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教为何如此有病 第44节

  金富贵被哽住了,不由自主的从各方面条件对比了一下楚枫序,痛苦的发现好像真的是这么回事。大概是因为楚枫序的地位名声太高,叫他之前一叶障目了,下意识没有想到这方面去,但仔细想想,楚枫序其实非常符合合欢派寻找道侣的条件,是不是纯阳之体根本没有异议,不说根本没听过楚枫序的绯闻,那种一看就是单身的气质,几乎叫人以为修炼的是无情道。
  比起男人对女人的了解,那自然是女人更加了解女人的心态。
  心仪的姑娘可能会被最为推崇敬重的楚仙师勾走,这个可能性实在是太可怕了,本来应该是双倍的快乐,瞬间变成双倍的痛苦。金富贵满脸的心有余悸,满头大汗,视线触及到洛星痕的瞬间,突然就心理平衡了。
  好歹他喜欢的柳姑娘从来没有见过楚仙师,这个心机狗却是和他的姐姐跟楚仙师住在一个屋檐下,还夸楚仙师好看!
  金富贵不由自主对洛星痕露出了同情怜悯的眼神,也难怪会变成一个可恨的心机狗,实在是太难了。
  洛星痕被看的有些冒火,这眼神里的意味可真是太明显了。
  心理平衡后金富贵也不酸了,神清气爽,转念一想,小心翼翼的问:“女孩子真的会觉得跟我在一起就像养儿子?”
  凌端叶点头,心里嘀咕:不但是儿子,还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这可就叫金富贵发愁了。
  虽然他对自己很有自信,坚定相信自己是个风度翩翩的贵公子,但论气度风采,有了楚枫序这么一个参考,相形见绌啊。无法违心贬低楚枫序,金富贵只好承认自己的确不如他,于是做下一个决定。
  他对着两人严肃的点点头,“你们去睡吧,我还有事。”
  干脆利落的转身,向饲养区健步如飞。
  不得不说,这背影还真有一种既视感。
  凌端叶下意识看了看洛星痕,幼稚的男孩子思路都是相似的吗?
  洛星痕一脸无辜,“姐姐看我做什么?”
  想了想,凌端叶就把这件事放下,拉着洛星痕的手向前走,一边走一边晃荡拉在一起的手,“没什么,我们去午睡吧。”
  躺在床上的时候,两人却是久久无法入睡。
  凌端叶睁开眼睛,“你不睡吗?”
  毛茸茸的脑袋一直挨着她的肩膀,整个人都贴过来,蜷缩着,还不老实的抓着她的一只手,兴致勃勃的玩着她的手指,这样叫她怎么睡得着啊。
  洛星痕老老实实的说:“不想睡。”
  说想要一起睡的是他,说不想睡的也是他。
  凌端叶:“……不是你说一起午睡的吗?”
  洛星痕“嗯”了一声,小声的嘀嘀咕咕,“可是睡着了,我就看不到姐姐了啊,梦里面没有姐姐。”说着,像个小动物似的又蹭过来,脑袋拱了拱,特别的心满意足,“和姐姐躺在一起,一直感受到姐姐的存在,还能闻到姐姐的气味,要是睡过去就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闻着她的气味???
  这就有点变态了啊!
  凌端叶眉头一皱,正想对不愿意睡觉的熊孩子采取措施,却见洛星痕依恋的把脸贴着她的肩膀,对她露出一个纯真无邪的笑容,干净清爽,没有一丝的阴霾,眼底明亮,满是憧憬的说:“姐姐好软,闻起来好香,跟男人完全不一样!”
  凌端叶:“???”
  为什么要跟男人比?
  似乎说起来一个不太愉快的话题,洛星痕皱了皱脸,不情不愿,不开心的说:“我以前流浪的时候,经常被人欺负,街头乞讨抱团的乞儿,拿乞儿流浪儿寻开心的富家子弟,凶巴巴的店家大叔……打我欺负我的都是男人,似乎不论是何种身份的男人都很会打人。女人从来不会,有些还会给我吃的,路过的富家姑娘会怜悯的施舍,开店的大妈会同情的送我一个饼子,就连年纪小的小姑娘也曾送过我糖葫芦。”
  “进了紫云剑宗以后,周围都是师兄师弟,他们也经常欺负我,将我指使的团团转,戏弄我为乐趣。以前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讨厌我,现在我懂了,或许是因为我不是通过收徒大典拜入紫云剑宗,而是被师尊直接带回来的,他们嫉妒了,偏偏师尊对我还漠不关心,自然毫无顾忌的欺负起我。偶尔被其他峰脉的女弟子瞧见了,会上前关心我,有的还赠送我治疗的药。”
  “男人的拳头好硬,脚踢过来也好疼,一口一个杂种畜牲的骂人,笑起来的声音很刺耳。”
  洛星痕越说越委屈,蠕动了两下,像个大型挂件似的黏在凌端叶身上,呜咽两下,可怜巴巴的像个求抚摸求安慰的小动物,软软的,浑身剩下都散发着哭唧唧的气场。虽然他体型真的一点都不小,应该算是大动物了。
  让凌端叶觉得,要是这个时候残忍的拒绝了他,估计又要落下心理阴影了。
  童年的阴影需要一身去治愈,这句话绝对不是虚假的,童年经历对人生的影响真的非常大,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来。显然在洛星痕过去的人生之中,男人给他留下了极大的心理创伤,所有不好的记忆几乎都是男人带来的,唯有偶尔出现的女人身影带来了少许暖意。
  一方面是因为女人有更强的同理心,另一方面也证明了洛星痕从小就有一张讨人喜欢的脸,让见到他的女性都对他怜爱同情不已。
  叫洛星痕对同性产生心理阴影的同时,对异性生出了诸多好感。
  这种配置,总感觉有成为中央空调的潜质呢。
  回馈广大女性的关爱,给所有女孩子一个温暖的家?
  对男性重拳出击,对女性怜爱疼惜?
  凌端叶才侧过身,洛星痕就一头扎进她的怀里,深吸一口气,亮晶晶的看着凌端叶,“姐姐好香好软!”
  凌端叶抬起手按在他的脑袋上,语重深长的说:“星痕,记得不可以随便对女孩子说她又香又软,闻起来气味真好闻,还深呼吸猛吸气,会被当成奇怪的变态,还会被女孩子讨厌的。”
  洛星痕惶然的睁大眼睛,“姐姐讨厌我了?”
  整句话就抓了这个重点?
  相处也是一门学会,如果没有教过,就不要指望谁天生就该懂某些东西。教育并不单单指知识,还有为人处事之道,各种社会常识。父母是最好的老师,但洛星痕没有父母,师尊也能担任这个职责,但洛星痕并不是楚枫序的心头肉,他只能从环境里学习如何当一个人。
  凌端叶琢磨思量了一下,洛星痕连人与人之间正常的相处都很少感受到过,没变成一个性格恶劣扭曲充满攻击性的变态,已经算他天性纯良了。就算真的对男人重拳出击,对女人怜惜呵护,那也是成长经历造成的,别人怎么对待他,他就怎么对待别人。男人让他知道了互相攻击,逞凶斗狠,女人让他感受到了少许的怜爱关心,就算因此变得双标,也极为正常。
  凌端叶按在他脑袋上的手伸过去,轻轻搂住他,拍了拍他的后背,“没有讨厌你,不要胡思乱想。”
  洛星痕紧绷的身体这才松懈起来,软软的赖在凌端叶怀里,闷闷的说:“我才不会随便靠别的女孩子这么近,男女授受不亲,我听说过的,我只是……想要姐姐多多疼我,想要亲近姐姐……”
  粘人精撒娇,越来越惹人疼。
  虽然感觉洛星痕是不是有点社交牛逼症了,可总比不会撒娇,懂事乖巧还自卑怯懦来的好。凌端叶感觉自己养孩子的技术还不错,小朋友……呃,这个大朋友越来越可爱,有时候沙雕,有时候变态,有时候又很幼稚,被偏爱的有恃无恐,正是因为感觉到被偏爱着,才会这般。
  “嗯,姐姐疼你。乖乖睡觉,姐姐也睡。”
  凌端叶闭上眼睛,怀里的洛星痕也乖乖闭上眼睛。
  这一觉睡得很安生,只不过醒来后没过多久,看到了楚枫序。
  他似乎已经把饲养区打扫完了,还沐浴过,身上的衣衫换了一身,依旧简单清爽的样子,发束简单扎起来,侧放到肩膀上在胸前垂落下来,简简单单的造型为他增添了几分柔和的韵味,眉宇间的冷冽也好似淡化了几分。
  看到楚枫序主动找过来,洛星痕便一脸警惕不开心,紧紧盯着他,似乎很想立马把人赶走。可到底还是按捺下来,听清他的来意。
  “金公子跑饲养区叉粪。”楚枫序语气平静,眼底却依稀能够看到几分疑惑。
  之前有过洛星痕模仿他的经历,楚枫序本来不会因为这种事情特意来跟两人说,只当是金富贵也突然抽风了就好,但问题是……
  “他抢了我的粪叉,一边问我姿势帅不帅,一边做出各种奇怪的动作,不回答他就一直问。一直变换各种动作,有的是模仿我,有的不知道是在做什么,还爬树上抓小鸟。”楚枫序面无表情,显然被烦的不轻,“最后还说,明天会继续来。”
  凌端叶虽然隐约有点预感,但听到果然还是感觉很无语,“别管他,估计也就三分热度。”
  楚枫序审视的看了看洛星痕,又看了看凌端叶,“金公子为何这样?”
  凌端叶想了一下,“大概……是为了成为一个风采出众气度迷人的优秀男修?”
  楚枫序:“……”
  显然他不明白这跟叉粪有什么关联,难道叉粪能让人变得风采出众气度迷人?
  叉粪当然不可以了,只是楚枫序做出来唯美的就像一幅画,让金富贵产生了错误的认知。
  就比如说东施效颦吧,只知道这样好看,却不知道到底为什么这样好看,盲目学习效仿,产生了相反的作用。
  现在去跟金富贵说没用的,放弃吧,正在兴头上他肯定不会放弃,等他意识到自己不行,或者这样不行,就不会做这种无用功了。
  楚枫序默默走了,没有再多说什么。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金富贵果然又来了,只不过这次不止是跟着楚枫序学习叉粪了,他像个小尾巴似的跟在楚枫序身边,时时刻刻模仿楚枫序的一举一动。楚枫序在叶莲这里喝茶,他也模仿着喝茶,就像影子似的,楚枫序下棋,他也模仿下棋的动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似乎打算通过这种紧迫盯人的学习方式,让自己也拥有如楚枫序这样的风采气度。
  看得梦魇嘴角猛抽,怀疑这小子脑子有毛病。
  就连叶莲都不由自主的多看了金富贵两眼,感觉有点好笑。
  楚枫序只当自己没看到,视若无睹。
  本以为金富贵很快就会放弃的,毕竟楚枫序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日常对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来说实在过于枯燥,没想到金富贵愣是坚持下来。可能这就是爱的作用吧,是他对柳姑娘的爱让他坚持了下来,努力模仿学习楚枫序的一举一动,充实自己。
  礼仪举止什么的姑且不提,不是短时间能够产生效果的,需要日积月累的熏陶才能融入骨子里,刻意的模仿只会太僵硬,但叉粪他学习的特别快,做的是有模有样,都不知道是为爱学习,还是为爱叉粪了。
  估计是觉得自己学习有成果了,金富贵特意把凌端叶和洛星痕叫上,手里拿着一个粪叉,兴致勃勃的表演给两人看。
  然后问:“怎么样?是不是有楚仙师的韵味了?”
  对此,两人唯有沉默以对。
  似乎从这沉默中得到了答案,金富贵泄气的一把丢开粪叉,垂头丧气的说:“不论我怎么模仿楚仙师,都不能展现出其风采韵味,反而越来越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傻瓜。”
  不要灰心,至少你的感觉是对的。凌端叶在心里默默吐槽。
  “柳姑娘知道了,会不会觉得我这样特别愚蠢?”金富贵沮丧的说。
  洛星痕盯着地上,研究路过的蚂蚁,凌端叶跟他蹲在一起,看着这只蚂蚁在地上爬来爬去。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柳姑娘会不会觉得我幼稚,越想越没有自信,但我转念一想,说不定柳姑娘就好这一口呢。”金富贵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了,从怀里掏出那把黄金折扇,“这几天就当是我犯傻,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特色吧,我就是我,玉盘城少主金富贵,不论如何都不可能变成楚仙师的。”
  说着,摇了摇扇子,忽然面目微微扭曲,这几天为了模仿楚枫序,就连叉粪都没有落下,这在之前根本没法想象,心里想开后再回想起这几天的经历,他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愚蠢呢,居然还硬生生忍受了猪粪的臭味,一丝不苟的模仿着,实实在在的干活儿。
  亲身的经历了叉粪之后,让他对楚枫序更加佩服了。
  他歉意的对楚枫序拱手,“这几日叨扰楚仙师了,楚仙师果然非我等俗人能够效仿的,勉强模仿只是叫人笑话罢了。”
  楚枫序抬抬眼,微微点头。
  金富贵终于放弃这个想法,想通了,凌端叶和洛星痕都抬头看他。
  洛星痕真诚的发出一个疑问,“你究竟是怎么获得柳姑娘欢心的?”
  前面号称对女孩子的心思做过专门的研究,不说完全了解至少也知道个七七八八,但就目前来看,感觉完全是在吹牛逼,就连金富贵口中的打败其他爱慕者获得柳姑娘的欢心,他也很怀疑其中的水分,会不会只是金富贵自我感觉良好之下的错觉。
  这个问题凌端叶也很想知道啊,实在没感觉出来金富贵有这样的能力啊。
  说到这个,金富贵就精神了,一脸的神采奕奕,无比自信的说:“这可是我潜心研究出来的,绝对没有错!”
  “好看,买;特别,买;限量,买;很喜欢,买;很适合自己,买;以前没见过,买;这个颜色我没有,买;这个东西我没有,买;虽然不知道什么用途但感觉想要,买;高兴了,买;不开心了,买;无聊了,买;大家都有,买;一眼就心动,买;新款上市,买;正好搭配,买……”
  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说出了一大堆的买买买,每一条都是那么的合情合理,符合女孩买东西的心思。
  就这方面来说,金富贵确实把女孩子的心思把握了个七七八八。
  一如既往的财大气粗,跟他特别般配呢。
  只要礼物送的足够多,柳姑娘就看不到其他的穷逼。
  那么问题来了……
  “柳姑娘全都收下了?”
  金富贵不假思索的说:“只送柳姑娘一个人,不论是多么贵重稀罕的东西,次数一多,时间一长,就没有新鲜感了,还会被当成理所当然的,再多的钱财也经不起这样的挥霍啊,我虽然喜欢柳姑娘,可也不能把玉盘城给掏空了,成为一个败家子。所以我都是送姑姑的,不用挑选太昂贵的东西,重要的是心意,让姑姑感受到我对她的关心,时时记挂着她,比如说偶然尝到的好吃糕点,新上市的样式新颖的发簪,最近大受欢迎的裙子,刺绣看着很特别的手帕……然后顺便给柳姑娘也送一份,首饰服装乃至帕子花样当然不可能一模一样,另外精心挑选的,这样一来柳姑娘就知道我对她的心意了,我也不用盲目砸钱获取柳姑娘的欢心,还有姑姑从中帮忙协调。”
  能获得合欢派女修的欢心,果然是有两把刷子。
  这些东西就算柳姑娘全都收下,也不会太贵重,但刷足了存在感,容易拉到好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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