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美又狠[快穿] 第138节
韶音歪了歪头,道:“我觉得你是个有故事的人。”
何情:“……”
谁家的傻孩子放出来了?
“我没有。”他说,并劝道:“姑娘,你行走江湖,要留个心眼。”
韶音仍然揣着手,蹲在他摊位前,有理有据地道:“这条街上摆摊的人,你不是最年轻的,但是年轻人里最壮的。一般好手好脚的男青年,不会在这里摆摊,找更赚钱的事情做了。所以,你不一般!”
何情有些意外,下意识转动视线,只见两边摆摊的人果真如她所说,要么是年纪大的,要么是妇孺,要么是身材比他矮小的男子。
“我没有故事。”他收回视线,声线低沉,“我只是好吃懒做。”
小姑娘行走江湖,不可太天真,否则要吃亏的,他不惜污名化自己。
“等你卖完菜,我请你喝酒怎么样?”韶音笑着问道。古代的饮品不多,什么雪碧可乐咖啡果汁奶茶……罕见极了。只有酒水,是可以买到的,所以有闲情的人经常会打酒来喝。
何情也不例外。他每次卖完菜,会留几文钱,打二两酒回去喝。
他宁可不吃肉,也要喝口酒。
肉,他可以挖陷阱,打猎。酒,他不会自己酿。
“姑娘,你有什么事?”何情不明白她为何对自己这般感兴趣,蹲在摊位前就不走了,惹得许多人都朝这边看过来,“能帮得上的,我不会推脱。”
他平时也会帮人修房顶,抓个羊,扛个筐什么的。
这漂亮少女如果有不方便自己动手,需要人帮忙的事,他可以帮一把。
“我的确有事请你帮忙。”韶音说道,“但不是小事。所以,你先卖菜,卖完了我请你喝酒,边喝边说。”
何情打量她两眼,忽然说道:“江湖人的事,恕我帮不上忙。”
神情冷漠下来。
“哎哟,你这小子,这么不识好歹?”旁边一个大叔打趣道,“人家姑娘请你帮忙,难道还能把你卖了?”
何情垂眼不语。
江湖上,血雨腥风,他曾经差点命都搭进去。侥幸得人相救,他从此再不涉足江湖事。
帮阿婆提桶水,给大叔修个房顶,帮小孩抓他放丢了的羊。种种菜,砍砍柴,有屋遮风挡雨,有饭有酒,他现在过得挺好。
“姑娘,他不愿意,你看我呢?”又一个围过来的男子嬉笑道。
镇上鲜少有江湖人到此,更何况是这么年轻漂亮的少女。
韶音回头看去,目光在自告奋勇的人身上扫过,摇摇头:“你们既没有他高,也没有他壮,你们不行。”
众人看了看何情,心里是服气的。
“但他不是不愿意吗?”
“小何,要不你就答应吧。这位姑娘看着体面,说不定赏你几两银子,你娶媳妇的钱都有了。”
何情垂下眼睛,将白菜和丝瓜统统收进竹筐里,起身。
“姑娘,你再不回去,你父兄要找你了。”他提醒一句,背上竹筐,大步离去。
作者有话说:
争取明天早点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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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生死绝歌8
我跟谢沉没关系。
父兄?
她单身上路, 哪来的父兄?
这是在提醒她,以及打她主意的人。
笑了笑,起身。
拨开人群, 跟了上去。
何情出了城, 发现少女还跟在身后, 不由驻足。回过身,眼睑垂下:“姑娘,你到底有何事?”
韶音有什么事?她什么事也没有。
他看上去什么都不需要。虽然过得不富足,但是自给自足, 他自己很满意。
她的出现, 对他是一种打扰。
真的吗?
“我要去看你住的地方。”她背着手, 慢悠悠走在蜿蜒的小路上, 擦过他,往前方走去。
何情看出她的执着,抿了抿唇, 抬起脚步。
他家里没什么好看的。她看过之后,就没兴趣了。
何情的家在十几里外的一处山脚下。
他一向步行来去,今日也不例外。韶音出门没牵马, 也跟着他一起走着。
“姑娘——”
他正要劝她, 不要吃苦头, 走这一趟无意义的路。才刚开口,忽然她定住脚步,弹指朝路边草丛里弹去一道劲风。
“噗。”隐约一声闷响。
她打中了什么?何情惊讶地想道。
就见韶音往草丛方向奔去, 弯腰扎进去,拖了一只灰毛野兔出来。
“会烤兔子吗?”她倒提着野兔的后腿, 转过身看着他, 一脸兴高采烈地问。
何情的嘴巴张了张, 忘了刚刚的话,点点头:“会。”
“等下就拜托你啦。”韶音笑道,将野兔扔进他背后的竹筐里。
何情顿时欲语又止。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弯腰从路边扯了几把野草,搓成绳子,拎出野兔,捆好四肢,又扔回去。
日头越来越高,快到天空正中时,何情的家终于到了。
远远就看见一间搭得厚实的茅草屋,结实厚墩,既能遮风也能挡雨。
茅草很新,应当是刚翻新不久。盖得有点矮,进门需得弯下腰。
屋前有几块地,田垄分明,打理得整齐有序,分别种着白菜、丝瓜、萝卜等。
走近了,能看到院子里支了个架子,上面吊着一口瓦罐,约莫是他做饭的家什。
韶音打量几眼,回头道:“我能进去看看吗?”
何情摘下竹筐,抿了抿唇:“请。”
客人都到家了,不让她进屋,难道站在院子里吗?
韶音走进茅草屋。跟她预估的一样,门很矮,她的个头都需要低头才能进去。
窗子开得不大,屋子里有点昏暗,过了一会儿才看清里面的摆设。
当门是一张方桌,应当是他自己打的,没有上漆,呈现木料的纹理。桌边是两个木墩,应该也是他自己砍的,形状并不圆,但还算光滑。
再里面是一张单人床,瞧着并不长,以何情的身高睡上去,两只脚应当是垂在外面的。
靠窗的地方放着一个简易的木架,上面搭着瘪瘪的米袋子。
“家贫。”门口一暗,何情弯腰走了进来,“招待不周之处,还请包涵。”
韶音转身,仰起脸笑道:“原来你喜欢归隐田园的生活。”
粗茶淡饭,布衣素食,他也能过得安然,自得其乐。
何情看着她灿若春华的笑脸,不禁一怔。少女身着红绫,乌黑油亮的长发梳成漂亮的样式,点缀着金钗与红宝石,看起来体面又高高在上。但是,她脸上没有丝毫嫌弃之色。
从来都是昏暗潦草的茅草屋,因为她的不在意,仿佛也没那么简陋了。
他收回神,垂眼说道:“算不得归隐。”
有能耐的人离群索居,叫归隐。他这样的人,只能叫做买不起房子。
“那你是喜欢宁静的田园生活?”韶音从善如流,改口道。
这次何情点点头。
那些打打杀杀的生活,他不配。
像他这样武功不高,心计浅拙的人,安安分分地做个平民百姓就是了。
“我去煮饭。”他别过眼,去拿木架上的米袋子,他是来拿米的。
韶音跟在他身后,走出屋子。但在檐下站定了,整个人处在荫凉中,随性蹲下,看着青年淘米,煮饭,然后提了刀,去杀兔子。
“你少个锅。”目睹他杀完兔子,韶音看了看还没煮好的米,“如果你再架一口锅,就能一边煮米一边做菜了。”
何情顿了顿,说道:“不少。我给你做叫花兔。”
做叫花兔,不用锅。
韶音笑眯眯道:“你没有锅,只能做叫花兔。但如果你有锅,可以做炒兔子,炖兔子。往锅里刷一层油,把切成块的兔肉往锅里一倒,滋啦——不一会儿,香气就爆出来了,喷香扑鼻。”
何情垂下眼睛,走到菜地里,掰几块白菜叶子,包裹在兔子身上。
应该用荷叶包的,但是他没有。
“归隐田园,图的是安然宁静,心旷神怡,悠闲舒适。如果不能吃到满意的一口,多没滋没味啊!”只听她感慨道。
何情没接话。
“你还应该垒个圈,养几只鸡。想吃鸡蛋吃鸡蛋,想吃鸡肉吃鸡肉。”她又说道,“这样你卖菜回来,喝口酒,吃一口香喷喷的鸡肉,如果外面下着雨,可以一边赏雨,一边吃喝,饱足后往床上一躺,美美酣睡一场。”
何情正用泥巴裹兔子,闻言动作顿了顿,一时心情复杂难言。如果他生活在现代,他会将这种心情叫做“槽多无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