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闲(下)

  方晚给小狗洗澡,温华继续做饭。
  其实温华从玉福楼带了饭菜回来,打算先给礼物再把饭菜从车里拿出来,但是当他看到方晚身上系着围裙时,他又断了这个念头。
  这是方晚第一次给他做饭。
  小狗洗干净了,方晚拿块海绵布给它包住,找来吹风机,开了最小档给它吹。
  细软的毛再加上方晚的爱抚,小狗乖顺地待在她怀里,眯眼享受她的爱抚。
  玫瑰花插在桌子上的水晶瓶里,方晚喷了水,垂落的花瓣上凝结了水珠,在光下群星闪烁。
  小狗在方晚怀里拱,抱了会,方晚把它放到地上,小狗一落地就四脚打滑往温华那边跑。
  温华正在切菜,方晚已经做完了一个菜,红辣椒炒小鱼,小鱼还是她前阵子钓上来的。
  “汪汪汪——!”
  小狗在温华脚边打转。
  方晚走过去,坐在高脚凳上,目光凝聚在那厨台下若隐若现的小狗上:“你从哪偷来的小狗啊?”
  温华抬眼看她,将辣椒切成丝条:“在你眼里我是这种人?”
  “那可不一定,前天晚上是谁拿我擦头发的毛巾在闻。”
  脸上就差写了“变态”两个字的温华下油起火,面容波澜不惊,甚至还能口出狂言:“那个是为了表达我对你的爱。”
  “嘁。”
  小狗一直在扒拉温华的裤脚,见温华不理它,它又跑到方晚这里来求“安慰”,溜圆黑亮的眼珠子可怜巴巴的,母性大发的方晚抱起它贴贴。
  “别贴那么近,到时候还得带过去做检查。我是在环城风光带的草里那边发现的,谁知道在那里多久了,万一染上点什么寄生虫吃你脑子就不好说了。”温华出声警告。
  方晚闻言放下它,目光里凝聚了兴奋:“那么说我们要养它咯。”
  “不然我带它回来干什么?”温华炒菜,夹了一筷子给方晚试嘴,“啊——”
  方晚乖乖张嘴吃下,眼睛瞪得溜圆,双手拍桌,像个欢快的海豹:“好吃!”
  菜都做好的时候,温华取下紧巴巴的围裙,双眼在上面一瞥,别样的情绪凝在眼底。
  他点了两根蜡烛,关了灯,月色从窗户外溜进来,疑是地上霜,明晃晃的烛光配上红酒,摆在中央的玫瑰众星捧月。
  “方晚。”温华喊对面的她。
  “嗯?”弯腰逗狗的方晚应了一声。
  “你今天好像还没对我说情人节快乐。”
  方晚直起身子,面色平静地看他,眼底的烛火徐徐燃烧,她突然一笑,用手撑在脸颊侧比作花开:“嘿,温华,情人节快乐!”
  烛光在她眼底嫣然晃动,温华举起酒杯:“庆祝我们的第一个情人节。”
  “你这话说的跟个在开国会一样。”
  桌上只有一道菜是方晚做的,温华拿起筷子在小鱼里面戳,小鱼已经变成了小鱼干了,头和中间黑色的苦胆都被捏干净,被炸得金黄。
  “吃吧,毒不死你。”方晚说。
  温华看着她平和的模样,嘴角露出笑意。
  他突然之间很想知道每年情人节的时候,她跟方展,亦或是跟年九逸是怎么过的。
  嫉妒的情绪在情侣之间很正常。
  但方晚不一样。
  她完全不在乎他以前有过多少女人男人,对他们用什么姿势做爱,一个晚上会做几次,是不是会同样用温柔甜蜜的语气说下流话或是呼唤他们。
  她也不在乎他跟他们约会做了些什么,会不会也像这样亲自挑选礼物给他们,并且要求做一些亲昵的动作来当做回报。
  当这个人对完全不在意另外一个人的这些过往时,一般来说会有两种情况。
  一是完全不爱这个人,对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可有可无的漠视状态,不感兴趣也不会有任何其他多余的情绪,甚至会因为过度频繁地提起而觉得烦人或憎恶。
  二是太爱这个人,所以哪怕心里会有微妙的不爽、嫉妒都会被更包容的爱所遮掩覆盖,卑微地缩小自己的自尊心以求能够长久的陪伴在他身边,仅仅是这样就可以。
  她也许是前者,但温华一定是后者。
  温华苦笑,一轮下来一直都在吃她做的辣椒小鱼,很好吃,炸得恰到好处,辣味咸味重些,拌饭吃温华能很快吃完。
  方晚微微歪头看他,突然说:“你的喜好真奇怪,我放了那么多盐你都喜欢吃,就像每天面对一个冷淡得跟死人一样的女人都能硬起来。这方面真是搞不懂你的性癖。”
  温华朝她举杯,喝了一口红酒:“我的性癖是你,只要是你就行。”
  方晚低头笑,筷子戳在碗里:“其实我不喜欢情人节。”
  “哦?为什么?”
  “你没听过牛郎织女的故事吗?”
  温华点点头:“听过,很多人觉得很感动。而你觉得很讽刺对吗?”
  “对啊。”方晚目光直视他,眼眸内覆盖光亮,“奸诈的牛怂恿好色的牛郎偷了可怜的仙女的衣服藏起来,害她回不到天上,逼迫她跟自己结婚生子,把她从仙女变成了普通的乡村农妇劳作,然后还要被吹捧为感人的爱情故事。”
  温华嘴角含笑,薄唇轻抿红酒。
  方晚又弯下眉眼,眼尾翘起:“不过织女也被环境同化了吧,回不到家,也爱上了眼前这个男人,只能认命了。”
  “是吗……”温华放下酒杯,“那你觉得她被‘同化’正常吗?”
  “这已经不是正常或者不正常能够简单说明的事情,因为仙女是被‘欺骗者’,在这个不知真相的前提下,牛郎反而是带领她融入俗世的捷径。”
  温华沉吟片刻,眼尾翘起微妙的弧度,充满诱惑又威压的语调徐徐传来:“那你如果是仙女,你会被‘同化’吗?”
  温华天生一副多情又含情的眉眼,夜色如潮涌动在他眸内,黑白分明,水光潋潋,当他看向你时,你仿佛能从他身上看到圣光和花瓣这种叁流玛丽苏小说才会出现的东西。
  可是他现在就是这样看着方晚,永远高傲而微昂的下巴,火焰在他天险般鼻梁上跳动明暗交界线。
  小狗“汪”的一声从书房传来,两个人的目光被吸引过去,它跑了出来,四条腿在光滑的地板上各跑各的,没刹住车,一头撞在温华的脚上,把自己给撞翻了。
  温华无奈地想要踹开它。
  他对这个小东西没有任何的恻隐之心,把它带回来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它足够简单,弱小又脆弱的生命,还有引人怜爱的长相,很容易引起方晚身为女人内心深处的柔情。
  当初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不也是这样吗?
  果不其然,见他漠不关心,方晚撇嘴抱起小狗抚摸:“指望你当个好爸爸看来是不可能了,还好有个爱他的妈妈。”
  说着,方晚低头亲了一口它的小脑袋,小狗伸出舌头舔弄她的手指。
  “那么……”温华眯起眸子,“你有打算给我们的儿子起名字吗?友情提醒一下,我们下一辈从水从青,当然,你也可以另外想一个从水的字。”
  方晚瞥了他一眼,笑着举起小狗,就像《狮子王》里拉飞奇举起辛巴一样:“那…叫清闲吧。希望你一生清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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