂她。就连从前很乐意她嫁给“城里人”的父母,也开始嫌弃她小时候挑三拣四,不肯嫁给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偏要嫁给城里人。
  没那个福分,就别去痴心妄想!
  看看你现在,带着个小拖油瓶,哪个正经男人还愿意要你?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有时候流言蜚语就是这样,开始你可能会旗帜鲜明地不信,但是说的人多了,也就不由人不信。
  到后来,连方桂莲自己也认为是自己的不自量力耗光了她这辈子所有的福气,认为女人就该忍气吞声、相夫教子,规规矩矩地过一辈子。
  山里的男人,都是宁愿娶个丑八怪黄花闺女,也不愿娶个漂亮的寡妇的。
  方桂莲在带着“小拖油瓶”在娘家被人戳着脊梁骂了半年,刘志强看她人长得漂亮,托人上门提亲,她也就认命地嫁了。
  然后……和其他这个地方的女人一样,忍气吞声了半辈子。
  喜欢?
  不存在的。
  如果说她这辈子曾经喜欢过一个人的话,那也一定是她青春年少的时候遇见的那个教书先生,穿着白衬衫,袖口随意地挽起,坐在松涛林海中的山石上,对她微微一笑。
  那种心扑通扑通乱跳的感觉,也许就是电视里说的……怦然心动。
  ……
  自从嫁给刘志强之后,她已经越来越少地想起那个人了,因为一旦想起那个人,就会更难过、更痛不欲生。为了不想起他,她连他的相片都不敢看,但是……随着叶飞澜一天天长大,她发现他越来越像他的亲生父亲。
  出于对那段过去的刻意遗忘,和偶尔想起的时候锥心刺骨的痛,比起叶飞澜,方桂莲在她后来的两个孩子身上倾注了更多的关心和爱。
  即便他们一个烂泥扶不上墙,一个又呆又笨,没一个及得上叶飞澜万一。
  想到这儿,方桂莲心中刺痛,微微摇了摇头:“不喜欢,从来没喜欢过。但女人不就是这样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再说还有荣荣和耀耀,我舍不得他们,也不能不管他们。”
  “妈,你醒醒吧,”叶飞澜看着方桂莲的眼睛,“这是你的人生,和你儿子半分关系都没有。再说刘荣都多大了,也到了他该孝顺你的时候了,你还要管到什么时候?管他一辈子吗?”
  “他这么多年只知道从你这儿要钱,给过你一分钱吗?给你买过一样东西吗?你是不是还指望着他过两年懂事了孝顺你?别做梦了!刘志强都快五十了,他懂事了吗、孝顺了吗?”
  “……”
  方桂莲张了张嘴,哑口无言。
  “还有这个,”叶飞澜指了指蹲在一边哭的刘耀,“小崽子正是求学的时候,你看看这个家,这是个学习的地方吗?你是不是想让他和我一样……”叶飞澜说到这儿喘了一口气,双眼赤红,最后还是换了种说法:“你是想毁了他的一辈子吗?”
  “我……”
  “如果我没说错的话,你是喜欢我爹的吧,”叶飞澜的声音渐渐低下去,“你以为我爹在九泉之下看到你这样,不会心疼吗?恐怕他这么多年看到你这样受苦,死都死不瞑目吧。”
  也许是情绪累积到了极点,也许是真相第一次被人赤/裸裸地挑明,戳到了内心深处最痛的那个点,方桂莲呜呜地哭了起来,越哭越痛、越哭越痛,最后一边哭一边倒气,哭得满脸泪水,眼睛都肿了,还是停不下来。
  她这些年虽然虽然没少哭过,但哭对她来讲只是一种短暂的情绪发泄,其实心里是麻木的。
  但是叶飞澜这些字字一针见血的话,把她心上已经不会痛的脓疮一一挑破,锥心刺骨、鲜血淋漓。
  从叶铭之去世之后,二十多年了,她再也没有哭得这么痛过。
  她一直哭了一个多小时,才渐渐停了下来,坐在沙发上一下一下抽噎着,又过了许久,她终于抬起头来,目光前所未有地明亮:“好,我离婚。”
  叶飞澜向剧组请了几天假,大年初七民政局一上班,他就陪着他妈去民政局离了婚。
  刘志强一开始自然不答应,但被苟晟狠狠地收拾了几顿,就老老实实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还把县里的房子过到了刘耀的名下。
  刘志强净身出户,什么都没得到,除了叶飞澜替他结下的仇家。
  之后,叶飞澜带着方桂莲和刘耀去了沿海的一个小城市,给他们租了一套房子,又花钱把户口迁了出来,为刘耀办了转学手续,在这儿的一所高中里报了名——之所以没带他们去海城,一来这么多年,除了那些微末的血缘关系,叶飞澜和他们也没多少亲人的情分了,二来也是怕刘志强过去找他们的麻烦。
  走之前,叶飞澜特意分别找他们聊了聊天。
  他对他那个容易心软的母亲说,如果她再回去,他就再也不管她和刘耀的事儿,反正他是从小跟着刘志强那个混账继父长大的,别的没学到,狠心凉薄倒是学了两三分,没什么事儿是他做不出来的。
  他对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说,假如他再和他爹或者哥哥联系,暴露了他们现在的容身之所,那就只能请他滚回去和他父亲一起生活,过那种三餐不继、饥一顿饱一顿,大年三十被讨债的上门打砸的生活。
  至于读书求学?这辈子都别想了。
  当然,如果他想重复他父亲和哥哥的人生,那就当他什么都没说。
  安顿好这边的一切之后,叶飞澜没再耽搁,立刻飞回了剧组,这时候他才知道,他随随便便翘掉的那个柏林电影节,竟然给他颁了一个最佳新晋男演员奖。而且这个消息已经在网上狠狠炒过一波,短短一个星期之内,叶飞澜的微博刷刷涨了三十多万粉。
  在这种向来曲高和寡的电影节上拿个没多少含金量的最佳新人奖,竟然还能涨粉……也是十分稀奇了。
  奖杯是徐江陵替他领回来的,他“老人家”虎着脸用奖杯砸了他一下:“混账玩意儿,还没红呢就耍大牌,得个奖还得让我帮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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