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首尾呼应

  在四处闯荡江湖的同时,自然也会结交一部分人,其中就有这太乐安霖,因为都是有钱人闯荡江湖,明着是在武林中闯荡,实际上就是四处游玩,也不愁吃喝,就是一边玩一边认识点人罢了。
  有些没钱的武林人士,肚子还没填饱呢!那有心思游山玩水,就游山玩水的一路上衣食住行都掏不出,自然也就没有那闲情逸致了!
  而既然你有钱,那么自然就方便结交朋友了,一帮人吃饭,结账的时候冯香元:“我来!”一帮人住店,结算的时候,冯香元:“你们别掏”。自然而然的,就在江湖中有了不少朋友,当然了,有了朋友自然也有了名号!别看冯香元的本事不大,名号比多年闯荡江湖的周洪天还大,人送绰号——“狂儒”
  当然,武林中拥有称号的有这么三种人,一种是冯香元这样,我有钱,我还多少有些武功,在江湖中能排个中等左右,因为有钱,身边人捧着,所以有了称号!还有一种就是太乐安霖和燕大昭这样的,功夫好,人还有钱,义气!也有江湖人赠其称号。当然,最后一种就是臭名远扬的那种,人人喊打,一无是处,这样的典型就是冯香元的父亲,人送绰号——冯节气!
  而同类找同类,什么叫鱼找鱼,虾找虾,癞蛤蟆找青蛙,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钱人自然也喜欢和有钱人在一起。这冯香元自然也就和太乐安霖走的很近,有一天太乐安霖说了:“我有一个朋友,关系挺好,他第三个孩子出生了,当初我这朋友说了,他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我这做干爹的,孩子出生了自然要去看看,我心思你要是没啥事,也和我去看看我这位朋友,他这人为人义气,是个可以结交的汉子!”
  太乐安霖说完,冯香元一心思:“反正自己最近也没啥事,这生孩子是喜庆的事情啊!那就去吧!”于是这冯香元还多嘴问了一句:“你这朋友叫什么啊?”其实这话就是随口一问而已。
  可是太乐安霖也回答了出来:“他啊!叫周洪天!虽然混迹武林多年,但是并没有什么人送绰号!”
  周洪天!
  冯香元脑子当时就嗡了一下!
  “哎呀!俗话说的好“不是冤家不聚头”这周洪天八成就是杀我全家的那个凶手!”
  其实冯香元小的时候还挺恨这个灭自己满门的周洪天的,但是后来渐渐长大,从母亲的口中,与教书先生的教导中,慢慢的知道了自己父亲做的错事,后来自己去老家地道中多次运财宝时,也曾问过老家的那些乡邻,自己父亲的为人。
  可是老家的那些乡邻们,一个个聊起自己的父亲时,都跺着脚的骂街,一个个都说自己父亲死晚了,而且自己全家被灭门,那么大的时候,整个乡邻居然没有一个去衙门口通报一声的,可见自己的父亲到底有多坏!
  于是冯香元纠结了很长时间,最后自己冲着自己家老宅废墟的方向,磕了三个响头,算是对自己的父亲说话了:“父亲,儿子来跟你说句话,儿子这些年圣人书读了不少,可是从圣人书中,儿子没看到父亲有一丝一毫的优点,您那些年草菅人命,鱼肉乡里,最后咱家惨遭灭门之祸,不得不说报应!如今儿子虽然武功修得,但是儿子左思右想,不应该去报这灭门之仇。可是这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儿子又不得不报。索性,儿子若是能碰到这周洪天,便为父亲您报得仇来!您在九泉之下也算是合上了眼!要是碰不到这周洪天,儿子既不去找他,也不去报官捉他,也算是没愧对这些年的圣人教诲!父亲您也别怪儿子!”
  说完这些,冯香元真是做到了,我闯荡江湖,决计不去特意的寻找这周洪天的下落,我也不会去报官,让衙门口的捕快捉他。要是我碰到他了(即周洪天),那算我们乃是“前世的对头,今生的冤家!”我们到时候不死不休。可要是碰不到,那也就算了,虽然做儿子的不应该这么说父亲,但是我这父亲真没有一点好,但凡有一个人说他好,我都替我父亲去报这灭门之痛!
  冯香元这么琢磨,整个武林那么大,怎么可能正好碰上这周洪天!可惜啊!什么叫“万事不由人做主,一心难与命争衡!”冯香元千算万算,没算到如今正好被太乐安霖请到周洪天的宅院里,去给他儿子庆生!
  等到了周洪天的府邸,冯香元没有说我拿着一把匕首等着,啥时候趁着你周洪天不注意,我一刀弄死你。没有!也没说我到了周府,二话不说就问这周洪天,当初你是不是灭门过冯家。也没有!
  冯香元去了周洪天的府邸,压根就没提自己这事,就跟第一次见到这周洪天一样,经过太乐安霖介绍,两人互相结交,而且在孩子庆生的酒宴之上,也没有任何表现,甚至在周洪天的府邸住了一个多月,冯香元连自己全家被灭门的事,只字未提!
  为什么?
  就因为冯香元倒要看看这周洪天,是不是一个好人!当初他到底是为了铲奸除恶,行侠仗义的灭了我满门,还是说这人就是一个杀人鬼,就是想杀人为快!而且!现如今周洪天岁数大了,安家定业了!看这府邸,不比我家当初小多少,那么好!我倒要看看你这周洪天,是和我父亲一样,为富不仁,鱼肉乡里!还是乐善好施,慈善人家!
  可是这在周洪天府邸住了一个多月,冯香元暗暗点头,这周洪天是个好人啊!
  不说别的,自己本以为这周洪天有了钱财,必然是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可是除了当初摆酒宴时的大鱼大肉,平常之时,自己能看见周洪天吃的,往往是煎饼卷大葱就着咸菜吃,而且经常是一日两餐!可你要说这人因为年轻的时候穷,现在性格吝啬,对自己府中的门客与下人,却从未亏待,门客每日四菜一汤,而下人规定每月必须有两顿管够的肉菜!
  更加让冯香元佩服的是,往往说什么地方招灾了,有一群流民在自己住的小城,周洪天勒令全家动员,在各个城门口施粥,到了傍晚才能回来,往往就一身旧布衣穿在身上,也没有什么府中老爷的架子,整天施粥的时候,那些流民乞丐都不知道这人是府里的老爷!
  再加上平常的时候,冯香元走出周府去四周打听,这周洪天的为人,只要问道的乡邻,一个个都竖起大拇指说这是“在世的菩萨!”
  冯香元一听,暗暗的点头:“父亲啊,父亲!你但凡有这周洪天作为富人的十分之一好,儿子也为你报这仇啊!”
  可是再怎么说,当初你冲着你爹的老宅废墟磕头时,你可发过誓,你碰不到周洪天“混斯罢了”,但是要是碰到了,得报这杀父之仇,灭门之恨!
  于是,这冯香元就在有一天傍晚,特意将周洪天和太乐安霖请来单独喝酒,在酒席宴上就将这些事情前因后果说了一遍,至于说具体说了什么,自己翻找前文,我再说一遍这本书写不完了!
  最开始周洪天还纳闷呢!没有这事吧?记不得了!也的确,当时周洪天知道这“冯节气”是个恶霸地主之后,当天就去冯府贺寿的身份就了冯府,又将冯府灭门,又将冯府点着!接着他也知道杀完人是有命案的,虽然快意恩仇,但是也知道此地不宜久留,人就跑了!由于这事从发生到结束,时间太短,就小半天的功夫,所以周洪天也没怎么记住这是家人姓什么,更不可能问这家孩子叫什么!
  所以最开始周洪天没想起来,后来冯香元说我家住在那那那,是什么个府邸,这么一描述,周洪天的尘封的记忆渐渐苏醒,等想起来一拍大腿:“哎呀!这事我想起来了!我后来还挺后悔的,那恶霸财主是该死,他们的恶仆家丁也该死,可是府里的其他人不该死啊!有些甚至是苦命的乡邻被抓进去当了下人,我可一并都给杀了!而且即便是我在房间内找不到人,他们藏了起来,最后我一把火,他们也跑不出去了!我因为这事还特别的后悔呢!”
  可是后悔归后悔,这功夫仇家冯香元找来了,怎么解决?
  人家冯香元也说了:“不是说我特意找你,我发誓了,我碰到你再结算咱们两个人的仇,可是一切都算是命,因为太乐安霖的介绍,我来到这,咱俩碰到了,那么我当初也发过誓,这事咱们得有个了断!”
  周洪天点点头:“好!既然有了断,那么你等我些日子,咱俩要是对决,你输了,我不杀你!因为你不像是你父亲那么恶毒,你是个好人!但是我要输了,我必死!我不怕死!但是我这儿子刚出生,而且我要是死了,家里可能会乱作一团,我先整理整理后事!你等我儿子百天的!”
  冯香元本身就不想为父报仇,所以自然是答应了,而且自己也一个多月没回家了,自己高堂老母在家等着呢,自己回去还得走一段路程呢,所以得提前一段时间回去。
  于是两人就约定了,两人订个日期,然后在天险城南的荒山上,比武解决这恩怨!
  这也就引发了本书的第一章开头,为什么太乐安霖会找别天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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