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养家日常 第49节

  二人又聊了会,陈淮爬起来洗漱一番,就各自睡了
  第二天一早,一家人刚吃完早饭,高家的马车就停在了沈家门前。
  家里几人面面相觑,沈惊春看了眼陈淮,见他也是一副惊讶的样子,显然是也没想到高家人能来的这么快。
  来的是高家的管家,一个看上去非常和善,见面三分笑的中年男人。
  大约是沈家这个牛痘防天花的法子出现的太过及时,高县令刻意敲打过底下的人,不等沈家人说话,高管家就满脸和煦的先开口问了好,连年纪最小的沈明榆兄妹俩也没漏掉,夸奖了一番。
  沈惊春被他这热情弄的有点懵,一时间也就没有开口,这种场合就有陈淮去应付了。
  一行人只站在院中闲聊了几句,陈淮便要请高管家上座,不想他却笑眯眯的拒绝了:“今日可是领了任务来的,要请沈娘子到府上做客。”
  昨天在酒桌上,高县令说这几日请沈惊春上门,可不像是开玩笑的,再怎么样也要给人一个准备的时间吧,没道理今天一大早就眼巴巴的上门来请人。
  眼见沈家人一脸错愕,高管家便笑道:“是京城老夫人派人来了,先将大小姐接回京城去,老爷便想着早日将牛痘种了好叫大小姐早日回去,这才让我今日一早就来接沈娘子去种痘,失礼之处还望海涵。”
  不海涵还能怎么着?
  陈淮只能客套一番。
  沈惊春见了,也不再耽搁,当即便回房收拾了痘苗,夫妻二人就上了高家的马车往县衙去了。
  高县令一家就住在县衙后院,马车直接行驶到了后门处,车一停稳,高管家就说了声到了,率先下了车。
  沈惊春掀开车帘子一瞧,便见门边立着名俏生生的大丫鬟,一见沈惊春探出身来,立刻迎了上来,笑道:“沈娘子来了。”
  语气十分热络,不知情的还真当双方是什么大熟人,与之前在菊展上见到的趾高气扬完全不同。
  “沈娘子这边请,我家小姐在内院等候。”
  沈惊春跟在这大丫鬟身后一路往里走,便见这县衙院落开阔幽静,一路走来并未看见多少下人,偶尔见着一个,也都是低头行礼之后站到一边等着她们先过,走了没一会,便到了一座跨院之中。
  沈惊春目光一扫,就收回了眼神,这院中也如同这座县衙一般,十分开阔幽静,院子当中种着一株十分高大的垂丝海棠,下方是一套大理石制成的桌椅,院墙边是一排排的花架子,上面摆了些常见的盆栽花卉,左边扎着一架秋千。
  穿过庭院就到了正房前,门边立着一名十岁左右的小丫鬟,一见两人过来,立刻就将门帘掀了起来,福身行了一礼。
  大丫鬟并未停顿,直接进了门,便朝东屋道:“小姐,沈娘子到了。”
  这房间里充斥着一股属于女子独有的脂粉香,大约是屋里烧了地暖的缘故,温度一上来,就熏的这股香味越发浓了起来,闻着有些刺鼻。
  沈惊春憋了一口气,被熏的有些头昏,甩了甩头打量这才打量四周。
  一进门这边显然是高小姐待客之所,正对着门并排挂着梅兰竹菊四君子图,下方一张条案,摆着些各色小物件,两边是博古架……
  不等沈惊春打量完,高小姐便从里间走了出来。
  这次被人贩子拐走,显然对她还是有影响,相比起几个月前,这位高小姐肉眼可见的瘦了下来,倒是整个人的神色如同那个大丫鬟一样,不再趾高气扬,很有些平易近人的样子。
  沈惊春收敛心神,刚准备客套一番,高静姝已经两步上前,一把握住了她的手,温声道:“沈姐姐可算来了。”
  迎面扑来的香风熏的沈惊春差点落下泪来,高小姐这个态度更是让她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又是闹的哪一出?
  她用力一挣,强行将手从高小姐手里抽出来。
  高静姝眼眶一红,眼里就有了水光。
  沈惊春被她这个样子直接搞懵了,不算那天夜里,大家这也才是第二次见面吧?用得着这样?
  高静姝吸了吸鼻子,一摆手就让屋里两个丫鬟退了出去,拉着沈惊春就到了桌边坐了下来低声道:“我知道在广教寺那天,是沈姐姐救我的。”
  沈惊春心中一凛,立刻警觉起来。
  是她捅破了那些人贩子的行踪没错,但这事除了明净,并没有其他人知道,莫非是明净出卖了她?
  “高小姐在说什么,我不太明白。”
  她神色只是有些轻微的变化,可高静姝本来就盯着她看的,自然能感受到,当即解释道:“那天夜里我看到你了,后来在广教寺,我也看到你了,你不承认没关系,但我知道是你。”
  沈惊春神色不变,依旧道:“我不知道高小姐在说什么,今天高县令请我来是给高小姐种痘的,你看现在方不方便?我家中还有些事等我回去处理。”
  神经病才会承认呢。
  高县令当年初到祁县,就端了一窝人贩子,现在他要回京了,又出现一群人贩子,拐几个孩子就算了,还偏偏要去掳高小姐,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冲着报复高县令来的。
  高县令一个当官的都被报复了,更别说像她这样的平民老百姓,鬼知道这群人贩子还有没有其余没落网的同伙。
  承认那是不可能的。
  她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拿出准备好的痘苗和小刻刀以及一只小蜡烛,木着一张脸朝高小姐道:“请小姐挽起袖子来,这个痘要种在胳膊上。”
  高静姝见她怎么都不承认,也没泄气,听话的将袖子挽了起来,露出一截白皙细嫩的胳膊来。
  沈惊春拿起小刻刀,点燃了蜡烛烧了烧刀子,朝她道:“这牛痘种在哪里,疱疹就会出在哪里,要先将皮肤割个小口子出来,可能会有些痛,还请高小姐忍耐一下。”
  高静姝刚准备点头,那把小刻刀就落在了她的胳膊上,将娇嫩的皮肤划开了一个口子,她嘶了一声,痛的冒出了冷汗,下意识的就想抽回手臂,沈惊春的手却像一把铁钳子一般,让她不能动弹分毫。
  割完小口子,沈惊春便又将那只装着痘苗的小瓷瓶拔了塞子,将里面的磨成了粉的痘苗往伤口上倒。
  她动作很快,没一会就用纱布将伤口层层包了起来,说了声好了,然后便不再理高静姝,低头将自己带来的东西收拾好放进了小包里。
  起身朝高静姝道:“这便种好了,伤口这几日先不要见水,少则一天,多则七天,就会开始发热出斑疹,到时候不用惊慌,也不用用药,给高小姐用的这痘苗,已经拔过了几次毒,毒性已经很弱了,出的斑疹应该也不会太多,但是可能会有点痒,小姐千万不要去挠它,过个七八日也就自然痊愈了。”
  她说着又道:“若等七日之后,还没发热出斑疹,那就证明种痘失败了,需要重新再种一次,我将痘苗留一瓶在这,不拘是小姐自己找人种一次,还是到时候派人接我过来都可,家中还有事,我就不多留了,这便告辞。”
  高静姝眼见沈惊春话都不愿意留下来多说几句,忙叫了小丫鬟进来,拎着准备好的礼物将沈惊春一路往外送。
  出了县衙,之前那辆马车还停在后门外,陈淮靠在墙边闭目等着,看见沈惊春这么快就出来了,倒是有点惊讶,他还以为以高小姐那种千金小姐的派头,还有的磨蹭呢。
  沈惊春给他使了个眼神,示意回头再说,转头便朝那送他们出来的大丫鬟道:“就不劳相送了,我们夫妻俩还有点事要去办,拎着东西也不太方便,多谢高小姐的好意。”
  说完拉着陈淮就走了,直到出了县衙后门这条街,她的脚步才慢了下来,满脸郁闷的将在县衙发生的事情简述了一遍:“这个高小姐真的是……忽然变的这么热情,最好这次种痘一次成功,再来一次我真的受不了了。”
  陈淮听了有些忍俊不禁:“老师以前在京城的时候跟高县令的父亲倒是有几分交情,我听他提过几句,这位高小姐因为从小丧母,被高县令宠的如珠如宝行为有些霸道目下无尘,别说与她同辈的姐妹,便是家里的兄弟遇到她也只有退让的份,这种霸道的性格导致她很难有处的来的人,那天晚上多半她是真的看到我们了,将你当做救命恩人,这才变了态度。”
  沈惊春哼道:“我本来就是她的救命恩人,算了,不提这个了……收集的痘苗上次给族长家种过之后就不多了,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收集起来,今天又留了不少给高家,余下的恐怕也用不了两次,不如今日去陆先生府上问问?我瞧着他对你很不错的。”
  陆昀对陈淮那何止是不错,这几年来简直是当成自家子弟在照顾,得了什么好东西,也从不忘记给陈淮留一份,即使陈淮从闻道书院退学,弄来了历年的考卷,还巴巴的叫他去听课。
  这样的老师,简直甩了他那个渣男爹一条银河系。
  想了想道:“先去买点东西带着吧,过年我们就没给陆先生拜年,已经是失礼了,现在怎么也不好空着手上门。”
  陈淮笑了起来。
  自从将身世的问题说开了之后,他就发现沈惊春原先那种若隐若现的疏离感不见了,之前刚成亲那会,她给他的感觉就是,随便找个人成亲过日子,但现在她的态度明显不一样了。
  二人出了县衙附近的居民区,到了东大街上。
  这季节也没什么新鲜果子卖,两人逛了一圈,也只能买些果子蜜饯,另外又到药堂里买了些补气养血,平日里也能吃了养身体的药丸子带着,就上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梦虽然遥不可及,但并不是不可能实现,失败的人只有一种,就是在抵达成功之前放弃的人,你现在只要想一件事,那就是你一定可以做到。—— 以上这段话,出自《秦时明月》盖聂。
  第55章
  陆昀在祁县的宅子也在县衙附近这片富人区里。
  陈淮敲了门, 只一会里面就有人将门打开了,正是昨日送他回去的那名小厮,一见他俩问也没问, 就将人请了进去。
  两人跟着他一路往里走, 到了后院才瞧见陆昀正蹲在一片花草前跟人说着什么。
  小厮走近了些恭声道:“先生,陈公子来了。”
  陆昀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蹲在原地动都没动:“叫他自己去书房玩会。”
  反倒是他身边那人回头看了一眼:“祁山兄, 我瞧着同来的还有位小娘子, 想来有事要说, 你还是先去看一下吧。”
  陆昀一听一起来的还有个小娘子,眼睛就亮了,一转身瞧见真是沈惊春, 立刻就喜道:“哎呀, 就说今天一早喜鹊就开始喳喳叫,原来是沈丫头这个小救星要登门, 快来快来, 十万火急等你救命。”
  旁边那老者也跟着笑道:“这就是你说的那个种菊花很厉害的小丫头?”
  “是啊。”陆昀点头道:“那一手种花技艺可以说的上是神乎其神。”
  虽然陆昀说的都是实话, 但沈惊春被这样当着陌生人的面夸奖, 还是觉得有几分羞耻:“只是种花略有几分心得而已, 哪里就称得上神乎其神,先生这样夸我, 倒叫我有点不知道自己到底几斤几两了。”
  陆昀不赞同的道:“好就是好, 不好就是不好, 我在这祁县待了这么些年, 就种菊花而言, 你称第二,我看倒是没人敢称第一, 有什么好谦虚的。”
  沈惊春看了眼陈淮,见他也是一脸的无奈之色,就知道这陆昀恐怕就是那种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人,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恨不得将她夸上天,当即闭口不言,不再与他争论这个。
  夫妻两个对望一眼,陈淮先说了话:“老师,这位先生是?”
  陆昀身边这人,中等身材,蓄了把短须目光炯炯,虽上了年纪,可精神健旺老而强健可见风采。
  陈淮跟在陆昀身边近十年,这还是第一次瞧见这人。
  “这是京城来的,太医院院判程远之,不过这不重要。”陆昀朝沈惊春招了招手道:“小丫头快来看看这花怎么了。”
  沈惊春一听太医院三个字精神就为之一振。
  在原主的记忆里面,太医院院?以下就是院判,乃是太医院的二把手。
  而国朝建立以来,太医院有别于前朝,已经不再是帝王皇室等专属的医疗保健机构,本朝太医院受中央集权的影响,更像是一个医药管理机构,不仅统管宫廷御药房典药局,连地方医学机构都或多或少与太医院有联系,凡天下涉及医或药的重大决定,一般都要先经过太医院的协调处理之后再实行。
  比如这次的牛痘防天花一事,虽说最终决策权在皇帝手里,可太医院最后的决定,能够直接影响到皇帝。
  更重要的是,如同非进士不入翰林一般,每一位能在太医院任职的,无一不是一方良医。
  想到这里,沈惊春看向程太医的眼神就变的无比热切了起来。
  陆昀看着她这表情,也咦了一声,迟疑道:“我记得你大哥是不是小时候摔了?”
  沈惊春忙不迭的点头。
  “那等会叫老程去给你哥哥看看吧,你先来帮我看看花。”
  陆昀这么说,程远之神色也没什么变化,显然是默认了。
  沈惊春的目光艰难的从程太医身上移开,几步上前到了他们站的位置。
  这一片种了不少花花草草,一个三层的花架子摆的满满的,但其他的花草看着都还算精神,唯有两盆兰花叶片有不少焦尖,稍微凑近些便能闻到芳馥的清香。
  “我只道先生爱菊,却不知道先生竟也爱兰,这两盆素心兰问题倒也不大就是普通的焦尖,您看这叶片,呈黑色病缘处没有黑色的横条,这一般都是因为管理不当才生的病,若是枯叶病或者黑斑病这些引起的病变,这个地方都会有黑色的横条。”
  沈惊春本人对种花没什么兴趣,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全部养花经验也仅仅限于多肉和各种仙人掌科的植物,对于其他的花可以说的上的一窍不通,但架不住她在现代有个酷爱养兰花的老爸。
  沈爸对于兰花的痴迷那真的可以说是如痴如狂,甚至还亲自到云南地区的山里找过野生兰花,沈惊春从小被他魔音穿耳,即?再没兴趣,也多少被迫了解了一些兰花的相关知识。
  “管理原因生出的焦尖,不外乎几种。”她往四周看了看:“光照过强一般发生在夏季,且我瞧这排花草的位置坐北朝南,且有院墙遮挡应当不是,再有就是长期阴养,显然也不是,余下就是浇水太勤烂了根,或是在阳光下浇水,水聚叶尖,导致焦尖,再不然就是肥料太足致?根系焦黑导致叶片焦尖,还有最后一个可能就是浇水不勤,导致空根,兰花没有正常的水分供给才会焦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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