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警察先生(4)

  爱德蒙对他的亲生父母已经没有印象了,他从有记忆以来就住在魔山的山脚下,由一个老妖魔扶养,那妖魔已经老的飞不动了,黑色的薄皮垂在佝僂的骨架上,老妖魔养他当然不是因为牠突然善心大发,而是因为牠快死了,需要一个人类孩子来当作牠的下一个皮囊,因此牠对爱德蒙当然也不会尽心尽力到哪里去。爱德蒙从小就不太爱讲话,总喜欢自己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那里,彷彿在想事情,可是这么小的孩子哪有什么事情好想的呢?
  爱德蒙8岁的时候,那老妖魔终于要死了,牠拚着一口气把爱德蒙叫到面前,然后对他露出藏了8年的尖锐獠牙。然而令牠错愕的是,爱德蒙背在身后的手里藏了一根削的非常尖的树枝,出手比牠更快,一下就捅进老妖魔的心脏里。
  8岁的孩子遇到这种事,首先应该是吓到腿软才对,再勇敢一点也是转身就跑,可这孩子却像早有预见似的,不但捅的位置精准无比,表情也冷静的不像话。
  老妖魔早该明白,这孩子是个冷静、理性又有些冷血的人。。
  老妖魔死后,爱德蒙变成孓然一人,魔山的环境很恶劣,食物少妖魔多,爱德蒙从很小的时候就学会如何在妖魔分食完羚羊、野兔后偷偷跑去捡拾他们不要的残渣,大部分时候因为有结界的限制,妖魔是离不开魔山周围的,但偶尔会有一两个胆大包天的人类前来魔山一探究竟,就会变成妖魔的盘中飧,这个时候爱德蒙是不会去吃牠们吃剩的,只好忍着飢饿直到隔天。
  妖魔个性残忍、嗜虐、阴晴不定,爱德蒙的少年时期有很大一部分都在与妖魔的周旋中度过。身为魔山上唯一的人类,他自然是很多妖魔覬覦的对象,有的妖魔以戏弄他为乐、有的妖魔成天想把他拆吃入腹,他不得不把他和老妖魔住的山洞弄得更加安全坚固,捡了好多根树枝和石头当防身武器,一年365天,没有一天的神经是松懈下来的,也没有一天夜晚是能够真正安心入睡。
  后来更发生了一件事。
  妖魔男女不忌,有一天一群妖魔看他孤身一人在拔山丘上的野草来吃,就成群结队的飞过去想要轮暴他,他被一个妖魔压在身下,双手双脚被另外两个妖魔压制住,妖魔粗糙的舌头在他脸上徘徊不去。
  那天他突然就爆发了力气,一脚踹翻了两隻妖魔,像头凶狠的狼般和他们打起来,打得满身是血,口中发出野兽的低吼,甚至用嘴咬断了一隻妖魔的咽喉。
  他那时已经14岁了,身量逐渐长开,也慢慢变的有力气了,这么不要命的奋力一搏,还真的被他打跑了两隻、杀死了三隻。
  他到十五岁前的生活就是这么的心惊胆战,随时都有可能会死去。
  直到有一天,一队全部穿着深蓝衣服的人来到魔山,爱德蒙不知道他们是谁,只知道他们一来就用手中的武器攻击妖魔,把那些妖魔打得落荒而逃,一行人最后找到了他藏身的小山洞。
  爱德蒙警惕的看着他们,这群人类和他之前看过的不一样,武力强大,不会任妖魔宰割,但他们到底是谁?
  为首的男人一看到爱德蒙就激动地丢下手中的武器,衝上来抱住了他,爱德蒙被他吓了一大跳,但男人又没有攻击的意思,爱德蒙生平第一次这样被人拥抱,也就愣愣地由他抱了一下子。
  「你妈妈、你妈妈是不是叫爱莲娜.皮特?」男人扶着他的肩膀,急切地问道「就是黑头发,笑起来脸上有颗小酒窝,很漂亮的女人……」
  爱德蒙一脸茫然,他从出生就没见过他的母亲。
  另一个比较年轻的男人见状便走上前来低声说道:「总警督,这孩子……恐怕真如那些村人所说……」
  那被称为总警督的男人听了以后默默的看着爱德蒙,末了留下两行泪来。
  「我苦命的孩子……错不了,你那双绿眼睛和爱莲娜简直一模一样。」男人对他说道「孩子,我是你舅舅,舅舅是什么知道吗?就是你妈妈的哥哥。孩子,跟我回去吧……」
  爱德蒙后来才知道,他是妖魔与人类结合下的產物,而他的人类母亲在一个小村庄生下他后,便被村人视为不祥的存在乱棒打死,扶养他的老妖魔在他母亲临死前来到她面前,说可以帮她扶养这可怜的孩子,爱子心切的母亲即便知道妖魔肯定另有所图,但为了让孩子多活几年,还是将他交给了老妖魔。
  母亲家里的人寻她未果,都已经放弃了,只有从小和他感情很好的哥哥始终努力着,在得知妹妹已死后,又辗转透过那个村里的人得知,当年曾有人看过妖魔抱走一个婴儿,遂寻到魔山里来。
  爱德蒙刚被舅舅带回去的时候不怎么爱说话,警戒心也很强,前两年甚至只愿意和他舅舅讲话,有些人私底下就会说他脑袋有问题,但舅舅看出他是个极聪明的孩子,硬是让他去上学,他在短短几年间补完了他这个年龄该有的知识,后来人人都讚叹他的天赋异稟。
  考大学的那一年,舅舅问他有没有什么志向,他摇头,依旧沉默,表情像一摊死水。
  舅舅苦笑了一下,也不气馁,对他说道:「你从小在魔山生活,长年和妖魔为伍,身手灵活,头脑又极好,舅舅建议你不如就去念警校,我在警界的地位又颇高,将来你出社会也能有个照应。」
  舅舅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毫无异议,就去唸了警校。
  他和伊美拉说因为妖魔的味道而受尽白眼其实是假的。他少年时就因为过于早慧,个性又稳重,以致同年龄的孩子都相当尊敬他,但也只是尊敬而已,孩子们始终和他带有疏离感。
  爱德蒙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他生来就没有朋友,往后也不需要,上了大学就更是如此了,同班的男生们嘻嘻哈哈,整天盯着他们警校的女孩想一些有的没的,爱德蒙却是每日规律的上课、下课、锻鍊体能,得空了还去双修魔法。
  严整的不像个正值青春年华的二十岁学生。
  他的人生前半辈子过的惊心动魄,后半辈子却估计会过得毫无波澜、顺顺利利。
  他原也以为他会这样平静的度过警校的四年,直到他升上三年级,学校又迎来一批新生。
  「喂,你听说了吗?一年级新生中来了个牛逼轰轰的学弟啊!」
  某天下午他躺在床下想小憩一下,两个刚下完课的室友就推门而入,嘰嘰喳喳的开始讨论起来。
  「什么?学弟?抱歉了,我对学弟没兴趣。」
  「我跟你说认真的,那学弟好屌啊,是卡博恩家的儿子,听说笔试和体术都是第一名进来我们学校的!」
  「真假?不行,学妹们会被这样优秀的人给抢去的,快带我去看看他长的是圆是扁……爱德蒙?你、你在啊?」
  两个室友这才发现他的存在,一时之间为吵了他睡觉感到尷尬,于是他们绞尽已经不多的脑汁,想了个补偿方法……
  爱德蒙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被他们拖去看学弟,他下午还跟他舅舅有约,但那两个脑残不分由说的就把他拉到一年级新生的上课教室,这个时间他们在上格斗术,两个两个互相切磋。
  只见比到最后,教官喊了一声:「唐琴.卡博恩,上来!」
  「啊啊就是他就是他!」
  「哇!气场十足!」
  上台的是一个红发的青年,和教官互相行礼后,两人竟然就对打了起来,这下不只两个室友震惊,爱德蒙自己也有些惊讶。
  居然跳过和同学的对打,直接和教官切磋吗?
  两人过了大概五六招左右,爱德蒙就知道为什么了。寻常同学绝不会是这个唐琴.卡博恩的对手,放眼望去整间警校应该也找不到第二个能和他对打的人,难怪教官要亲自上阵。
  他生平第一次看人上课看得这么认真,以至于忘了和舅舅有约。
  「喂?小爱德,你怎么还没来呀?」电话一响起,舅舅的声音才拉回他的神智。
  「我被同学拉来……看学弟。」
  他舅舅倒是不意外:「你说那个姓卡博恩的年轻人吗?」
  「是。」
  「很优秀对吧?老卡博恩能生出他这样的孩子我都怀疑他是不是被戴绿帽囉,哈哈哈,听说连警备总司令都很看好他,一直介绍女儿给那年轻人认识呢。」
  爱德蒙稀奇归稀奇,但他已经大三了,和大一的学弟毕竟也不会有什么交集,然而一个月过后,唐琴自己找上门了。
  他们刚好住同一栋宿舍楼,唐琴也不知道问了谁才找到他的房间,敲开门把他找了出去,他在两个室友震惊莫名的注视下,跟着唐琴走了出去,来到楼梯口。
  「爱德蒙学长好,我是唐琴.卡博恩。」唐琴先很有礼貌的对他弯了弯腰,接着说出惊世骇俗的话:「我听说你是警校最强的,能和我对打一次吗?拜託。」
  爱德蒙在学校的成绩的确是年年第一,无论笔试或术科。但他为了保持低调,并不怎么张扬,也不怎么和人动手,有人来找他切磋,他也只是点到为止,从不会给人他其实很厉害的感觉,所以……眼前这个学弟是怎么看出他其实很强的?
  「啊,这还用说吗?」彷彿看出他的疑问,唐琴对他咧嘴一笑,大喇喇的,充满了少年人神采飞扬的自信「你来看过我上课对吧?我也去看过你上课,你虽然每次出手都很收敛,但我还是看的出来喔,这是强者和强者间的默契,整间警校只有你是我唯一的对手!」
  ……虽然被他形容得有些羞耻,然而面对这个眼光毒辣的学弟,爱德蒙一直被埋藏在心里的慾望也被激发出来了。他并非不好战,只是一直克制自己罢了,从小和妖魔战斗的习性至今依然留存在他血液中,看到强者他也会感到兴奋,瞳孔放大,心跳加快,那是无论怎么藏都藏不住的。
  「星期六下午三点,练习场见。」他对唐琴说道。
  「行,学长你真爽快。」唐琴笑的露出小虎牙。
  星期六的比赛不知道从哪里走漏了风声,竟引来了几乎全校的人前来观看,把练习场赌的水泻不通,而爱德蒙在和唐琴交手后,两人有着同样的心得。
  他好强────踢腿好有力道────速度好快────好强────好强────能和高手过招真是他妈的爽毙了!
  连续打了两个小时都各有胜败,分不出胜负,最后是教官以为有人在斗殴,批哩趴啦的提着棍子衝过来,人群才作鸟兽散。
  唐琴跟着朋友逃跑前问了爱德蒙一句:「你的招式好特别呀,有点不太像正规训练出来的。」
  爱德蒙迟疑了一下,说道:「我小时候在魔山长大,时常和妖魔战斗,可能混到了一点妖魔的路子。」
  他原以为唐琴听了会露出奇怪或是嫌弃的表情,可是对方没有。唐琴吹了声口哨,向他伸出手:「酷毙了!难怪学长你这么强,交个朋友吧!」
  爱德蒙想也不想的就回握:「好,你叫我爱德蒙就好。」
  那也许是他生平第一个交到的朋友,也是第一个让他想主动结交的人。
  那之后的两年,爱德蒙原本严谨平淡的生活突然多了点色彩。
  他和唐琴的个性完全不同,唐琴好动张扬,身边哥们兄弟一堆,他则生性喜静不爱与人交际,但唐琴和他熟了以后就三不五时的拉他去吃饭、打球、玩铺克牌,还有一次他莫名其妙的就混进了和隔壁军校的斗殴之中,在教官大喊着「关禁闭!我要把你们通通关禁闭!」追来之前,唐琴拉着他火速逃走了,那傢伙还爽的哈哈大笑,因为这件事,他们还和那些本来互看不顺眼的军校生变成了朋友。
  他的世界一下子热闹鲜明了起来。
  「你最近比较有点儿像人了。」这是他要毕业之际,舅舅对他说的话「舅舅也不是说你之前不像人啦,该怎么说呢……遇到了很好的朋友吧?」
  他早唐琴两年毕业,一毕业就到沙西警备队工作,能力优秀加上聪明的头脑,让他不用靠舅舅的背景也升迁的很快,唐琴曾跟他开玩笑说以后就靠他救济了,他笑了笑,不以为意。
  唐琴表面上看来跟他南辕北辙,其实骨子里都是同样的人,唐琴一定很快也会步入高位的。
  只是唐琴毕业后没有到警备队工作,而是先被警备总司令分派了一个监视任务,一去就是四年,四年之后一切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唐琴的世界观彷彿被彻底颠覆,整个人对警察这份工作充满了质疑,常和警备总司令发生衝突,那段时间唐琴每次找他出去喝酒一定都是喝的醉醺醺的,然后开始跟他念叨起埃希坦家那倖存孩子的事。
  唐琴从来都是大摇大摆、嘻皮笑脸,一副天下无敌的模样,那是爱德蒙第一次看到他如此迷茫的样子。
  后来那孩子的事总算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虽然唐琴仍不太满意,但至少已经是折衷过的结果了。
  这么看来,其实唐琴和他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像他至今为止都认为警察的任务重于一切,需要权衡轻重缓急的时候,如果牺牲人质可以让他们抓到歹徒、如果个人的性命可以换来整体的利益,那他会毫不犹豫选择放弃前者,就算那个前者是他自己也一样。
  假使当初是他去执行唐琴的这个任务,他绝不会像唐琴一样陷入痛苦的漩涡,久久无法自拔,因为对他来说,埃希坦家的利益根本无法跟整个妖魔出世将带来的恐慌相比。
  他始终是个冷静、理性又有些冷血的人。
  爱德蒙闭上眼睛,缓缓的松开了抓着冯的手。
  「爱德蒙,不──────」唐琴私心裂肺的惨叫从上方传来,被他放弃的冯就这么直直往下坠落,布兰张狂的大笑着,眾人眼睁睁看着冯就这么一路落下,几乎可以想见他粉身碎骨的画面……
  然而落到一半的时候却被四隻手拦腰抱住了。
  「干,我他妈要掉下去了!收绳子快收绳子!」
  「我在努力了!你抱紧点,待会真掉下去了唐老大和队长会来扒我们的皮──────嘿呀──────」
  有两个人从十楼的窗户探出半个身子来,既笨拙又努力的进行救援。
  是那两个在冯身边跟监的警察。
  爱德蒙始终是个冷静、理性又有些冷血的人,但有时候,他觉得还是可以再奋力一搏。
  他的工作从来不是一份你死我活的选择题,不是非黑即白,一翻两瞪眼的死局,他那么聪明、那么优秀,一定可以闢出第三条路来的。
  「混帐────!」布兰大喊着要那些皇家禁卫军去逮捕他们,然而没有人理他,他忍不住朝楼下望去,只见楼下成群黑压压的人影,全是从警备总署调来支援的警察,荷枪实弹,还有好几个宫廷御用的法师,皇家禁卫军早被他们收拾得服服贴贴。
  「小爱德──────小唐──────」总警督站在最前面,举着大声公喊道「你们没事吧?你们那两个小朋友快马加鞭来通知我的,没事了,舅舅来了──────」
  「你们这群──────」布兰脏话还没骂完,爱德蒙就单手翻了上来,顺势给了他一脚,不经意地回头瞥了总警督和唐琴一眼。
  舅舅,是您把我从妖魔窟里带出来的,唐,是你让我变得更像一个人的……我这次,没有让你们失望吧?
  从今往后,我会努力做的更好的。
  「舅舅我们忙着收拾人渣呢,爱您喔!」唐琴衝总警督比了个爱心,扑上去对着布兰就是一阵猛打。
  「好好好,人渣就是欠收拾。」总警督威严的说道「里面的叛军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配合从轻发落,反抗格杀毋论!」
  至此,总算拨云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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