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鹰 第9节

  虽然和迟鹰是好哥们,但一定程度上,俩人也有竞争的关系。
  “我放学就去文具店选一只新的毛笔。”
  “200以下选不出好毛笔,建议你去闲云堂看看。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力臻完美。”
  她咬牙:“知道了。”
  忽然间,语文老师放下了讲解课文的教材书,警告地望向了苏渺和秦斯阳——
  “苏渺,秦斯阳,你们聊完了没有?”
  苏渺脸颊瞬间胀红,低低道:“对不起。”
  秦斯阳也有些猝不及防,这还是第一次被老师当众点名批评。
  听到老师点名,全班同学都转头,意味深长地望向了后排座的两个人。
  绝了,优等生秦斯阳…居然会上课讲话!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啊。
  秦思沅知道自家兄长的个性,他是班长,比任何人都遵守班级的规则和秩序,怎么可能…
  她皱着眉,眸光疑惑。
  全班都回头望他们,除了迟鹰。
  他指尖漠不关心地转着笔,以背影相对。
  脊背挺阔,宛如孤绝的悬壁。
  放学后,秦思沅追上了推着自行车出校门的秦斯阳:“哥,语文课你和她聊什么呢!”
  “作业的事。”
  秦思沅蹙着眉,担忧地问:“你不会看她漂亮,喜欢上她吧!”
  “可能吗?”秦斯阳神情冷淡。
  “是啊!你别忘了,她是怎么进来嘉淇的!是她妈勾引了咱爸。”秦思沅咬牙切齿,愤恨道,“我要把她赶走,你必须帮我!”
  秦斯阳将手臂搭在了妹妹肩上,漆黑的眸子里透着几分冷意:“不用你动手,她在这里呆不了多久,自己就会走。”
  就她这条件,不可能在寸土寸金的嘉淇私高坚持太久。
  秦思沅听哥哥这样说,顿时放下心来,愉快挽住了兄长的手臂:“去吃sweet吃甜品呀。”
  “嗯,上车。”
  秦思沅坐上了秦斯阳的自行车后座。
  恰是这时候,迟鹰和段乔俩人也骑着山地车从校门出来,正要冲下校门外的陡坡。
  秦斯阳叫住了他:“迟鹰,我带我妹去吃甜品,一起吗?”
  “没空。”
  少年嗓音平静,眼神淡漠地平视着正前方,颀长的腿轻轻一蹬,山地车冲下了坡地,带起一阵清爽的夏风。
  秦思沅担忧地问:“哥,你和迟鹰是不是闹矛盾了?”
  “没有,他脾气就这样。”
  秦斯阳也踩着自行车,按着刹车,缓缓下了坡。
  秦思沅叹了口气:“这人…真的太难追了。”
  “他对你不是挺礼貌,昨天你约他拍素材,也没拒绝。”
  “虽然但是…关键…他对谁都很礼貌哎!”
  秦思沅已经感觉到了,这男人外表谦和有礼,但内心却如覆着层层厚茧,谁都不能靠近。
  他礼貌而疏离,与每个人都保持着如水的君子之交。
  在他眼里,所有同学一视同仁,没有任何一个是特殊的,包括那样喜欢他的秦思沅。
  这才是最让她意难平的。
  没有人能真的走进他心里。
  秦思沅眼睛泛酸了,靠着他的背:“可是哥哥,我真的好喜欢他哦,怎么办,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每天都想见到他,每天都想和他讲话,就连看到他搁在桌上的笔,我都会心跳加速。”
  秦斯阳冷静地说:“别太表露了,男人不喜欢白送的。这一点,她就比你强。”
  秦思沅知道他说的“她”是谁,不屑地轻哼了一声:“她算老几,也敢和我比。”
  秦斯阳抿了抿唇,淡淡道:“苏渺可能有点自卑,但也不至于像你说的这样,她骨子里有股不服输的硬气。迟鹰第一天就选她当同桌了,对她印象应该不错。”
  “笑死了!”秦思沅冷道,“你在开国际玩笑吧,就苏渺这条件,我要是她,就离得迟鹰远远的,省得丢人。”
  秦斯阳笑了:“也是。”
  秦思沅搂着兄长的腰,自信地说:“我喜欢他,我就是要让他知道。只要我坚持下去,哪怕他是冰山也会被我融化的。”
  秦斯阳还想说什么,但感受着女孩自信而阳光的情绪,最后也只是温柔地回了一句:“你说得对。”
  自卑的人才会伪装。
  秦思沅自幼万千宠爱于一身,她开朗乐观,生命中全是阳光,和那些在角落阴影里踽踽独行的女孩截然不同。
  他要好好守护她,不让她受一星半点的伤害。
  闲云堂在这附近很有名,是专业售卖毛笔宣纸的店铺,民国时期的老牌子了,店内也收藏了不少书法墨宝。
  苏渺一进店门,就被悬挂在最显眼位置、装裱精美的一副墨宝吸引了。
  这字极有骨气,笔走龙蛇,笔锋遒劲又洒脱,一看就是大手一挥、一蹴而就写成的。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苏渺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几个恣意不羁的大字,赞赏道,“好一个送我上青云!”
  “小姑娘有眼光啊。”店主见她对这副书法感兴趣,笑意吟吟地走过来,“这副是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
  “这多少钱啊?”
  “这副字已经预售出去了,不然您再看看别的?”
  “我不买。”苏渺抱歉地说,“只是感兴趣,问一问,不方便说也没关系。”
  店主倒也客气,说道:“这副字,预售价少说五位数吧,如果有多位客人挑中竞价,还能更高。”
  “写字…也能这么赚钱吗?”
  “写得好,当然赚钱了。”店主欣赏地看着面前这副字,“练书法的人这么多,能到这种程度的,万里挑一吧。别说,这笔墨的作者年纪也不大,将来啊…无可限量。”
  苏渺点点头,她也知道,书法这东西,还真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功力,而且很考验心境。
  像她,因为家里的条件,她一心只有高考,都没有时间练书法了。
  艺术…都是富人的闲情,不是穷人的谋生之路。
  苏渺也不再多问,来到笔墨区,挑选着毛笔。
  果然如秦斯阳所说,这闲云堂的毛笔都是品质绝佳的好玩意儿,三百四百的比比皆是,还有上千的。
  最便宜的基础款羊毫笔,都要一百二。
  秦斯阳对这次语文作业完成的质量要求很高,但苏渺绝不会买这么昂贵的毛笔。
  一切都要量力而行。
  还是…去校门口的文具店看看吧,她那支羊毫笔用了一年多呢,也才30块而已。
  这时,店主恭敬礼貌的声音传来:“您来了,这不就巧了,刚刚还有客人看中了您的墨宝,正和我说着呢。”
  苏渺好奇地踮脚望去,隔着参差的笔排架,她和迟鹰锐利的黑眸撞了个正着。
  是他?
  那副极有风骨的“好风凭借力”,竟然是他写的!
  少年侧脸轮廓犀利如削,骨相近乎完美,眸子如崖上孤绝的顽石绝壁,黑而亮。
  苏渺的心跳顿时慢了半拍。
  迟鹰见小姑娘像只土拨鼠似的,一看到他,赶紧将脑袋缩回去。
  还真是重度社恐症患者。
  他溜达到了笔排架边,和她并肩站立着,挑选着排架上的毛笔。
  苏渺用余光也能感受到这男人挺拔的身影,在狭小的空间里,特别能给人一种极致的压迫感。
  周遭气温在升高,她不由得加快了呼吸的频率。
  “写王羲之的字,最好用狼毫。”少年漫不经心地说着,抽出一只狼毫笔,递到她手里,“试试这支。”
  苏渺一言不发地接过笔,试了试笔尖,比她平时用的羊毫韧度强了很多。
  “我不太用的惯这种,我用的都是羊…”
  话音未落,少年竟然翻过她的手背,掀开了袖子,在她纹身的鹰翅处,轻轻用笔尖软毛勾勒轮廓。
  他全然未曾察觉女孩绯红的耳垂,自顾自道:“行楷草,都以飘逸为主,简洁遒劲,尤其是王羲之的行,飘逸恣意。羊毫太软,撑不起这份气度。”
  说罢,他又用羊毫笔在她柔软白皙的皮肤上勾勒着,“能感觉到区别?”
  柔软的笔毛如电流般在她皮肤表层掠过,酥酥痒痒,漫入肌骨。
  的确,只有细腻的皮肤才能最真切地感受到两者间细微的差异。
  练了这么多年的羊毫,想要精进,她应该试试更有难度和挑战性的狼毫笔了。
  只是……
  “谢谢推荐。”
  苏渺矜持地抽回手,摘下袖子,瞥了眼他手里狼毫笔的价格,低声道,“就逛逛而已,我不在这家买。”
  迟鹰不再多说,手里的毛笔挂回了排架。
  这时候,店主走了过来,将装着毛笔的丝绒盒递到了迟鹰面前:“您看看,这是您定制的闲云堂毛笔,要不要试试墨。”
  “不用,你这里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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