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_分卷阅读_131

  他厌恶地皱起眉,“我就有种特别难以遏制的厌恶感,但当时并不知道是血脉的牵引,我还以为是这个畜生胆敢强迫你的缘故。我也能感觉出,他初醒的……强大,某种精神意识上的感受。
  在吸收了那只白僵囚牛的‘神血’后,这种牵绊和遥感更加强烈。他在不断地变强大。
  直到今天,我看到‘漏’再次大规模出现的消息,其实心里早有答案,这个鬼东西和‘神血’有必然的关联。如果我再置之不理,逃避而不面对,朱朝风吞噬了所有‘龙子’之后,不仅仅会是我个体的消亡,接下来的,也许就是人类的末日。
  为了你,为了我们的未来,为了整个人类,我必须要站出来。
  做那只最后胜利的蛊。”
  程尘支起身体,看向这个略显沧桑的男人,突然扑过去,狠狠吻住他,用牙撕咬他的唇,让彼此的血肉混在一处,咸腥而性感无比。
  他脸色嫣红,桃花眼春意盎然,哑声道:“我的男人,果然有种。”
  程朗X火难耐,但是看着少年软趴趴,连声音都哑了,也只好恶狠狠地搂着,闻着让他安心的熟悉味道,轻抚呆毛。
  程尘被撸着,舒服得差点喉咙里冒出呼噜声,他晃晃脑袋,抵抗着扑面而来的睡意,挣扎着问:“你和交图那孩子在搞什么鬼?”
  “噢!我只是理性分析,以理服人,他非常高兴并且自愿地将神血反哺给我,并且将魂石给了我。”
  “……什么东西?”程尘听到奇怪的东西,又清醒了些,那个黑黑的小石子?果然,那个奇怪的孩子也是龙九子之一么?心里隐约的怀疑得到了证实,就像是楼上砸下的另一只靴子落了地。
  “怎么说呢?”程朗有些苦恼怎么解释这个概念,“‘神血’与人类肉身和灵魂结合后,会向更适合环境,更先进的进化方向调整内含的基因,总会有一些不适合的东西,需要排出,它虽然没什么用处,但是蕴含着非常强大的魂力。”
  他伸出手,从兜里掏出魂石,五彩缤纷的非常漂亮,一共有四颗。
  “怎么有这么多?我好像只看到交图给了你一颗。”程尘有些吃惊,目眩神迷地看着这些流光溢彩,泛着神秘光泽,蕴含强大力量的“小石子”。
  程朗拿起一颗黑色的,说:“这是交图的。”
  白色的是囚牛的,绿色的是他自己的,而粉红色的,是他今天刚刚从程尘意识海里吸出的“神血”排出而凝结的。
  “我需要集中所有能收集到的‘神血’之力,才能抗衡‘嘲风’。算上今天你那里收到的,我一共有四份。而嘲风那里,我能感应到,他也几乎有这样同等强大的魂力。所以,决胜的关键,在于取得最后一份‘神血’的魂力。”
  “最后的‘龙子’?”程尘蹙眉苦思,“有线索吗?”
  程朗缓缓说道:“你还记得越氏白山上的祭祀吗?”
  程尘恍然:“饕餮!”
  第111章 饕餮
  越氏的宗地在白山, 祭祀饕餮用的是吸饱阴灵的越氏血脉。
  “那个宗地有古怪,洞里的那些图腾完全不像是远古人类的手工作品, 倒像是……非常精密的,远超这个时代的工业制品。而且那东西, 似乎是以‘血’或者说DNA认证的。”程尘想起越氏宗地的古怪图腾, 一时遗忘的许多问号也跑了出来。
  “他们祭祀的饕餮究竟是什么东西?如果按你的说法也是龙九子之一,这个时间线就有问题了,你要知道,越氏的宗祭已经延续了几千年,那个饕餮出现的时间点只会更早。”
  程朗想了想, 扯过张纸, 画了一条长长的线, 在线上画了一个黑点:“这是饕餮。”他指着黑点说, “远古时代出现的饕餮,应该也是个失败品,否则就不可能有后续的这些龙子。它是什么样的,是什么人制作的,现在都不可考。”
  程尘赞同地点头。
  程朗顺着线, 在线上离黑点较远处又画了个小圈,“四十几年前,李求知和还真老道有过接触,他们一起弄出了‘囚牛’白僵。但囚牛在生前,已经是个19岁的年轻人,以年龄推算, 60多年前,‘囚牛’出生,应该是还真老道一个人制造的作品。毕竟李求知今年才60出头。
  李求知通过还真道士,或者还有什么其他的途径,得到了神血,他接手还真的研究,也许是自己另辟蹊径,制造了第三个神血作品,就是我。”
  他面无表情地指指自己,在线上画了第二个小圈。
  “我的年龄应该在3740岁左右。”程朗更忧郁了,平时不觉得,一算年龄……说起来都是一把泪。
  程尘心头也有些闷痛,又忍不住有点想笑,抬手轻轻抚平大狼眉间的皱。
  “那一段记忆,我到现在几乎还是空白,但是可以推断,他为了‘培养’我用了许多手段,甚至将我送进守护者,以命相搏,想要有某种结果,最后失败。所以他放逐了我,并且使我在精神上受到重创,毁灭了原生的精神体,或者说魂魄。
  然后,从意识最底层诞生的,新生的空白的我,遇到了灵魂之光犹如火炬一般醒目而温暖的你。”
  程尘听着他琼瑶阿姨般的台词不禁莞尔,想起了当日破衣烂衫,追车狂奔的邋遢流浪汉。
  两人相顾一笑,心生暖意。
  程朗又在线的后半截,画了三个圈。
  “27年前,朱朝风出世。17年前,你出世。8年前,俞交图出世。”他又画了几个虚圈,“剩余的几个,我完全感应不到它们的存在,也许是距离过远或是其他原因?但根据已有的几个情况来推断,它们应该都是结合了华国的血脉,不会距离太远,很可能已被朱朝风吞噬,李求知也选择了他,所以……”
  他将笔指向了最初的原点——饕餮。
  “这是初始,所谓的‘龙九子’,也是由此而起,或许那些命名都是还真老道和李求知借用饕餮古称派生而来。我们需要得到足够对抗朱朝风的力量,也需要从它那里入手。”程尘清晰明了地总结陈词。
  “不能惊动越氏,得悄悄的来,毕竟是他家的宗地,关于你的这些事,绝不能声张。”程尘仔细地盘算着行动计划。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更何况这个 “龙九子”,是混淆了所谓“神血”与人类基因的产物,人类对于这样的物种接受度如何,程尘绝不想轻易让大狼去尝试。
  说实话,如果他本身不是个异世来客,又没在长期的相处中与大狼情深谊重,神魂结契的话,作为人类的立场,对这样的陌生不明生物,肯定是敬而远之,甚至会畏惧惊恐,绝不敢这样平和相处。
  而李求知对朱朝风搞的这些事,胆大包天到用皇家和陈氏的唯一的血脉——皇储殿下来混入“神血”,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肯定是在做试管婴儿时瞒天过海干下的。这种丑闻更不能公之于众,李求知与朱朝风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蛊的争斗在黑暗中,它的诞生也必将在无人知晓的黑暗中。
  再上白山寻找饕餮,不知道会遭遇什么,俩人也只能尽可能充分地准备。
  至于那些护卫们,在“漏”威胁着人类,人心惶惶之际,程尘要做的就是写一张“压力太大,世界也很大,我要去散散心”的留言,离家私奔出走,给他们一个错误的引导方向。
  虽然有些对不住勤恳尽职的同志们,但是“龙九子”的事太过重要而秘密,也只能先这么干了。
  ※
  初冬的白山对人类极度不友好,零下十来度的一片苍茫雪山,把安大师差点冻成死狗,幸好他有非人类的好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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