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而直播画面里。
  公诉人很快将证据资料呈列完毕。
  法官周全民沉声开口:“被告方,对于公诉人的这些证据,你们可有质疑之处?”
  如她所料。
  王大锤似乎完全没跟上节奏,只是简单说了几句。
  根本没有提出什么质疑。
  颜问夏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吐槽道:“不质疑证据,怎么做无罪辩护?”
  她也是个刑事辩护律师。
  十分清楚,想要认定为无罪……
  最应该做的,就是对证据进行反驳。
  将关键性的定罪证据,予以驳斥。
  要么将其驳斥为非法采取的证据,不足采信,要么自己拿出更为精准的证据,以证明无罪。
  错过了最关键的质证阶段,合议庭将采信公诉人的证据。
  对案件整体极为不利。
  “果然,还是不能相信这个半吊子。”
  颜问夏带着几分气恼,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这样发展下去……
  赢的概率将微乎其微。
  而庭审直播画面里。
  质证环节,因为王大锤的“不抵抗”,很快结束。
  周全民敲响法槌,沉声宣告:“现在,进入自由辩论环节。”
  颜问夏忍不住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这下没希望了。”
  自由辩论环节,是法庭上最为激烈,辩论最为精彩的环节。
  但……
  以她对王大锤的了解,对方和她吵架都吵不利索。
  更别说硬怼公诉人了。
  然而……
  在她彻底失望的时候。
  被告席的王大锤忽然抬起了头。
  放下了手中的稿子。
  率先看向了公诉人,沉声道:“之前我方一直没有质证,是因为公诉人提出的证据,都合理合法,这些行为我方当事人的确做过。”
  “但在这里,我只想问一问在做的各位。”
  “因为他人再三要求,而出售了三只自己饲养的鹦鹉,就被判处十二年的有期徒刑,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我的当事人,就是个普通人,喜欢养鸟。”
  “饲养了鹦鹉,但却从未用以牟利,反而是悉心照料,将两只繁衍到了十八只。”
  “十二年的刑期,你们扪心自问,合理吗?!”
  “我方始终认为,我方当事人无罪,出于以下几个原因。”
  王大锤深吸了一口气,直视着对方。
  开始反击:“第一,我方当事人宋云的行为,仅仅属于无证养殖濒危野生物种,并不涉嫌违反刑法。”
  “最开始的时候,他在乡间捡到了一只费氏牡丹鹦鹉,有了饲养的想法,于是又购买了一只配种。”
  “期间五年,并未有过任何出售行为,反而保护了该物种,繁衍出了更多的数量。”
  “此次出售三只鹦鹉的行为,也属于他人再三要求,并非处于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第二,我方当事人宋云出售的费氏牡丹鹦鹉属于人工繁育,并非来自于野外,该物种如今已经大批量繁殖。”
  “其濒危程度……”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下发的这条司法解释,明显过时。”
  “至少费氏牡丹鹦鹉,不符合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种条件。”
  “第三,我方当事人的行为,无任何社会危害性……”
  法庭上。
  王大锤慷慨陈词,一连说出了七条辩护理由。
  每一条辩护理由,都在朝着无罪的方向努力。
  为了佐证这些理由……
  王大锤还甩出了许多现行的司法解释,动物保护法对于濒危物种的定义等资料。
  无比专业。
  七点辩护,足足讲述了二十分钟。
  法庭上,一直回荡着王大锤的声音。
  “大锤……没想到藏得这么深……”
  颜问夏看着这一幕,瞪大了双眼。
  满脸的不敢置信。
  此时的王大锤,意气风发。
  当庭引经据典,指点江山。
  和平时比起来,简直是判若两人。
  这一刻的王大锤……
  仿佛被司法之神附体。
  列举出的这些辩护理由,都在朝着无罪辩护的方向发力。
  一针见血,十分精辟。
  第一百六十二章 法定刑之下的判决!
  ……
  梓州。
  某高档小区。
  青岚同样在观看这次庭审的全程直播。
  自从在学法联盟论坛里发现了疑似秦牧的小号,她就一直在关注最近晋城的官司。
  果不其然。
  让她发现了这起离谱到被判处12年的“大案”。
  和秦牧用小号在论坛发帖询问的那个问题,一模一样!
  一个普通人,因为出售了三只鹦鹉,被发起公诉,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居然不是秦牧辩护?”
  庭审开始后,青岚扫了眼庭审现场。
  发现……
  秦牧居然和养老院的那群老人一起,坐在了旁听席。
  并没有直接参与这场庭审的辩护。
  “王大锤……我好像听up说过,是养老院的法律顾问来着……”
  青岚眨了眨眼睛。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