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天籁[GL]_分卷阅读_145
反正只要是跟沈宴如在一起就行了。
既然她表明了态度,沈宴如自然也就不再纠结了,权衡一番之后,最后既没有出国,也没有选择国内各大风景旅游区,反而是决定要回安知晓出生并长大的小城去住一段时间。
之所以这样选择,是因为那个地方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有十分特别的意义。
并且小城附近也的确风景优美,原汁原味,甚至经常成为影视剧出外景的地方。
除此之外,当然也是因为小城所在的地方盛产山歌。在那里有许多故老相传遗留下来的乡间民歌,或许能够带给她们不同的灵感。
沈宴如始终觉得,安知晓有着这样一副得天独厚的嗓音,离不开这生长之地的恩赐。对于她来说,或许最能够发挥自己特色的,还是这些从小听到大的山歌。
而且正好去年的专辑采用了爵士风格,今年沈宴如也打算做些突破,或许中国风的乡村民谣是个不错的选择。也能够跟她们这一次的目的地有所关联。
得知沈宴如的选择之后,安知晓略微有些意外。
“故乡”这两个字,对于所有的中国人来说,都有着十分独特的意义。即便安知晓本人在这个地方已经没什么能够牵挂的人或物,但对于她来说,小城仍旧是个非常热别的地方,但凡提到,总会生出几分特殊的感慨。
上辈子离开小城之后,安知晓没有回去过。
这并不是因为她不想,只是种种机缘巧合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在最初打拼的阶段,她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想这些事情,只知道咬着牙一路往前闯。等到终于做出一点成绩来时,竟陡然生出了几分“近乡情怯”的心思来,于是虽然心里有这样的想法,却迟迟不能够付诸行动。
直到她一睁开眼,重新回到了改变命运的那一天。
而这辈子,能够在小城重新见到沈宴如,并且彻底的扭转自己的命运,小城对她来说,已经不仅仅是故乡了。
所以能够故地重游,安知晓自然也十分开心。
“不过姐如果你想体验一下本土原滋原味的民歌的话,就不能住在城里了,得到乡下去才行。”安知晓说。
沈宴如对此早有准备,“我们可以住在村子里,怎么样?”
她其实想的是住在安知晓家所在的那个村子,因为对于沈宴如来说,安知晓所经历过的那些自己不知道的、来不及参与的生活,全都是她的遗憾所在。如果能够早点认知她,早点知道她的存在,或许安知晓就不用吃那么多的苦了。
只是她并不确定安知晓会不会愿意回到那里去,因为对她来说,这个地方估计不会有多少美好回忆。
但安知晓几乎没有犹豫,便点头道,“说起来我们家的老房子应该还在,我走的时候把房子借给邻居家用,让他们帮着修缮和维护,现在应该还可以住人。我回头打个电话问问。”
和沈宴如的猜测不同,安知晓对于村子其实也并没有多么坏的回忆。
记忆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东西,它自带滤镜和美化功能,会将一切不好的东西淡化,而将一切好的东西精修,让它变得更美。
所以或许当初经历的时候会觉得难以忍受,但多年之后再回头去看,安知晓心中早将那时候的艰难忘记得差不多了,倒觉得这种普通人不会有的人生经历,对自己来说未尝不是一种财富。
所以她也就可以坦然面对这一切,对于回到村子里居住,自然不会有什么抗拒的情绪。
何况当初村子里的人给过她很多帮助,安知晓上辈子虽然没有回来过,但成立过一个小型的助学金计划,匿名援助村子里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只是因为自己的问题没有回去过,实际上安知晓还挺想回去看看的。
所以如今有了机会,自然不会拒绝。
再者说,虽然村子里现在已经一个亲人都没有了,但是带着沈宴如回自己的老家,对安知晓来说,也仍旧具有一种十分特别的意义。
影视剧里常常会将“等到XX之后就回老家结婚”这句话当成死亡flag来使用,后来网络高速发展的时期,这句话衍生出了许多调侃意义,以至于人尽皆知。
所以安知晓脑海里出现“回老家”这个想法时,后面就自动补充了“结婚”两个字。
回老家结婚,真是个不错的想法。
虽然乡村发展不如城市那么迅捷,但手机的普及还是让村民们都用上了手机。安知晓一个电话打回去,邻居大娘知道她要回去,又惊又喜,拍着胸脯保证立刻将房子给她腾出来,尽管回去住。
地方定下来之后,剩下的就是收拾行李走人了。
安知晓和沈宴如在这里没什么需要耽搁的事情,所以做好决定之后,通知了周钰和宣子航一声,就直接出发了。
两个人到达村子里的时候,已经是农历腊月二十五。距离过年还有五天时间。用沈宴如的话说,正好可以体验一番乡下过年的气氛,据说比城里的年味浓郁得多,也更有趣得多。
安知晓也已经有好些年没有回过村子里,而这几年又偏偏正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几年,所以这会儿触目所见,只觉得到处都很陌生。两人下了车之后,她甚至有一瞬间忘记了该往哪里走。
好在村子里大的格局毕竟没有变,就算许多人家都修了新房,也都多半是推倒了老房子重新建的。所以安知晓很快从这满目陌生之中找到了一点点熟悉的痕迹——他们停留的地方,是小时候村子里的人经常聚集的小广场。
在安知晓的记忆之中,这片地方应该是很大的,但是现在,在林立的建筑之间,却显得如此的狭窄。
沿着广场往前走上一段距离,就能够看到安知晓家的房子了。
在一片新建的贴着漂亮瓷砖的水泥房屋之间,安知晓家的木质老房子显得低矮破旧、摇摇欲坠,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它好像被时光遗忘在这里了。这是沈宴如看到这座房子之后,心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
“我小时候这房子看起来很高大的。”安知晓再次生出这样的感叹。随着年龄的增长,过去以为是庞然大物的东西会变小,而遥不可及的东西可以靠近,一切都在变化着。
物是人非。
好在安知晓在这个地方,也实在是没有多少可以感慨的记忆,所以很快从这种情绪之中脱离出来了。
老房子看上去很旧,但实际上里面的情况却还好。因为房子借给邻居家,一直有人使用,所以破败得也没有那么快,看上去还有些人气。里面显然重新收拾过,看上去倒也干净齐整。除了老式的窗户太小以至于屋里光线昏暗之外,其他都还不错。
不过,毕竟木板房的使用寿命不高,屋顶盖着的瓦片也有不少已经损毁,虽然几经修葺,但是恐怕这房子也坚持不了几年了。
邻居大娘建议安知晓可以将房子推翻了重建一座新的,或者如果不需要,将宅基地卖掉也好。
但沈宴如反倒对这栋老房子十分感兴趣,对安知晓说自己认识做文物修复工作的人,或许可以介绍个建筑队过来,将这栋房子尽量维持原状的进行维护修缮,将之保存下来。
现在遗留下来的那些古建筑基本上都是这样进行维护保养的,保证修出来的房子跟原来一模一样。当然,因为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比较特殊,所以价钱当然也会贵一点。安知晓的房子其实到不了古董的地步,用这种方法来维修,纯粹是烧钱。
不过安知晓最后还是放弃了这种打算,倒不是没钱,只是没有必要。
就算是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村子,村民们也能够毫不犹豫将老房子推倒重建,何况是她?安知晓觉得如果舍不得小城的话,大可以在城里买一套房子,偶尔过来住一阵子,没必要保留村子里的房屋。
两人就在这里安顿下来,因为马上就要过年,所以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年货,沈宴如和安知晓跟着邻居大娘一家,也好生体验了一番。年夜饭是两个人自己弄出来的,一部分东西是买的,一部分是村里人送的,满满当当做了一大桌子菜。
老房子里没有电视机,两人用笔记本电脑看春晚。当然,实际上大部分时候她们的注意力都不在节目上,而是靠在一起天马行空的开始聊天,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等到累了,就直接闭上眼睛睡觉。
从大年初一开始,各个村子里都开始举办庙会。在庙会上,能够欣赏到最原滋原味的本地歌舞表演,也是沈宴如最期待的项目之一。毕竟她们不是真的来旅游的,还担负着寻找灵感的重任。
说是庙会,但实际上并不像是正经的晚会一样,经过专业的排练和安排,反倒绝大部分节目都是现场即兴表演。只是因为这片土地上的人对于歌舞的热衷和喜爱,所以每一场庙会看起来都十分热闹,从不担心会冷场。
初八轮到村子里举办庙会时,安知晓甚至下场唱了一首山歌,将周围的人都镇住了。
沈宴如也是第一次听到她唱这种类型的歌曲。她原本就知道安知晓的嗓子音域宽广,音色也十分完美,几乎可以驾驭住任何一种风格。不过直到这时候,才对此有了直观的感受。
也许她原本的想法没有错,安知晓的嗓子的确是这片土地给与她的恩赐。也只有这样钟灵毓秀的地方,才能生出这样一把好嗓子。
沈宴如原以为寻找灵感这个过程会最为艰难,却没想到,在安知晓的表演结束之后,她脑海里的念头一个接着一个的冒出来,就没有停止过。她有太多的想法,只需要将之好好整理一番,就能够呈现出许多作品。即便对于她来说,这种流畅的创作,也是几乎没有过的。
参加庙会的时候总难免分心,不能进行创作,沈宴如就随身携带着小本子,将种种灵感记录下来,等待之后整理。
对于任何从事艺术创作的人来说,这种几乎每时每刻都有灵感的火花闪现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到最后沈宴如甚至都有些沉迷其中,直到最后一场庙会结束,整个新年彻底画上句号时,她还有些意犹未尽。
热闹的新年结束,乡村生活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和安宁。
这种氛围十分适合沈宴如沉下心来进行创作。每天早上,她起来之后,会跟安知晓一起到附近的山上转一圈,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然后回到家里,开始整理创作。
在这个过程之中,沈宴如会有意识的跟安知晓进行讨论。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院生涯之后,安知晓的基本功已经十分扎实了,沈宴如希望她接下来也能够接触歌曲创作。所以在这种时候带上她,让她参与自己的创作,就是一种最好的学习方法。
对于歌手而言,创作歌曲并不是必要的,大可以一直唱别人写的歌。但只要认真观察就会发现,所有超一线能够长红不衰的歌手,几乎都是创作型的。
因为只有懂得怎么创作歌曲,才能够深入的理解一首歌,从而能够更好的表达它。
所以有沈宴如在,安知晓可以不写歌,但她却不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