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一百三十七章.定情信物勃朗宁

  1.
  很快徐善宝的尸体就被发现了,几个中学生慌不择路想躲进厕所,就看见了趴在最里面蹲位上的徐善宝。
  我孙子少佐带入马上来勘验现场,由于皇协军的巡逻队咬死看见人从学校翻墙出来,所以倒没有针对里面的人刻意搜查,不过在场的所有中国人出去时都被特务大队的再次检查了一遍。
  重点还是放在搜铺跳墙出去的嫌疑人身上,当然巡逻队的那几个伪军并不知道时许霞安排的人在听见围墙里面扔出石子后,故意往围墙上面爬,让巡逻队的以为是从里面爬出来的,然后主动开枪后按照事先定好的路线跑掉了。那几个伪军见对方开火早躲得远远的,等学校里面的宪兵追出来,他们哪里知道是往什么地方跑的?
  等夜里守西门的伪军三连的人报告城墙上发现了一根绳索,还有一个叫丁文同的伪军也失踪后,我孙子就知道没办法抓住刺客了,现在不知道刺客们跑多远了。分析刺客应该是两个人,一个人躲在厕所里面动手杀死徐善宝后,翻墙时被发现开了枪,然后就直奔西门,在内应的接应下从城墙上爬下去的。
  我孙子少佐非常生气,晚上才表彰了徐善宝,他就被杀死了,这是赤裸裸的挑衅,他连抽了伪军三连连长十几个耳光,命令他连夜从西门出去追踪搜铺。
  晚上在回去的路上,小三就悄悄问许霞,你怎么知道徐善宝马上要上厕所了?
  许霞就说,你以为你会几手拳脚功夫就了不起我们下的解药被人喝进去后,要多久发生反应?我们都是知道的顺着那个时候,他也该上厕所了完了他又补充了一句我看见他在座位上坐立不安,动来动去的,就知道已经起效果了,这泻药的效力一来哪里忍得住,所以就知道他马上该去上厕所了。
  许霞又告诉了小三后面开枪的事情也是她安排的,小三明白是为了掩护自己,心里还是很感激许霞的煞费苦心。因为不让鬼子认为是已经逃掉的人做的,那么鬼子一定会针对学校里面的人仔细甄别,就算最后没有证据,但是把小三留在县城多耽搁几天,王老虎他们铁定会杀进城里,而县城里刚出了刺杀时间肯定戒备森严,到时稍不注意就暴露那就麻烦大了。
  不过军统在县城潜伏了不少人他算是深有体会了。
  晚上两个人因为已经完成了锄奸任务,所以都比较癫狂,大战了三百回合,当然还是以小三取得最终胜利告终,不过小三也知道,许霞这个小辣子,是已经赖上他了。
  第二天早上,许霞抱住他就不想让他起床,小三就说:我班长他们多半已经下山了,在路上准备接应我,如果我今天不按时回去,他们肯定会想办法杀进城来,在这个鬼子和便衣警惕性极高的时候很容易暴露出事。
  吃过早饭,许霞提着一个袋子,和白姐一起去送小三,他们的理由是小三要去拜望一个老师,从江苏回了老家,白姐就问叫什么名字,知道具体住址吗?小三说在乌有镇,还得去打听,他不敢随意编,怕白姐告诉李大队长后他去查证。
  许霞挽着小三的手臂,让第一次在大众广庭下与女人如此亲近的小三觉得浑身都不自然,但是白姐就在旁边,他也不敢推开许霞,只好任由他一路挽着,三人就出了北门,伪军和鬼子宪兵都认识这两个女子宣抚班的正副班长,所以没有检查她们两个,但是小三的藤箱还是被要求打开看了一眼。
  出了城门后,白姐就站住了:你们小两口有体己话要说,赶快去说吧。
  许霞就拉着小三到了路边的一棵树旁边,让小三把藤箱打开,许霞飞快的从自己的包里面拿了两个东西塞进去:这是你的手枪和匕首,还给你了。
  她又说道:你那把大眼撸子换我用了,我把我的佩枪勃朗宁给你用。
  小三“啊”的一声急道:这可是我的营长临终前送给我的。
  许霞轻笑一声:原来那只大眼撸子对你很有意义啊,那更该我保管着,你就用我的枪。
  这许霞平日里也不喜欢什么玉呀、翡翠什么的,不然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拿那些作为定情信物交换更好,但是在许霞心目中,交换着防身用的手枪更有意义,许霞就瞥了他一眼:苦着一张脸干什么啊?我那勃朗宁要不是为了跟你交换一个定情信物,我还舍不得跟你换大眼撸子呢。你的大眼撸子我已经藏在屋里了,你就别想了。
  小三这时候没有什么办法,只好悻悻作罢。
  末了,许霞拉住小三的手,用力在他手心掐了一记:死小三,记住,我做大的!
  2.
  小三就挥手让许霞和白姐回去,等她们进了城门后,小三往前面走了一截,等城门那里看不见的时候就转向东门那边,他沿着那条通往许家镇的公路走着,注意着两边丘陵树林里的动静。
  很快他就发现从旁边的丘陵下来一个人跟在他后面,那是穿着便衣的小龙,一会儿前面也下来一个背着背篓的身影,他一看就知道是王老虎,王老虎沿着公路没走多远就下了公路,折向野林子方向,小三就离着他一段距离跟了上去。
  走到去野林子路上的时候,小龙从后面赶了上来,问他:队长,那个叛徒杀死没有。
  小三就说:我亲自下的手,你说杀死没有?
  小龙吁了一口气:这下青岗村老乡的仇可算是报了。
  小三说:嗯,下次我还得到青岗村,在惠儿姐她们的坟上去告诉她们一声。
  王老虎也在前面放慢了脚步,等他们两个赶上来,就问小三:没什么事吧?
  小三点点头:没什么事,没有开枪,就用周军需官给我的竹刀杀死的。
  王老虎说:蛮牛他们几个躲在野林子这里接我们,铁师傅和周军需官,带了邓铁匠那挺机枪,在垭口村上面等着我们,上次我们把鬼子岗楼打了以后,鬼子都老老实实的躲在岗楼里面,平日里在路口盘查行人的事都是伪军在做,待会儿我们几个直接就从路口上去就是了,蛮牛他们还是跟着绳子爬上去,他们带了机枪不好过检查。
  三人走到野林子中间的位置,王老虎见大路上两头没人,就装了两声鸟叫,很快林子里面就钻出四五个隐藏得很好的队员,头上身上都插满了树枝杂草,蛮牛提着他的捷克式机枪,他们几个就在后面殿后,小三他们三人就顺着大路继续往垭口从那里走。
  到了离垭口村还有差不多一里多的样子,蛮牛他们就钻进了左边的林子,沿小路往伪军的小岗楼左边绕过去,王老虎小三他们三个,就从两个岗楼中间往路口走过去,果然路口那里站了四五个伪军,在那里盘查。
  那个叫何孝天的伪军班长亲自带队,他不敢不亲自带队呀,早上他就看见岗楼对面坡上的一棵小树上挂起了招魂蟠,心里暗暗叫苦,他就专门把岗楼顶上的士兵换下来,自己站在岗楼顶上观察,果然就看见左边的坡上,用绳索溜下来七八个人,这时候他已经把自己手下的士兵全部安排呆在一楼的,这样就不容易看见那边发生的动静。
  此时他已经看见了过来的王老虎和山豹子,就扯开嗓门喊自己这边岗楼顶上的士兵下来,看见三人走近,他主动走到前面去对着王老虎喝道:把背篓拿下来我检查一下。
  王老虎和小三都认出了这个带队的班长,就是上次跟他们谈过话的那一个,王老虎就把背篓取下来,何孝天把盖在背篓上的一块破布掀开一看,里面是两支20响驳壳枪,还有4枚手榴弹,他依旧把那块破布盖好,然后手一挥:没问题了,过去吧。
  王老虎就背上背篓,从站在拒马边上的四个伪军士兵身边走了过去。
  然后又让小三把他的藤箱打开,看都没往里面看,轻声对小三说:做做样子,长官望见谅。
  小三笑眯眯的说:好。等何孝天依旧挥手后就往前面走去。
  小龙身上没带枪,他的驳壳枪就藏在王老虎的背篓里的,三人就顺顺利利的从路口上了山。
  三人上了山后,就到邓铁匠周军需官他们的机枪阵地那里等着,趴在周军需官旁边的牛牛看见主人回来了,兴奋的又扑了上来,要添小三的脸,小三就在它颈上背上抓挠了一会,让它依旧趴着。没等多久,蛮牛他们几个就过来了,一行人就往神仙洞回去
  3.
  离垭口村有一段距离后,小龙就提着自己的20响带着牛牛跑到最前面做尖兵去了,队尾就是姜天宝和二瓜殿后,中间一行人就轻松下来了。
  小三就走到铁师傅旁边,与他并排走着:铁师傅,我的大眼撸子换成了一支勃朗宁,你说这枪咋样?
  说完从藤箱里把勃朗宁hp大威力手枪拿出来,顺手把藤箱递给二喜子帮忙提着。
  铁师傅,就从小三手上把勃朗宁接过来,这可是好枪啊,依我说,比你那大眼撸子还好,说起来你那大眼撸子和这把勃朗宁,还有金副队长的马牌撸子,袁科长的花口撸子都是同一个人设计的,是一个美国佬就叫勃朗宁,你别看,你那大眼撸子用的是大眼子弹,都说威力大,实际上这勃朗宁威力并不小。
  不过这四种枪配四种子弹,大眼撸子是11。43公厘的大眼子弹,马牌撸子是9x19公厘勃朗宁长弹,花口撸子又用的是9x17公厘勃朗宁短弹,你七姐用的就是这种,这种子弹可不好找,花口撸子另外一种口径用的是7。65x17公厘的子弹,这种子弹好找。
  小三就说:那下次我提醒七姐换支手枪,要不给她送把手枪。
  铁师傅就笑眯眯地问小三:送什么手枪?咱们驳壳枪多,她一个女孩子家用驳壳枪方便吗?送金副队长的马牌撸子?那可比花口撸子大多了,不方便。送你这勃朗宁hp大威力?你知道不,这勃朗宁hp的弹匣装弹13发,弹匣是双排单进,实际上还不算真正的双排,应该叫交错排列,因为这勃朗宁大威力的弹匣是双排,所以弹匣就有些厚,导致这枪的握把就显得又厚又方,你的手大没什么感觉,换了你七姐那小手,枪把都握不紧。你的大眼撸子说起来尺寸比勃朗宁还大些(大眼撸子全长216公厘,勃朗宁大威力197公厘),但大眼撸子弹匣是单排单进,所以握把要窄得多,女人的手小也握得住。(1)
  小三一下子就明白了,为什么许霞要跟他换手枪?交换定情信物固然是最重要的原因,其次这握把大小也是她换枪的重要原因。这许霞当时也是贪图这勃朗宁威力大,备弹多,看见男特务们都抢着要,非要争过来的,当时就觉着不好用,绷面子不肯换,不然早换成花口撸子这样的小手枪了。
  铁师傅又问:小三,你这勃朗宁子弹多不多?队上好像还没有这勃朗宁用的9x19公厘派拉贝鲁姆手枪弹呢。
  小三就愤愤不平:这死老头,每种枪配一种子弹,怎么不知道都用同一种子弹?
  然后找二喜子拿回藤箱在里面翻找,才发现自己只有枪上这一个弹匣,连备用弹匣都没有。
  他狠狠地骂了许霞一句:这死丫头。自己存的200发大眼子弹没法用了不说,关键是金副队长用的马牌撸子是9x20勃朗宁长弹,这勃朗宁hp用的又是9x19派拉贝鲁姆手枪弹,背嵬队压根没有配这种子弹,驳壳枪用的7。63手枪弹倒是有上千发。
  小三就叹气:唉,又得找钟贡勋他们淘换勃朗宁的手枪子弹去。
  铁师傅说:这枪是勃朗宁最后设计的,还没完成就死了。你不用叹气,实际上这枪比你那大眼撸子只好不差。一是威力大,子弹初速达到初速335米每秒,大眼撸子初速才253米每秒,(2)
  二是弹匣容量大,大眼撸子才七发,打完你就得换弹匣,但是勃朗宁有13发,你与拿大眼撸子的对射7发后,他换弹匣的时候还有六发子弹干掉他。另外初速高往往弹道更平直,稍微打远点精准度也超过大眼撸子的。
  铁师傅还教了他一招,就是把弹匣上到枪上后,拉动套筒再松开复位,让第一发子弹上膛,然后再卸下弹匣,往弹匣里再压上一发子弹,这就变成14发子弹了,这也就是所谓的勃朗宁hp容弹量13+1的缘由。
  不过铁师傅专门叮嘱他,要这样做一定是在情形不紧张很安全的时候,因为就算枪膛里有一发子弹,一旦弹匣没有装上去,遇上紧急情况,你就是扣动扳机,枪膛里这发子弹也打不出去的,因为勃朗宁hp手枪它有个弹匣保险,特点是即使膛内有弹,如果抽掉弹匣,扳机连杆会和阻铁杠杆脱开,扣扳机也打不响膛内的那发子弹,只有重新插上弹匣才能击发。
  这个事情你可要牢记。小三就说:要不是铁师傅你提醒,我还不知道有这个问题呢,大眼撸子就不存在,只要枪膛有弹,打开保险扣动扳机就能打出去。
  铁师傅说:这个设计也有一定道理,就是防止走火伤人,一般人见手枪弹匣卸了,下意识就以为没事,要是直接扣动扳机搞不好就伤到自己或者打到他人了。
  这时候二喜子就问:队长,那叛徒徐善宝杀死了吧?
  小三说:我亲手杀死的,就用军需官给的竹刀刺进他的心口。
  想了一想不由笑出声来:我把他杀死后面朝下扔进了粪坑那里,他死的时候屎都出来了,臭死了,幸好我没沾上。
  二喜子他们一听,乐得哈哈大笑:屎都出来了?扔在粪坑的?那县大队那帮人听说了不知道多高兴,他可害死了好几十人呐。上次在我们神仙洞养过伤的那个才十四岁的福子后来就被徐善宝这个判徒抓住了,据说被杀死了,他妈听说都疯了,我上次回家听人说的。
  铁师傅说:幸好这次干掉了,不然还得祸害人。
  大伙回到神仙洞,小三首要任务就是熟悉手上这支勃朗宁,要不是他对那支大眼撸子有感情的话,他更喜欢勃朗宁多一点,这也是军统行动特工最喜欢的配枪,在那时候,是量产手枪里面,弹匣容量最多,威力很大,性能最均衡的手枪,被视为那时最好的军用手枪(3)
  小三把玩了一会,很快就喜欢上这只勃朗宁,因为他是一个快枪手,快枪手最怕的就是弹匣容量低了,开枪的时候心里总是带着一丝担忧,尤其是面对多个目标的时候,那真是一通射击猛如虎,子弹打完直叫苦。
  现在有了这种弹匣容量13发的勃朗宁,小三就可以采取每个目标开两枪的方式了(与现代的双连击有点区别),就是打一枪还补上一枪,手枪开火距离非常近,很讲求快速射击,而这恰恰是小三的优点。
  晚上吃过晚饭后,金副队长就把小三拉到一边,让他原原本本把这几天的经过说了一遍,最后小三吞吞吐吐还是把自己与许霞睡在一张床上的事情,讲给了金副队长听,金副队长也没有说什么。
  第二天在给军分区敌工部汇报的密信中,金副队长简要介绍了一下行动经过,重点介绍了军统在梅游县城的负责人名字军衔这些,最后还提了一句,这个叫许霞的军统上尉,对文小山颇有好感,但没有提及两人之间交往的细节。
  后记:
  (1)说起这握把,我们的77式那才叫差,老卡的手不算大,居然小指都握不住。老卡认为是那年代的手枪设计被苏联人带到沟里去了,当时苏联设计了psm5。45毫米手枪,我们那时一直喜欢
  紧跟苏联的潮流,所以研制的64和77都是紧凑型手枪,结果就是人机工效极差。
  (2)勃朗宁枪口动能达到490焦耳,在50m上的落点动能达到365焦耳,相对应的m1911枪口动能是477焦耳,比勃朗宁还小一些。当然11。43毫米子弹的停止作用是要大些,但杀伤力却并未超过勃朗宁大威力。因为9毫米帕拉贝鲁姆的子弹综合性能更好,最终被世界90%的手枪采用。
  一般美国人认为m1911比勃朗宁大威力更好,但欧洲人则认为勃朗宁hp更好。全世界观点恐怕综合性能勃朗宁更好,最简单,后来的手枪是用大眼撸子的11。43毫米口径多还是九毫米口径多,弹匣是单排多还是双排多?你不得不承认的是勃朗宁这老头一直在引领潮流。
  美国人和苏联人在手枪上都走过极端,一个要求口径特别大,推崇所谓的停止作用,一枪保证让人失去战斗力,另外一种就是前苏联生产的psm5。45毫米小手枪,推崇便于隐蔽携带,但枪口动能仅仅105焦耳,西方人都很担心这种手枪能否一枪毙命。
  (3)小三这支勃朗宁hp可不是我们平时见得多的后期“加拿大撸子”或者叫“加九零手枪”,加拿大从1944年生产了2万多支提供给中国的勃朗宁手枪套筒上刻有“中华民国国有”的字样。这种加拿大撸子突出的特点是可以像驳壳枪那样接驳枪盒当枪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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