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凡忧谷?”宁合欢惊诧道,“你来自凡忧谷?”
  端云念忘了,凡忧谷在人间还是颇具盛名的,连何落定那家伙都知道此处,这宁合欢嘛······
  “我说你看起来,似与旁人不同,原来竟不是人类,你到此处,究竟是要做什么?”她眼中已经有了防备。
  既然这样,端云念只好和盘托出。
  而那宁合欢自然更是诧异,“花灵碎片怎会在我身上?”
  “定是无错,宁姑娘,我来凡间,就是要寻齐花灵,所以我必须要取回。”
  她眉头轻蹙着,思索了一下,风吹起帷帽的白帘,姣好的容颜在这山水间若隐若现,端云念心叹一声,我要是男子,肯定是对她穷追不舍。
  良久,她轻叹了一声,“让我想想。”
  回去后何落定也觉察了宁合欢的不对劲,对云念道,“宁姑娘怎么魂不守舍的,你们在外遇到什么了?”
  端云念道,“我告诉她花灵的事了。”
  “你,你这么快,不是说再等等吗······”
  “我哪知道凡忧谷的名气这么大。”
  “那她怎么回答的,同意了吗?”
  端云念摇头,“难说啊。”
  但很快有好消息传来,这一日天气阴沉沉的,似有暴雨要来之势,宁合欢在院子里忙着收晒干的药材,端云念跑去帮忙,何落定的脚伤还没好,拄着拐杖也帮着把东西往屋内抬,而正当端云念抱着最后一篮子药草往屋内走时,宁合欢突然抓住她的手,“云念,我想好了。”
  端云念大喜,“你肯让我取花灵了?”
  “是,你还说过,若花灵取回,可以满足我一个愿望,是吗?”
  “当然,我一定尽力帮你完成。”
  她道,“你不是凡人,既然可以进入人的记忆,这件事对你来说,应该不难。”
  半空突然打了闪电,接着一阵雷霆滚滚的轰鸣声传来,暴雨来了。
  今夜的天昏昏沉沉,星点可数,月光不明。但长街上却是人声鼎沸,张灯结彩,该宵禁的时辰了,人们却衣裳光线,男男女女走出家门,大有不眠之势。这是在庆贺一年一度的花灯节,宁合欢早在丫鬟红叶的催促下,早早便出了门。
  在放花灯的许愿湖边,合欢理了理自己的衣服,实在是不习惯啊,她推推红叶,“都怪你,让我出门这么早,感觉这个发髻都有点松了。而且我的药才煎了一半,回去要是毁了,定拿你算账。”
  “哎呦小姐你就别惦记你那什么草药了,让我看看,”红叶往后退了一些,“没有,小姐好看着呢。不过早出门可不能怪我啊,小姐你想啊,这全长街的人谁不知你和何公子的喜事了。咱们不趁着人少早点出门,还不是要被人笑话的啊。”
  “就你鬼灵精。”合欢笑着点她一下,继而在湖边一块大石头上坐下,“不过你说,何贤哥哥找我出来做什么呢?不是还有两月就……”
  “就要成为我的人不是?”
  后面传来一声低笑,合欢赶紧站起来,起得太快差点滑倒,何贤赶紧扶住她,“小心。”
  “你来啦。”合欢盈盈笑着。
  “小姐嘴上不说,可心里比谁都惦着何公子呢,还有两月,时间可长呢。”红叶俏声打笑。
  “红叶!”
  “是,奴婢这就给小姐把风去。”
  她和小厮一同下去了。
  何贤点头,“她这个说的倒是真的,两个月,可太长了。”
  婚事一旦定下来,双方便不能见面。他们还算好的,其他的半年一年都有,像是她姐姐玉柔,就是等了七个月呢。
  “有什么长的。”她嘟囔着。
  “自然长,不过好在,也只剩这最后难熬的两月了。”他直盯着她看,继而道,“今日的合欢,很好看。”
  他指的是她的女装,她甚少穿,因为从小身子弱,便送到草原训练,和一堆年龄相差很大的哥哥在一起,自然也时时扮着男装,长大后被接回府,还是习惯利落洒脱的男装,父母也就随着她,后来又入了学堂,穿的是学生装。再后来跟着父亲学习医术,她又颇喜欢上山去采草药,这些看着漂亮的女儿装,穿起来甚是繁琐麻烦,只有在重要日子的时候,她才会扮上。
  “好看吧。”她得意的摆摆头发,又一模,惊道,“哎呀,我的新簪子没带上,是长姐新送我的呢。”
  “无妨,已是很好。”
  奈是她脸皮厚,也不禁他这么一直盯着看的,于是咳咳一声,“花灯呢,我要送花灯许愿。”
  “我去买。”
  “哦。”
  他一走,合欢长长呼了一口气,才发觉脸颊发烫,还好还好是晚上,他应该没看不见。
  放了花灯,两人闭着眼睛许愿,合欢许完之后,悄悄看着旁边的人,五官立体,眉目俊秀,她曾厚脸皮凑很近的问他,“何贤,你怎么长得比很多女孩子都好看啊?”
  他脸一下子就黑了。事实证明,这是一个蠢问题。
  从前的何贤,比冰块还冷,比木头还钝,好像只有宁合欢有这个胆子和本事,气得他情绪失控。
  想到以前,她忍不住笑出声来,何贤看她,“笑什么呢?”
  她依旧笑着摇头,“没什么,你许得什么愿?”末了又问一句,“有我吗?”
  他也摇了摇头,“好像忘了。”
  “你!”气着要打他,亏她还想着他呢。
  他哈哈大笑,将她拥进怀里,她胸口那块翡玉贴的她更近,那算是他们的定情之物了,他送给她的时候,他说,“我把我的命交给你了。”
  而现在,他抱着她,合欢能够清晰的听到他的心跳,他终于开口,声音却是微哑,“我愿的,是今生,再不放开宁合欢的手。”
  “怎么又是放花灯?”端云念吃了一波狗粮,看着两人亲亲热热的,“那时候的人难道恋爱都要放回花灯才作数吗?”
  “花灯是美好的祝愿,但每次放花灯,似乎都不怎么吉利。”何落定猛不丁道。
  “你什么时候进来的?不是腿脚不方便吗?”
  他得意洋洋的举起一旁的拐杖,“别说,到了这里,痛感都没有了,这个都用不上了。”
  “合欢,何贤那个书呆子有什么好的。”
  雨天,合欢正和红叶在廊下学着做针线,发出这样孩子牢骚的,正是面前这位陆怀景,他嘴里吐出瓜子壳,一粒一粒,吐得特别认真。
  按说,待出嫁女子是不能见其他男子的,但陆怀景是谁啊,八王爷的独子,宠得宝贝疙瘩一般,从入学堂开始,两人关系便又交好,自然是没人拦他。
  “你该说,他有什么不好。”合欢费劲的扎着针,终于扎进去了,才慢悠悠的回他一句。
  “莫非是我记忆出问题了?你从前,不是最讨厌他的吗?”
  他所言不假。
  宁合欢自小身子便弱,大大小小的毛病不断,为了锻炼她的身子骨,父亲把她送到了祖父的草原训练,身体果然好了,但脾气也随之渐长。几年之后,等到接回京都家中来,已经是活脱脱的假小子模样,穿着骑马服和黑靴,梳着和男子一般的发髻,把阿娘和长姐全都吓了一跳。
  随着年纪渐长,虽然容貌出众,但在京都一派大家闺秀的小姐中,合欢显得太格格不入了,她在家里人的告诫中已经很少动武了,只看着也像是个淑女,但她丝毫不爱交际,从不与京都其他女子结交,不去参加那些小姐们的聚会,因而没有什么真心朋友。琴棋书画一个也不擅长,要说她整日都在家中做什么呢,大部分的时间,都泡在了自家的药房里。
  合欢到了一定年纪,也有不少人爱慕者登门来结亲,但送的礼物合欢一件也看不上,按照侍奉她的奴婢红叶的话说,“我家小姐可与其她女子不同,人家都爱些胭脂、头饰、衣裳什么的,我家小姐就只天天泡在药罐子,医书里。若闲些就跑到深山老林里去采药,你们哪里寻得到她呢?”
  “哎呀不行了,”合欢把手上的针线一推,“这个太难,太伤眼睛了,不学了不学了。”
  红叶道,“小姐,你这才学了多久啊,你不是说要自己给何公子绣个荷包吗?这就半途而废了?”
  “可我这双手,真的不适合拿针啊。”
  “哎不学就不学,有什么大不了的!”陆怀景从廊下的栏杆边跳下来,跳到合欢身边,“谁规定女子就一定要会女红的?合欢,你这双手啊,是可以治病救人的,比绣什么这个有用多了。”
  “这话我爱听,对了我药房里有新采的草药,专门治偏头痛的,上次给我母亲试过之后,缓和了许多呢,你上次不是说八王妃也偏头痛吗,要不要带些回去?”
  “当然好啊,太医院那些没用的,连个偏头痛都治不好,我母亲这些天还在家里发牢骚呢。”
  “说话小心点,家父也在太医院呢。”合欢瞪他一眼,“而且八王妃这个是老毛病了,哪有这么快好?”
  “是不是,宁大夫,您妙手回春,我就只相信您咧。”
  说着催促着她起身,按着她的肩膀往药房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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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了一丢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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