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方七日梦 完结+番外_分卷阅读_131

  徐明朗在心里默念“无意冒犯”,捡起手电筒,照在尸体左手的尸环上,结果这个人的名字他听都没听过,他站起身想问周雪荣是否认识这个人,周雪荣却猛地对着他举起了斧头......
  徐明朗鼻尖一凉,竟然连躲的意思也没有,紧接着一股恶臭突然爆发,他的脸上多了点湿意,他伸手去摸,却看到了手指上的血浆和黏连着的碎肉。
  “周雪荣......”徐明朗呆滞的看着眼前的血沫飞溅,周雪荣的侧脸被手电光直射着,理应刺眼的睁不开眼才对,可他却像木偶一样一眼不眨,任由那些散发恶臭的体液浇撒在脸上,然后在灯光下无所遁形。
  徐明朗想到小时候院里的那只野猫,那时他才小学二年级,放学和薛莹莹回家,他专注玩手里那台表哥淘汰不用的小霸王,还差点被台阶绊个狗啃屎,薛莹莹尖叫一声,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他终于肯抬头看看现实世界,却看到院子里的花坛里,那个装着小鸡崽的纸壳子翻倒着,地上残余几根绒毛,一只体型圆肥的黄猫满脸是鲜血,意犹未尽的舔舐鼻头的血。
  那黄猫明明经常蹭着他们的腿,冲他们娇叫示好的,此时却变成了他完全不认得的样子。
  像恶魔一样。
  “......你在做什么?!”
  徐明朗冲上去抱住周雪荣,周雪荣明显不正常了,不仅听不进徐明朗的话,还铆足了劲的挣脱束缚,似乎要把那尸体剁成肉酱。偏徐明朗和周雪荣的力量悬殊本来就大,更何况周雪荣火力全开,无奈他只得伸胳膊去掰周雪荣握斧头的手。
  “周雪荣!你疯了!这只是个尸体,你快停下!”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句话起了作用,徐明朗突然感受到怀里的弹动变得平缓了,他重复着:“你深呼吸,别太紧张了,这只是具尸体,不会再活过来了,好吗?听我的,把斧子放下吧。”
  周雪荣呼吸逐渐平稳,徐明朗这才松开两臂,绕过去捧着周雪荣的脸,说:“周雪荣,我知道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诱发负面情绪,你要学会摆脱它,好吗?有事别自己憋着,这不还有我呢。”
  周雪荣的视线却越过他的肩头,看着地面。
  徐明朗回过头,差点没吐出来,那尸体的脸部被砍得稀巴烂,像一个被微波炉叮炸了的番茄。
  亲眼看到这个场景,徐明朗再难把这样的行为归结于“情绪不好”或是“压力过大”,常人无论是出于什么理由,都不会这么轻易的去毁坏一张人脸,哪怕那只是一具尸体。
  这要多大的恨意,才会把脸捣得稀烂。
  徐明朗发现自己自从遇见眼前这个人,就多了许多说不出口的话,比如现在,他在这个充斥异味的病房里,无脸尸身的跟前,看着周雪荣,却什么都问不出口。
  周雪荣的双眼不再木然,他兴许是才弄明白自己刚做了什么,又或者是不知如何解释,他眼里闪动着恐惧,嘴唇嗫嚅着。
  “哥......不是这样的......”
  “你到底怎么了?”徐明朗担忧得问,“你状态真的很不对,从刚刚起,你就一直举止古怪,这不像你。”
  他本想回头看着尸体说话,显得更有说服力,但又不想看见那堆碎肉,只好接着说:“这个人你认识吗?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我好像发病了......”
  “发病?”徐明朗把灯光照在对方脸上,他发现周雪荣说这话时,脸上的表情却不是这么写的。
  “我情绪紧张压力大的时候就会复发,像另一个人一样,不过你不用担心。”
  “我会好的......很快就好......”
  -------------
  “哗啦——”
  赵东祥再次回到那个雨夜。面对一点点被捣毁的颜面的尸体,他要开始布置现场了。
  雨太大了,这种情况下即便画了魔方标志,也不会留下痕迹的。可这样对他反而有利,因为警方并未公开魔方的具体标识,一旦他任何细节搞错了,都会引火上身,所以他干脆不画标志,佯装是被大雨冲刷干净的。
  如此想来,这场大雨宛如上天给他的第二次机会,让他有能力弥补这一切!
  当晚赵东祥处理好现场,把沾了血的外套用塑料袋装起来放在后备箱,回家时已经是午夜了。妻子见他浑身湿透,魂不守舍的样子,吓了一跳。赵东祥疲惫的说了句“生意上的事”。
  妻子在一边念叨着“老林没读过几天书,别和他一般计较”,边像平日一样给他解衬衫扣子。“啪”的一下,赵东祥拍开妻子的手,疲倦地说:“今天太累了,先去洗澡”。
  当晚他一夜未睡,听着身旁妻子的熟睡声,千斤顶砸下去的质感一直残留在他手中,一闭眼就是那张圆睁双眼的脸。
  自那之后,他的睡眠就变得很差,而长期睡眠不足导致他性情变得急躁。他整天专注于新闻和电视,一面漏掉任何有关当天事的报道,但一个月过去了,关于那具尸体却迟迟没有动静,可能是警方认定是魔方杀手所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恐慌,而没有泄露吧。
  本以为如此一来就能够安心生活了,可他忽略了人的心理承受底线。但凡是正常人,都不可能在杀过人后安然无恙。面对家庭,他越来越力不从心,欺瞒家人的行为让他充满负罪感。为了避免和家人长时间相处,他用工作为借口,频繁往外跑。
  不料这样的做法却招致了另一个误会。
  “东翔,我们谈谈吧。”
  “今天不行啊,我得去香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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