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街一爸_第154章

  第97章
  “父亲!爹爹!”白春笙没想到他们这么早就过来了, 他和王鲲风才刚吃完早膳呢,看了看日头, 便问他们早膳有没有用过。
  “吃啦吃啦!你快些坐下!这些时日身子可都好?”江泓笑眯眯地扶着儿子坐下, 白蓟慢了一拍, 摸了摸鼻子自己找了位置坐下, 三个小的却不能立刻坐下,而是规规矩矩地冲着王鲲风行礼:“姐夫安好!”
  “好!姐夫昨日命人去集市上买了些新奇的玩意儿, 让人放在隔壁的房间里,你们在这里若是觉得烦闷, 我让人领你们去旁边屋子里玩耍可好?”王鲲风有事想和两位老丈人商量, 怕小舅子和小姨子们留在这里觉得烦闷,便让他们去隔壁玩自己的。
  三个小的听说有岸上的新奇玩具可玩, 屁股顿时坐不住了, 看了一眼爹爹和父亲, 见他们二人不曾反对,立刻欢呼着跑到隔壁玩耍去了。
  白春笙无奈地笑了笑, 让身边伺候的人去厨房端些备好的点心果子送到隔壁给弟弟妹妹边玩边吃, 又叮嘱他们看着点,别让他们磕碰着了, 这才端起茶杯清场,将小花厅的私密空间留给他们一家四口。
  “幸亏咱们河蚌孕育子嗣的时候与寻常无异,鲲儿, 我知道你们有你们的考校,此事瞒着陛下和宫里的娘娘也是对的, 只是你万不可忘记,两年期满之后,笙儿每日需有大半时间必须浸泡在水中,临产那几日更是离不得水,你若是做不到,不妨便让笙儿两年后回娘家去,对外便说笙儿回娘家探亲,等笙儿生下孩儿,我再完完整整地将他们父子交还给你,你可信我?”江泓看着王鲲风。
  “爹爹说的这是哪里话?我便是不信自己的父亲,也不会不信您二老啊。”王鲲风苦笑一声,自己媳妇儿怀孕,要防着不让孩子爷爷知道就算了,到头来还要求两位岳父大人帮忙照顾媳妇和崽子,这都是什么事啊?江泓这话他可不敢接,他们二老不嫌弃他这个半妖血统的女婿就不错了,接媳妇回娘家待产也是为他们好,他只有感激的,哪里会有什么不满?
  “眼下不是说这个的时候,那两个监军是怎么回事?你那皇帝父亲可是连你都不信任?”白蓟不满地将茶盏放了下来,严肃地看着王鲲风。
  “呵!他这辈子连自己的枕边人都不曾相信过,又何况我这个半妖儿子呢?”王鲲风冷笑一声,“那两个阉人不足为惧,小婿自认对付这种小人还是小菜一碟,急着请两位爹爹过来,一则是笙儿实在想念爹爹们,小婿也厚着脸皮想请两位爹爹来帮着给笙儿调理调理身子;二来,小婿此番乃是假借为皇帝寻找海外金矿之名而来,说不得,还要请两位爹爹指点一番,不拘多少,总要先送些金矿回去充数。否则只怕过不了多久便要被皇帝召回皇城了。”
  江泓与白蓟听到王鲲风说白春笙“实在想念他们”,浑身骨头都忍不住轻了二两,飘飘欲仙,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金矿?
  不过,想到没有金矿,儿子便不能长久留在东海与他们团聚,江泓与白蓟对视一眼,白蓟从怀中摸出了自己亲手绘制的一幅海图,摊开一半放在茶几上,另一半卷在自己这边,指了指海图上的一处海岛解释道——
  “这里便有一处金矿,只是这一处乃是我与你江爹爹的故交所居之处,那人的真身是一条深海白鲨,凶悍异常,单凭你临时训练出来的那些新兵,想去攻打那处海岛,只怕是……”作为一个妖,白蓟可不会在乎什么故交,他与那鲨鱼精交好,不过是因为那鲨鱼精能潜入极深的深海,可以寻到许多稀罕的渔获罢了,而他也能经常去岸上采买一些稀奇的凡间物品拿来交换,一来二去便熟悉了,王鲲风毫不怀疑,如果白家爹爹能打得过那条大白鲨的话,那藏着金矿的海岛只怕早就被岳父大人占据了。
  故交什么的,哪有金矿值钱?
  不过——
  “父亲您误会了,我训练新兵并非为了攻打各处海岛,大海茫茫,他们那些旱鸭子,哪里敌得过海中的海妖们?”王鲲风笑了笑。
  “那你为何……”
  “实不相瞒,此番请两位爹爹前来,我预备了一些可供交换的物品,请两位爹爹带着我的人前去跑一趟,我无意得罪海中的前辈们,若是能用岸上的物品交换一些未提炼的金矿,哪怕只有区区数百斤也足够小婿交差了。”
  “原来如此!”白蓟满意地点了点头,“如此一来,事情便好办了。你且将东西列个单子出来,我与你江爹爹再帮你看看,若有不足之处,再花钱添置一些,那些岸上的土产再贵重,左右也贵重不过金子,再说你拿了这金矿也是为了笙儿,我们做父亲的又岂有不帮着你们的道理?”
  “那就多谢两位爹爹了!爹爹们请放心,我让人在军营那边做了些手脚,那两个阉人暂且没时间顾得上来这里叨扰您二位呢。”王鲲风忙将自己这段时间的安排解释了一下,包括自己故意纵容两个内监在军营监造的时候贪墨公款,又特意命人留了几处豆腐渣工程,今日看准时间让军营那边出了点事故将两个内监支走的事情,听得江泓与白蓟连连点头,觉得这个女婿虽然是个半妖,但脑子可比海里的那些海妖厉害多了。
  咳!不是他们瞧不起同类,海中的那些海妖虽然大多数都凶悍异常,但十有八九都是空有一把蛮力,脑容量却十分的感人,就拿那个占据了一座金矿的白鲨精来说吧,那厮之所以不肯挖海岛上的金矿,竟然是因为担心挖得太多那海岛崩塌了,他变成人形的时候没地方住……尼玛卖了金矿有了钱,你不会换个海岛继续宅着吗?脑子是个好东西,只可惜这条深海白鲨并没有。
  王鲲风早有准备,当下便从怀中摸出了自己早就拟好的一个单子,展开来,对着江泓与白蓟慢慢解释起来——
  “两位爹爹,小婿估摸着海中的海妖前辈们都喜欢吃烤鱼,便自作主张,在笙儿的作坊里命人做了一批专供烤鱼的调料,这调料十分方便,都用防水的油纸一份一份包起来的,做烤鱼的时候只需要单独拿出来一份,先用这调料将鱼虾腌制片刻,等到入味之后直接拿来烤制,什么都不必放,连盐都不用就很好吃了。”
  “这用陶罐装的乃是笙儿的作坊里出的酱料,两位爹爹也是吃过的,味道最好,拿来蒸鱼或是拌面都是极好的,海中调料贫乏,只怕凑不齐这许多调料做酱料,这些我都不要银子,只拿来换取金矿。”
  “还有这个,这是小婿命人从南边儿采买的上等棉布和绸缎,听闻海妖们最喜欢岸上的棉布和绸缎,小婿特意各备了一百匹,用于交换金矿。”
  “不必这许多!”白蓟摆摆手,“这烤鱼的调料和那酱料且先各自备上二十份,棉布与绸缎各十匹,待我换了金矿回来,若是不足,大不了多跑两趟,你若一次便凑齐了那许多金矿,难不成让皇帝现在就召你们回去?”
  “爹爹教训得是!”王鲲风叹服道。不愧是靠着做买卖朋友遍布大半个东海的海上商人,江家两位爹爹在坑人这方面真是太专业了,相比之下,他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啊!
  聊完正事,三个妖一起将热切的目光投向了白春笙依旧平坦的肚子。
  白春笙:“……”呵呵!
  孕夫什么的,哪怕只是安静地坐在一边当一枚小公举,也会不由自主地变成人群的焦点,生气!
  “笙儿,爹爹又给你采挖了许多白纹贝,都是极上等的,你如今这身子正要多补补,等会儿你让人把这院子里的小厨房清出来,爹爹亲自下厨给你做白纹贝肉粥吃。”江泓为了给儿子做饭,今天特意穿了一身劲装,宽肩窄腰,简直就是标准的模特身材。
  “对对!我们此番带了许多刚捕捞的海鲜过来,你趁着新鲜多吃点,吃完了,爹爹们再去给你抓。”白蓟讨好地笑了笑,完全没有方才面对女婿、指点江山时候的霸气从容,纯然傻爹一枚。
  “好,正好今日家里人都齐全,我也下厨做几个菜,请爹爹们和弟弟妹妹尝尝我的手艺。”白春笙有些感动,也有些心虚,来自白家两位爹爹的愧疚和爱护,原本是属于真正的白春笙的,如今他鸠占鹊巢,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报答,唯一能做的,便是代替真正的白春笙好好孝顺两位爹爹,照顾好他的弟弟妹妹们。
  江泓与白蓟哪里舍得让他亲自下厨?还是白春笙坚持,说自己少有机会亲手给家里人做顿好吃的,如今全家人难得团聚,他也舍不得这样的机会,白家两位傻爹一听到儿子这么说,还有什么可说的?差点感动到眼泪汪汪有木有?儿子简直太懂事太贴心了!
  猫爷有心想说点什么,可是,看到白家爹爹感动得眼圈都红了的样子,默默地闭上了嘴,算了,他家河蚌也确实难得这般自在地和家里人在一起,不就是一顿饭?大不了……他亲自去厨房帮忙烧火,万一他家河蚌累坏了,他好及时将人抱出来。
  四个人先去隔壁看了看三个小的,发现三个小的正津津有味地在屋子里把玩着人类世界的稀罕玩具,还有两个小厮在一边忙着端茶送水,见他们玩得好好的,也不曾打起来,四个人便放心地去小厨房折腾午膳去了。
  王鲲风与白蓟先去书房将侍卫藏起来的白纹贝拿了过来,白春笙见江泓处理白纹贝处理得很好,便让他在一边忙活,自己将爹爹们带来的新鲜鱼虾挨个看了看。白蓟担心他不认识这些海鲜,跟在儿子屁股后面仔细给他做海鲜种类科普——
  “这是箩鱼,你看它长得像不像一个倒扣的箩筐?别看这鱼个头大,其实能吃的就只有肚子里的鱼籽,外面一层都是厚厚的鱼皮,根本咬不动,不好吃。不过它的鱼籽十分肥嫩,幼崽们都喜欢吃。”
  “这是红扇鱼,它的鱼鳍在海中张开非常漂亮,好像一把红色的折扇,这鱼只生活在深海之中,游动速度极快,肉质也极为劲道有嚼劲,这次我特意去抓了生活在冷水海域的红扇鱼,肉质鲜甜,可以做好吃的鱼脍。”
  “这是甜虾,也是只生活在冷水海域的,肉质鲜甜,拿来熬粥或是生吃都好吃,这甜虾离开冷水海域便会立刻死亡腐烂,极难保存,连皇宫里也吃不到的,依我看你干脆留在这里等生完崽子再回去好了,那皇宫虽好,离海边太远,新鲜的海货很难吃到的。”白蓟碎碎念,好像一个为子女操碎了心的老父亲一般。
  “若是金矿的问题能解决的话,让陛下知道咱们留在这里便能源源不断地给朝廷送回金矿,不拘多少,陛下为了国库着想,只怕也舍不得召我们回去的。”白春笙笑了笑,先捞了一只箩鱼出来,拿手指戳了戳箩鱼的脊背,发现外面一层鱼皮的手感和海蜇皮挺像的,顿时眼前一亮。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凉拌海蜇皮了!
  箩鱼十分娇贵,出水之后便奄奄一息恍如一条搁浅的咸鱼了,白春笙将鱼捞出来,翻开之后,看到腹部果然沉甸甸的都是鱼籽,拿了一把锋利的杀鱼刀,慢慢切开腹部的鱼皮,里面饱满的一大团金黄色的鱼籽,圆润的鱼籽个个都有鸡头米那般大小。
  “这鱼籽用白水煮熟了就很好吃,若是蘸了你做的蘑菇酱就更好吃了。”白蓟在一边解释道。
  白春笙摸不准这新食材的属性,便抓了一把鱼籽,烧热了小半锅水,将鱼籽丢进去,没过一会儿,金黄色的鱼籽外面就变成了更加艳丽的橙红色,白春笙拿木勺压了压,发现里面也煮熟了,便换了漏勺捞出来放在碗里,拿了自己带的蘑菇酱出来,盛出来一小碟,夹了一颗煮熟的鱼籽蘸了些蘑菇酱放入口中,牙齿轻扣,一口咬下去,鱼籽表皮破裂,瞬间一股鲜美无比的爆浆充斥口腔。
  太好吃了!
  白春笙眼前一亮,迫不及待又夹了一颗放入口中,细细品尝,这才发现这鱼籽别看小小一个,口感却非常丰富,鱼籽外面一层皮非常柔韧,咬破之后,里面先是一股鲜美的爆浆,然后便是好像蟹黄一般的半流质充斥舌尖,混合着蘑菇酱的鲜美,小小一个鱼籽,竟然吃出了高级料理的感觉!
  确定这鱼籽真的是不可多得的上品食材之后,白春笙便舍不得像方才那样简单粗暴地直接用清水去煮了。
  想了想,他让人去摘了几片新鲜的荷叶,剪成圆盘大小垫在下面,然后又用荷叶和竹签子做了数十个小巧玲珑的荷叶盅,每个荷叶盅里放一勺鱼籽,上面撒了些切碎的嫩荷叶丝和紫苏叶,以此放入盘中后,再盖上一层荷叶,放入蒸锅大火猛蒸片刻立刻灭火,利用灶台的余温慢慢将里面的鱼籽烘熟,等到蒸笼稍微散热后,揭开盖子,里面的鱼籽靠着荷叶的部分便染上了漂亮的浅绿色。
  为了最大可能地保存鱼籽的鲜美,这一次白春笙没舍得直接简单粗暴地用蘑菇酱去蘸着吃了,而是拿出自己好不容易弄出来的生抽,加了一点姜丝、红糖调和均匀,又做了一小碟加了剁辣椒的辣味版本蘸汁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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