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绅士_分卷阅读_91

  沈煜为点点头。
  毕赫扭头朝着助理比划了几下,助理小跑着走了,又小跑回来,毕赫接过林唯柏递过来的本子和笔的同时,将一个纸袋递给对方:“这是一点见面礼。”
  林唯柏拉开袋子看了眼,眼睛霎时亮起来,道:“哇!谢谢!我超喜欢你的歌!”毕赫微微一笑,张开双臂,两人友好地抱了一下。
  毕竟还没收工,林唯柏也不好打扰太久,短暂见面之后便先暂时告辞,等晚上再和沈煜为一起吃饭。
  “这部电影拍完之后,你有什么计划吗?”毕赫问沈煜为。今天收工得比较早,两人一起往外走。
  “休息一段时间,然后继续拍下一部吧。”沈煜为答道,“你呢?”
  “我可能会回去唱歌吧。”毕赫抬头看看蓝天,道。
  “嗯?不准备继续拍电影了吗?”沈煜为有些惊讶地问。
  毕赫摇摇头:“都快杀青啦,拍了这几个月的戏,我也清楚了——我压根不是演戏的料。”
  沈煜为一愣。
  “平时演演MV差不多可以了,就不去大银幕上丢人现眼了。”毕赫说着自嘲般笑起来,“这回拍电影也差不多是赌气做的,刚巧碰上一个不错的剧本而已。”
  两人沉默几秒后,沈煜为道:“你也是够随性啊。”
  毕赫道:“这应该叫太随性了吧。”他喝了口水,“我有听说过你的一点事,你是想继续在这条路上走吗?”
  “你怎么这么问?”
  “唔,怎么说,因为我看你虽然很认真,但是并不像乐在其中的样子。”毕赫道,“我知道人在从事自己热爱的事业时的模样——就我看来,你不是那样。”
  沈煜为道:“你说的没错,我确实没有很热衷。”
  毕赫点点头,但是他没有追问,而是道:“不过这到底是你的事,干什么不是赚钱,至少选一样自己相对喜欢的工作。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沈煜为点头:“你说得有道理。”这个道理他当然清楚,但问题在于,他不清楚自己喜欢什么工作。在他父母还在世时,他的想法是反正也要继承父母的公司,也不急于自己创业——他确实无心自主创业,更别提给人打工。
  要说他比较精通的,除了大学时的专业,就只有吃喝玩乐了,但现在他修身养性,过去那些娱乐项目距离他已经颇为遥远了。
  除了一项。
  “或许我可以开一家酒吧。”饭桌上,沈煜为突兀道。
  今晚他和林唯柏一起吃饭,顺带邀请了毕赫,三人坐一桌点了不少菜。对面两人一碰上就一直在聊天,期间还交换了聊天工具账号以及电话号码,沈煜为回过神来时他俩已经交换了微博,甚至讨论起了“如果沈煜为不演戏他会做什么”这个话题。
  “什么?”林唯柏问。
  “我可以开酒吧啊。”沈煜为道,“虽然我喝的不多,但在这方面还是有点了解的。”
  不等林唯柏反应,毕赫首先打了个响指:“我支持你!”
  “咦?”
  “其实我也想开酒吧,但是一直没有空。”毕赫道,“你这倒是提醒了我!”
  沈煜为一愣:“你的意思是?”
  “合作吗?”毕赫道,“不急在这一时,但是如果你想开的时候,任何时候我都愿意合作!”
  沈煜为一想,或许是不错,但是没有立即答应,而是道:“等戏杀青之后,咱俩再谈?”
  毕赫自然讲好。定下这件事后,沈煜为也不再纠结,终于好好吃饭了。
  吃完饭回了酒店,跟毕赫分开后,林唯柏先去自己房间,从小冰箱里取了蛋糕,才跟着沈煜为进了房间。
  “怎么样!”林唯柏将盒子打开,“不错吧?泽宁之前还夸我技术有进步了。”
  “唔,真的越来越好吃了。”沈煜为迫不及待地用叉子插了一块,“好吃。”
  林唯柏坐在一边看他,道:“你真的想开一家酒吧?”
  沈煜为道:“我觉得这个不错,而且有毕赫合伙的话,说不定能够让它的定位与众不同一点。”
  “怎么与众不同法?”
  “毕赫最近准备出来单干,他好像想开音乐工作室,除了出自己的专辑外,还想收新人。”沈煜为道,“有了毕赫的名头,肯定有很多人会来,除了他的朋友和粉丝,还有想进他工作室的人。”
  林唯柏点点头:“没想到你还会想到这些。”
  “我又不傻。”沈煜为吃完蛋糕,满足地叹一口气,“虽说只是刚刚念头一闪,但现在越想,越觉得不错。”
  “你家顾泽昭知道吗?”
  “我还没说。”沈煜为道,“等我杀青了回家之后再跟他讲吧。”沈煜为一说回家,想起家里两只猫,有些发愁:“不知道等我回去了,招财还记不记得我。”
  “我觉得应该会记得。”林唯柏道,“只是另一只,你得跟他从头好好相处了。”
  “你说进宝?我觉得可能得花点时间了……”沈煜为道。
  “进宝?”林唯柏道,“你这名字,取得够稀奇的。”
  “招财进宝,寓意多好啊!”沈煜为轻轻捶了下林唯柏,“你这凡夫俗子怎么会懂。”
  第97章 惊蛰 (6)
  《有天清晨》在经过四个月左右的拍摄,终于杀青。
  进组的时候还是初春,杀青的时候,夏天已经悄悄靠近,天气也逐渐变得炎热起来。沈煜为参加完杀青宴时,时间已经有些晚了,但他在中午时就已经退了酒店的房间,只为了能够早一点回家,见到顾泽昭和两只猫。
  到家时已是深夜,客厅留有一盏小夜灯,沈煜为拖着箱子进来,没看到两只猫咪,他干脆不穿拖鞋,摔掉鞋子,就那么赤脚走了进去。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