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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声音平静,有一点怀念的味道,还有一点酸涩。他讲过去的时候,沉知薇觉得好像喝了一杯热柠檬茶。
  林克发现她哭了。她一直是一个很敏感的女孩子…她会为这些事情哭泣。后来林克学了很多东西之后,便觉得,沉知薇的共情能力太强了。这或许也是她容易受伤的原因。
  他搂着她哄着,沉知薇抚摸他的耳朵,她喉咙哽咽,想要说些什么,林克看见了她朦胧泪眼下的愧疚。
  但她不必愧疚。
  林克说:“我们在这里的生活很糟糕,我东躲西藏,照顾妹妹,去挖垃圾桶,像个流浪狗,人类并没有管我们的死活,他们直接把我们丢到了地下二层,那时候我听不太懂人类讲话,我不知道他们在吵什么,反正到最后我和露露被关了起来,我咬开笼子逃跑了。我过得并不好,我在尽力照顾家庭,我们两个人的家,露露其实很懂事,我不知道她怎么了,她完全不说话了…也不叫,什么也不说,肚子饿了也不会说…”
  林克捂着眼睛,眼底酸涩,“她应该是生病了吧?知薇?”
  “嗯…她应激很严重,或许她觉得自己不出声就不会被抓到,这是一种精神性的疾病,但是是暂时的。”
  “是这样的,她生下来之后听过最多的就是‘别出声’。”
  “后来我在地下二层遇到了狼族…那是一个很温柔的雌性,她给我们水喝,给我们肉吃,她给我们吃她的晚饭,她一直在喂我们,我见过她被其他兽人打,人类也可以打她,她会坐在角落哭泣,她的爪子被拔掉了指甲,她的尖牙也没了,她似乎一直努力想告诉我什么。我渐渐懂了。她在教我怎么去狼族的领地。”
  林克说:“我很努力地找路,一开始我们还会返回她身边,因为我看不懂城市的路,那里的一切我都是第一次见,她有些像妈妈,她身上也有妈妈的味道,很香。她会抱着我们两个小狼哄我们睡觉。我只想快点学会,学会认识路,学会听懂他们在说什么,我学得很快,她就教我怎么去寻找其他狼族,路程很远,我没办法再返回去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
  “后来我又遇到了一些狼族,他们喂我们水和饭吃,我抱着露露学着用脚走路,露露有点精神了我们就变成小狼快速赶路,我顺着下水道走,吃那里的老鼠,喝脏水,露露会吐,会拉肚子,但是没办法,我找不到干净的东西了,而且她也不会讲她肚子痛…我顺着管道爬,我来到了地下一层,这里要干净很多,还能找到干净的水,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人类的装饰…叫喷泉。这里狼族就很少了,但是有一些店是狼族开的,我试着去要吃的,有些狼态度很差,但是还是会给我们吃的,还有肉吃。他们给我指了方向,我经常迷路,我也闻不到狼的味道,我偶尔会嚎叫,祈求能听到狼的回音。”
  “这很漫长知薇,这太漫长了,绝对不是二十分钟的路途。”林克说,“我终于到了地面上,我也才刚刚知道我原来在地下,怪不得我见不到太阳、月亮和星星,我也感受不到风。地面人非常多,味道很乱,如果我乱叫还会被打,但是偶尔还有回音。我终于到了狼的领地。”
  “那时候我已经很瘦了,我能看到自己的骨头的形状,露露也没有多胖,我祈求这里的狼能收留我和露露,就像我们收留姐夫一样,如果我还能见到姐夫,我觉得我再也不会说他的坏话了。”
  沉知薇笑了笑,林克亲亲她的嘴,接着道:“我进了大门,里面全是狼的味道,让我觉得很安全,这已经改变了我的常识,因为领地中有其他的狼的味道,那便是出现了入侵者,我们会赶走入侵者。”
  “很多人形的狼看着我们,他们聚起来,把我们抱在怀里,我拽着露露,那个抱我的人只好抱着我们两只狼,说真的,那时候我的狼形快有你这么大了,他一定很辛苦,这位长辈到现在也很关心我们俩。”
  沉知薇揉揉眼睛,搂着他说:“你在人类社会也是用狼形吗?”
  “不,我学着做一个人类,偶尔也会有人类给我们东西吃,但是很少,有一次一个人类看到我和露露在翻垃圾桶,她尖叫一声,然后她打了个电话,很快警察来了,把我们扔到了狼族领地附近,不然我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到这里。”
  “族长收留了我们一段时间,她家有五十多个狼崽…那种生活太混乱了,我已经算是少年了,所以我会帮忙管理一下他们…但是…狼崽…我偶尔也会想还不如让我回去流浪…”
  林克捂着脑袋摇头。沉知薇知道这一定很不容易。
  “我和露露都是吃一些就能维持很久的种族,所以一开始我们不敢吃饭,我们偷偷囤起来,酸了也囤着,露露也埋在我的碗里吃东西,她很害怕其他狼崽。族长看到后说每个小狼的碗必须吃得比脸还干净,我们才敢把饭吃光。”
  “后来也有小狼欺负露露,说她是小哑巴,但也有小狼来找露露玩,露露和狼崽们玩起来,终于开始有点笑容了,有一天我在给她倒水喝,她忽然说:‘哥哥,我渴了,我还想要一点水。’”
  他那时候一定很开心吧?是他的温柔和耐心抚慰了露露,是同族的味道让她安心了吧?
  “我们都是被送来的孤儿,有些小狼可能找不到领地,有些小狼可能直接被卖了,有些小狼或许已经死在了路上,总之,我们那些在领地的小狼被所有狼喂大了。后来我长大了一些,大概就是你们人类十五六的年龄,我学着去工作,我一开始在地下一层帮别人洗摩托车,长辈给我介绍了一对夫妻,他们很善良,还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儿子,乔。”
  “我们一起洗摩托车…后来乔带我认识了很多狼,我们经常出去吃饭,去山林里疯跑,打闹,我们也会吵架,打得头破血流的。”
  他笑着说:“我甚至打过乔,我们是因为什么吵架了?啊…大概是因为一个女生,乔喜欢她,但是他说她喜欢我,真怪,我都不认识她,反正乔给了我一拳,我们两个打了一整天。”
  林克给她看他的胳膊,沉知薇挑挑眉,“这两个大洞是乔咬的?”
  “没错。我扯掉了一点他的耳朵,他总是带着耳夹,大概是嫌弃那个小豁口,反正我最后去找族里的医生缝针的时候,我还在想…包括我现在也很不理解到底我们两个为什么打架,我对天发誓绝对没抢他的女人,我对那种事也没有什么兴趣…”
  就这个老实笨瓜样,还指望他会偷兄弟老婆…乔也是个大傻瓜。
  那按道理来说,乔家里有摩托车店,是一个小资产阶级家庭,比林克这种完全没占有生产资料的纯无产阶级要强太多了,怎么乔最后成了男妓?
  林克似乎也看出她的疑惑。
  他说:“乔的父母被人类杀了。乔也是被人类骗到二层工作的…他女人缘一直不怎么样。以前乔很向往爱情,我觉得他很年少的时候一定是一个大诗人。”
  后来…林克觉得,他很像知薇,他是否也失去了心灵了呢?因为他被伤害得太痛了,他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了。
  那件事对他的打击也很大,他开始跟人打架,发泄自己心里的憋闷,又忍不住去探望乔。乔没有精力去理会店铺,店被别的兽人抢走了,林克把他们全部打了一遍,但是还是失去了那家小店。
  后来…他也失去了乔。他在这里第一个朋友。乔平常都是在笑的,但是林克知道,他不开心…他只是麻木了。
  故事说完了,他们两个也到家了。
  林克最终还是把自己都展示给了她,他一无所有,只剩下这些回忆,现在也是属于她的了。
  他记得森林里的每一棵树,记得母亲淡蓝色的眼瞳,记得父亲深灰色脊背上的一片黑印,记得哥哥姐姐甚至姐夫的味道。他记得地下二层的地下管道,记得垃圾桶的颜色,记得每一个帮助过他的狼,记得族长,记得那五十个狼崽,哪怕到了今天,他记得的这些已经离开了太多太多,但他记得,他都记得,他理解很多事,他也认得一些文字,他能听到几十公里米开外的秘密,他看得懂电影,他能听懂歌,他也懂得爱。
  他爱知薇,爱露露,爱朋友,爱他的家人,爱狼族的“家人”。
  他的心灵是完整的,他承认生活太痛苦了,他也想过放弃,但他会想起他坚强的父亲以及他告诫自己的话。
  他撑了下来,因为他一直在被爱。
  知薇说,一个精神病人最大的幻想就是,明明已经失去了爱的能力,却还奢求别人疯狂地爱她。
  他来爱她。给她爱,她也会找到心灵,就像那天露露终于开口和他说话一样,那用了很多很多年,但没关系,他可以舔露露,呵护露露,可以让露露讲话,那他也可以等她好起来。
  她会找到心灵的,因为她是一个懂得爱的人。
  她还会流泪,那就说明她也是躲起来了,她把什么藏起来了,她的记忆,她的心。总有一天她会直接面对这些,然后和一切和解的。
  他们回到了熟悉的床上,林克给她打开了海洋灯,屋子里的小鱼开始跳跃,还有悠远的鲸鸣。
  他们依偎着,躺在被子里,林克听她说,故事都会有一个结尾,没有人会喜欢没头没尾的故事,林克想起了童话。那么他的故事的结尾,他认为是:
  “后来我遇到了你,我感觉很幸运,你对我很好,让我看到了井口外的天地,我会在这里一直陪伴你。没有人会再夺走你的小狗,知薇,因为小狗爱你。”
  他们的结尾也是…哪怕他并不认为自己是王子,他没那么高贵,但是他觉得,他至少是个骑士,知薇告诉他,骑士是故事里的保护者,那么他也是,他是守护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吃饭还要别人喂的美丽公主的骑士。结局变成公主和骑士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她很轻地“嗯”了一声,带着哽咽与眼泪。
  他们抱在一起睡着了。
  林克在梦里回到了森林。妈妈在,爸爸也在,还有姑姑、哥哥姐姐、姐夫、表哥表姐们。露露才刚刚会跑,姐姐的孩子还没有绒毛。他旁边跟着一只纯白的狼,她的瞳孔是琥珀色的,看起来高贵、优雅、不可亲近,像一位狼族公主。林克知道,那是他的知薇。
  “我回来了。”
  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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