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鬼谢礼_第45章

  阿礼o(╬ ̄皿 ̄)=○:不羡慕,你八块腹肌也打不过我!
  小花儿: ( ̄ε(# ̄)
  (完)
  第三十二章 小贼,叙个旧
  一人一鬼的争执, 结束于薛小花被厉鬼宝宝暴力镇压。
  洗完澡之后,穿得连胳膊都不露的薛小花, 抱紧被子瑟瑟发抖, 不得不求饶:“阿礼, 我觉得冷气太足了。”
  山里面晚上的温度本来就低, 现在厉鬼宝宝还这样散发阴气,简直瞬间入冬的节奏。
  虽然这里也是他家, 但是毕竟一年住不了几天,薛华对家里的被子放在哪里, 根本就不知道。别提现在他已经冷到连被子都解决不了问题, 都想开暖气加电热毯了。
  学霸厉鬼现在已经能够精准地将阴气控制在一个房间内,心里面也明白薛小花现在的样子, 三分真七分纯属做戏, 却还是下意识地将周围的阴气削弱了一点, 把笔记本电脑一合,就往外面飘:“冻死你好了。”
  薛华看了看时间:“现在还早啊, 你这就出去了吗?”
  谢礼的作息一直很规律, 无论是做人还是做鬼。厉鬼宝宝通常会在傍晚睡醒之后,开始学习一直到半夜, 然后出门惩奸除恶/瞎溜达,到凌晨才回到家里继续学习一段时间之后再睡觉。
  “嗯。”谢礼还是有点别扭,用后脑勺对着薛华, “想起来有点事情要办,你先睡吧。”
  今天抓了两个盗墓贼, 他才突然想到自己在火车站候车大厅被偷走的钱包和手机。
  盗墓贼进了派出所,他不能跟进去;这一群在火车站活动的小偷,他肯定能去叙叙旧。
  正好他现在的心情不太美妙,想找一点事情来转移一下注意力。
  都怪小花儿,好好的做兄弟不好吗?抬手就把友谊的小船掀翻了不说,还往死里撩他。
  他是被男生告白过好几次,可是小花儿又不是其他人。他这几年来,和小花儿在一起的时间,比和他爸妈在一起的时间都要长。别的人是别的人,别的人对他告白,对他来说是男是女其实都一样。他毫无感觉,当然能够冷静处理。
  为什么小花儿也要凑热闹啊?
  唉……愁鬼!
  鬼的速度本来就很快,还能够无视大部分地形走直线,谢礼的速度没老祖宗那么快,到省城也没花多少时间。
  临近午夜,作为交通枢纽的省城火车站依旧有不少人进出。这样热闹的地方,不仅吸引商家和小偷,也吸引鬼。
  谢礼没有钱,没有冥币,临时制作了几粒米粒大小的冥石,雇佣了徘徊在火车站内的所有的鬼:“带我去找这里的所有小偷。”
  虽然他有地府扫一扫,但是一个个人扫过去显然不够效率。
  徘徊在阳间的鬼数量不少,有能力让自己在阳间活得好的鬼,数量极少。
  谢礼拿出来的冥石,哪怕个头再小,那也是冥石,对鬼的吸引力远远超过别的东西。
  他们也不知道在这个火车站徘徊了多久,有几个甚至是看着火车站建起来的老鬼,对于火车站的历史如数家珍,对于在这个火车站里活动的小偷,也如数家珍。
  一个老鬼当下就带着谢礼往一个地方走:“这些小偷多半是三五个人,也不会长期在一个火车站活动,不过来来去去差不多就是这么些人,手法也都差不多。现在这个时间,候车厅里就能看到几个。”
  好人和坏人,在这些孤魂野鬼眼中,其实都差不多。人和鬼毕竟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人类的一切活动对于鬼来说,更像是在看一场电影。
  他更看重的是这位大人拿出来的冥石。他当鬼已经有一些年头了,对于冥石也只是听说过,据说是在阴间也很稀少。
  他在一旁带路,小心打量着这位厉鬼大人,心想:这位大人真是和善啊,明明可以强制命令他们办事的,竟然还会付出这么珍贵的酬劳。
  如果谢礼知道他心中所想,可能会大吃一惊。他虽然是厉鬼,但是并没有去过阴间,在变成鬼之后,就一直和老祖宗待在一起,无论是阴间还是阳间,他都没有真正接触过鬼的世界,对于鬼物之间残酷的丛林法则一无所知。
  按照他的思路,让人帮忙,当然是需要付出酬劳的。
  老鬼果然对火车站很熟悉,一眨眼就把谢礼带到一个男人身边。
  不用老鬼说,谢礼一看就知道这个男人是个惯偷,因为他正在非常娴熟地把一个行李箱,从一个睡着的女士身边拉走。那种大大方方的神态,简直就像是那行李箱本来就是他的一样。
  时间临近午夜,很多人都难免有些困意。尤其是很多单独出行的人,对于大件行李的看顾难免有疏忽的地方,不小心睡过去的人也有好几个。
  周围倒是有人注意到了,然而大部分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并不会出言提醒;就是有想提醒的,在看到男人身边隐约围拢过来的几个人的时候,多半也要认怂。
  一个模样俏丽的姑娘伸手揽住男人的胳膊,男人手上偏女士的旅行箱瞬间就变得顺理成章。有些刚才还觉得不对劲的人,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
  如果谢礼没有看到刚才那一幕,他可能也会和其他人一样认为,这是男人来接女朋友,顺便帮着女朋友拉行李。
  现在的话,谢礼觉得姑娘的样子有点眼熟,刚想跟上去就看到有鬼比他更加快了一步。
  那个鬼抬爪轻盈地跟在那一对男女身后,看到谢礼靠近,还用一种前辈指导后辈的眼神,示意谢礼这个新人不要打草惊蛇,微微鼓着腮帮子,轻轻提醒:“呼。”
  那是一只昆明犬,也就是俗称的狼犬。两只保持竖立的耳朵,脸上黑黄两色的毛,让它在任何时候看起来都表情严肃。
  原本态度不是很端正的厉鬼宝宝,不由得也跟着严肃起来,比划了一个手势:您请。
  作为专业警务鬼员,大狗打量了一下谢礼,又看了一眼老鬼,也不知道做出了什么决定,突然照着男人拉着行李箱的手就是一口。
  这一下毫无预警,也非常凶猛。如果大狗还活着,这一口下去,男人的骨头就算不会断,手上也要开几个血窟窿。
  跟着的谢礼都吓了一跳。
  然而男人一点感觉都没有,继续步履轻松地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笑容满面地和“女朋友”说话:“土拨鼠已经在外面等了半小时了,今天就到这里吧。”
  姑娘点了点头:“嗯。老马明天会把东西都处理掉,到时候我们分头走。”
  “在樟城也快待了一个月,确实该走了。”他们做这一行的,最忌讳被人脸熟,在同一个地方绝对不能多待,“新的身份证已经准备好了,要记得换。”
  姑娘还想说什么,突然看了看手机,脸色陡然一变,骂了一句脏话:“老金那两个家伙,偷了个孩子。”
  男人一听,神情也暴躁起来,跟着骂了一句脏话,脚步显然加快了一些:“那两个杂碎!说了多少次别动人,就算是要动人,也是去偏一点的地方。这里可是樟城,他们想死,我们还不想呢。”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