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物 第11节

  来头要比她更大,区别在于宋清音有圣旨,宋欢欢走暗门。
  她是太后私下派来的舞姬,可有可无的玩意。只不过不是赏妃,就是小偏房。
  说偏房都好听,进来一样的做奴婢。
  “殿下。”宋欢欢在一旁磨墨。“姐姐入府了,您要不要去瞧瞧?”
  梁安帝体恤自己的亲儿,年纪他弱冠已过,身边都没人伺候,赏了人过来。
  宋清音早间进来,陆矜洲接了圣旨,随手就把她家二姐姐打发了。
  宋欢欢本来不该多这个嘴,但想着宋夫人如何舍得将宋清音没名没分地往这里送,至少八分得了太后授意的缘故。
  既然是太后那边的人,宋欢欢想着要帮衬宋清音些,别叫太后抓她的小辫子。
  况且据之前学的东西,太子心尖上那位性格谦顺,肚量不小,很能容人,她左右要学着。
  陆矜洲很安静,坐在书房练一上午字了,忽而问她道,“识字吗?”
  宋欢欢侧眼瞧了瞧,略一顿,“识得几个,认不全。”
  “从前在家中还得宠时,跟在后娘身边,学过一些。”
  陆矜洲的字迹很漂亮,整体行云流水,骨气洞达,落笔常常一蹴而就,因为他写了好几叠,摞在一侧,堆有小山高。
  宋欢欢陪在这里研磨,两只手都推酸了,一只换来换去的,不见陆矜洲休息,只能一直跟着磨墨。
  “瞧着这是什么字?”
  最后一笔落成,宋欢欢看,脸色有些僵,“回禀殿下,是蠢字。”
  陆矜洲脸色入常,抽了一场新的宣纸出来,看着她问,“像不像你头顶上的字。”
  拐着弯骂她。
  宋欢欢在心里腹诽,你才蠢呢!不可一世的蠢。
  心里饶是不服,嘴上不得不附和,“和殿下智谋双全比起来,奴自然是上不得台面,愚蠢至极。”
  陆矜洲点评她说的话,“愚蠢至极这四个字用得好。”
  “会写吗?”
  宋欢欢不知道陆矜洲打什么坏主意,摇摇头说不会。
  陆矜洲好脾气似的,他一手蘸墨,另一只手传过宋欢欢腰间,带进怀里,下巴搁在她的肩上,整个人被扣住了。
  “别动。”
  “孤的这方墨,乃是藩国进献而来,举朝上下,仅此一方。”
  “要是洒了半滴星点,你看着孤要不要拿你身上什么地方赔,你说。”
  若真要赔,只是又是什么恶毒的整人法子。
  宋欢欢不敢动了。
  老老实实任由陆矜洲圈着她。
  见她乖觉,男人满意一笑,下巴摩挲过宋欢欢的锁骨,奖赏赞许道。
  “这才像样子。”
  陆矜洲拉起宋欢欢的手,将笔放到她手中,“来,孤叫你握笔写字。”
  “就写愚蠢至极可好。”
  陆矜洲没教宋欢欢写他之前的笔法,而是一笔一画,像夫子教导学生那般。
  不仅如此,他还开口解释道。
  “愚蠢,先走这笔,再转弯,随后......”
  宋欢欢不太想学,这四个字蕴意不好,假装很认真学着,实则她的手半点没着力,一直陆矜洲在比比划划。
  离得近,男人怎可能不会发现她的走神?水汪汪的眼睛视线全盯着他的手了。
  包裹着小手的大手一松,毛笔直接落了,前头写好的三个字都晕染了黑墨,彻底废掉,再不成看。
  “宋欢欢,不好好学,你想做什么。”
  “昨日拍着板跟孤叫嚣着定会乖的,做事尽心尽力,给你脸就要爬天了是不是。”
  他一只手扣着案桌,不轻不重敲着。
  宋欢欢自然是不敢,她只是心里想着宋清音的事情,有些不安。
  太后送她过来没几日,怎的又宋清音抬进来了。
  “殿下,奴实在愚钝,学不会这些字,奴想着尽心伺候您,并不想学字,会浪费耽搁您的时辰,还有,会扰了殿下的兴致。”
  陆矜洲抽出废掉的字墨,重新换了一张。
  “油嘴滑舌不着调,即知道自身愚笨,还不上赶着学,当孤的贴身侍婢,只识得几个字如何成?”
  “今儿个学不会这三个字,不准吃饭。”
  陆矜洲观察入微,与宋欢欢相处不过几日,他便知道这幺女饭量极好,许是在长身体吧,比起旁人要更能吃些。
  虽说能吃,身子骨也没见怎么长,唯一能让人瞧得见。
  感受到重量,便是前面那两脯和臀。
  其余的,纤细孱弱。
  除了那些个地方一手掌握不下来之外,其余的,陆矜洲一只手就能把她整个人拿捏。
  “殿下,您贴着奴,不觉热吗?”
  提到饭,那可是宋欢欢的命根子,她难得真情实意紧张了一会。
  陆矜洲哪里不知道她在耍迂回术。
  “出息了,还知道什么是声东击西。”
  以为说起别的,转了思绪,她就不用练字了,是吧。
  算盘打得挺好,可惜用错了地方。
  “奴若是有什么进步,都是殿下教导有方。”
  陆矜洲没有因为她的恭维,而松懈半分放开她了。
  “今日这四个字,必须要学,别耍花招。”
  宋欢欢不想没饭吃,自发捏起了笔,“殿下,奴一定好好学。”
  “嗯,有觉悟是好。”
  陆矜洲忍不住弯了弯唇,落在腰间的手扣紧宋欢欢的腰肢。
  近日天气越来越闷热,屋内四处都置了冰,但仍然热得不行。
  他是上回抱宋欢欢的时候发现的。
  小幺女身上贴着冰冰凉凉,又软又糯,还能闻见泛着的香。
  这是个秘密,陆矜洲不说。
  免得宋欢欢蹬鼻子上脸,攀杆子往上爬,他逮人下来会很费功夫。
  宋欢欢心里燥。
  她喜欢雪雨,最烦盛暑天。
  尤其是陆矜洲抱着她,还不能动弹,心里更嫌弃憋屈了。
  宋欢欢有天分,不过四个字。
  用心进去,依葫芦画瓢很快就写出模样了。
  她从前也拿笔写东西的,只是从前贪玩不肯认真学,没有笔风不成形。
  “跟着孤写。”
  宋欢欢侧头看着陆矜洲,“殿下,奴不是写出来吗?”
  近距离看,陆矜洲的皮相好看到无可挑剔,一双好看惑人的眼睛,下颌线流畅完美。
  宋欢欢想不明白,如此天之骄子。
  怎的,还会被人辜负?
  求而不得的白月光,竟然也恨得下心不要他,且不说陆矜洲是未来的储君,更说他的皮相万里挑一。
  当然,宋欢欢更好奇的是,是辜负了路陆矜洲那名女子的下场究竟怎么样了。
  她不敢问,多半不太好。
  “学会写了是不错,你看看自己的字,丑得像虫爬。”
  长指敲着宣纸面,落在那个蠢上。
  “都说字如其人。”
  怀里的少女,面容娇娇鼻若悬胆,柔美清丽,脸很白可以比作刚剥了壳的鸡蛋。
  陆矜洲见过的美人不少,面前这位,姑且算她个姝丽无双。
  然,口是心非接着上句话,“一点没错。”
  “实在丑得很。”
  宋欢欢听久了习惯,“殿下熟能生巧,奴头回练,手生。”
  她笑眯眯说,“奴的字怎么能和殿下的字相提并论,您是天上繁星,奴是地上草芥。”
  陆矜洲嗯一声,“任由孤踩踏。”
  宋欢欢摸准了,陆矜洲其实挺喜欢别人夸他的,虽然他那张嘴时常说不出讨人喜的好话。
  话说回来,陆太子的白明月,是不是被他毒舌吓跑了。
  他不给姑娘面子。
  那姑娘觉得和他在一起实在憋屈,咽不下去心里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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