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新型蒸汽明轮船

  郑轩一点不担心叛变问题。
  首先要求士兵读书识字就是让他们有更大的世界观,更高的理想,而不是大清那些莽夫可以比的。
  其次是组织关系,军政可是分开的。也就是军队中不是一家独大,更不是一言堂。
  有指导员,有士兵委员会进行分权。每段时间授予不同权利,这是组织特色。
  最后是补给问题,不管是燧发枪,火帽枪,还是膛线步枪这些只有宜兰才能生产。即便大清得到火帽枪或是膛线枪,他们也不可能造得出来。
  当然光复军也造不出来,只能依赖宜兰工业体系。
  “这个确实要从长计议,你应该看过世界地图吧,这里距离东北非常遥远,路途中可能有海盗出没,危险太大。”郑轩道。
  郑暄妍只好点点头,然后跟在一边。
  “对了,你为何想要去东北发展组织?”郑轩颇为好奇地问道。
  郑暄妍露出一丝迷人的微笑道:“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
  “学以致用,不错,看来赵会长没有看错你。”郑轩满意地点点头,想到先哲的东西确实能让人开窍,果然是自己的大偶像。
  接着瞧着她说道:“我也赠予你一句吧,‘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好好干,巾帼不让须眉。”
  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完就骑着马离开了。
  瞧着他背影,郑暄妍微微有些失落。
  此时王贞仪走了过来安慰道:“师傅是一根木头,别放在心上。”
  郑轩并不知道他们的想法,而是朝着船坞方向而去。
  码头的另一边,八座船坞耸立在岸边,木架上还能看到不少的船匠,也有大量工人,许多原本是灾民被接收到船厂上上班。
  此刻一片热闹的景象。
  远处两艘四级风帆战列舰正在海上航行,不少水手正在操作帆船。
  岸边还有三艘,正在刷漆。
  “不错呀,那小子想法很好,真是人才。”郑轩打量一艘狭长的诡异的帆船。
  这艘帆船不再是曾经u字形的船身,而更像是v字形,并且比其他的帆船更加狭长,看起来就像一根长木。
  不少工人正在卖力地将一台蒸汽机安装上去。
  “怎么样,这是我的新杰作。”明洪不知从那里冒出来,并骄傲的道。
  接着便开始介绍道:“这船我可是亲自驾驶一番,虽然不比帆船快,但超过大清水师没有问题,能快他们一半左右,
  整艘船的煤箱能装五十吨,足够船烧半个月之久。”
  “好家伙,这船不错,看来开窍了。”郑轩顺着他拍上一个马屁,“上次是你在试船吧。”
  明洪有些疑惑这是拍马屁吗?
  不过还是带着郑轩近距离瞧着这艘船,“这艘船八百吨,若是减去自带煤的重量以及淡水,也有七百吨以上。”
  “造价多少?”
  “四万三千两。”明洪毫不犹豫开价。
  郑轩吸了一口气,正想准备砍价,却被他制止了,“想别着急,还有好东西。”
  明洪带有一丝狐媚,把郑轩招去另外一些船坞。
  顿时让郑轩满是鸡皮疙瘩,造个船也会改变人的性别?该不会是……
  此时明洪像是看到心爱之物一样,指着一艘帆船道:“怎么样,这可是我从蒸汽船获得的想法,狭长船体,使用蒸汽动力都能快过普通船只,
  若是使用风帆,那不就更加快速,所以建造一艘用于试验,结果确实如此。”
  郑轩瞧着海船,喜上眉梢。
  “你真他娘是人才,这已经很接近飞剪船了。”
  “飞剪船?还有我人才,关我娘什么事?”明洪挠着脑袋道。
  郑轩先是翻一个白眼,然后解释道:“飞剪船是一种狭长的且高速的船只。”
  飞剪船几乎贴着水面航行,长宽比一般大于6:1,其水下形状设计阻力小,以提高航速。
  但保持一定的横向阻力剖面,甚至在首部水线面有内凹,长而尖削的曲线剪刀型首柱呈一种适合于赛跑,在海上能剪浪前进以减小波浪阻力,故曰飞剪。
  “能有多快?”明洪好奇的问道。
  “速度嘛,应该是现在战列舰两倍有余,最高能达到十六节。”
  如今战列舰几乎都是盖伦船,只是被削去船尾抬起的船舱,但他们最快也不过六到七节,从西半球到东半球最短也要八个月时间。
  而1846年“彩虹号”创造的航速纪录:从中国黄埔到美国纽约,共用时88天。
  花的时间比盖伦船缩减了五个月。
  这种船型本来就是美国为了打破英国封锁而设计。
  郑轩来到船首,随处悄悄看看,“不过你这还差得太远,没有空心船首。若是称之为飞剪船,实际上仍不够格。”
  又瞧着船上的桅杆,还有那巨大帆布建议道:“这帆布太过于巨大了,
  你就可以缩减帆布大小,在一条桅杆上添加更多的帆布,以及再增加一条桅杆,
  最好学习鸟船的硬帆,不仅操作方便,而且受风率也不错。”
  前世设计飞剪船的约翰·格里菲思老爷子,在设计飞剪船的风帆上也是参考过大清的鸟船。
  毕竟鸟船在操作性上,远远优于西方的盖轮船,水手需求不大。
  对于船队来说,越少的人也就意味着,拥有更远的航行距离,并不需要频繁登陆地补给。
  明洪一个劲地点头,之后便陷入到幻想之中,在脑海里大概设计出了一艘飞剪船。
  之后整个人仿佛走火入魔一般。
  成为了痴迷与造船的工作达人,每天倒头就睡在船坞内,不断地制作出船的模型,接着捣毁,并重新制作。
  日日夜夜都是如此。
  “哥你到底对他说了些什么?怎么痴迷于这些?”
  此时郑明凯与郑轩,两人就趴在窗边瞧着满脸拉渣糊的明洪。
  “这叫为了某项事业而废寝忘食,哪像你天天悠闲自在。”郑轩小声道。
  “我这叫社交,打入敌人内部。”郑明凯义正言辞道。
  “哎呀,翅膀硬了,哪里学来的这些东西?”
  “那些红毛老教的,他们天天逼我信上帝,‘什么人生而就有罪,’既然有罪出生来干嘛,那不是有病吗。”郑明凯说得倒是随意。
  随后想起什么继续说道:“哦,对了哥,那日记里的探险家叫迭戈·罗德里格斯·德席尔瓦·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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