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骨 第4节

  “老断,走一趟。”王换站起身,下意识摸了摸口袋里那只从花媚姐那儿带回的小木匣。
  老断朝黑魁伸手,黑魁又拿了瓶酒给他,老断收了酒之后不依,仍旧在要。
  “从昨天到今天,你要了十瓶了。”黑魁无可奈何的再递过去一瓶:“莫要真把你的肠子再喝断了。”
  王换和老断从院子走出,老断又攀上墙头消失在夜色中。王换一个人走,走了很久,才从这片连绵的民居中离开。
  远处的西头城,像是被黑暗完全吞没,看不到什么光亮。王换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时间,走到了西头城南。西头城南住着一些菜农,还有喂养家禽家畜的人,鸡鸭鱼肉外带新鲜蔬菜,每日供应到西头城去。王换一直走到城南的最南端,再朝前,便算出了西头城了。
  前面是一片围墙低矮的猪圈,猪粪猪食的气息混杂在一起,化作一阵比芥末还要冲鼻的气味,千丝万缕的朝鼻孔中钻。王换像是嗅惯了这种气味,浑然无事,推门便走了进去。
  养猪人的屋子黑灯瞎火,只能听到两旁的猪舍里大猪小猪发出的哼哼声。走了几步,漆黑的小屋里陡然有人说道:“你前面两步远,铺地的石头松了,污水藏在石头下面,一踩便会溅出来。”
  王换收回脚,低头看看,果然,前面两步远的地方,有一块松动的铺地石。
  王换绕过这块石头,走到屋檐下,养猪人的屋门没有关严,透过门缝,一阵一阵的肉香扑鼻而来。
  “什么肉,这么香。”
  “两天前,那头老母猪下崽了,下了四只,有一只身子弱,死了便可惜了,我拿来炖了吃,肉皮都是粘牙的。”屋子里有人回道:“把灯点上吧。”
  王换用洋火摸索着点灯时,老断也进了屋子。油灯点亮,一个半躺在地铺上的老头儿咳咳的咳嗽了两声。老头儿看着身体不太好,很瘦,是个瞎子,他慢慢从地铺上坐起时,老断抛过来一瓶酒。瞎子随手便稳稳的接住,打开瓶塞,喝了一口。
  作为回报,瞎子把吃剩的乳猪拿给老断,细皮软骨的乳猪,几乎炖成了一锅粥,老断用勺子舀出来就着酒喝。
  “这才一个半月,日子紧了些,若是这样,那头猪会被折腾死的。”瞎子叹了口气,拿过一根盲杖,笃笃的探路朝前走。
  屋子两边都是猪圈,养了十几头猪。三个人来到一个圈栏前,瞎子用盲杖朝一头将近三百斤的大肥猪身上捅了捅,小牛犊子般的肥猪被捅了两下,居然不声不响的就歪倒在地。
  老断双手撑地,到了肥猪跟前,猪肚皮上有一道刚长好不久的刀口。老断的指头间,又亮出那把小刀,将猪肚皮上的刀口重新划开。
  “流出的血都接好。”瞎子拄着盲杖,在后头交代道:“等下做猪红,去隔壁菜地里偷几个辣椒炒一炒,我们喝酒。”
  老断出刀和用尺子量过一样的准,在猪肚皮上划开的刀口刚好能容他的手探进去。他伸手在猪肚子里面翻,一下就抓出了一团血糊糊的东西。王换端了盆清水在旁边等,东西从猪肚子里逃出来,便在盆中清洗干净。
  这东西外面裹着一层油,三层油纸,王换这边清洗,老断那边仍然在掏,一共掏出了三包。
  “这主意,亏你想得出。”瞎子端了一小盆猪血去做猪红,一边走一边说道:“用猪肚子藏东西。”
  “能藏东西,又能放点猪血给你做猪红下酒,一举两得的好事。”
  王换拿了三包清洗过的油布包,朝屋子里走,老断给肥猪的伤口止了血,肥猪还是未醒。
  瞎子的屋里,有一道暗门,王换带着油布包钻到暗门里,点燃了油灯。
  三个油布包被他小心翼翼的打开,油布包里,全是一截一截的骨头。
  骨头宛如黄金打造,在油灯的映照下,折射着点点金芒。王换的眼睛,瞬间便被这一点点的金芒充斥。他戴上一副麂皮手套,将一截一截的骨头慢慢取出来,放在一块白布上拼凑。
  黄金般的骨头,全是人骨,三根断成几截的肋骨,几截臂骨正好拼出一条完整的手臂,手臂上只有两根指骨,王换取出木匣,把木匣里那根中指指骨拼上。
  残缺断裂的骨头看起来很多,却远拼不出完整的骨架。王换有点兴奋,又有点失落,每多一块骨头,离自己的目的便近了一分,可缺失的骨头依然还有许多,他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
  怪异的黄金般的骨头,在王换眼中,不啻于绝世奇珍,他仿佛连多看一眼都不舍得,重新将拼凑好的骨头分包放好,拿出来走回猪圈,交给老断。
  三个油布包又被塞到肥猪肚子里,老断的手很大,却灵活,用细麻线将猪肚上的伤口缝了,裹药包好。
  做完这些,他们一起回了屋,猪红还未做好,瞎子的酒瘾上来,就着乳猪和老断一起喝酒。
  王换不想喝酒,坐在一旁抽烟。烟的气味,炖肉的气味,还有猪粪的气味,好像化作了烟土的烟气,让他的脑子从脑壳里跳出来,飘飞在半空。
  他突然忘记自己今年多大岁数,二十五或是二十六?他拍了拍额头,打算静下心好好想一想,一个人若连自己的年纪都给忘了,会让人笑话。
  可他又觉得,没这个必要,自己多大岁数,二十五岁或五十二岁,区别真的不大。因为他后半生的时间,或许一直都要寻找那些黄金骨头。
  对一个后半生始终做一件事的人来说,岁数,已经是个无关紧要的数字,仅此而已。
  老断和瞎子喝完酒,瞎子躺在地铺睡了,王换带老断回到刚搬的院子,黑魁正在用磨刀石磨刀。
  混迹鬼市的人白天要补觉,三个人一直睡到半下午。
  入夜时,王换那个算卦的小板屋已经搭好,幌子刚刚挂起,王换便看到昨天来算卦的张老实一路小跑,朝这边奔来。
  张老实就是个老实人,心里一激动,话也说不利索。王换却听的出,他是夸赞自己卜算如神。
  张老实昨天按照王换指点,果然就找到了自己的儿子。张老实一下又有活着的希望了,他专门卖了家里的稻谷,把欠下的卦资送来。
  王换掂了掂张老实拿来的破钱袋,里面都是铜角子。张老实害怕耽误王换做生意,留下钱,千恩万谢的要走。
  “钱拿回去吧。”王换叫住张老实,把钱袋还了回去:“我算卦只是动动嘴皮子,把钱带上,那边食坊有熟牛肉和酱鸭,买些回去给你孩子吃。”
  张老实只差跪下磕头了,眼泪汪汪的捧着钱袋,他说自己一定好好种田,将来有钱,要给王换盖生祠。
  王换目送张老实走远,等回过头时,便看到身后站了两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
  两个小男孩是双胞胎,长的虎头虎脑,都理了光头,穿着麻袋褂子,小和尚似的,一人拿着一块麦芽糖在吃。
  “阿哥。”一个小男孩咧嘴笑了,对王换说道:“有人想和你聊聊。”
  第7章 光头阿苦
  王换看到两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隐约记得,这是苦田人的孩子。
  “是谁要找我?”
  “在那边。”小男孩伸手朝烟栏的方向指了指,他手中的麦芽糖吃完了,却仍意犹未尽,伸着指头,挨个在嘴里嗦了一遍。
  “好。”王换觉得,自己和苦田人是不是心有灵犀,他刚刚出生跟苦田人聊聊的念头,对方便主动找上门来了:“我一会儿得空就去。”
  “阿哥。”小男孩把十根手指嗦的比水洗了还要干净,咧着正在换牙的嘴巴笑道:“我和弟弟的糖都吃完了,阿哥赏个小钱,我们买糖吃。”
  王换笑了笑,随手丢了几个铜角子过去,小男孩捡了钱,高高兴兴走了。看着他们的背影,王换突然想起来,自己这么大的时候,是否也像两个小男孩那样容易知足,有几个小钱可以买糖吃,便高兴的忘记了自己叫什么。
  大概是吧,王换又想了想,小孩子的心,都还没长全。
  卦摊的生意很冷清,王换又坐了许久,起身收了幌子。黑魁依旧抱着那只平时用来吃饭的桶,稀里呼噜的吃着放了许多辣椒的羊杂。
  王换朝烟栏的方向走去,路过食坊时,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踱步到了小茶碗的凉茶摊子跟前。
  “换哥,老样子?”小茶碗看到王换,眼睛似乎就会发光,她不等王换说话,便拿过一只空碗:“缅栀子茶,不加甘草水。”
  “不,今天要加甘草水。”
  “要加甘草水?”小茶碗楞了一下,却很快反应过来,清脆的应了一声:“缅栀子茶,加甘草水。”
  缅栀子茶没有什么滋味,加了甘草水之后,便有一种在喝中药的感觉。王换捏着鼻子一口喝完,右手习惯的朝口袋摸去。
  “不不不,换哥,不……”小茶碗知道王换要掏钱,急忙就去阻拦:“你每次来给的钱,都够连喝一个月的凉茶……”
  “做生意,不是就要赚钱么?”王换把一块大洋丢在钱盒里,捏了捏小茶碗润润的脸蛋:“你不收钱,我真的不来了。”
  王换离开凉茶摊子时,感觉心头舒爽了些。小茶碗的爹有病,药罐子似的,每日都要拿钱买药,熬好了朝肚子里填。她家里还有两个弟弟,都在念书。
  来西头鬼市,已有两年多了,王换记不清楚究竟和多少人打过交道,他却记得,刚刚认识小茶碗时,自己想要盘两件货,差了四百多大洋,小茶碗专门过来送钱,送了十七个铜角子。
  两年过去,那十七个铜角子,在王换心中愈发的沉重了。暗夜中的西头鬼市,宛如一个猎场,有人在这里捕猎,有人在这里受伤,见多了虎豹豺狼,小茶碗,十七个铜角子,才会显得那么珍贵。
  烟栏,一如往昔,矮小密集的木板房,空气中弥漫着发焦的淡淡的烟土味。这是苦田人的地盘,他们不做大宗烟土生意,只供给散客在这里吸食。说起来,是小打小闹的买卖,但风险小,长年累月的做,也是一笔横财。对于贫瘠的苦田而言,苦田人一年能赚这么多钱,留守在苦田的家人,是要月月给祖坟烧香的。
  烟栏第三排和第四排木屋之间,有一条狭窄的过道,两个光头汉子在过道口守着,用水煮的蚕豆下酒。看到王换时,两个光头报以微笑,并且让开了路。
  顺着过道一路走到底,有间大些的木屋。王换推开门时,里头坐了十多个人,都在抽烟喝酒,烟气大的能把人熏死。
  “阿弟,这里太脏,待不得客,平日很少请你,只是怕你嫌弃。”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坐在桌首,冲着王换笑。男人脸上,有一道从额头到下巴的刀疤,这条刀疤让男人破了相,不笑还好,一笑起来,脸庞便像是要顺着刀疤裂开,很是吓人。
  王换认得这人,对方叫阿苦,是西头鬼市苦田人的首领。
  “我也是乡下出来的,小的时候,总在烂泥塘里玩,这里比泥塘干净多了。”
  一群人都在笑,有人手脚麻利的腾出位置,又用桌布将凳子仔仔细细的擦了一遍。
  王换坐下之后,大部分人都退了出去,只留下阿苦,还有阿苦身边一个长着山羊胡子的男人。山羊胡子是阿苦本家的表哥,也是苦田人的师爷。苦田人一般都是胳膊粗,脑子小,需要有人来做用脑子的活儿。
  王换来之前,阿苦和师爷在喝酒,老白干,还有水煮蚕豆。
  “食坊那边有牛肉,选张福记那家,肉很烂,又入味。”王换捻了颗蚕豆,说道:“半斤牛肉一斤酒,吃完喝完,就是神仙。”
  “我们苦田的地,只能种蚕豆,别的什么都不长,从小到大,吃的最多的,就是蚕豆,牛肉,我不吃,我怕吃惯了牛肉,以后再沦落到天天吃蚕豆时,便吃不下了。”阿苦推过来一杯酒,脸上的刀疤在灯火的映照下,隐隐闪着一缕金属般的光泽:“蚕豆下酒,是最好的,除了水煮,还可以油炸。”
  王换喝了酒,最劣最便宜的老白干,喝下去的时候,像是一把刀子割着喉咙,吞到肚里,像是一把火在燃烧。
  王换知道,苦田人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于西头鬼市,自然有他们的长处。
  每个苦田人,都极为自律,近乎苛刻般的自律。他们赚了钱,从不乱花,一年四季,无论生意好坏,无论进账多少,永远都只吃苦田产的蚕豆下酒,只吃最便宜的素面。他们没有娱乐,除了赚钱,就是睡觉。
  “血鬼的事,我听说了。”阿苦喝了口酒,鼻子眼睛嘴巴,似乎都聚到了一起,皱着眉头说道:“那天,他去拆你盘之前,还来这里同我讲过,龙头要加奉例,加两成。”
  “你肯加吗?”
  “你说呢?”阿苦咧嘴笑了笑:“我们苦田人,平时吃蚕豆还要一粒一粒数清楚,生了虫子的,闭着眼睛也得吃下去。每年多加两成奉例,多加的奉例若是买牛肉,我躺着吃一辈子也吃不完。”
  “不加奉例的话,十三堂会赶你们走。”
  “阿弟,我跟你讲一讲,我们苦田吧。”阿苦慢慢的嚼着蚕豆,摸了摸自己油光发亮的脑袋,说道:“其实,也没什么好讲的,终究一个字,穷。每年种了蚕豆,要死一大半苗,最后收豆子时,估摸着一亩地能收十斤左右,苦田人都靠蚕豆过活,拿出去卖了,换粮食,换布,换柴米油盐,可是不够,苦田人一年里,总有半年是饿肚子的。阿弟,我说了,你肯信吗?我十四岁时,我爹过世,留了条裤子给我,我平生第一次穿上裤子。二十五年前,我姐姐出嫁,对方送了两只鸡做聘礼,还说便宜了我们。那种日子,没有过过的人,是不会懂的。”
  “我承认。”王换点了点头,他也是乡下出来的,只不过,他的家乡,远没有苦田那样贫瘠。
  “我们好不容易在这里站稳了脚,若是有人赶我们走,那就是把苦田人朝死路逼,没得说,只能打。”阿苦继续摸着自己的光头,一只脚甩掉鞋子,踩在凳子上,笑道:“被四寸斧一斧砍死,总还算痛快,比回去继续受苦强得多。”
  “十三堂不好惹,这是实话。十三堂的龙头要均衡手下的势力,有意放任十三堂内斗,可十三堂若是被迫拧成一股绳子,不是我小看苦田,你们斗不过他们。”王换顿了顿,接着说道:“黄三响,血鬼,麻皮,邵青衣,这些一等一的狠角色,你们大概都知道。”
  “我知道,苦田人斗十三堂,或许难了些,因此,才请阿弟你来聊一聊。十三堂不止压着我们苦田,还压着你。”阿苦拿起一颗蚕豆,用手指碾碎了,又塞进嘴里,说道:“阿弟,你若瞧着十三堂把我们苦田斗下去,那我敢跟你打包票,斗完我,就轮到你了。要是不想死,那大伙就要把手拉起来。”
  “你们苦田,有多少人?”
  “苦田的精壮,都在西头鬼市了,六十多个。”
  “六十多个人,要去斗十三堂?”
  “就是觉得人少,势单力薄,这才找你。”
  王换没有回答,他的确预感到了危机,预感到十三堂下一步或许会把矛头对准他。但跟十三堂翻脸,需要足够的把握,他吃不准跟苦田联手以后,会有几分胜算。
  “阿弟。”坐在一旁的师爷始终没有说话,直到这时,他才抬起眼皮子,开口道:“给你看一些东西吧,若在平时,外人看到这些东西,我们不会让他活着离开。现在让你看了,跟不跟我们联手,你自己拿主意。”
  师爷和阿苦站起身,从木板屋走出来,王换紧随其后,他们没有走大路,绕过烟栏,从鬼市的外栅栏翻了出去。栅栏外面有一辆马车,师爷和阿苦上了马车,王换又犹豫了一下,他突然预感到,阿苦带他看的东西,似乎有一股非常浓的血腥气。
  那种血腥气,闻了会让人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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