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街一爸_第133章

  只是,王鲲风怎么也没有想到,还没等他找到机会单独和这些河蚌面基,咳!不对,是认亲,他家河蚌便带着特殊定制的各种武器,凶悍异常地卷起袖子准备与那些不长眼的水妖们干一架了。
  “辣椒面准备好了吗?到时候记住了,见到水妖露头便兜头撒上去,不死也要辣得他们睁不开眼!”
  “铁丝网呢?都预备起来!今日将那些水妖片成鱼片,咱们回来做生滚鱼片粥!”
  “还有你们!速度一定要快!那些水妖力气非常大,一旦挣脱渔网便会消失无踪,一定要在他们落网的瞬间立刻撒药知道吗?药死了怎么办?药死了活该!他们伤了我们那么多人,难道还要好声好气地请他们上岸喝茶吗?”
  真的不能怪郡王妃如此愤怒,在看到那些浑身上下被锋利的贝壳割得体无完肤的伤患的时候,只要一想到自家猫爷可能伤的比这个还重,河蚌精分分钟暴走了。
  第84章
  就在白春笙摩拳擦掌准备复仇之战、搜救他家猫爷的时候, 东海之中,几只硕大的河蚌聚在一处, 花纹漂亮的蚌壳一开一合, 吞吐着富含浮游物质的海水,硬生生摆出了一个“面面相觑”的造型出来。
  “阿泓,那船上的蚌精, 看着像不像咱们走失的孩儿?”个头最大的一只河蚌忍不住开口道。
  “离得那么远,我哪里认得出来?当年刚生下大郎的时候便突遇山洪,等到我醒来的时候,大郎已经不知道被冲到何方了,你不也是足足过了一个月才找到我的?”名叫阿泓的蚌精没好气地撞了那大河蚌一下。方才他想靠近了再看一眼, 结果被自家夫君给强行拖走了,这会儿正生气呢。
  江泓与白蓟本是濂江的蚌精, 成亲已经许多年了, 育有两儿一女,他们河蚌在水妖中是最随遇而安的一群了,水流多变,谁也不知道下个月、下一年他们又会被冲到何处, 能找到回家的路便回家,找不到,冲到哪里哪里就是他们的家。
  这样的日子原本十分悠闲,只要他们夫夫在一起, 其实在哪条河里生活都差不多的。
  直到他们有了第一个孩子。
  他们河蚌孕育子嗣比寻常水妖艰难,时日漫长, 江泓至今还记得,他足足怀了那孩子三年多,才察觉到自己可能有了身孕,事实上,这对本以为自己不会孕育子嗣的河蚌夫夫,从发现有孕到诞下第一个子嗣,不过只花费了两日时间,实在是有些粗心得过了头。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和那些在陆地上聚族而居的妖族相比,他们水妖绝大多数都没有固定的聚居之地,通常都是哪里有更加丰富的食物便追随到哪里,暂居之地若是来了什么厉害的水妖,小妖们为了不被吃掉也是要远远躲开的,更别提每年几个季节的河水涨落,干旱暴雨,气候的一点点变化,都能影响到水妖的迁徙。
  因为一生中有太多的不确定,许多水妖都没有陆地上的妖族那般完整的传承,更何况江泓与白蓟也是一出生就独自在河中生活,只是因为互相喜欢才结为夫夫在一起生活,从未有族人告诉他们,同性别的河蚌之间也能孕育子嗣……
  以至于江泓怀孕之初,还一直以为自己肚子里是不是误吞了什么泥沙石子进去,总感觉肚子里有什么东西,还开玩笑地与白蓟说自己可能会有一个超级大的珍珠,到时候产下来便送给白蓟做个发带的装饰。
  没想到珍珠没产下来,孩子倒是生了一个。
  期盼了好久的珍珠发带彻底没戏了,不过,夫夫俩倒是挺高兴的。本以为他们两个公河蚌在一起,一生都不会有子嗣了,没想到老天厚待,竟然赐给了他们一个这般壮实可爱的孩子!捧着手心里依然很小却十分肥壮的小河蚌,夫夫俩激动得都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了。
  然而,一家三口幸福的小日子并没有维持太久,春日过后的某一天,山上融化的雪水带来了一场可怕的山洪,夫夫俩带着小河蚌被冲出去很远,直到水流平缓,被山洪的巨大撞击撞晕了的江泓与白蓟清醒过来,身边哪里还有小河蚌的身影?
  那几年,夫夫俩疯了一般地顺着那条河从上到下地不断寻找,几乎翻遍了河底的每一块石头,找遍了沿途所有的之流沟渠,他们的大儿子却像是又被老天爷收走了一样,踪迹全无!
  如果不是后来他们又生了二郎和大女,江泓与白蓟几乎都以为过去的那一切都是一场梦了。
  从那以后,江泓与白蓟彻底被吓坏了,二郎出生后,夫夫俩便不远千里从江河迁徙到了东海之滨,这里的食物也很丰富,最关键的是近海处水流和潮汐都比较稳定,他们一家,总算能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了。
  唯一的遗憾,就是那个曾经带给他们初为人父的巨大喜悦的孩子,再也没有出现过。
  就像他们小时候曾经在出生地遇到的那些同龄的小河蚌一般,一场分离,便是一生的离别。
  只不过,夫夫俩一直坚信大儿子一定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好好活着,也坚决不肯抹掉大儿子在兄弟姐妹中的排序,因此,白家的孩子都知道,在他们上面还有一个大哥,下面才是后来出生的二郎、大姐和最小的三弟。
  丢失的大儿子找不到了,可是日子总要继续过下去的,夫夫俩因为大儿子的丢失,一直很想带着孩子们上岸生活,他们也是偶然间上岸卖东西的时候遇到了瀚岚国一位贵族,对方承诺可以向国主请求赏赐他们一座岛屿作为安身之所,代价就是他们要协助瀚岚国大军防守来犯敌军。
  水战本就是他们水妖最擅长的,不过是帮些忙就能得到一座可供世代居住的岛屿,夫夫俩觉得非常划算,便欣然应下。这些年他们在近海生活,经常帮着那些不喜欢上岸的水妖们代为采买些生活物品,倒也认识不少附近的水妖,谈好了价码,便临时纠集了一帮水妖,正面替瀚岚国扛住了猫爷的前锋营。
  没想到差点坑死了大儿子的伴侣!(当然这个他们暂时还不知道。)
  江泓与白蓟一开始并没有想到这一点,他们是在混战中闻到了王鲲风身上熟悉的河蚌的味道,夫夫俩虽然不一定还能认出大儿子的相貌,可是他们水妖对于同类的气息却是能敏锐察觉到的。
  可是,身上沾染到了河蚌的气息,有很多可能,有可能是曾经吞噬过河蚌精,也有可能是与这只河蚌有了肌肤之亲,还有可能是被河蚌精当做“食物”做了标记……总之,在不确定这只凶悍的猫妖到底是什么人之前,夫夫俩果断召集了带有毒刺的鱼群,将那些半妖囚禁在了一处荒岛上。
  夫夫俩还没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办,便发现了率军前来试探水妖深浅的白春笙。
  那、那仿佛是大郎的气息?!
  只是,夫夫俩只记得小时候大郎尚未化形的样子,如今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别说大郎已经化成人形了,就是变成原型,光靠外形也很难分辨出来是不是他们家大郎啊!
  “不行!我要亲自去见一见他!”江泓在水下变成了人形,这样游动的速度比原型快许多。
  “等等!万一他不是大郎,你这样去了,岂不是自投罗网?”白蓟拦住江泓。
  白蓟当然也很想知道方才惊鸿一瞥的那个水妖,到底是不是他们失散多年的大儿子,可是,大儿子既然还活着,往后便有的是机会慢慢寻回来,如今正在两军对垒的时刻,他却是不肯让江泓贸然去敌方阵营冒险的。
  “那你说怎么办?真要打起来,万一伤了那孩子……”江泓这么多年都没有大儿子的消息,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丝丝希望,他在心里已经自动将那个孩子当做了自己的大郎,哪里还有耐心继续等下去?
  “左右还没打起来,这样,咱们还是用之前的法子,先凿沉他们的船只,若他真是咱们的儿子,水性定然是极好的,咱们便趁乱将他带出来,到时候是不是咱们的儿子,你亲自闻一闻不就一清二楚了?
  别看河蚌都长得差不多,外人看来唯一的差别就是大小,可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每个河蚌都有不同的气息,血脉相通的河蚌精之间更是能凭借对方的气息认出彼此,只是隔得太远的话辨别气息就很难了,因此,他们现在最迫切的就是要想法子靠近那孩子,让孕育了大郎三年多的江泓亲自辨别那孩子的气息。
  白家三个孩子,二郎白箜、长女白筝、幼子白笛在一边好奇地听着父亲们谈论失散已久的大哥,他们从出生就没有见过大哥,不过,父亲们时常会念叨着走失的大哥,而他们家兄弟姐妹的排序,也是很自然地将大哥的位置空了出来,仿佛这样的话,就能假装大哥只是走失了,总有一天还会回来的。
  而现在,大哥真的回来了!
  三个小的相视一笑,也不知道大哥做菜的手艺好不好,父亲们烤鱼的手艺真是太糟糕了,大哥久居人间,想来手艺是定然比父亲好些的,他们的苦日子终于要到头了!
  白春笙还不知道自己将要与这一世的亲人团聚了呢,他正在看着手下的人往那细铁丝编织的渔网上捆上锋利的刀片,他现在最想做的就是赶紧解决挡在前锋营前面的那些水妖,只有解决了他们,大军长驱直入,他才能腾出人手来去海上搜寻他家猫爷,还有前锋营失踪的那些半妖。
  那些半妖和他家猫爷一样,都是因为血脉不纯被亲人抛弃的,否则的话,好端端的水会冒着生命危险来前线送死呢?无非是没有亲人朋友可以依靠,不得已才不得不拿命来拼个前程罢了。
  如今,他们生死不知,可笑的是他们血缘上的亲人很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生还是死,不过,就算知道了,应该也不会有人来救他们吧?毕竟,如果真的在乎,当初又何必遗弃?
  这一刻,白春笙对这个皇朝某些所谓律法的痛恨达到了顶峰!就因为血脉不纯、所以不够高贵,所以就要被遗弃吗?当初人族与妖族订立和平契约,鼓励两族通婚的时候,就没有人想过会有生下混血后代的可能吗?
  不!他们心里都清楚,只是,相比于两族的和平,混血的存在便不足为虑了,就像是被皇帝招募来参加此次战役的半妖军团一样,启用他们,不过是因为这些半妖的命不值钱罢了……就算战死,又有谁肯为他们流一滴眼泪呢?
  捏了捏拳头,白春笙转过身去,毫不停顿地往码头走去。
  昔日繁华的码头,因为战事的缘故早就封闭了,附近的渔民也暂时宣告失业,靠打渔为生的渔民们没了生计,日子顿时艰难了起来。不过,却没有人抱怨什么,沿海的渔民饱受海贼侵扰,如今朝廷肯派大军前来剿灭海贼,那是对他们祖祖辈辈都有极大的恩泽的,别说只是暂时不能出海了,就是两三年他们也是肯等的。
  让渔民们没有想到的是,本以为要失业一段时间,谁知那位清河郡王妃一来就命人召集了沿海几乎所有闲着没事做的渔民们,开出了一万两银子的巨额花红,只说等大军攻占瀚岚国沿海岛屿之后,便请他们出海帮忙搜寻失踪的清河郡王及前锋营所有半妖将士,找到郡王爷便可拿到一万两银子的赏银,若是寻到前锋营其他将士,找到一个便有一百两银子的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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