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不见女王[GL]_分卷阅读_166
“傻瓜。”顾臻长出了一口气,将苏暖整个人揽在怀里,“没有人该为别人的人生负责,哪怕我们也是如此,你做得已经很好了,啊暖,已经很好了。”
漫长的一夜过去,两个人就这样肩靠着肩,头挨着头在沙发上聊了一整夜。
两个人其实都很困,但是觉在哪里都能睡,而她们只有这一晚的时间,因为第二天两个人又要奔赴两地,开始漫长的拍摄过程。
苏暖是一早的飞机,如今她那边风平浪静,谢眉这次跟着回来后就不准备再跟过去了,因此只有苏暖带着徐唯和程澄两个人去了机场。
顾臻没有送她,她觉得也许苏暖还没有做好准备,自己应该多给她一些空间。
除了苏暖因为一夜没睡顶着个熊猫眼外,徐唯的状态也不是很好,黑眼圈老远都能看得清,被程澄笑了半天。
这次ATV的拍摄行程是公开的,所以机场聚集了很多粉丝等候在那里,看到这些人举着各式各样的毛巾和手牌,苏暖也是挂了微笑,一边挥手一边从她们身边走过去。
直到她路过一小撮人时,不由得停顿了一下。
那些人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苏暖注意的其实是她们手上的东西,湛蓝与玫瑰红,苏暖知道这两个眼色代表着她和顾臻两个人,以这样色调为主的小牌子上写着真暖两个字,看上去很是俏皮可爱。
见苏暖看着手牌发愣,大胆一点的粉丝甚至将一个牌子递到了苏暖面前。
苏暖犹豫了好久,最后还是抑制不住自己,伸手接过。
她此时此刻心情很是复杂,她知道眼前这些姑娘是真的喜欢她和顾臻,是真的喜欢真暖这个couple。
但是苏暖真的好想开口问她们一句,如果她和顾臻真的在一起了,她们还会这样高兴地为她们应援吗,还会这样喜欢并支持她们吗。
“苏暖姐。”徐唯见苏暖发愣,眼看着停下脚步的她就要被粉丝渐渐围住,因此不得不出言提醒。
苏暖这才回过神,她将那块小牌子放进了自己的包包里,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身后的粉丝却是议论纷纷,对于苏暖的反应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失望。
“你看到刚刚苏暖接手牌时的表情了吗?”
“看到了,怎么感觉有些……”
“有些难过。”
“对对对,很忧伤的样子,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反应啊。”
“可她最后还是收下了啊。”
“是啊,但就是因为这样反而觉得有些心里酸酸的。”
苏暖的表现如果说在真暖粉眼中还算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在唯粉的心中,怕是玻璃心要碎一地了。
机场是公共场合,没法和cp粉当面锣、对面鼓地吵一架,但当这群人从机场散去回到家里后,微博上立刻掀起了一场混战。
自从heaven解散之后,近四年的时间里,微博掐架向来是顾臻、苏暖两家唯粉的专利。
cp粉?呵呵,不好意思,在那段时间里,这些人只负责在墙角里长蘑菇,微博对撕根本没有她们的位置。
可这一次却有些不一样,苏暖的唯粉和cp粉在微博上掐得火热,这让顾臻家很是看足了热闹,人生还有什么比你讨厌的人和你更讨厌的人互殴更令你开心的事吗?
苏暖早上接过cp粉手牌的事情,到了微博就成了粉丝绑架偶像,硬逼着艺人做不喜欢事情的典范。
cp粉真是莫名其妙就背了一口大锅,她们当然不承认自己有绑架艺人的行为,因为牌子是苏暖自己接过去的,不是粉丝硬塞的,但苏暖莫名有些忧伤的神情,有图有真相,她们也是有口难辨。
偶像的反应无从解释,但最近cp粉队伍异常壮大,掐架这种事是不能退缩的。
因此一场送机过后,微博上血雨腥风。
苏暖此时此刻正在飞机上,她完全不知道因为自己一时有感而发的行为,居然会引起粉丝群体这么大的反应。
从来都是和自家助理凑在一起的小粉丝,今天难得地坐到了自己身边,苏暖笑着看了看一脸羞涩的徐唯,又看了看鼓着腮帮子的程澄,默许了这种安排。
程澄在后面默默撇撇嘴,最后只好自己一个人坐在了后面。
徐唯坐过来后就一副要说不说的表情,苏暖知道她想问什么。
“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我的暖宝宝。”
苏暖一句调侃,差点让徐唯从座位上站起来,不过登机坐定,她已经系好了安全带,不然真是要出丑了。
“苏,苏暖姐,你怎么知道的。”徐唯像是又想起来些什么,问道,“是不是徐蔚说的。”
苏暖见她没大没小直称呼徐蔚的大名,便虚点了点她:“什么徐蔚,那是你姐姐。”
“就她多事。”徐唯不满道。
苏暖却摇摇头:“这次你可冤枉她了,我早就知道那个id是你,只是不知道你是ATV徐台长的妹妹。”
“我表现得很明显吗?”徐唯摸了摸自己的脸。
“并没有。”苏暖耸耸肩,“好了,现在可以问你想问的问题了。”
苏暖这么直接了当,徐唯其实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可她还是有些不死心地问道:“你和顾臻姐……”
苏暖笑了笑:“就是你想的那个样子。”
徐唯呆住了,她没有想到苏暖居然会如此直截了当地承认,她真的知道自己心中所想的是什么吗?
“你们……”徐唯说不下去,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好,虽然她曾经年少时,也很喜欢这一对养眼的组合站在一起,可是……
“失望吗?”苏暖问道,她的神情很认真,徐唯刚要回答不,却被苏暖打断了,她从包里摸出那个湛蓝和玫瑰红的两色手牌,把它摊放在自己掌心上,送到徐唯的面前。
第97章
徐唯连连摇头刚要解释, 却听苏暖继续问道:“我知道她们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