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锦绣盛婚 第161节
噗。
孟昔年差点忍不住要笑出来。
他家这小姑娘要不要这么逗?
看她的眼神,看她的表情,她哪是这么想的?但是,夸人也夸得特别新鲜,而且,他不得不说,她这么夸自己,让他心里很舒服。
嗯,是相当舒服了。
“第一个问题就算你过关了。”他咳了咳,清了清嗓子,又问道:“书法谁教的?画画谁教的?功夫谁教的?”
姜筱:“……”
她就知道!
她就知道能够忽悠过外公外婆舅公姨父他们的那些,全部都忽悠不过孟恶霸!
这段时间,这么多封信的来回了,他一直都没有问过,原来不是没有发现问题,是等着见面的时候逮着她当面逼供呢!
这个人太奸诈了!
姜筱实在是很想直接给他一句:关你什么事啊?
但是她略怂。
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怂,反正就是不敢。
可能是因为这些问题关系到她的大秘密吧。
孟昔年看着她,眸光幽深。
他也不催她,就那么等着她的答案,那气定神闲的样子,让姜筱莫名地有几分压力。
过了好一会儿,她对他竖起了三根手指,弱弱地道:“我仔细地数了数,这是三个问题。”
一直认真等着答案的孟队长:“……”
噗!
想了这么大半天,让他等了这么大半天,就给了这句话?
好嘛,就三个问题,还要你个学霸数手指头数半天?
逗他呢吧!
孟昔年实在是手痒,想捧住她的脸使劲地揉她那粉白的脸,牙也痒,想啃她竖起来的那三根白嫩嫩的手指头。
可能是他的目光实在是太过狼性了,姜筱察觉到了危险,立即就把手指头给缩了回去。
孟昔年直接气乐。
“姜小小,我发现,你真的是个人才。”
姜筱眨巴着水灵灵的眼睛,点头,“这点我承认。”
“噗。”孟昔年没忍住。
摇了摇头,他无奈地说道:“行,我也不问了,现在不问,等咱们结婚的时候,你告诉我。”
结婚!
姜筱惊悚了,见鬼似地看着孟昔年。
他还真打算等她长大跟她结婚的?
“昔年哥,”姜筱严肃了起来,“我这一次进城之后发现,城里很多又好看又会打扮的小姐姐啊!你没事多出来晃晃吧。”
“嗯?那关我什么事?”
“多出来晃晃,你才有机会遇到你的真命天女。”她同情地看着他:“现在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憋太久,很有可能会出毛病的。”
所以,绝对不能等到她长大啊!
孟昔年脑子僵了好一会才转过来,忍不住伸手用力弹了一下她的脑门。
“姜小小!”他怒了,“以后再让我听到你说这种话,我就打你屁股!”
姜筱很委屈:“屁股你都说了……”
孟昔年,卒,享年二十。
省城毕竟是省城,姜筱以为只有简陋的招待所,没有想到他们出门只走了一段路,就看到了一栋七八层高的楼房,墙上有漆金的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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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一直发糖,你们腻不腻?
第447章 她喜欢的类型
富荣宾馆。
在这个年代,七八层楼的宾馆,绝对是可以称得上豪华了。
孟昔年出来之前换了便装的,看了一眼,就跟姜筱道:“就住这里吧?”
“不觉得奢侈了吗?”
这等于是让她住五星级啊。
孟昔年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你昔年哥有钱。”
以后,他的钱都是给他家小姑娘花的。
姜筱:“……”
怎么突然变身霸道总裁了?
“对了,我差点忘了跟你说了,”她突然想起雷家声的事情,竟然一直都没想起来跟他说,“我们在火车上遇到了你们营里雷家声雷副队他娘了,石大娘带着孙子进城找雷副队,结果在火车上发高烧,都烧晕过去了,是我跟胡大哥把他们送到医院的。恐怕这会儿还在医院,你要不要去探望一下?”
“雷家声?”孟昔年皱了皱眉,“他去医院了吗?”
“嗯,胡大哥找到他的,早上我去找你之前他就已经去医院了。”
“是他的娘他的儿子,有他去就行了。”孟昔年并没有去探望的打算。
姜筱看他的态度,好像明白了点什么,也没有多劝。
孟昔年带着她进了富荣宾馆开了两个房间,相邻着的,只隔了一面墙。他出了督卫证,宾馆的工作人员同样以为姜筱是他的妹妹,那个负责登记的姑娘还对姜筱态度出奇地好,全程笑脸相迎,声音温柔。
不过,有了余春雨的例子在前面,姜筱是怕了,见她如此,便躲开了去,让孟昔年自己去办登记事务。
宾馆的房间也是中规中矩,他们的房间在三楼,不大,不过看起来还是挺干净的,而且有些细节已经做得及格了,在这个年代来说算是高档。
孟昔年见姜筱住这么贵的宾馆都很是淡定,心里又是一阵讶然不解。这姑娘,是真的天生对周围新事物缺乏好奇,还是见惯不怪?
可是,见惯不怪,怎么可能?
姜筱也很是无奈,她真的不会演戏,偶尔演可以,但是,你要她一直都表现出对周围很新鲜很好奇很兴奋的情绪,这简直不可能,而且,这样的日子也未免太累了吧?
难道要她一看到浴室那里老式到老土的洗脸盆,还得哇一声,奔过去摸摸说好洁白的陶瓷?
把行李放下之后,姜筱有些迫不及待地想去图书馆,孟昔年就带着她下了楼,谁知道世事竟然就是这么凑巧,在楼下的大堂,他就看到了这一行要找的那个朋友。
彼时那一行人正一边焦急地往这边走,一边交谈着,语气听起来都有些焦急和紧张。
姜筱自然并不认识那些人,不过她正想让开的时候被孟昔年拉住了。
“那个穿蓝色短袖衬衫的就是m市大学的讲师,况云先。”
况云先?这个名字在这个时代倒还是挺特别挺好听的。
姜筱朝况云先看去。那是个身材颀长而清俊的男人,年近三十,穿着很是干净整洁。姜筱注意到了他的手,手指修长,像是一双弹钢琴的手。
这样的男人,是前世的姜筱喜欢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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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我发现你们很给力,把我往新书月票榜上又推进了一名,现在是第六名,咳咳,那什么,咱们商量一下,再给一波力?
第448章 物种都不同
孟昔年一开始给姜筱的感觉,是动作迅速灵敏,走路无声却攻击威胁极强的豹子,而况云先却像是一株清竹。
物种都不相同,如何比较?
前世的姜筱就喜欢这样的清竹,姿态优雅,安宁高洁。
不管如何,能够看到这样的一个俊雅男子,心情还是好的。
而孟昔年也没有注意到姜筱看着况云先的目光中充满了对美的欣赏和喜爱。
那一行人已经走到了他们面前,因为一直在专心交谈,他们都没有发现前面站着人,所以没有停下脚步。
“云先哥。”
孟昔年一开口,姜筱就忍不住转头看他,微一乐。
明明况云先看起来年龄比他大,喊一声哥也是很正常的,但是这种很正常的事放在孟恶霸身上就显得有几分不正常。
他年龄不大,但是写信的时候说起他手下或是队里的那些队员,不也照样一口一个狼崽子?
还有,胡喜兵也比他大啊,孟昔年每一次都是直呼其名。甚至提到他自己爷爷时,都会说一声老头子。
姜筱觉得,这家伙就是个超级没有礼貌的,骄傲又自大的男人,他的骄傲已经刻到骨子里去了,唯有真心能够令他信服的人,估计才当得起他认认真真心甘情愿地喊这么一声哥。
所以,她对况云先又多了几分好奇。
况云先听到叫声,顿住脚步,抬头看来,一看到孟昔年,唇边就扬起一个很清雅的笑容。
“昔年,你怎么会在这里?”
声音如三月春风,好听极了。
就连声音跟孟昔年都是完全不同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