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萍嵋_分卷阅读_114
“反正我是不想穿了。”沈今竹说道,就在这时,总督府的枪声渐渐停歇,墙壁外头响起了某种韵律的鼓点。弗朗科斯仔细数着鼓点的节拍,说道:“我们的人控制了总督府,竹小姐,已经确认安全,我们可以出去了。”
“跟我来。”沈今竹举着烛台在密道里走了片刻,在一处机括下停步,转动仪表盘三次,每次都停留在不同的刻度,最后轻轻一推,密室轰然打开,居然是一间蒙满了亚麻白布的卧室,从灯柱到四柱大床都蒙着白布,布匹上已经有了薄薄的尘土,好像空了有半年。
弗朗科斯看着墙壁上少年的画像,微微一怔,说道:“这是科恩的独子威廉的房间吧,他一年前去了英国伊顿公学读书去了,在伦敦给我这个堂祖父写过不少信,我邀请他明年暑假去阿姆斯特丹,和我一道去远东俄罗斯旅行。”
“嗯。”沈今竹瞥了一眼墙壁上的少年,飞快的移开目光,说道:“威廉是善良的绅士,他教会我你们的语言,把我当做一个人,而不是掠夺来的女奴,真是想象不到,科恩这样的魔鬼,居然能生出威廉这样的天使来,他还说等从伊顿公学毕业回来,就娶我为妻子呢。”
什么?!弗朗科斯顿时觉得五雷轰顶,连他这种半人半魔阿姆斯特丹生意人的三观都被挑战了,结结巴巴说道:“难道威廉信中说的心上人就是你?可是你却答应了他父亲科恩的求婚?然后又杀了他的父亲?”
沈今竹有些不确定的说道:“大概或许是吧,威廉对每个人都很温和,尤其是漂亮的女人,一年前他去伦敦的前夜,曾经送给我一个红宝石戒指,我看那宝石大小成色也不怎么样,巴利维亚珠宝店铺到处都是,估计他也送给过别的女人。至于我为何要答应他父亲科恩的求婚——科恩是魔鬼,不答应他,他会把我毁掉的。对付这样的魔鬼,只有杀掉他,送他进地狱,我才能安全,才能把你救出来啊。”
“既然你和他有通信,那就——”沈今竹从口袋里掏呀掏,排出一枚半旧的红宝石戒指,递给弗朗科斯,说道:“帮我把这枚戒指还给给威廉吧,如果他要报杀父之仇,尽管来大明找我,我接受他的决斗,击剑和开枪都可以。”
这个神秘的东方少女如此强悍,威廉若真提出决斗,恐怕要死在她的剑下或者枪下。弗朗科斯接过戒指,颤抖双手转动红宝石戒面上的机关,红宝石从戒面上弹开,露出刻着布利德霍夫家族b和h倾斜交叉标记。
确认了戒指的真伪,弗朗科斯重新合上红宝石,举起戒指问道:“这是我们布利德霍夫家族传世的戒指,象征着家族地位和继承权,威廉将这个戒指送给你,肯定是真心求娶,你真的不要吗?科恩是魔鬼,但威廉是个好孩子,我可以帮你隐瞒他父亲死亡的真相。”
“不要。”沈今竹很坚决的说道:“我以前为了生存和尊严,虚情假意的接受了他的戒指,现在不好继续欺骗他,将恩怨彻底了结吧。三年前他父亲的舰队登陆大明沿海一个小渔村,杀害所有的老人,把妇女儿童和壮劳力掠夺到了巴利维亚做奴隶,我就是其中之一,如今我杀了他,是为了自由,也是为了小渔村百姓复仇,我问心无愧。威廉若要杀我,我会毫不犹豫的反击,不会手下留情,这一点也请您转告给他好吗。”
可怜的威廉,弗朗科斯心里默默为堂孙点了个蜡,收起了戒指,听沈今竹说起她的来历,不禁有些好奇,“竹小姐,您的学识和容貌,并不像从小渔村出来的人。”
沈今竹笑道:“弗朗科斯先生,您是在试探我的底细吗?呵呵,坦白的说,我在大明不过是个二流贵族的小姐罢了,微不足道的。”
弗朗科斯笑笑,并不说话。
次日清晨,海鸥在巴利维亚港口上空成群的飞翔着,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三艘方尾大船并十艘战舰杨帆驶出港口。
猎猎海风吹得沈今竹鲜红的大氅鼓胀起来,和甲板平行,已经是冬天了,可这里依旧温暖如春似的,弗朗科斯走上前去,问道:“竹小姐在思恋故土吗?”
沈今竹点点头,说道“我在想梅花,在我的家乡,现在正是雪中赏梅的时候。”
“快到了你们大明一家团聚的节日吧,听说叫做过年。我们把这个节日叫做圣诞节。”弗朗科斯感叹万千,“我的堂侄写信邀请我来巴利维亚,说过一个没有风雪的圣诞节,我也刚好想在平安夜告诉科恩我的遗嘱,告诉他我之所以在“十七绅士”董事会上对他第三次连任总督的提案投了反对票,是因为如果做了公司大股东,并继承首席董事的席位,就必须辞掉总督之职。可是他太沉不住气了,想要逼迫我签遗嘱。”
弗朗科斯拿出家传的红宝石戒指,问道:“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如果你愿意嫁威廉,我昨天说的话依旧有效。”
沈今竹像躲避毒蛇一样躲着红宝石戒指,说道:“弗朗科斯先生,您别以为我对你们西方世界一无所知,伦敦和巴黎是两个堕落的城市,专门吞噬威廉这样的天使,用我们大明的话说,就是一个大染缸,纯洁的天使也会变成魔鬼,比起巴利维亚,伦敦和巴黎更是梅毒的天堂啊。”
弗朗科斯同情的看着沈今竹,暗道:可怜的姑娘,肯定是被梅毒吓坏了。科恩真是个魔鬼啊。
十艘战舰护卫着三艘方尾大船在香料群岛间航行着,途径一座满是丁香树的小岛时,两艘挂着葡萄牙国旗的战舰前来示警拦截,弗朗科斯下令战舰包围法国战舰开火,三轮炮火下来,几乎将葡萄牙战舰炸成了碎片,各种皮肤和人种的葡萄牙雇佣军纷纷跳船逃生,弗朗科斯命军队将其俘虏,并强迫俘虏们烧毁了小岛上的丁香种植园。
此时已经是夜晚,沈今竹看着火光冲天的小岛,眼里掠过一丝惋惜,问道:“弗朗科斯先生,您知道丁香树至少长满十二年才能结果收获吧?这些丁香树今年秋天就能成熟丰收了,你们荷兰东印度公司完全有实力在那时打败葡萄牙的战舰,把这个丁香园抢过来。科恩以前就经常做这种事,几乎是没有成本的买卖。”
弗朗科斯此时眼里满是冷酷,“今年丁香会丰收的,我们存在尼德兰货仓去年的丁香足够供应欧洲五年,若不想最近几年丁香的价格猛跌,我们就必须控制丁香的产量,就先从竞争对手的丁香园开始烧起吧,如果还不能控制,我们也会烧毁自己的部分种植园,只要公司能获得最高的利润。”
沈今竹冷眼瞧了弗朗科斯一眼,弗朗科斯不以为意,老奸巨猾的笑道:“竹小姐,我知道你们大明地大物博,有最丰富的资源、最勤劳聪慧的人民、最灿烂悠久的文明,你们的君主认为自己是世界的主宰,不需要和其他国家交流,可是你在巴利维亚待了三年了,你应该是知道,如今是大航海的时代了。”
“我们荷兰的国土很小,但是一条条的航线被探险者开辟出来、一个个大陆被发现,各种资源被勘探出来,大船和枪炮将一个个大陆连接起来,全世界的土地都是我们的种植园,全世界的人们都是我们的市场,全天下的作坊都是我们的工厂,全世界的机械师和发明家都是我们的智囊。我们有资格做你们大明的对手,也有资格和你们通过谈判分享大航海时代荣光。你们紧闭大门,我们就用枪炮把大门炸开。”
过了约五天,大船终于在一处大型港口停下,沈今竹在船上看见陌生的建筑风格和岸上几乎无处不在的各种佛像,顿时觉得自己的被欺骗了,她跑到弗朗科斯豪华宽大的船舱里,将这个狡猾的老头从四柱大床里拖出来,吼叫道:“你骗我!这里根本就不是大明!”
弗朗科斯扶了扶头上的羊毛睡帽,曼斯条理的说道:“这里是暹罗国(现在的泰国)的海港城市北大年,我们荷兰东印度公司今年第一次“十七绅士”董事会议就在这里举行,竹小姐,我需要你的帮忙,帮我在董事会议里说服其他十六个绅士,通过公司派出使团去大明的都城北京的提案。你也知道,大明前年宣布了开海禁,在福建漳州月港设立第一个通商口岸,我们希望通过和大明的谈判,在月港码头拥有一席之地,让我们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船只在那里交易货物。”
沈今竹气愤的说道:“弗朗科斯先生,现在是白天,您确定不是在做梦?你们全歼台湾的大明军队,占领了台湾,大明早就宣布不和你们荷兰通商来往了,哪怕是朝贡贸易也不行!你还想在月港进行自由贸易?你们荷兰人踏入大明国土半步都会被驱赶,还想进入都城北京?您是老糊涂了嘛!”
弗朗科斯披上了睡袍,穿着拖鞋走到甲板栏杆处,指着北大年的港口说道:“这是暹罗国的港口。
暹罗国这几年出了一个伟大的君主,号称黑王子殿下,以前缅甸国王莽应龙占领了这里,暹罗国投降,几乎被灭国,暹罗国王把两个王子送到缅甸做人质,哥哥是黑王子,弟弟是白王子,黑王子后来率领着军民完成了复国大业,打败了缅甸,宣布独立,成了暹罗新主。”
“暹罗国向来视大明为宗主国,希望通过大明的册封来确定自己的统治地位,这位黑王子殿下也不例外,他即将派出暹罗国的使团,拿着国书去大明都城北京,得到大明庆丰皇帝的圣旨册封,确定正统地位,而我们东印度公司的商团会加入暹罗国的使团,一起去大明。只要到了京城,我们会拿出巨额贿赂来打通关系,争取见到庆丰皇帝,这位皇帝既然宣布开海禁,应该是个开明的君主,相信我们的谈判会有所进展,你也知道,我们手上有台湾这个重要的筹码。”
“只要这次‘十七绅士’董事会能通过这个决议,竹小姐就可以以我的书记员名义加入暹罗国使团,一起到大明。竹小姐,金钱在那里都会受欢迎的,如果您能帮我说服董事会、甚至帮我和大明官员牵线搭桥,我会给您一笔丰富的酬劳。”
沈今竹听完弗朗科斯讲完了前因后果、各种金钱的诱惑,还不太相信,“暹罗国黑王子的事情我也略知一二,可是我听说黑王子在缅甸做人质的时候,是在葡萄牙军队里训练和学习的,之后复国大业也得到葡萄牙人的支持,葡萄牙是你们荷兰的强敌,在葡萄牙人的游说下,黑王子怎么可能会让你们荷兰人加入暹罗国使团去大明?”
“我很佩服竹小姐的聪敏和博学。”弗朗科斯呵呵一笑,说道:“葡萄牙人确实在缅甸和泰国的势力根深蒂固,暂时不可动摇,可是我们早有筹谋,这次暹罗国使团是由黑王子的亲弟弟白王子殿下亲自率领,我们荷兰人已经暗中支持白王子殿下很多年了,将来是要帮助白王子殿下成为暹罗国新国王的,到时候葡萄牙人就被我们赶出暹罗国了。”
哦,沈今竹恍然大悟:原来暹罗国即将上演一场赵光义烛光斧影篡位谋夺亲哥哥赵匡胤皇位的逼宫夺位狗血大戏!
弗朗科斯笑道:“所有的政治背后都由资本来操纵,战争的炮灰都由金币支持。我们荷兰没有国王,我们的国家就是商业的帝国,我们的存在就是获得最大的利益,再拿着利益来操纵其他的国家,你们大明奉行融合,用仁德和威慑力来征服世界,我们荷兰用金币和枪炮,如今看来,还是我们的更加符合实际,大航海的时代,谁关闭大门,谁就会落后这个时代。
第89章 出港口偶遇郑和碑,遇强敌混战酒楼中
北大年是一个小型的伊斯兰教的国家,据传开国的国王是一位女王,都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其实小国也有小国生存之道,无外乎是保持中立,左右逢源,一有机会就咬一口肥肉。这个弹丸小国在海航贸易中有着天然的优势地位,是联接香料群岛和亚洲大陆的重要港口,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亚洲建立的第一个商部就在北大年,当然了,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法国等国家的东印度公司均在此设立商部,这个国家的君主对西方列强一视同仁,利用他们互相牵制,反而避免了被西方殖民的命运。
每当邻国暹罗国强盛的时候,比如现在黑王子拉瑞宣王建立的大城王朝如日中天,北大年便对暹罗国俯首称臣,依附于暹罗国,递交国书,每年都进贡。可当暹罗国衰落,或者被缅甸越南等邻国打的满地找牙时,北大年就宣布独立,不再对暹罗国称臣(注:昨晚舟写北大年是暹罗国海港城市是错误的,已经修改,这个国家在明清时基本是独立的,后来才并入暹罗国,也就是如今的泰国,到现在,北大年依旧年年闹独立。)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北大年海港有专属的码头,沈今竹跟随弗朗科斯下了大船,放眼望去这个庞大的海港,各国的旗帜在桅杆上方飘扬着,甚至可以看见大明的龙旗,各种货船、商船、客船、战舰交织其中,海鸥在各国大小船只之间穿梭着,和在巴达维亚清一色的荷兰船只截然不同,沈今竹的目光落在这些形形色色的船只上,久久都挪不开眼。
弗朗科斯并没有催促她往前走,而是停下来和沈今竹一起看着海港的壮观景象,说道:“觉得很震撼吗?以前在大明没有见过这个景象吧。”
“不是觉得多么震撼,而是——”沈今竹眼圈微红,她狠狠吸了吸鼻子,将眼泪憋了回去,说道:“而是想起了我的亲人。以前大明还没有海禁的时候,我的祖父祖母从盐商转到做海商,将家里的财富翻好几个倍呢,后来大明宣布海禁,禁制两桅以上的大船下海,我的祖父祖母便收手不做。我的祖母时常对我讲述过以前没有海禁时,广州港、刘家港等大海港的景象,说的就是万国的货船停靠在港口的情景。以前我只能靠着想象这个情景,现在终于亲眼看见了,可是祖母已经不再身边,也不知道她老人家是否还在世。”
弗朗科斯飞快的从沈今竹只字片语中推断她的来历,还乘人之危循循善诱道:“竹小姐家里也是商人?”
沈今竹说道:“我的父辈们只有三叔一家继续走商道、我们这一辈、下一辈都是考科举,走的仕途。”
弗朗科斯暗道:原来是从商人到了官员,难怪她说自己家族是二流的贵族。一艘挂着英国国旗的货船进了港口,响起了悠长的号角声,这个声音将沈今竹从举头望海船,低头思故乡的悲伤中唤醒了,她猛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说的太多了,立刻闭嘴,转身离开。走了约十步远,就看见路边立着一个石碑,石碑上的碑文已经被风霜侵蚀了一百多年,但是字迹依旧清晰可见,碑下打扫的很干净,似乎用清水擦洗过,而且放着几束鲜花。
石碑用两种语言写着文字,其中就有极其熟悉的大明汉字,沈今竹好奇的走向前去细巧,原来写的是大明郑和下西洋的情景。
原来是郑和啊,沈今竹眼睛一亮,祖母也经常讲郑和的传奇故事,说建文帝慧眼识英雄,很小的时候就把还是小内侍的郑和从燕王府里要走了,做了东宫的伴读,后来建文帝支持郑和下西洋,金陵宝船厂的大船彻夜不停的制造着,大明帝国的旗帜在海上飘扬。
沈今竹注意到路边的石碑并不止郑和一个,但是都不如郑和石碑干净,而且还有鲜花供养,看着沈今竹诧异的目光,弗朗科斯笑着解释道:“觉得很奇怪对吧,呵呵,当年郑和下西洋,途径北大年,这里的人们被大明宝船的庞大、战舰的雄伟、船上的财富所震撼,而且最令北大年这个小国惊喜的是,来自大明的郑和居然也是穆斯林,北大年的居民基本都信仰伊斯兰教,看见郑和进了清真寺做祷告,各个都兴奋啊。”
沈今竹看在四周到处都是日月尖顶的清真寺,觉得很是纳闷,“我听说暹罗国基本都信仰佛教的,两个国家邻国的信仰截然不同呢。”
弗朗科斯说道:“所以仅仅从宗教的原因来看,北大年不可能永远臣服于暹罗国,一旦暹罗国衰退,她就停止进贡,撕毁国书,千百年都是如此。暹罗国也崇拜郑和,他们甚至把郑和的塑像供在佛堂里当真佛来朝拜,为此北大年的穆斯林很不满这种行为,说是亵渎了郑和,时常有人冲进佛堂把郑和的塑像抢到北大年,两国为这起了不少纷争。竹小姐,你有信仰吗?”
真是大开眼界,居然为了信仰打成这个样子,沈今竹摇头,“我什么都不信,在巴达维亚的时候,为了顺从科恩的意志,我每隔七天都要去教堂做礼拜,与其说是做礼拜,不如说去展示男人的财富和地位的地方,女人们穿着华丽的衣裙,戴着最鲜亮的首饰,最硕大的宝石争奇斗艳,其实教堂这个名利场才是最上帝最远的地方吧,宗教就是统治国家,禁锢人们思维的工具而已,哪有那么神圣。”
弗朗科斯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摇头叹道:“我很遗憾,竹小姐,信仰会给人以慰藉,这是任何人都给与不了你的。”
沈今竹笑道:“此刻我就需要慰藉一下,我好想吃家乡先卤后烤的猪蹄,心情再沮丧,一块猪蹄就立刻能慰藉我的心灵。上帝、阿拉、佛祖都给不了。”
吃货的需求就是那么直接,入口的食物就能给吃货们带来精神和口腹的双重慰藉,吃货们的信仰就是美食。
弗朗科斯被逗乐了,笑道:“竹小姐,北大年是伊斯兰教的国家,你在这里恐怕吃不到烤肘子的,在暹罗国可以吃到炸猪皮。不过你既然对美食如此有兴趣,我可以带着你在北大年品尝这里的美味,一年没来这里了,我很想念海鲜奶油汤和咖喱蟹。不过此刻我最想吃家里的奶酪和腌鲱鱼,可惜这些东西都不易保存,运不到这里。”
真是同在他乡为异客,每逢美食倍思亲。弗朗科斯是个行动派,说做就做,他吩咐手下们先回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馆,然后带着几个雇佣兵和沈今竹去了北大年的酒楼用餐去了。
沈今竹骑马行走在北大年的大街上,宽阔的路面,整齐干净的街道,空气里飘扬着海洋的味道,在她的故乡此刻应下着春雪,而这里恍若初夏,她穿着欧洲正时兴的骑士装:尖头皮鞋、纯白色的天鹅绒紧身裤,下摆遮盖到大腿的天鹅绒和绸缎拼接而成的上衣,领口和袖口都镶嵌着精致的蕾丝花边,夸张的泡泡衣袖显得肩膀很宽厚,头上带着宽大卷褶边并插着鸵鸟毛的帽子。
这身西洋骑士打扮配上沈今竹精致而神秘的东方面孔五官,走在大街上很是抢眼,引得不少路人弥足观看,有几个在啤酒馆外头喝酒的水手冲着沈今竹打嘘哨,被弗朗科斯身边的雇佣兵警告的眼神吓得端着啤酒猛灌,不敢抬头再看。
北大年的大街小巷就如同港口的国旗一样,各种人种、肤色、服饰、语言的人们交错其间,沈今竹甚至看见为数不少的大明面孔、穿着大明服饰的人,一个挂着大明龙旗的蜀地菜馆传来呛人的辣椒油和花椒的味道。
沈今竹的馋虫和思乡情一起被这股味道勾住了,她在店门口停下,弗朗科斯猛地摇头说道:“这个不行,我的肠胃受不了这个味道。”
门口大明面孔的店小二听了,居然用荷兰语说道:“这位高贵的先生,我们这里也有咖喱蟹和海鲜汤,有西洋厨师自制的干酪和面包。”
言罢,店小二蹬蹬跑回大堂,抱着一个竹筐殷勤的递过去,上头全是切成片的各种面包和干酪,弗朗科斯和雇佣兵们略尝了尝,纷纷下马,这个饭馆颇大,而且各种肤色面孔的人都有,有拿着竹筷吃米饭炒菜的大明人,也有类似弗朗科斯吃着炸鱼、面包、干酪的欧洲人。沈今竹甚至看见墙角有个宽大的黄花梨罗汉榻,榻上铺着竹编的凉席,凉席上跪坐着五个剃着半月头、穿着绸缎刺绣的单衣、光腿穿着白袜子、佩着锋利倭刀的日本国武士!除了这五个吃着生鱼片的日本武士,还有一个穿着大明玄色道袍,戴着黑色方巾的大明中年男子,这个男子皮肤黝黑,身材魁梧,他并没有跪坐,而是坐在罗汉榻对面的黄花梨方凳上,吃着一碗阳春面。
这群日本国武士使得沈今竹想起了海宁城三千倭寇登陆时的情形,还有她和两个倭寇缠斗,一起摔下悬崖时的瞬间。
沈今竹的目光不禁带上了些许仇恨,为首的中年日本国武士觉察到了她的目光,冷冷的看了她一眼,低头继续举筷吃着生鱼片,而坐在对桌吃面的大明中年男人的目光在沈今竹和日本武士脸上扫视一圈,轻轻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