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大宋小吏_分卷阅读_134
云雁回在脑子里过了两遍这句饱含傲娇的话,顿时就明白了。
这不是,职位和展昭的一模一样么!难怪这么说了!
“那你继续努力啊,在开封府多立功,就可以升上去了。对了,官家既然封你做了护卫,那有没有像展昭一样,赐你一个什么名号?”云雁回不怀好意地道,“比如……御鼠什么的?”
白玉堂:“…………”
白玉堂大怒:“你嘲讽我!”
御猫也就罢了,有御鼠这一说吗?!
“没有没有,”云雁回赶紧摆手,“天地良心,我只是关心。”
白玉堂愤愤道:“没有甚么名号。”
云雁回又是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怂恿白玉堂多干活,多为开封府做事,这样日后就能超过展昭了。
白玉堂吊着眼睛看他,“你是不是别有用意啊,我不用做那么多,只要做得比展昭好一点就行了。”
云雁回点头,“那是——哎呀,对了,你是我继父的义兄,展护卫却是和我平辈论处的呢,这样一算,你岂不是比他大一辈了?”
这么一说,白玉堂开心得很,总算有件事赢过展昭了。
云雁回又再接再厉,把他给夸了一通,说自己之前不知道他就是锦毛鼠,不过也看得出是一个英雄好汉之类的。
这么顺毛一撸,白玉堂可算是舒坦了,翘着脚表示,以后自己一定会罩着云雁回的。
待到家里其他人回来,知道了白玉堂的真实身份后,还有他今日是如何在开封府与包拯面谈,继而入宫觐见,受了封之事,又是一阵手忙脚乱。
白玉堂给傅云沣道歉,之前没告诉他自己是谁,傅云沣又表示很理解。更有双宜那一出咸鱼伤人事件,原来是自己人,大家互相谅解一下。
目前白玉堂还是住在云雁回家里,傅云沣虽极力想邀请他多住一会儿,但是白玉堂得搬到开封府去,他身上还有伤,住到开封府也方便公孙策给他治疗。
到了第二日,便是白玉堂头一天正式入职了。
虽然如此,但是白玉堂大摇大摆的样子几乎要让人以为他是这里的熟客了——当然,在此之前他的确夜探过。
云雁回跟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走着。
诸位同僚都知道白玉堂是谁,只是因为此前还在抓捕他,一时之间心情转换不过来,加上白玉堂看上去美貌高傲,略难接触,所以半晌无人敢和他讲话,连带着,对跟在白玉堂身后,时不时还和他聊几句的云雁回也充满了崇拜。
不愧是人缘无敌的雁哥儿啊,连锦毛鼠也搞定了。
还未走到班房呢,前面屋顶上突然蹿下来六只猫,扑到云雁回怀里。
云雁回蹲下来挨个撸猫,把它们摸得一个个躺在地上翻起了肚皮。
白玉堂看到这几只猫,也好奇地蹲了下来,伸手去戳肚皮。毛们立刻伸爪子去拍这个陌生人,然而白玉堂的速度实在是极快,手一缩,毛竟然没拍到,还很惊奇呢。
白玉堂好笑地又去挠猫咪的脖子,耍了起来。
云雁回看他们相处和谐,心道这一组猫鼠倒是挺愉快的。
“认识一下咱们的同僚啊,这些是开封府的捕鼠官,提点开封府衙诸曹粮事,掌察三院内外鼠患,位同开封府学钱粮官。”
白玉堂:“………………”
白玉堂看了云雁回一眼,发现他是认真的,顿时有种见鬼的心情,“开封府的人居然这么闲吗,还认真地给它们划分了职责?”
“那是,这个是大毛,二毛,三毛……”云雁回一路数了过去,犹豫片刻,又小声说道,“御猫是七毛……”
白玉堂愣了起码半分钟,然后狂笑起来,眼泪水都要笑出来了。
“七,七毛?!好,很好!”
云雁回认真地道:“嗯,因为他入开封府比它们要晚,如果他来得早说不定还能混上大毛呢……但是你不可以在展昭面前说,自己开心一下就得了,否则府台会不开心的,有伤同僚之间的友谊。”
“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啊!”白玉堂的笑声更大了,几乎要跌跤。
云雁回相信他君子一诺,于是又带他去见包拯。
恰好展昭也在,这还是白玉堂“弃暗投明”后两人第一次见面,包拯小心翼翼地让他们双方会面,打招呼。
展昭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一礼,“白兄。”
让包拯惊讶的是,白玉堂不用他说,就也回礼,“展护卫。”
虽然淡淡的,但是一点刺也没有诶!
云雁回若是知道了包拯的想法,一定会告诉他,这是因为白玉堂现在心理层面上充满了优越感啊!对于白玉堂这种人,你要他不去和展昭计较什么名号,只能用这种方法了!
只是这样,就有点委屈展昭了,好在展昭作为一个一点也不幼稚的人,是不会计较这些的……
白玉堂入了开封府,因为云雁回在其中周旋,加上他大部分时候还是豪爽义气的,所以虽然一开始有点生疏,但是在云雁回的刻意安排下,大家了解之后,和同僚们相处得倒还好。
而且包拯得知他几个义兄都是有本事的人,更是怂恿他将义兄们也弄来开封府,白玉堂只说会好好同义兄们商量。
……
再说另一厢,时间到了科举之时,云雁回的马仔智生就要去考试了。
试前云雁回非但求包拯指点了一下智生,还请邹雪来等等相识的官员也指点了。朝廷里大部分的官员都是进士出身,这时候的进士可值钱了。因为重才学,这时候能做官的,也都是学霸里的学霸。
先皇真宗都写过一首很出名的诗:富家不用卖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这首诗描述的景象绝对真实,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至于智生,他自己平时也够努力,脑子还活泛,此前的考试成绩都不错,包拯看过也认为水平可以。这次考试,倒也有几分把握。
云雁回能做的,除了帮他请名师指点,也就是把进考场时的饭盒做好了……
经历焦急的等待,到了放榜之日,云雁回一家,还有大相国寺的和尚们,纷纷出动,一大群人一起去礼部看榜,此时这里已是水泄不通。
这金榜之所以被称为金榜,就是因为榜纸是黄色的。云雁回一行人挤在人群中,努力寻找榜上是否有智生的名字。
虽说智生还俗了,但是为了纪念自己做和尚的岁月,他也并未改名,只是添上了自己的真姓,即韩智生。
这时,惠冲高喊了一声:“我看到了!看到了!智生是乙科!”
随着惠冲一喊,其他人也纷纷看到了。云雁回一看,果然是乙科进士,虽然名次不太考前,但也是中了,旁边的人都投去艳羡的目光。
这时进士分作甲乙二科,也就一档和二档。
智生呆若木鸡,虽然有几分把握,但是天下学子何其之多,他只是觉得自己达到了水准线,运气也很重要的。
这次居然中了,智生自然是一时反应不过来,直到其他人把他围起来庆祝。
云雁回笑盈盈地拍着智生的肩膀,“好好吃一顿去。”
智生傻愣愣地点头。
云雁回拉着他往人群外围挤,谁知道还没挤出去呢,就有一堆如狼似虎的汉子冲了过来,把智生抓住,抬起来往外跑。
云雁回一行人虽然来得多,但是都分散在人群之中,所以一时竟是没人能拦住他们。跟在后面追了出去,发现那群人将智生抓到了一个衣着不俗的中年男子面前。
“郎君,捉到了!是个年轻的!”
云雁回:“……”
云雁回看到这一幕,就松了口气,回身对其他人说:“还好,不是贼人,大概是捉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