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314节

  “北狄异族就该打,我们才是大商子民!”
  “放你妈的屁,俺部族首领就在朝歌当侯爷,虽然俺跑了,他能不照拂些?你是什么东西?”
  消息传到宫里的时候,子受没有在砸核桃嗑瓜子,而是迷迷糊糊地打瞌睡补觉。
  “陛下,万尚书求见。”
  当驾官传到,上首的子受打了个哈欠:“宣。”
  估摸着因为一直不发工钱民怨又上了一步,万大包工头这才离了宫殿特意上奏,看来黑心房地产商效果很不错。
  万年疾步走进,拱手道:“陛下,流民暴动,死伤无数,还请陛下明示,该如何处理。”
  子受一下就不困了,暴动?
  这让他想起了春秋时期的百工暴动,卫庄公蒯聩不恤民政,奢侈腐化,对奴隶们残酷剥削,虐待工匠,使他们不得休息,贵族石囿引导奴隶暴动。
  自己这边也差不多,流民民夫没有工钱,心有怨言,贵族也因为收取田赋而不满,有引导流民暴动的动机。
  昏不昏?昏啊!
  子受期待道:“为何暴动?”
  万年答道:“西岐流民与北地牧奴早有矛盾,今日不知怎的,大打出手,伤及无数。”
  子受沉默了一下,好像不是百工暴动的剧本,是商鞅渭水大刑的剧本,据说商鞅变法之后,在渭水杀了七百个聚众斗殴的人,把渭水都给染红了。
  这渭水大刑不知真假,但的的确确留给了所有人秦法严厉的印象,也让人战战兢兢,不敢犯法。
  子受看向李靖:“李卿家准备如何处置?”
  李靖道:“新法禁止私斗,治国之道,一刑,一赏,一教也,刑赏不举,法令无威,私斗流民均乃刁民,理当除之。”
  子受问道:“那依据新法,私斗之人,应该如何判处?”
  李靖拱手:“陛下,民间私斗,首恶与主凶斩立决,从犯视其轻重。”
  “涉众者几何??”
  “千人不止,恐已近万。”
  子受沉默一阵,怎么处理,还真是个难事。
  按这个数目,主犯只怕也得有一千个,杀得怕是比渭水大刑更凶。
  但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杀得多了,可以是新法严厉,陛下圣明。
  杀得少了,可以是仁心仁术,陛下圣明。
  子受:“……”
  他倒也不是没反过来想,杀得多了就是残暴不仁,杀得少了就是妇人之仁,可依照过去发生的一切,事实情况不允许他保持乐观。
  这个选择题好难啊……
  想了好一会儿,子受才道:“诸卿随朕出宫,往淇水一行。”
  还是实地看看该怎么做,而且事关千条人命,他也不会随意做决定。
  话音刚落,费仲就拜下道:“朝堂之上如何能判处淇水之罪?遥坐数里之外,又如何一言定得千人生死?躬身察看,方能明察秋毫,陛下圣明啊!”
  尤浑附和道:“费尚书说的极是!”
  子受眼皮跳了跳,怎么开头就是个坑。
  第393章 万民
  日上三竿,子受正领着群臣赶往淇水河畔。
  前些天下了雨,大路小路上多了些坑坑洼洼,并不好走。
  金成带领的玄鸟卫,早已将参与斗殴的西岐流民与北地牧民压到临时帐篷中,事情办得不错,虽说玄鸟卫都是泼皮闲汉,但基数大了,总有几个机灵点儿的。
  先一步赶到的刑部官员以侍郎欧阳天禄为主,按照主凶、伤人、鼓噪,三类区别开来,看热闹的人不少,虽有赌马、斗鸡之流,但娱乐活动仍旧不算多。
  朝歌群众是当今天下生活质量最高的群体,喜爱新奇的东西,一般哪有瓜就去哪儿吃,乐此不疲,再加上流民之中未有参与斗殴的老幼,场面颇有些热闹。
  有些精明人甚至摆起各种小摊,核桃、瓜子什么的,都不用宣传,当今纣王最好这口。
  各种流言也跟长了腿一样,传的飞起,有人说新法严明,纣王要大开杀戒了;有人说,犯罪的都是流民,全杀了也没事;有人猜到了根本,说背后其实是贵族的手笔,最后犯人们屁事都不会有。
  以御驾为中心的朝中群臣显得格外安静,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默默往淇水河畔走着,只等着到了现场再说。
  车驾慢慢地前行,偶然遇上了一批同样赶往淇水的流民,领着御林军护卫左右的敖烈眼中忽然露出一股肃杀之气。
  微微屏息,看着难民们越走越近,几乎靠到车驾边上时,流民和敖烈同时动了。
  敖烈长枪在手,暴喝一声,直接和流民们对上了。
  子受和文武百官同时一愣,御林军也满头雾水,一边的三四十个,看似是去河畔边探清形势的难民,突然神情一变,也不知从哪儿抽出兵刃,直指御驾。
  刺驾?文武百官大惊失色,以身拦在驾前,原以为只是一群无足轻重的流民,没想到竟然是一群刺客,而且这群刺客的目标非常明确,刺驾杀王。
  御林军们更是惊怒交加,抽刀上前,以敖烈为中心,将刺客们团团围住,只一个照面便斩杀数人,这群刺客面露懊恼之色,已经被识破了身份,却连御驾都没靠近一步。
  子受颇为淡定,也就最开始的时候慌了一阵,刺驾其实是好事,昏君不挨刺压根不合理,麦云刺纣王都传唱多少年了,也该有点成效,反正自己身上有防御力max的皇袍,还有贴身护卫李烈,基本翻不起风浪。
  修仙的倒是有可能突破层层防御,但因果太大,女娲都不敢这么干,其他人就更别说了,就算真真么干,还得掂量掂量脑门够不够硬,能不能挨一崆峒印而不死。
  很快,刺客们便被拿下,被御林军们绑得结结实实,这时候子受有些怀念起崇应彪的绳艺,那龟甲缚堪称一绝,最适合擒拿绑缚,换做其他人,手艺总归是差了些。
  子受大着胆子走近他们,迅速打量了一番,其实他想不到这时候有谁会来刺杀自己,是贵族?还是诸侯?又或是西岐?
  他定眼一看,刺客之中有一个人与众不同,脸上虽然糊满了泥灰,黑漆漆的看不真切,五官俊美却是遮掩不住,而且身上的衣衫虽是破破烂烂,但裸露出来的不是关键部位。
  最关键的是那双没穿鞋的赤脚,留在坑洼泥地上的足印都比他人小上一分,显得娇小玲珑,堪堪一握。
  是个女人。
  子受有些好奇,在他不遗余力提升女子地位的情况下,竟然还有女子会刺杀自己。
  敖烈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长枪一挺,直指其咽喉,问道:“你是何人?”
  女刺客沉默片刻,倒也干脆:“自然是想刺驾之人,得知淇水暴乱之后,我就觉得有机会,笼络流民,等在御驾的必经之路上,进而行刺。”
  此言一出,却是让群臣纷纷皱眉,这哪是什么流民,全是刁民,好心接纳给他们吃给他们住,不说感恩,被人一忽悠就来刺驾了。
  如果说此前还有许多人不忍,现在他们却纷纷坚定了决心,这些流民刺客该杀,那些暴乱斗殴的流民,也该杀,杀他个淇水赤红也好,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敖烈继续问道:“是真的流民?除了你们,还有多少流民意动?”
  女刺客摇头:“没有了。”
  她进而问道:“敢问大人,他们本就是流民,身份上理应毫无破绽,你为何能提前识破?究竟哪里暴露了?”
  敖烈轻笑:“他们是流民,你却不是,先头的朝臣经过时,你不仅避让,还跪下行礼了吧?”
  女刺客感到十分困惑:“百姓见了大官不需要行礼吗?”
  敖烈摇头:“行礼归行礼,却不需要跪下,商人的骨头是硬的,无论何时都不需要跪下,哪怕是流民,膝盖骨也不会着地,也正是这样,他们才会有今日的暴动。”
  敖烈目光极为坚定,东海龙王举族投靠,他所在的西海却犹犹豫豫,态度模棱两可,原因就是跪天庭跪得太久,骨子软了,所以他才会愤而投商。
  纣王给百姓与贵族同样的规格礼制,说实话,根本没几个百姓能置办得起贵族衣服,这样的礼制有跟没有其实一样,平白招来贵族怨言。
  但实际上却并不这么简单,敖烈知道,这是纣王在给商人塑骨,让每一个商人知道,贵族百姓是一样的。
  “多谢解惑。”女刺客如此说道,随后,本已浑身被束缚,还被两个御林军压着的她,两只小脚忽然变作了蛇尾,继而全身化作白蛇,唰一下就溜走了,只留了地上的衣物。
  群臣惊骇,这是……妖怪?
  子受若有所思,这样便合理多了,妖族不在乎因果,如果真的敌视自己,今天确实是个行刺的好机会。
  有像梅山七怪那般投靠自己还大搞基建的妖怪,肯定也有如白蛇一般怨恨自己而行刺的妖怪。
  虽然不知道行刺的根本原因,但也算是个好现象。
  有的妖怪表面上投靠大商,实际上是在不断捅刀;有的妖怪表面上是刺驾,实际上却是在贡献昏庸值。
  刺驾只是个小插曲,御驾很快便行到了淇水河畔。
  河畔很空旷,空气湿润,没有朝歌城内那么干燥。
  子受让百官以李靖为首各自查探,流民暴动牵连甚广,各部都脱不开关系,朝臣散去之后,他便让敖烈去买了把瓜子,磕着打发时间。
  百官倒是不以为意,纣王此举用意很深,表面上是嗑瓜子,对此事不以为然,看似是不作为,实际上却是处处作为。
  这么一来,有许多好处。
  一则,能使得纣王和这场暴动保持距离,定罪之后肯定得杀人,越快越好,一杀就是大几百号人,虽说事出有因理所应当,但作为一国之君还是得保持一定距离,以防被扣上个嗜杀的骂名。
  二则,这是展现群臣能力的地方,朝中文武齐至,如果还需要纣王指挥,那能力得差到什么地步?如此行为,则能锻炼能力,增加六部的凝聚力,对改制还不到一年的六部以及新入朝中的官员大有裨益。
  三则,唯有纣王将自己抛出局中,才能居高临下在局外看清除大局,这样才能仔细思考,看看近一年以来的变法成效,看看流民到底是怎样的存在,看看背后的贵族,又在想着什么。
  四则,这也是纣王信任群臣的表现,为君者不需要表露太多,能用人,会用人,敢用人,就是最大的优点。
  一步四算,纣王仍旧是那个深不可测的纣王。
  百无聊赖地过了半天,子受都快睡着了,忽然被敖烈叫醒。
  “陛下,李尚书求见。”敖烈低声禀报。
  “噢?李靖?都查清楚了?”
  子受打了个哈欠,终于坐直了身子。
  李靖匆匆拜见,脸上带着疲色:“臣李靖,拜见陛下。”
  子受摆了摆手,他只想快点完事:“李卿家辛苦了,上烤肉,天色正好,咱们边吃边说。”
  他指着不远处用石头围成的炭火,旁边还有两三个御林军负责烤鱼。
  石块是在淇水边上捡的,肉是刚才在河边遣人钓的,就当是出来郊游了。
  呃……
  李靖只犹豫一会儿,就吃了,还是陛下想的周到,他们这些官员吃饭都没顾上,尽在查事情了,其实饿肚子办不好事。
  觉得肚子沉甸了几分之后,李靖沉吟道:“陛下,臣等已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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