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7章

  学法联盟论坛。
  “好家伙!up又要做无罪辩护了!法外狂徒啊,这绝对是法外狂徒!”
  “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喊错的外号!up是什么案子都敢做无罪辩护啊。”
  “在这个案子里,三个人都犯罪了吧?这也能开脱?”
  “张三是人贩子,死不足惜,但说实话,李四和王五有点冤,因为失察惹上了这档子事……”
  “……”
  网友们对于人贩子的态度……
  出奇的一致,没一个同情张三的。
  反倒是觉得案件里的李四和王五……
  有点可怜倒霉。
  他们都没有犯罪的故意,但却被扣上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帽子。
  搁谁身上都心理不平衡。
  “论坛里有没有大佬的?来帮忙分析下这个案子啊,猜猜up会从哪个角度辩护?”
  “这个就不是一般人能猜的出来的,up的脑回路从来就不正常。”
  “法益的角度有用吗?李四和王五的行为客观上也的确侵犯了小学生的生命权,貌似没有辩护空间啊。”
  “别瞎操心了,耐心看下去,我已经拿出小本子准备做笔记了。”
  “如果这个案子也被up无罪辩护成功了,那律师可真是太恐怖了。”
  “……”
  网友们唏嘘不已。
  愈发明白了一个顶级律师的恐怖之处。
  在这个法制时代。
  懂法绝对没有坏处,而顶尖的律师往往可以将白的说成黑的,活的说成死的。
  就比如说秦牧。
  他们甚至想到了……
  以后哪天不小心犯罪了,专门找秦牧来帮他们辩护。
  法外狂徒,不外如是!
  ……
  魔都。
  会场里。
  某办公室。
  “啧啧啧,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又要做无罪辩护?”
  黄庆林看着电脑前的监控直播画面,脸上露出了玩味的笑意。
  这个题目……
  是他亲自出的,主要是为了考察双方律师的诉讼能力。
  从题目本身而言。
  无论是被告方还是公诉方,都没有绝对的优势。
  从这道案件里,可以充分体现双方诉讼能力的差距。
  但……
  他没想到,秦牧居然又打算剑走偏锋,选择了无罪辩护这条道路。
  “我倒要看看,他能怎么无罪辩护。”
  旁边的饶正德放下了水杯,一副拭目以待的架势。
  他对秦牧的这个辩护思路,也颇感兴趣。
  而电脑画面里。
  模拟庭审继续进行。
  很快就进入了举证和质证环节。
  赵百亲一方的律师率先列举出了一系列的证据。
  包括人证、物证、口供等等。
  人证自然是目击了张三实施绑架的证人,张三的作案动机等等。
  物证则是张三绑架用的作案工具麻袋等等。
  口供则是张三主动交代的那些犯罪行为,以及一整套完整的证据链。
  “赵百亲在证据处理方面,还是堪称完美的。”
  看到这里。
  饶正德中肯的评价了一句。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
  不仅要精通己方业务,还要了解公诉人的相关流程。
  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赵百亲在证据链的整理这块,满分的话已经可以打90分了。
  然而……
  他话还没说多久,便看到秦牧站出来反驳道:“上述证据的确都没有问题,但要指控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却缺乏一项关键性的证据。”
  饶正德看到这一幕,不由一愣。
  他刚评价赵百亲在证据的处理上堪称完美。
  然后就被秦牧“啪啪”打脸了。
  关键是他也不知道秦牧所说的关键性证据是什么。
  好在秦牧也没有卖关子,直接说道:“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的确是在厨房内,因个人失察,没有及时查看到麻袋里的是个人,造成了悲剧。”
  “但……经法医验尸鉴定,查出小孩的死因为头部受创。”
  秦牧一边说的时候,一边罗列出了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
  也是案件原文里明确表明的,小孩身上有三处摔伤,一摔为头部,一摔为手部,一摔为腿部。
  其中头部摔伤为致命伤。
  “但你方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小孩的头部摔伤为我方当事人李四和王五所摔,我方认为,李四和王五摔的那几下,只是甩摔到了腿部和手部,并不足以构成致命伤。”
  说到这里。
  秦牧略微停顿了片刻,给在场众人一个反应的时间。
  再幽幽地说道:“根据刑事诉讼的相关原则,当案情关键性证据存在疑点时,只能做出有利于嫌疑人的推定!”
  第四百一十九章 最终决赛对手!
  此话一出。
  满堂皆惊。
  整个模拟法庭都瞪大了眼睛,凝望着秦牧。
  秦牧说出的这个点……
  再次刷新了他们的认知,根本不像是一个律师说出来的话。
  更像是……
  一个市井无赖口中的诡辩论。
  但……
  所有人都清楚,秦牧的这个辩护并不是无理取闹。
  相反。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