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七零炮灰白富美 第39节

  白玲,“恭喜恭喜。红英,你今天真漂亮。”
  新郎,“你们是?”
  孙红英抬头撞上白玲的目光,愣了一下,“哎呀。白玲你来了!”
  她条件反射看了一眼白玲的领口,白玲外面一件蓝袄子,扣子扣得严严实实,小立领裹了半个脖子。
  衣服又大又厚,一点不嫌腰身,样式还有几分老气。
  就算衣服老气,但白玲还是漂亮的,她笑盈盈的望过来,便让人感觉喝了口山泉水一样甜。
  孙红英眸光微动,不禁也露出了个笑脸,主动伸手挽住了白玲,亲亲热热的将她往屋里拽,“快请进,快请进。我可算把你等来了。来,看看我家的房子怎么样?”
  新郎,“诶,红英。你还没介绍一下这是谁啊。”
  来了个漂亮姑娘,屋子里宾客都伸出脑袋来看,往屋子里进的人也不走了。
  几个年轻的战士也跟着起哄道:“就是。嫂子。快给我们介绍介绍啊。”
  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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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座带着小院子的新房子, 院子里里外外都是人,屋里更是热闹的不行,饭菜香气里混杂着酒味, 烟雾缭绕的。
  无论是烟酒还是饭菜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都是很罕见的, 足以证明这场婚礼有多么体面。
  文雅身边围绕了一群人,几乎所有的客人目光都在她身上,男人想要跟她聊两句,女人则眼睛也盯在她身上。
  她正享受着众人的恭维,心中颇为得意。
  没想到孙红英这个村里来的村姑还有这种本事, 一来就找上了対象,不到半年就结婚。
  她找的対象条件不错,不过非要说的话,她孙红英这个算盘能打下来, 还得是因为兵团今年有个大变动, 就是要撤销建制。
  原本兵团建立之初就是大量专业军人组成的领导班子接收原有的国有林场牧场农场所建立。
  初时兵团战士不是现役军人就是退伍专业的军人,口号是扎根边疆, 几乎所有兵团的体制架构都沿袭部队的架构, 从师团到连,日常生活军事化,并且还有一定的军事训练。
  所以兵团基本上有个规矩, 跟部队一样, 按照纪律最初的三年战士时期没有提干不得谈恋爱, 违反纪律就要面临处罚。
  一旦被告发,轻则两个人被调离,重则被记上一笔作风问题。
  如果按照原本纪律, 孙红英这种刚来的知青这么快谈恋爱结婚,那是想都别想。
  但她孙红英命好, 来的巧,正赶上今年兵团面临改制,大量现役军人都面临两种选择,调离兵团回到原部队,或者转业退役留在当地。
  底下各个林场和农牧场的职工尚未察觉到这场变革的风向,但文雅作为宣传队的骨干,虽然刚到团部不到半年,但凭借着自己的美貌加之长袖善舞的秉性已经得到了一个确切的消息。
  兵团原本由现役军人担任的诸多干部职位马上将要空下来,由地方抽调人手来接任。最晚明年开春,所有现役军人都会撤走。
  这会儿消息灵通的人都已经早早做起了准备和打算,有门路的知青筹谋着趁着这个机会入伍,混个现役军人的身份,跟着兵团干部调离的机会也一起调离这里,最好是能够回城。
  门路没那么多的知青也要算一算能不能搞个病退之类的回城,哪怕回城没有接收的单位,只要能回城也是大好事。
  至于现役军人,一半则谋算着各种法子请假,探亲假也好,病假也好,离开兵团去四处活动,找找门路,找到新的接收单位。
  一半则盯上了更好的职位,准备既来之则安之,彻底在兵团扎下根来,退伍转业。
  在这种情况下,兵团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仍旧如常,但一直以来兵团所奉行的纪律私下却松动了不少,置身于其中更能感觉到人心浮动。
  孙红英的新婚丈夫是一个老兵,比她大了八九岁,早都提了干,大小算个领导,自然也有成家的资格。
  看情况他应该是决定留在地方,年后就退伍专业。
  这一屋子的客人,大多都是机关干部,算是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
  文雅来参加这场婚礼倒不是真像孙红英想的那样专门为了恶心她,要不是她孙红英这么神速的抓了个领导干部结婚,她都懒得走这一趟。
  这一次来参加婚礼,单纯是看在孙红英的丈夫面子上,看在这些客人的面子上。
  得到消息之后,她早早联系了父母,但她父母仍在劳改,根本提供不了什么门路和帮助。
  她只能自己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抓个稳妥点的人,也学着孙红英来一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不过她的目标比孙红英要大多了,她才不想在这个破地方留一辈子,要嫁人当然要找个能解决工作问题的现役军人领导干部,回到军队最好也能把她给带上一起随军的那种。
  要不是如此,她才懒得跟一个乡下来的村姑多说一句话呢。
  “文雅,你身上这件毛衣是纯羊毛的吗,你穿着真好看。”
  “这个花样,我都没在别人身上看到过,是自己亲手织的吗?”
  “红色可真衬你,就是这么好看的红才配得上你。”
  文雅听到夸奖,展颜一笑,“刘大哥,这不是我亲手织的,是我妈专门给我织的,织了好久呢。”
  “那你母亲的手还真是巧。”
  有个嫂子不给面子,阴阳怪气,“文知青,你妈专门给你织的毛衣怎么还短了一截。怎么,你家缺毛线吗?”
  毛衣上的花样的确好看,样式也好看,用料厚实,针脚细密,毛线的颜色也正,相当漂亮。
  乍一看穿在文雅身上是好看的,毕竟人好看,衣服也好看,这颜色也特别好看。
  但多看两眼总觉得有些说不出道不明的怪异,引得不少人一眼又一眼的瞅,一个劲的琢磨到底是哪里不対。
  让这个嫂子这么一说,众人恍然大悟这毛衣到底是哪里不対劲了。
  这毛衣小了一号啊,紧紧的箍在文雅身上,箍得她身材曲线无比明显,这个年代文胸还是个稀罕物事,更何况文雅本来就本钱丰厚。
  女同志们搞清楚了其中的玄机,不由得互相交换起眼色来。
  文雅好脾气的笑了笑,她不好脾气不行。开口呛她的这个嫂子自己是个妇女会的干部,她老公也是个干部。这个关口她可不敢得罪。
  “张姐,我妈给我打这件毛衣好几年了。她打的时候没想到我以后还会长高。这就小了一点,你们别笑话我。我一点都没学着我妈的手艺,不敢拆,改不了,只能这么穿着了。”
  她正是说着,忽然感觉到面前的人都走了神。
  房间里好像安静了一些,文雅皱了皱眉,顺着他们的目光抬头看去。
  孙红英挽着白玲走进来,她笑得格外灿烂,“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d城来的知青,我最好的好姐妹白玲。”
  女孩脸颊白皙,一双眼睛清凌凌的,穿一件笨重老气的蓝色粗布外套,但一张脸却小的不可思议,漆黑长发束成一个马尾垂在肩头。
  鬓角的碎发被微风吹拂,她端端站在那里,清纯得不可思议。
  四周的声音好像突然安静了下去,文雅想起自己第一次対白玲时的场景,似乎也是相似的场面。
  无论她能获得多少夸赞和瞩目,但只要白玲一出现,所有人都会完全忘记她,只看得见一个白玲。
  这个女孩好像天生就是来克她的。
  那次在小礼堂,宋健民见了她就跟丢了魂一样。
  她那时还不知道白玲是宋健民的前女友,瞧着宋健民的表情,试探道:“那个女孩我认识,说起来咱们还是老乡。她是咱们d城人。宋大哥,你觉得她怎么样?”
  宋健民就俩字,“一般。”
  别人说,“这还一般啊?健民哥你的眼光可真够高的。”
  宋健民冷冷看了他一眼,“我说一般就是一般,瞧瞧你们一个二个一副没见过女人的样。母猴子在你们眼里都是女神。”
  她那时见宋健民这么不待见白玲,满意的放下心来,谁知道他宋健民竟然嘴上跟心里完全不一样。
  嘴上说着一般,见不到人又眼巴巴的去找,找到之后让白玲当众给了个没脸,搞得她也成了笑话。
  她也是傻,以为宋健民这就能対白玲死心了,还往上凑。
  谁知道这宋健民,简直是属狗的,记吃不记打,让白玲都给嫌弃成什么样了,还成天的到处想要找到白玲,为了白玲跑去劳改队找卜胜武打架。
  他贱不贱啊?白玲跟他有什么关系犯得着他去出头吗?
  得知兵团改制的消息,她去找他商量,想让他也找找门路,要不然回城,要不然调离这个鬼地方。
  谁知道他说他根本没有门路,这辈子就准备扎在这里了,还说什么‘哪里的黄土不埋人’这种屁话。
  就算要黄土埋人,她也得回d城,谁要埋在这鸟不拉屎的破地方。
  这么一段时间下来文雅才算是看清楚了,宋健民虽然一副公子哥的做派,但其实就是个窝囊废。
  他什么门路都没有,根本帮助不了她,反倒时不时吃的没钱了,没粮了还要找她接济,想在她这里蹭饭蹭吃。
  就兵团那点津贴,她自己一个人吃饭生活都够呛,天天肚子里也没点油水,还想找点人接济接济呢。
  他倒好,一个大男人也开得了口问她借。
  刚开始文雅正対他那副公子哥的潇洒劲着迷,鬼迷了心窍信了他宋健民,借了两次,但很快她意识到给宋健民借钱纯属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就再也不肯借了。
  眼下什么宋健民,王建民的,她是完全不准备再搭理了。长得帅又不能当饭吃,她得趁着这些领导干部还没有调离,抓着个真的能当饭票用的。
  文雅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
  在文雅盯着白玲看的时候,白玲进门一眼就看到了众星捧月让一群男客人围在中间的文雅。
  无他,她实在太显眼了,红发绳,身上还穿着一件大红的毛衣,那毛衣短了一截,紧紧的箍在文雅身上。
  也是难为她这么一个前凸后翘的火辣大美人能把自己塞进这件毛衣里了,嗯,这件毛衣的弹性也是挺好的。
  白玲越看越乐,简直要控制不住自己脸上的笑容,这个年代应该还不流行bm风吧?
  真不愧是女主角,什么时候都走在时代的前沿,简直是超越现在年代二十年的时尚弄潮儿。
  不行,现在才七十年代,二十年都保守了。
  这得是2020年的审美风尚了,文雅这是领先时代至少四十年起步。
  第四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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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雅察觉到白玲的目光, 脸色一变,这才想起来身上这件衣服不能让白玲看见,拿了外套就着急忙慌的往身上套。
  旁边的嫂子脸色古怪, “来个姑娘, 你套什么衣服?”
  一群大老爷们盯着她看的时候都没见她羞,见到个小姑娘开始手忙脚乱的套衣服怕人看说不过去吧。
  文雅想要挤出笑容,但脸上实在挂不住笑,手忙脚乱的扣着外套的扣子,“我有点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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