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小镇

  米饭已经焖熟,香甜的味道弥漫着整个屋子。
  林蝶衣突然感觉好饿。
  掀开锅盖,用勺子把米饭掏在小盆里,锅底有一层锅烙,用手把锅烙卷起来,金黄金黄的看上去很好吃。
  吃一口,又香又脆,真的很好吃。
  屋子里没有蔬菜,没有鸡蛋,更没有肉,不过还好,她的荷包项链里有。
  荷包项链里的蔬菜,虽然种类不多,但是常见的黄瓜,西红柿,豆角,茄子,辣椒这些都有。
  林蝶衣掐了一把豆角用猪油炒香,放些花椒大料,然后加盐加水。
  说实话,她从来没有这样做过菜,这样做菜的感觉实在太糟糕,可是,有一句话叫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家里什么都没有,她也只能这样对付着把菜做熟。
  虽然做法简单,缺工少料,但是,味道却很好。
  当然好味道来自豆角本身,空间出品怎么做味道都不会差。
  吃过午饭,林蝶衣正在刷碗的时候,有人敲门。
  林蝶衣打开门,王兰英一步走进来,“美妞,听说你明天一早就走。”
  “消息传的这么迅速?”
  “院里的人都传遍了。
  也就你这里消停点儿,不过,我看一会儿也好不了。
  美妞,真的明天一早就走?”
  “嗯,张厂长说明天五点五十在家属区门口集合。”
  “美妞,我有点儿舍不得你。”
  “怎么是有点儿呀?
  我可是很大很大的舍不得你。”
  林蝶衣笑哈哈的看着王兰英,拉着她的手走进屋,让她坐在椅子上。
  “你倒是心大,你说你这一回去可怎么办啊?”
  “不用为我担心,天无绝人之路,日子总会好的。”
  林蝶衣不在意的笑了笑。
  “哎,只能这么想了,美妞,你一定要给我写信。”
  “知道,我会给你写信,你也给我写。”
  “写,肯定写。
  我告诉你这院里好玩的事儿。”
  “不用。
  其他人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
  “可也是。”
  王兰英点了点头,“那些人也没什么好事。”
  “英子,你看看这屋子里的东西,有相中的没有,要是有,都拿走,一件不留。”
  “你都不要了?”
  王兰英左右看了看,东西虽然不多,但是,她知道这屋子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是林蝶衣自己办置的。
  她还清楚的记得那个时候的林蝶衣是那么的开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可是,现在……“被褥我留着。
  被褥是新做的,新棉花,新被面,还没盖几天,有些舍不得。”
  其实是胖美妞家里的条件不好,铺盖的一直是旧被。
  对于林蝶衣来说,别的可以将就,被褥和吃的不能将就。
  “你要打包带走?”
  王兰英有些吃惊。
  这可是两套被褥,而且,当时的林蝶衣是按照婚被做的,做的特别厚实。
  背着两个行李卷赶火车……那滋味肯定不好受。
  “邮寄。
  背着走太费劲儿。
  虽然和王建设他们一起走,但是,我不想让他们帮忙。”
  行李包太大,储物袋里已经没有那么大的空闲地方,只能邮寄。
  “不用他们帮忙,打包邮走。
  窗帘,桌布,椅子垫,还有这些锅碗瓢盆都能邮走。”
  “叮叮当当的太费劲儿,我只要被褥就行。”
  锅碗瓢盆那些东西储物袋里倒是能放下,不过,王兰英来得早了点儿,这些东西已经在王兰英的眼皮子底下过了明路,林蝶衣不想惹麻烦,东西不要也罢。
  “不费劲儿。
  把东西包在被褥里,磕不着碰不到的,可方便了。
  我给你打包,我会。”
  王兰英挽起袖子就要打包被褥,突然想起一件事,“我把行李包好了,今晚你睡哪?
  要不然明天早上我再过来?”
  “我想下午……”林蝶衣想说她想下午把东西邮走,突然又想起来,离这儿最近的小镇好像邮不了这么大的包裹。
  要想邮寄这么大的包裹得去县城,而去县城,大概需要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而且,现在已经没有去县城的车了。
  “美妞,你要是信得过我,我给你邮。”
  “英子,说什么呢?
  信不过谁也不能信不过你呀。
  就这么定了,你帮我邮。
  我不太会打包行李卷,你看看,什么东西能卷进去,能卷多少是多少,余下的我都不要。”
  “锅碗瓢盆我都能给你弄走,就是这张床,这张桌子,还有椅子,碗柜,煤炉子不好弄。”
  “拿你家去吧。”
  “不用,我家有,我帮你卖掉。”
  “那敢情好。
  辛苦了,英子。”
  “说什么呢,咱俩谁跟谁。
  美妞,你下午在家?”
  “不,去小镇走一圈,来了这么久,也没说好好逛逛,去小镇看看,也算没白来一回儿。”
  “可惜我下午还要上班,要不然和你一起。”
  “不用,我走一圈就回来。”
  胖美妞过来两个月,和这里的渊源并不是很深。
  但是,原书中却不是这样。
  在书中,胖美妞在这里生活了两年,胖美妞,王建设,蔡珍珠三个人的关系比现在要复杂得多,那时候,王建设和蔡珍珠的关系一直处于地下,蔡珍珠的人缘也比现在好的多,胖美妞的日子每天都过得鸡飞狗跳的。
  表面上胖美妞毫不在乎,其实,她的内心非常痛苦。
  一次,胖美妞心情郁闷,溜达到小镇,遇到一个同样命苦的老人,两个人相互慰藉,才有了那么一点点儿温暖。
  马上就要离开小镇,林蝶衣想要去看看那位老人,也算是为这里的生活画上句号。
  小镇距离军营不远,步行二十分钟就到。
  镇子不大,只有一条主街。
  街道的两旁是人家,大概能有百十户的样子。
  林蝶衣要找的老人,按照书中的介绍应该在屠宰场工作。
  那人和胖美妞的命运差不多都是被男人甩了,不同的是那个人有一个孩子。
  书中胖美妞遇到她的时候她的儿子已经死了。
  此时,林蝶衣比书中胖美妞早出现将近一年,不知道此时她的儿子还在不在?
  “闺女。”
  林蝶衣转过头,看见一个头发灰白的老妇人站在大门口,“闺女,你有什么事吗?”
  “大娘,我想买些猪肉,可是,我没有票。”
  林蝶衣有些不好意思的拉着衣角。
  “家里急着用?
  我看你在这里转悠好几圈了。”
  “大娘,我爷爷病了,就想吃纯肉馅的饺子。
  我去供销社买,人家要肉票,我没有。
  想着到这边来碰碰运气,可是,大门紧闭,门房还锁着门。
  不知道人都去哪儿了?”
  “这孩子一看就是不常买肉。
  厂子里一般都是早上天不亮的时候杀猪,收拾利索也不过天刚刚亮,那会儿过来还能买到肉,不过也要肉票。
  这会儿,晌午都过了,厂子里的人都休息去了,哪里还能买到肉。”
  “那怎么办?
  爷爷年纪大了,这回病的不轻,我怕……大娘,您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吗,能不能求求你卖我一块肉。”
  “闺女,我就是个守门的。
  别说车间里没有肉,就是有肉我也没有权利卖给你。”
  听了老妇人的话,林蝶衣心里一动,守门人?
  不知道是不是姓邢?
  “大娘,求求你了,帮帮我,人病了就馋这一口,我不买多,够老人吃的就行。”
  “你这孩子倒是有孝心。”
  有孝心?
  美妞心中暗笑,咒人生病还有孝心?
  不过,胖美妞的爷爷在哪都不知道,咒就咒了吧。
  “闺女,跟我来,我匀你点儿。
  今天杀的猪大,我买了一块儿,想给我儿子做点儿好吃的,哎,我儿子也病了。”
  老妇人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轻愁。
  她的儿子还活着!
  美妞的心一动,“大娘,你是姓邢吗?”
  “对啊,你怎么知道?”
  “听说过,都说你的心好。”
  林蝶衣一笑,轻轻说道。
  “这孩子的嘴儿真甜。
  哎,我儿子也像你这么大。
  以前也可活泼了,可是,现在病的不成样子。”
  “大娘,怎么不带他到大医院看看?”
  “闺女,去一次大医院哪儿那么容易。”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在这个年代,一个寡妇带着孩子生活很难,相对比来说,胖美妞的妈妈要比眼前的这个人幸运的多,因为她有那么多人帮她。
  胖美妞几乎是散养长大的。
  “闺女,我这里有两小块肉,匀一块给你,不大,也就不到半斤,不过给老人包顿饺子还够用。
  你拿着,快回家去吧。”
  桌子侧面挂着两小块肉,老妇人挑着大的,肥瘦相当的一块递给林蝶衣,林蝶衣接过肉,心中感动。
  要知道这个年代物资匮乏,粗米大饭的也许能吃饱,但是,吃肉还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买啥都要票,没票你就买不到。
  “谢谢大娘。”
  “谢什么,我只是匀给你的,又不是不要钱。”
  “那也要谢。
  大娘,给你钱。”
  林蝶衣拿出一张一百块的钱放在桌子上,“大娘,去给孩子看病吧,别挺着,若是病情严重了,后悔也晚了。”
  “你这孩子……我不能要这么多。”
  老妇人急忙拿起桌子上的一百块钱想要还给林蝶衣,林蝶衣一溜烟的跑了。
  “大娘,一定要带你儿子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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