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无渣可虐_分卷阅读_328

  保镖拥着中间一个肩宽长腿、气势十足的男人离开, 那男人走到白桦身边时, 淡淡扫他一眼, 正巧白桦直起身, 抬头依依不舍地看向面包店,露出的脸让男人愣了一下。
  白桦还在留恋着面包店里的香气, 冷不防面前有阴影遮下来,他这才发现那个男人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面前, 将墨镜摘下来,冰冷锐利的目光死死盯着他。
  那眼珠……血族?!
  白桦吓了一大跳。
  虽说现在人类和血族已经和平共处, 但真正正面同人类打交道的血族并不是很多,一般的血族在人类心里还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正因神秘,才更显得美丽。血族在娱乐圈等靠脸吃饭的地方能够独占半边天,出众的外表当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这点。
  同样的题材内容, 血族担纲的影片和电视剧一般都比人类的收视率要高一些。
  而白桦作为人类中性格比较胆小的那种, 对血族并没什么好奇的心思, 相反,他其实挺害怕血族的。
  确切地说, 他害怕一切看起来比较强势的人。
  而血族,不管外表还是真正的能力,比一般的人类都要强得多。
  要不是他们没办法正常繁衍,导致数量一直上不去,而人类的科技大爆炸,出现了很多对血族很有杀伤力的武器,导致血族不得不和人类握手言和,可能现在人类还处于被血族圈养的状态。
  “你……你好?”白桦底气不足地说。
  男人眯起了眼睛。
  像,真像。
  不光是外表,连这种说话的口气,甚至那让人恨得牙痒痒地稀泥一般的性子,都那么像他失踪的爱人。
  不过,看清白桦的眼珠颜色,男人有些失望。
  血族的眼珠都是血色的,这个人明显是人类。
  难道真的只是外表相似?
  “你叫什么名字?”男人问。
  “白桦。”白桦说。第二世当然不叫这个名字,可是他失忆之后,流落到人类社会,没有生存能力,又躲躲闪闪地生了个孩子,生活一度非常窘迫。
  幸好他碰到一个非常善良的老人,那个老人以捡破烂为生,收留了他和他的孩子,还在死后把唯一一个破烂房子留给了他们父子俩。
  这让白桦有了容身之地,开始他学着老人去捡破烂,后来又去当服务员,几乎什么脏活累活都接都干过,慢慢地竟然也把孩子拉扯大了。
  老人姓白,白桦跟了老人的姓。因为他和老人是在一棵白桦树下遇到的,就给自己起名叫白桦。
  男人有些失望。
  他的爱人当然不是人类,也不叫白桦。
  不过,这世上真有这么相像的两个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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