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来伴 第7节

  “我的头发也要白了。”他来的还不算太晚,她的头发还没白。
  这话有点儿傻,不像六十岁的人说出的话。明蕙想起四十多年前,她也是时不时就从嘴里冒出些傻话,不过那时年轻,说什么都是可原谅的。她听着窗外的雨声,对林宁山说:“我关灯了?”
  “好。”
  作者有话说:
  1.以后中午十二点更新,看不到就说明当天没有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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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
  在这静寂的雨夜里,林宁山想问明蕙这些年是怎么过的,但终究没问出口。他前年去听朋友的音乐会,结束后,他和朋友一起吃饭,朋友提到有一个孩子手部条件特别好,天生的钢琴手,林宁山说他也认识一个人,手很适合弹琴,他想起了明蕙,朋友追问是谁,他说人家对弹琴不感兴趣。他偶尔会为明蕙遗憾,为她的才华像一颗好种子,播种在了不合适的土地,连芽都没发出来,但很快又觉得是自己偏狭了,每个人对“好”的定义不一样,也有人觉得家庭幸福比什么都重要。没准三代同堂的明蕙觉得他至今孤身一人可怜也说不定。
  可真见了她,林宁山发现明蕙并没有他替她想象的家庭幸福。
  明蕙听着雨声平躺在床上,她早就不习惯身旁有人了。因为身旁有了人,一贯睡眠不错的她失眠了。她闭着眼想明天早上吃什么,因为没有肉,她做不成小馄饨了。
  林宁山知道明蕙也没睡,问她:“你的……孩子就住在附近吗?”这句话问得很艰难,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指称她的继子女。
  明蕙嗯了一声,又补充说:“自从他们父亲去世后,我们就不怎么联系了,一年见不了几次,我都是一个人住在这里。”她希望林宁山放心地住在这里,不必有什么顾虑,谁也干涉不了她。
  听在林宁山耳朵里却是另一回事,她白帮别人照顾了这么多年孩子。
  “他……你丈夫是个怎样的人?”应该是个不错的人吧,要不然明蕙也不会嫁给她,宁愿自己不生孩子,也要帮他抚养他和前妻生的孩子。
  “脾气还不错。”明蕙在记忆里寻找老曾的优点,发现他不管怎样,脾气确实是很好的,他没和明蕙吵过架,连大声说话都很少,也没骂过他的孩子一句,说话都是有商有量的,这在乡下男人里是很难得的。她再婚选中老曾,也是因为这一点。至于她的母亲明老太太,则是看中了明蕙嫁过去没婆婆。明老太太年轻时受够了婆婆的苦,又觉得明蕙第一次离婚也有婆婆从中作怪的因素,觉得没婆婆是个优点。等明老太太再老些,才知道世事变了,她这样的人是要受两茬罪的,年轻时受婆婆的气,年老了要看儿媳的眼色。她的儿媳比她好些,不需受婆婆的气,只需受一茬罪,给她自己的儿子儿媳洗衣做饭带孩子,年老了或许也要看儿子儿媳眼色。明老太太虽然经常为女儿没孩子惋惜,但极偶尔的时候也觉得未尝不是件好事,至少明蕙不用像她的同龄人那样做饭带孩子,每星期都可以去看她。
  林宁山等着明蕙再说下去,但明蕙只说了老曾一个优点便沉默了。虽然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但明蕙并不了解老曾,就像老曾根本不了解她一样。她和老曾并无任何故事可说,倒是老曾和他前妻的故事润色润色还算比较感人。
  老曾的前妻和明蕙截然相反。明蕙瘦且高,老曾的前妻矮而丰满,长得不美,有一张望之可亲的脸。老曾是家中独子,他父亲是村里唯一的医生,老来得子,娇惯自不必说。他年轻时长得很不错,家境尚佳,又有正式工作,到了结婚年纪,多的是给他说亲的人,硬件条件都比他前妻好不少。但他认定了他的前妻——他们从小玩到大,感情一向很好。他的前妻给他生了三个孩子,在三子尚年幼的时候便去去世了。妻子去世后,老曾伤心得三天没吃饭,他也想过为妻子守节,终身不娶,但他被前妻照顾得太好了,以至失去了自理能力,等到妻子故去,他勉强能照顾自己,但三个孩子他根本无力照顾,想来想去,只好给孩子找一个后妈。也有不长眼的黄花闺女看中老曾长得不错有正式工作脾气温柔,不顾他有三个孩子,要嫁给他。老曾一听说是黄花闺女,没见面就拒绝了。他是难得不好色的男人,他选中明蕙也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是她没有孩子,可以安心照顾他和前妻的孩子。而且十里八乡都知道明蕙能干。但他想的太理想化了,像他前妻那样贤惠的女人只有一个,明蕙根本不欣赏他不会缝扣子不会做饭的样子,也不认为知识分子应该远庖厨,明蕙压根就不认为他算个知识分子。他感到了明蕙对他的瞧不上,愈发思念自己的前妻,根本无法和明蕙产生任何感情,很快他们就分房睡了。老曾生来不惯和人发生冲突,明蕙正年轻,他怕明蕙因为不喜分房睡和他产生矛盾,便假装打了两天呼,以不妨碍明蕙休息之名,提出分房。
  他开始给自己洗衣服缝衣服,他的儿子们大一些也和他一样洗衣服缝扣子,扣子开始缝得歪歪斜斜,在乡下,一家男人和孩子的身上穿的衣服针线活儿不好,这家的女主人是要被笑话的,但明蕙根本不在乎。但老曾从没动过和明蕙离婚的心思,因为离了明蕙,他们一家会过得更差。明蕙虽然让他和他的孩子们干各种活儿,但没有明蕙,他们自己也是要干的。明蕙做衣服挣了钱也会拿出钱来给孩子添置新衣,买吃的给大家,从不藏着掖着,老曾吃了明蕙的东西有些羞愧,对□□也比之前大方了些。
  老曾卧病在床的时候,愈发怀念他的前妻,他有太多的话可说,但身边只有一个明蕙,没办法,他只能跟明蕙倾倒他对前妻的思念之情。明蕙听烦了,不耐道,她活着的时候你要是多帮着干些活儿,没准还能多活几年,光是心里想有什么用。明蕙说完,也有些后悔,她话说得没错,但对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说这些未免太残酷了些。沉寂了许久,老曾说你说得对。一个年近古稀的人痛哭流涕实在不太好看,明蕙不看他,只给他递纸巾。
  明蕙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她给林宁山讲了老曾和他前妻的故事。在明蕙讲的故事里,她把老曾稍稍美化了一下,虽然日夜想着前妻但对她也很不错,对她很大方而且什么活儿都不让她干,一个乡下女人理想的丈夫也就如此了。毕竟老曾曾经做过她的丈夫,把他说的不好会显得她的日子比较惨。她不需要林宁山同情她,同情了势必要琢磨字句安慰她,那些安慰话他说得痛苦,她听了也毫无用处。
  林宁山听着明蕙讲她的丈夫和别人的故事,讲得很生动,好像和她本人无关。
  林宁山本是平躺着,听着明蕙讲的故事,他突然翻转身,灯关了,他看不见明蕙的脸,只能听见她的呼吸。
  明蕙讲完了,对他说:“不早了,赶快睡吧。”她也翻了个身,背对着林宁山。
  他们谁都没睡着,但为了不打扰对方,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第二天明蕙起得很早,林宁山也起得很早。明蕙每天早上都要去地里散步,今天林宁山和她一起去。
  明蕙对林宁山说:“今天就别去了,地里都是泥。”
  林宁山坚持和她一起去。路上村里人和明蕙打招呼,明蕙看出了他们眼里的好奇。她也不解释,笑一笑便和林宁山朝前走。本来村里有些关于明蕙的传闻,可她这样坦然,一点儿不藏着掖着,反而让人觉得自己是不是想多了。
  明蕙在地头摘了些野菜,准备回去拿开水焯了剁成泥拌一拌,至于摘的红薯叶,中午用干辣椒炒一炒也算一个菜。路上遇见卖豆腐的,劝明蕙多买几块让亲戚尝尝。明蕙没否认林宁山是她的亲戚,买了两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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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雨后,整个世界像被洗过一遍,一切都是簇新的,只等着太阳来晒一晒。连吹过脸上的风也像洗过似的,把这雨后花草树木以及玉米苗的味道带进明蕙的鼻子里,明蕙呼吸着夏日雨后的空气,和林宁山走在街头,她原可以走得很快,但这蓝天促使着她走得慢些,她看周遭的一切像在看一个打扮得焕然一新的老朋友,在熟悉中生出了一股新鲜感。低空有蜻蜓掠过,林宁山说他很久没看过蜻蜓了。明蕙倒是经常见,她想林宁山一定是太忙了,没注意到。
  老三媳妇打开超市的门,开始了她忙碌的一天。每天清早,卖豆腐的经过,她便要买下十来块豆腐放冰箱里,防着村里人想吃老徐豆腐却没在清早买到的。倒不是为挣钱,原价买还原价卖,只为着别人买豆腐的同时能买点儿别的。老徐把剩下冒着豆香的豆腐一起端给老三媳妇,问家里的亲戚要待几天,老三媳妇这才知道她的后婆婆和一个男的在村里散步了。
  老三媳妇进了门,便笑着对她刚进货回来的丈夫说:“你这后妈够风流的啊!我早说她还要再找!”
  “别瞎说八道,那人是租了她的房子。”
  “为什么不租别人的,光租她的啊。我就跟你说,她当初不想咱们用那院子开店,就是想着再找一个,省得咱们碍眼。她要真不想再找,早踏踏实实地帮着带孙子干活儿了,哪是她这样,六十了还一天换一身衣服。那么给她说后老伴的,她都不见,那是因为没看上。”老三媳妇想着她和明蕙同村,赡养义务最终还是得落在她们家头上,既然这样,不如把店开到明蕙家里,明蕙闲着帮她看看店,做做饭,等到干不了了,她赡养明蕙也没什么,可明蕙硬是不同意。
  老三一边理货一边说:“根本没影儿的事儿,别人瞎传看热闹你掺和什么?毕竟是咱妈,她再找你脸上有光怎么的?”
  “我可不敢有这个妈。别人家婆婆又管带孩子又管做家务,她除了我生孩子的时候去医院待了两天,可什么都没干,坐月子还是靠我自己的娘家。咱们一天累死累活的,连个搭把手的都没有,亲妈早看不过去要帮忙了,哪像她一天到晚悠悠闲闲,跟没事儿人似的。现今哪个当儿媳的像我这么累,不说别人,就说我弟媳,每天我妈做了饭叫她,她还嫌不耐烦呢,每天挑拣我妈做的菜不合她心意,又是油多了又是盐少了,我都看不下去,你不满意倒是自己做啊,又懒又馋!要是天天有人给我做饭,我绝对不挑!我嫁了你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她再找才好呢,等她老了咱们省得管她。”
  老三虽然对明蕙也有不满,但毕竟是他自己的后妈,比他的老岳母还是要亲近一点。
  他忍不住说:“差不多得了,你生孩子的时候她还不是给了你两千块钱吗?她又没退休金,一个月挣点儿钱也不容易,再说她又没生过孩子,哪知道怎么给你坐月子?你妈还不如她呢,你妈是帮你坐了月子了,可我也给她钱了啊。咱们前几年为什么那么紧张,还不是你爸妈为了给你弟在县城买房子,要那么多彩礼,把我挣的钱都给掏走了。咱们这么累,我妈没来帮忙,你爸你妈可哪个也没来帮忙啊!”
  “我妈不是给我弟弟弟媳干活儿,抽不开身吗?”
  “你弟弟弟媳就是白眼狼,你妈干一辈子也落不着好!住着我的钱买的房子好吃懒做,我看见他们就有气!”
  两个人争论谁的妈更不靠谱,最后以老三失败告终。直到店里来了客人,老三媳妇才放下手里老三的耳朵。谁料这客人也对明蕙家里来人的事很好奇,就问了一句。
  客人走了,老三媳妇说:“不管真的假的,过不了几天,外人就知道你妈找了个男人留宿了。我看这事儿也拦不住,你还是去她家查查那男人底细,省得你妈被骗了。要是那男的肯和她结婚还好,要是住几天就走,可丢死人了。”
  老三现在只会说一句:“你别胡说八道。”他想了想,他倒不担心自己后妈被骗,她精明着呢!但他还是得去明蕙家一趟,以后别人再问,就说男人是她家的远房亲戚,要不总有人说嘴。
  明蕙今天早饭没有煮鸡蛋,只煮了红薯。鸡蛋对于他们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胆固醇含量太高了。
  林宁山提出去县里买些防水材料和瓦。明蕙笑笑:“我已经给防水工人打过电话了,他们下午就来。”什么钱都能省,这个钱不好省,让林宁山这个年纪去房顶上给她铺瓦,她做不出来这种事。
  然而县城还是要去的,买新洗衣机和驾校报名都要花钱,而她的钱存在县里银行,她有点儿可惜自己的定期利息,但该花的钱还是要花。
  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衬衣,衬衣还是九十年代的样式,宽大且长,领口绣了花,底下是一条水墨蓝的裙子,脚上一双平底鞋。衬衫并没有塞到裙子里,而是自然垂着,她斜挎着一个零钱包,头上戴着一个渔夫帽。林宁山见了明蕙的打扮,发现明蕙的衣服卖不出去并非没有缘由,她做的这身衣服是很挑人,非她这样瘦高的人穿起来不会好看。
  明蕙背着身锁门,老三见了继母的装扮,一时竟没认出,这几年他并没见过明蕙穿裙子,还以为是哪个女的又来明蕙家体验乡村生活了呢。明蕙转身时,他愣了一下,脸还是那张脸,也没化妆,但不知哪里透着点儿不同,他转过脸去看男人,气质倒符合明蕙说的情况,看着也像个正经人。这男人倒不至于骗房子,但骗别的……明蕙说两个人差距很大,但差距是结婚才谈到的,不结婚的话男人是不在乎差距的。他们老曾家虽然都是老实人,但他在电视上可看见过七十岁的男人还搞出儿子来的。他来乡□□验生活,顺便体验下乡下的女人也不是不可能,他的继母是不年轻了,但看着也不很老……要是体验完了走了,他们家的面子可要丢尽了。他两个哥哥在外面住着,听不见也就算了,可他……
  他叫住明蕙:“妈,你要去哪儿?”
  明蕙并未回答,而是问:“有事吗?”
  老三见明蕙不肯直说,话头转给了林宁山:“听我妈说,您租了她的房子。我就住在这条街上,离着不远开了家超市,你要是缺什么就去店里,我按进货价给你。”他要告诉林宁山,明蕙可不是任人欺负的,她也是有儿子的。
  把房子租给他?原来明蕙是这么跟人说的。林宁山并未戳穿,而是说了一个好字。
  老三又说:“我对这附近都熟,哪儿有什么吃的喝的,我都知道,这几年变化大,我妈没怎么出过门,有的路恐怕都不认识,你要想去哪儿,问我就行,就别让我妈跟着跑了。”
  “既然这样,你以前为什么不带你母亲转一转?好让她熟悉熟悉路。”
  老三没想到会有此一问,他心里骂关你什么事,然而面上仍很和善地说:“我妈年纪大了,老倒腾对身体也不好。再说她也不怎么爱出门。是吧,妈。”
  这一声声妈叫得明蕙心乱,年纪大了?说得她好像已经要九十岁了。明蕙冷笑道:“你妈还没这样老,坐着车出去还要担心健康问题。你店里忙,赶快回去吧。”
  毕竟在街上,来往有人,他也不好多言,只好先回去,和媳妇商量商量,能不能让明蕙搬到他家先住段时间,房子还照租给男人,等男人走了,再让明蕙搬回去。
  明蕙上了林宁山的车,车子驶离村子,林宁山问她:“你把房子租给我,我却不付你房租,是不是不太合适?”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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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章
  “我们这儿一个院子租出去,一个月也就几百块。你给我买的冰箱,够付几个月的租金了。我要不说你租的,搞得像你白住一样。”明蕙没跟林宁山说,她是怕别人说闲话才说是租给他的,他应该不喜欢和她有传言。不说租给他,那对外怎么说呢?又不是亲戚,留一个男人住这么多天。
  车子进入明蕙住的村子,村里有棵很高的树,在明蕙年轻的时候就很高。林宁山想起明蕙给他写的第一封信开头:你还记得村东的大树吗?它越长越高了,树杈越来越多,我总怕它再长,就把天给戳破了,那样我就看不成云了。你回到城里,一切都和乡下不一样吧。但我想云彩总是差不多的。
  这封信林宁山可以一字无误地背下来。从信箱里掏出这封信的时候,他刚从医院回来,简直不像个人样,他在医院里照顾母亲许多天,母亲并没因为他的陪伴对这个世界有所留恋,还是离开了他。他母亲去世了,可他一滴泪都挤不出,许是一个人伤心到极处,竟是哭不出的,看着身旁哭得不能自已的弟弟他竟有些羡慕,他的母亲生前对他说,眼泪我都替你流完了,以后你就都是快乐的日子了。他看到信,抬头看和乡下可能差不多的云,或许是天上的阳光太刺眼,泪从眼里滑过掉到信纸上。并没有多长时间让他流泪,母亲的后事都等着他来操办。这封信陪他度过了许多艰难的日子,经过一些波折,他坐很久的绿皮火车去母亲的家乡,按照母亲的遗愿把她的骨灰埋在她的父母身旁。回去之后,他给明蕙写信,让她好好复习,如果乡下复习不方便,可以来找他,他这里有一间屋子,虽然小,但足够她容身。过了些天,明蕙给他回信,说她结婚了,丈夫待她很好。他还是给明蕙寄去了复习资料,他始终觉得她是个聪明人,不愿她的才华在婚姻里蹉跎。
  出国之前,林宁山想过去明蕙的家乡看她一眼,以后再回来不知是什么时候。买来的票最终作废了,去了还得麻烦明蕙和她的丈夫招待他,他不愿给人添麻烦。
  他出国的行李很单薄,统共一个大箱子,里面有明蕙给他的被面和信。他一直觉得这信很好,但他从未跟其他人分享过。直到有一年,他已经在美国生活了一些年,拿到了教职,他学校里的一个男生邀请他去他的家乡度假。男生不到二十岁,在美国中部的乡下长大,长着很淳朴的一张脸,脸上时常会流露出一种不同于学校其他人的生涩,因为林宁山帮了他一点小忙,写了一封很诚挚的感谢邮件,并请林宁山去他的家乡做客。这信里的一些字眼打动了林宁山,他拒绝了其他邀请,开着他新买的跑车带着男生从美东出发,去中部乡下。他回国后,外界都以为他很低调,住不大的房子,开普通的汽车,但他在美国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他那时还算年轻,对汽车还有兴趣,隔不久就换一辆。
  和他们同行的还有一个女孩子,和男生是系里的同学,平时很出风头,突然提出也要去男生的家乡看看,林宁山看男生很想答应,便让女孩也上了他的车。林宁山知道男生喜欢女孩子,便刻意制造话题让男孩展现自己,但男孩反倒比平常更羞涩,有时竟不能说一句完整的话。林宁山把自己的车让给男孩子开,男孩子开得过于平稳,女孩子说她还从未坐过如此稳的车,这当然不是一句夸奖,但男孩子却很羞涩地笑纳了。女孩子问林宁山她能不能开他的车,还没等林宁山回答,男孩子儿已经准备让贤了。
  林宁山前一晚忙得没时间睡觉,在车里闭上了眼睛。等他睁开眼时,日头已经变了,他看见了大片大片的玉米地,直晃他的眼睛。他对这个并不陌生,玉米从播种到收获,他都经历过,熟了的玉米擗下来,玉米秆还立在那里,他和明蕙一棵棵地去砍。这里的地则完全机械化了。女孩和男孩突然谈起了诗,他们问林宁山中国诗是怎样的,林宁山在他父亲的严苛教育下三岁就背唐诗,但他听到诗,想到的却是明蕙写的那封信。他把明蕙写的信翻译成英文念给他们听,男孩说这首爱情诗很感人,女孩儿并不觉得和爱情相关。男孩儿不再磕磕巴巴,他说的每句话都很流利,力证这确实是一首爱情诗:我住的地方和你的城市什么都不一样,但好在云彩是一样的,所以她生怕这云被破坏了。女孩儿则觉得爱情是大胆且热烈的,不应该是这样的。男孩儿反驳道,含蓄是中国人的传统。他们齐问林宁山,这究竟是不是一首爱情诗。
  林宁山没有给出答案,因为他也不知道答案,明蕙给他来信没多久,就结婚了。林宁山贪婪地看着天上的云,他们又问是谁写的,林宁山念出了明蕙的名字,仿佛她是个诗人。
  这对年轻男女并没做成恋人,而是成了朋友。当年二十岁的年轻人长成了中年人,他也不年轻了。年初,女孩儿给林宁山发邮件,提起了当年他念的那首“诗”,她在网上搜索minghui并没有搜到。
  林宁山看了邮件想起明蕙当年写给他的字句,只觉得时间飞逝,他至今记得明蕙年轻时的脸,却无法猜出她如今是什么样。一个幸福的祖母?
  真见了,一个意料不到接着另一个意料不到,又一个人管她叫妈,她到底给别人养了几个孩子?林宁山没再问下去,车子继续向前开。
  路既熟悉又陌生,明蕙给林宁山介绍这其中历史的变迁,什么时候修了马路,路边的楼是什么时候盖的,果园又是哪一年种的。这些年,日子一天天平淡地过,明蕙对时间的界限都有些模糊了。她说了很多话,希望林宁山能因此忘了租房这件事。
  “我住在你这儿,村里是不是有人传闲话?”这对林宁山来说并不难想象,这些年关于他的传言更新了好几个版本,真的掺着假的,如果不是当事人,他自己都要信了。他几桩无结果的感情史被改写成了艳遇史,被对他一知半解的男人当作谈资轻佻又艳羡地重复着。区别是,无论他在传言里怎样,都不会影响到他的生活,但明蕙不一样。
  “有吗?我不知道。我这个年纪,有什么可传的?你不要多想,该怎么住就怎么住。”
  虽然时至今日,他俩的身份天差地别,明蕙心里也谨记着这一点,然而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她还是把他当成当年一起干活儿的伙伴,并不觉得要注意什么语气用词。
  “咱们这个年纪很老吗?传个绯闻都不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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