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

  李俊的所做作为把文秀感动了,接下来他那点花花肠子实行起来就容易了许多。还是老套路,吃饭、喝酒、帐里睡觉觉。只是,今晚略有不同,他特意让文秀换上了今儿个带回来的内衣。
  他第一次接触这种内衣时,当时都傻了眼,实在是跟女人穿的肚兜差太远。但是不得不说,他的阿秀穿上之后,胸前更鼓,呼之欲出的小白兔,半遮半掩,更让他心神荡漾,魂儿都快丢了。
  这些日子以来,他也发现了各种好处。
  文秀身上软软的,更棉花似的,腰肢更似柔弱无骨,喝晕了酒,任由李俊这个禽兽摆弄折腾。
  李俊一边看,一边换,喉咙愈加发紧,喉结滑动了两下,眼睛盯着那两坨柔软,似是要冒出火来。他帮她换上之后,,眼珠子落在她的柔软上,扣都扣不下来。好一会儿后,才埋头下去,凉薄的唇瓣一路从柔软到平坦的小腹。
  文秀的身材很好,哪怕是生过了孩子,腰腹间也一点多余的赘肉都没有。肤白如雪,肤质细腻,穿上性感的比基尼后,更显纤腰大长腿,俨然一副活了的春景图。
  美,太美了!
  李俊略带茧子的指腹在她身上掠过,刮的有些微疼,她轻轻地呢喃了一声,声音软媚入骨,勾的李俊骨头都酥了。
  妖精!
  她绝对是专门来折磨自己的小妖精!
  李俊今个儿没翻阅小册子,自然是没学到新的姿势,但最近已经看了许多本,能在床上施展的基本上他都施展了一遍。所以,他也没什么遗憾的,挑了几个最擅长、却也感触最深的,用起功来。
  夜并不深,窗外的街道上还有热闹的说话声。夜风吹过,时而还夹杂着不远处青楼里姑娘们揽客的声音。
  李俊的身心都扑在文秀身上,挥汗如雨,神情专注,似乎要将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喜欢平日凶悍利落的模样,但也更爱她在床上的另一面。
  她开心了,她舒服了,他也就高兴了!
  文秀今天许是真被李俊感动的不轻,一轮方休之后,她竟主动献吻。细腻的双手在他的身上游走,半刻钟不到,再次将他体内的点燃。
  两人折腾到半夜,外面的街道安静下来。
  文秀的酒早就醒了,只是腰酸背痛,双腿酸软,身上像是被碾过一样。事中总是愉悦幸福的,可事后却是痛苦酸涩的。她每次都想问问,李俊是不是吃了传说中金枪不倒的“伟哥”,要不然为什么会那么持久?
  一夜七次郎只是一个不可多见的个例,但李俊一夜三次却能保质保量。她的腰啊,真的快要断了。
  李俊精神极好,像是一只喂饱了的狼,吃饱之后,用特别火热的目光注视着猎物,但却并不贪得无厌。他进内室收拾了自己一番后,才悄声下楼去了后厨打水。上楼又忙前忙后的给文秀擦洗了一番,换上了干净的衣裳,这才相拥而眠。
  过程中,文秀发现李麦穗给自己做的新内衣阵亡了!
  李俊这个粗鲁的禽兽!
  文秀暗暗的咂了咂舌,但是却也没吭声,她生怕自己再把李俊的火点燃,今晚自己就没得睡了。
  至于李麦穗做的内衣,她只能说声抱歉。反正她自己不说,李麦穗也不可能知道被她三叔给弄坏不能穿了。
  这事儿,就当没发生过一样吧!
  文秀前几日给唐思思做情/趣/内/衣时,当时还心血来潮的想要做两套回来,然后与李俊多培养培养夫妻间的感情。但从现在看来,她当时没一时兴起实在是正确的决定。她真不敢想象,如果自己穿上那些开裆露乳的“核武器”,李俊会不会直接死在她身上。
  女人对男人的吸引力有多大?
  那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文秀脑袋里胡思乱想了一阵后,抵不住袭来的睡意,枕在李俊的臂弯里,沉沉的睡了过去。
  她是被刀剑相撞的声音惊醒的!
  刀剑声在房间里响起,屋内有人打作一团。屋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她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个情况,脑袋跟一团浆糊似的。但是,她很肯定,这不是做梦,她刚刚脸上溅了一滴湿漉漉的东西,带着浓浓的腥味儿。
  纱帐外,一道身影如一面铁墙一般挡在前面,手里的剑挥舞,击退一波一波攻上来的贼人。
  文秀认出了那道熟悉的背影,是李俊无疑。
  文秀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也不是遇事便哭啼不休的小女人,她虽然不知道情况,但啥子也能猜到,有人要杀他们。
  ——具体是杀谁的,不作他想。
  这些人,百分之百是为李俊而来,而她自己,不过是受了李俊连累而已。对方的目的多半是想让李俊死,而杀不死李俊杀死她也能让李俊分心。
  哼,那就看看谁死!
  文秀从床上爬起来时,双腿差点没站稳,实在是缠绵过后的后遗症太大,摇晃了片刻后,才站稳下了床。幸亏完事儿后收拾了一番,穿戴也整齐了。要不然,她这会儿还只能躲在被窝里干着急。
  李俊很快便意识到身后之人醒了,而且还下了床,当即分心,一边回击来人的利剑攻击,一边道:“阿秀,别靠近,回去。”
  文秀既然已经选择了跟他并肩作战,哪里还会临阵脱逃?白了他一眼后道:“别废话,专心点。”话落,她已经扬起了一直被自己挂在床边挑灯芯的匕首。
  别人家都是用剪刀剪去过长的灯花,她却不喜欢那种“温柔贤淑”的做派。她觉得,用匕首多好,手起刀落,灯花便掉了。
  谁都不曾想到,这把平日里用来削灯花的匕首,今儿个还有大用途。
  来人一直都知道李俊爱上了一个女人,对她视若珍宝,今晚一见,果然如此。堂堂李将军,竟然会有弱点。他们一直想攻击床上的女人,可偏偏被护着,他们始终近不了身。兄弟几个正没进展,却不料那女人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如果杀不了李俊,那杀掉他心爱的女人让他伤心也是一样的。
  文秀之前所猜想,与来人竟不差分毫。
  文秀做出攻势之后,对方的领头人便把目标放在了她身上,向旁边人一挥手,便见那几人朝着文秀攻去。
  李俊见状,想要去阻拦,奈何领头之人武功也不弱,再加上另外 两个帮手,以一敌三,却是占不了半点上风。想要踩空去帮忙,只能有些无力。
  文秀没惊醒时,他也不过跟对方过了十几二十招。如果不是她醒了,又加入了战斗,他都不知道自己能在局限的范围里护她多久。
  这次,实在是太大意了!
  漆黑的屋里刀光剑影,打斗的厉害,屋内的桌椅板凳都遭了罪,可这是四楼,楼下的伙计累了一天歇下的歇下了,值夜的也在大堂里打了盹儿,竟是半点没听到楼上异常的动静儿。
  对方来了十来个人,又人手一把长剑,不管是从人数上还是武器上讲,他们都占了优势。李俊武功不差,文秀也不弱,但在局限的空间里,又被人一群人围着,施展不开来,哪怕是猛虎也难放开攻势。狭隘的房间并非打斗的好地方,必须换地儿。
  文秀上辈子是贼,虽然不是偷鸡摸狗的贼,但擅长的却也不是特工、雇佣兵杀人的绝活儿,李俊想着换地儿的同时,她则思考着如何逃跑。
  从某一角度而言,似乎换地儿和逃跑存在一定的共通点。
  “阿俊!”
  文秀喊了一声,李俊却是瞬间懂了她的意思。不知何时起,两人的心意已经相通,仅仅从一个句话、通过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对方的意思。
  李俊击退两人后,退到文秀身边,压低了声音道:“窗户下面有棚子,可以缓冲。你先跳,我殿后。”
  文秀自然是知道后窗下的地势的,要不然也不会想着要逃。但是,她是贼,她比李俊更擅长逃跑,四楼这种高度,压根儿困不住她,“你先走,我殿后,我比你更擅长。”
  李俊闻言,神色一愣,但瞬间回神,坚持己见,
  两人互不相让,但是却慢慢在往窗户边靠近。
  李俊压根儿不愿拿她冒险,更别说自己先逃让她殿后了。他见文秀决心不改,感动之余,不由得冷了脸,“我说了,你先走。”话落,正好文秀用匕首划伤一个黑衣人,他趁机一把抓住她,将她丢出了窗外。
  右手将文秀托出窗外,左手没有半点反抗余地,在文秀飞出窗外的一瞬间,李俊被身后的人砍了一剑,左手臂受伤,鲜血瞬间染红了白色的里衣。他咬牙忍住痛,右手的剑柄在手掌转了一个圈,刺向对方。
  对方以为能乘胜追击,却不料李俊一个大反转,率先他一步刺了一剑,将他刺了个对穿。待他的伙伴惊讶之时,李俊则一个纵跃,跳出了窗外。
  领头的人瞬间反应过来,厉喝道:“还不快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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