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仿古酒坛子

  林蝶衣从供销社五金日杂区出来直接去找大表姐孙新红。
  大表姐这会儿正闲着,看见林蝶衣走过来急忙站起来,“你咋过来了。”
  “采药没有药锄,我过来买一套工具。”
  “姥爷让你去采药?”
  “不是,是村里让的,这一回儿,我上山采药赚工分。”
  “早就应该这么做。”
  这么多年,林蝶衣多数时候都是一个人上山采药,老爷子白白的用人,不给美妞工钱也不给美妞粮食,卖草药得到的钱也没有美妞一份,周香玲她们还总是欺负美妞,说实话,孙新红早就看不顺眼了,可是,那一个是亲亲的姥爷,即使她看不顺眼也不能说什么。
  “上山采药要小心点儿。”
  虽然知道林蝶衣常走山路,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什么危险,可是,孙新红还是忍不住担心。
  “知道。”
  林蝶衣笑着点了点头。
  “家里还有什么缺的东西吗?”
  “家里不缺什么。”
  “要不要布头。”
  孙新红朝着林蝶衣凑近一点儿,“供销社新进的布头,大多都是两米四的面宽,长度一米两米三米不等。
  定价定的特别便宜,后天才开始正式卖,不要票。
  你要是想要,我今天就能给你拿来。”
  “要。”
  林蝶衣眼睛锃亮的看着孙新红,这好事上哪里赶去。
  “跟我来。”
  孙新红带着林蝶衣从后门走进供销社的大后院。
  供销社的大后院是供销社的仓库。
  从外地进来的货都存在这里。
  “你这拿的啥东西?
  两大袋子。”
  林蝶衣看了一眼手里拿的东西,“哦,给你和我二哥拿的猴头菇。”
  “哎呦,这东西好吃,我家老太太就喜欢这口。”
  孙新红开心的笑了起来。
  “是吗?
  那以后我上山再多给你们采点儿。”
  “方便的时候采就行,不用特意去。”
  “不用特意。”
  林蝶衣摆了摆手,“我知道一个地儿,那地儿盛产猴头菇,想要多少都有。
  等着下次,我上山给你们采去。”
  “美妞,要是有这地方,你多采些,自己晒干,到冬天的时候,我帮你卖。”
  孙新红凑近林蝶衣,低声说道。
  “那地方的蘑菇多着呢,不仅有蘑菇,还有木耳,黑的白的都有,等着,到时候,我多采些,卖的吃的,肯定都有。”
  林蝶衣也学着孙新红的样子,低声说道。
  “那敢情好,我家老太太要是知道有好多的猴头菇吃,肯定乐坏了。”
  “放心吧,以后山上的这些山野货肯定少不了你们吃的。”
  从前的胖美妞没少往家里弄这些东西,可是,弄得再多也没有她们家和大姨家的份,那些东西都被他们的小姥姥折腾没了,也不知道她是卖了还是送礼了。
  孙新红揶揄的看了林蝶衣一眼,“怎么,终于觉着亏了?”
  “嗯,终于知道了,的确是挺亏的。”
  林蝶衣点了点头。
  “你也大了,以后也是自己支门过日子的人了,可千万别像以前犯傻,有点儿什么好东西就送给别人。”
  林蝶衣笑了笑,“知道,大表姐,你放心吧,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傻了。”
  孙新红带着林蝶衣在仓库里挑选布头,这次这些布头的质量都很好。
  而且还有不少花布。
  林蝶衣挑了两块适合做窗帘的布头,又挑了两块适合做被套的纯棉布,这时候的人都不用被套,大家都是用被里子包着被面缝制的。
  这样做出来的棉被虽然板板正正的,但是,洗的时候得把被里子和被面都拆下来,洗干净了还得再缝上,很麻烦。
  林蝶衣还是喜欢用被套,好拆好洗也好套。
  这次供销社进来的布头什么样的都有,薄的,厚的,纯色的,小花的,大花的,甚至还有的确良。
  林蝶衣挑了两块的确良,留着做半袖短衫。
  又挑了几块适合做衣服的布头,稍微薄一些的做春秋穿的衣服,厚一点儿的布头,比较适合做冬天的衣服,想到冬天穿的衣服,林蝶衣就想到了大冬天的大棉裤大棉袄。
  “大表姐,这块布适合做棉袄,这个适合做棉裤,我看我直接把棉花也买了吧。
  省着下次还得特意跑一趟。”
  胖美妞和王建设成亲的时候天气已经转暖,所以,她并没有做新的棉袄棉裤,而胖美妞以前的大棉袄大棉裤,在林蝶衣搜寻记忆的时候“看”到过,已经是好几年的棉花了,不暖和。
  说实话,林蝶衣更想做件羽绒服穿,可是,就是不知道能不能买到鸭绒或者鹅绒。
  鸭绒和鹅绒在农村肯定是没有地方卖的,大家伙都是边吃边就扔了。
  在农村鸭子和大鹅倒是可以买到,可是,没有适合做羽绒服的布料也是白搭,还是做不了。
  哎,看来想要穿上羽绒服还得等两年了。
  “想什么呢?
  愣神这么半天。”
  “啊?
  哦,没什么就是想这些布料都能做什么,我还有没有缺的东西了。”
  “没事儿,今天先拿这些,这样的机会以后肯定还会有,我在这儿,你怕什么,有这样的机会,肯定不会让你错过。”
  “有大表姐在,我们真的借了不少光。”
  “这不是必须得吗?”
  孙新红把林蝶衣挑选出来的布料拿在手中,“你想买棉花有棉花票吗?
  要不,你再等两天,过两天,我和你姐夫都能分到两张棉花票。”
  “大表姐,不用你们的,我这里有棉花票。”
  林蝶衣拿出来一张三斤的棉花票递给孙新红。
  “用不了这么多的棉花。
  一条棉裤半斤多棉花就够,棉袄也用不了多少棉花。”
  “都买着吧,用不了就做两个小棉花垫子。”
  做棉裤棉袄要用多少棉花,林蝶衣根本就不知道,不过想着做一个大厚被才用了四斤棉花,有三斤棉花足够做棉裤棉袄的了,却没想到,做一条大棉裤才用半斤多棉花。
  这还真不多。
  从供销社出来,林蝶衣并没有去孙新华那里,给孙新华的蘑菇让大表姐帮着送去,她自己则去了屠宰场。
  林蝶衣不缺肉票,有荷包空间在,她也不用害怕拿不动,更不害怕肉会坏掉,所以,一次性买了好多的肉。
  有两扇排骨,半个猪的猪后丘,两个大肘子,四个猪蹄子,一条猪五花肉,还有一个猪的板油。
  板油熬过油以后的油渣,林蝶衣很爱吃,尤其是用油渣和青菜调饺子馅包出来的饺子她超爱吃。
  至于猪油,喜不喜欢吃得看做什么菜,有的菜用猪油做好吃,有的菜用猪油做就显得特别腻,不好吃。
  其实,她更偏向于多吃植物油。
  但是,这个年代的人几乎家家都在吃猪油,她也不能搞特殊,反正不管怎么样吧,先把板油买着,至于吃不吃的以后再说。
  林蝶衣拎着沉甸甸的一大袋子猪肉走出屠宰场,屠宰场的叔叔阿姨们看得都直瞪眼睛。
  一般人家还真没有这么买肉的。
  看着有点儿败家。
  林蝶衣把装着猪肉的袋子放在自行车的后座位上,用一根细绳把袋子绑好。
  骑上自行车驶离屠宰场。
  屠宰场在山城闹市区之外,位置比较偏僻。
  林蝶衣骑着自行车速度比较快,距离屠宰场也越来越远。
  骑了一会儿,挑着一个没有人的地方下车,左右看了看,发现一个人也没有,便把装着猪肉的袋子扔进荷包项链里,药锄等工具她买的都是双份的,分出来一套也扔进储物袋里,棉花这东西占地儿大,但是,分量轻。
  一会儿,她还要回到山城市区,为了以防万一,也就没有把棉花收起来。
  林蝶衣骑着自行车一路行到酒肆。
  林蝶衣刚到,‘店小二’就从柜台后面走出来,笑着打招呼,“嗨,小姑娘,你来了。”
  “你们老板还没有回来吗?”
  林蝶衣看着屋子里依旧是他一个人,不由得皱了皱眉,如果今天买不到,那就得等到下次过来山城的时候买了,可是,下次来山城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回来过。
  我们老板刚刚回来过,不过有事儿又走了,你赶的有点儿不巧。”
  ‘店小二’笑着说,“我帮你问过,我们老板说可以让你拿走。
  他还让我告诉你,他说,遇到一个懂得欣赏的人他很开心。
  他还说,你想要多少个就拿多少个,算是他送给你的。”
  “别,可千万别。
  我要的可不少。”
  林蝶衣急忙摇手。
  无功不受禄,这个便宜还是不占了吧。
  “没关系,老板高兴。”
  “高兴也不能这么送人啊。
  你们做的可是买卖。”
  林蝶衣笑道,“这样吧,你把我要的物件都装上酒,就当是我买你的酒。”
  ‘店小二’有些为难的看着林蝶衣,“要买酒,那可就要票了。”
  看着卖货还把‘店小二’给愁住了,林蝶衣不由得觉得有些好笑,“放心吧,我有票。”
  “哦,那就好。”
  ‘店小二’开心得咧开嘴笑了起来。
  “我要五个青花瓷的酒壶,五个一把抓的酒坛子,带盖的一斤装的阔口酒坛子两个,这个巴掌大的小酒缸要三个,半巴掌大的小酒缸要五个。
  店家,帮我找个箱子吧。”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