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忘了这是第几次“飞升”+1

  蝙蝠公子就是这么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
  他举止是那么安详,走起路来又那么稳定,看起来就是一个家学渊源的世家子弟。
  风萧萧知道,他的确是世家子弟!而且来自威名赫赫,长盛不衰的太原“无争山庄”。
  三百年前,原青谷建“无争山庄”于太原之西,这“无争”二字,却非他自取的,而是天下武林豪杰的贺号。
  只因当时天下,已无人可与他争一日之长短了。
  自此之后,“无争”名侠辈出,在江湖中也不知做出了多少件轰轰烈烈,令人侧目的大事!
  近五十年来,“无争山庄”虽然已没有什么惊人之笔,但三百年来的余威仍在,武林中人提起“无争山庄”,还是尊敬得很。
  就连号称“第一剑客”的薛衣人,在他锋芒最露、最会惹事的时候,也未敢到“无争山庄”去一撄其锋。
  现今“无争山庄”的少庄主,名叫原随云,自幼便是个“神童”,长成后更是文武双全,才高八斗,而且温文尔雅,品性敦厚。
  武林前辈们提起这位原少庄主,嘴上虽然赞不绝口,心里却都在暗暗的同情、惋惜……只因他自从三岁时得了一场大病后,就已双目失明,是个瞎子!
  不错,原随云是个瞎子!
  他就是蝙蝠公子!
  他就是这座蝙蝠岛,这座销金窟的主人!
  风萧萧看着他向自己行礼,也持剑回了一礼,道:“恶客不请自来,打扰主人,得罪得罪!”
  原随云长长叹了口气,道:“我终究还是低估了你。”
  风萧萧笑道:“怎么?你是以为我已死在音攻下了么?”
  原随云摇头道:“我以为你绝不会进来第二回。”
  风萧萧一怔,苦笑道:“原本我也不想的……”
  他顿了顿,问道:“胡铁花呢?”
  原随云道:“胡大侠似有急事,匆匆之下,并未留难与我。”
  风萧萧道:“如此最好!”
  他已平剑在侧,缓缓道:“神剑有灵,光彩伴身,可亮十丈,以我之目力,三丈之内,纤毫毕现。”
  原随云微笑道:“你不愿占我这个瞎子的便宜,所以告诉我,你其实看得见?”
  风萧萧道:“不错!”
  原随云淡淡一笑,道:“其实不必。”
  他笑得虽淡漠,却带着种逼人的傲气。
  风萧萧道:“我的启蒙师傅曾告诉过我,尊敬可敬的对手,就是尊敬自己,击败可敬的对手,才有意义。”
  原随云道:“你有个好师傅。”
  风萧萧都:“不错!”
  原随云沉默少许,道:“我会的武功一共有三十三种,我俱已练到了顶峰,无论哪一种,都能让人忘记我是个瞎子。”
  就算江湖中初出茅庐的小子,都知道杂而不精的道理,但他这般说来,却只让人心生骇然之意。
  他说的顶峰,一定全是顶峰!真正的顶峰!
  风萧萧伸出手,持剑拭之,缓缓道:“我初时学内功,而后练拳掌轻功,最后连剑,剑法大成之后,从未败过!”
  他也是个骄傲的人,只是他的骄傲平常并不外显,却深深的刻在了骨子里。
  不远处不知何时燃起了一把火,但这火很快便熄灭了。
  来的人是楚留香,但他并不打算插手这二人的决斗,这也是一种尊敬!
  风萧萧和原随云遥遥对视着,谁也没有望过去一眼。
  忽然之间,起风了。
  原随云长袖已流云般飞卷而起。
  不是流云,是狂风。
  狂风卷起,原随云的人似也被卷起。
  如果说楚留香的轻功如鬼似魅,迅疾而不可测度,那么原随云便如轻烟,缥缈而无法把握!
  轻烟袅袅,似静似动,仿佛触手可及,但每当你伸出手,想要抓住的时候,手掌带起的那一丝微风,便能将轻烟彻底冲乱。
  抓不住的轻烟,只会在你掌边缭绕……
  风萧萧的剑,追着轻烟,就像夕阳下的风,追逐着夕阳下的云。
  风吹云动!
  风不停,呼啸中,好似带着电闪雷鸣;
  云不休,分合里,散了又聚,聚了还散。
  一时间,仿佛盆地里的暴雨,盆地外一片宁静。
  一时间,仿佛风暴眼的宁静,风暴外狂风骤雨。
  一旁的楚留香看得眼花缭乱,真不信有人能在方寸之间,演绎出世间的风云变幻。
  更令他惊奇的是,明明近在咫尺的他,却仿佛远在天涯,绝没有一点的劲风冲击而来。
  他周遭凝滞的简直不像现实,倒像是一处远离尘世的桃花源,静看人世间的悲欢离合。
  最终风中带了血,云里有了红!
  最终云雨初歇,烟消云散!
  风萧萧持着剑,静静的站着,面上无悲亦无喜。
  原随云也静静的站着,他空虚的双眼里,仿佛发出了光。
  他淡淡道:“‘风神’果真名不虚传,在下本以为武功练到极致,便已再无能够突破的余地,这才弃武转文,开创了蝙蝠岛的基业,原来我错了。”
  风萧萧道:“你并没有错,功力确实有极限,练到一定的层次,就无法再提高一分一毫,只是我比较特殊,我的剑也比较特殊,能够突破这一方天地的桎梏。”
  每一世的天地灵气浓度,决定了当世人武功的极限,人的天赋再高,也无法突破这个极限。
  单以功力深厚论,这世随便一个三流高手,都能去碾压前世的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但如果这些天资卓绝的人物也能来到此世,他们依旧是世间顶尖。
  原随云喃喃道:“是么?实在可惜了,我是等不到突破的那天了。”
  世间最残酷的事,莫过于临死前才看到希望。
  风萧萧道:“你有何心愿未了?”
  原随云微笑道:“没有。”
  他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珠子,道:“水母之精,是我杀你的酬劳,如今你没死,它就只能归你了。”
  这颗珠子外表斑斑驳驳,像是锈了千年万年的铁坨,毫不起眼,若是随手扔在一旁,就和洞窟里的普通石头一样,绝对没人会去多看上一眼。
  风萧萧伸手接过,道:“多谢。”
  原随云没有出声,他静静的伸着手,再未动过分毫。
  无论什么事都有结束的时候。
  越冗长复杂的事,往往结束得越突然。
  楚留香已重新点燃了火把,走了过来,他并没有来得及去瞧原随云,因为奇怪的事在突然间发生了。
  原来风萧萧将水母之精在手里掂了两下,发觉这颗珠子的内部竟然透出了光。
  而且离碧血照丹青越近,光斑越明显。
  是个人都会忍不住将两者合在一起的。
  碧血照丹青霎时血红,然后红光漫天!
  整个洞窟,宛如陷入了一片血海!
  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到!
  风萧萧的身子不自主的漂浮了起来,他的心,已被从未有过的悸动感完全填满。
  他甚至都来不及说出一个字,便已化虹而去。
  原处,只留下了仍在轻轻闪着红光的碧血照丹青。
  在楚留香的眼中,这光线是如此的妖异,仿佛这柄剑正在呼吸一般。
  良久,他苦笑着将剑拾起,缓缓抚摸着剑身,喃喃道:“你怎么不把我也给吃了,被你吃了,总比活生生的冻成冰雕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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