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小成送的礼物(二更)

  “来来来,今天我请客。吃完这一顿,我就身无分文了!”
  唐糖把自己钱包里的卡都收了起来,谎称被她爸爸没收了。
  钱包里的票子就剩下了最后几张。
  十张左右,可能刚好够她吃一顿好的。
  但聚源酒楼吃饭其实算不上特别贵,四个人一顿也吃不了多少。
  董逍头痛地扭头看向窗外,他实在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点头同意了把这姑娘留在店里,还答应跟她一起出来吃饭。
  而小伙计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但他知道唐糖要跟自己抢活儿干已经成为了一件无法挽回的事,抵触情绪倒是没了。
  大不了,以后卯足了劲儿,争取在业务能力上力压唐糖。
  “董老板,你尝尝这个,这个吃起来外酥里嫩。”
  “老板,这个糖醋排骨也好吃。”
  “这个糯米鸡……”
  唐糖一个劲儿给董逍夹菜,他都没办法拒绝。
  美女的热情真是让人无法招架啊。
  小伙计在一旁眼睁睁看着自家老板被美人伺候,只想到一句话——最难消受美人恩。
  林小满一个人吃得还算高兴。
  之前还打了电话回去,说自己中午不会回家吃饭。
  林奶奶也没多问孙女为什么不回家,可能是忙着帮妹妹置办东西吧。
  突然,包厢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哈哈哈,董老板,没想到你今天也在这里吃饭啊?”
  “孙老板?”
  看着突然闯入的人,董逍一下子站了起来,下意识地挡住了林小满。
  也挡住了孙浩探究的视线。
  “是没想到,您今天也来酒楼用餐?”
  “哎哟,有美女在啊?董老板好福气!”
  孙浩穿着个花衬衫,胸口敞开,露出满是肥肉的肚子,脖子上黄金项链有小拇指粗细,这模样,标准的土大款。
  唐糖只扭头看了一眼,就没了看第二眼的兴趣。
  可她那嫌弃的眼神,对于孙浩来说就是冒犯。
  在这古玩街,谁不知道他孙浩?
  敢给他脸色看的,也就街尾那一家。
  董逍看出了他的不悦,立马递了烟过去。
  并且吆喝着服务员,单独在隔壁包厢开一桌。
  “孙老板,相请不如偶遇,我们今儿个单独开一桌,喝个痛快,如何?”
  “我们两个大男人喝酒有什么意思?把你包厢那个美女叫过来作陪岂不是更爽?”
  “我包厢里那位,我怕是请不动。”
  董逍似颇为苦恼地笑了一下。
  “哦?在这条街上,还有我们的董四爷请不动的人?”
  “那位小姐,她今天是来跟我谈生意的,她父亲,是鉴宝协会的副会长。”
  刘宗明的女儿?
  看着不太像啊。
  但想到她是刘宗明的女儿,孙浩一下子就没了胃口。
  刘宗明那龟孙子才扯上一宗麻烦事,他不想这么快就给对方缠上自己的借口。
  而隔壁包厢,三个人在董逍把孙浩带走时,就溜了。
  是小满拉着唐糖跑的,小伙计断后。
  被拉到大街上,唐糖还有些不明所以。
  “怎么了?我都还没吃好呢,怎么就出来了?”
  “还有刚才那头肥猪是谁啊?董老板竟然对他那么殷勤!”
  “他是古玩界的孙老板,嗯,有点背景那种。你别轻易去招惹他。”
  虽然身为省城唐家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唐糖完全不用怕孙浩这样的。
  但俗话输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
  到一个地界,就要讲一个地界的规矩。
  孙浩在这古玩街,横行霸道这么多年,都没人敢把他搞下去,这就说明他背后的势力不简单。
  连体制内都有他们的人,否则他不可能每次犯事都能化险为夷。
  盗墓团伙,文物造假,再加上一个走私,这三条线,兴许背后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网,这些线背后,攥着他们的人到底会是谁呢?
  与此同时,青城市公安局,文侦队队长办公室。
  童安在黑板上描画着,很快,也绘出了一个偌大的关系网。
  而这背后,连线的是同一个人,他把这个人称作“boss”。
  一条线,连着鉴宝协会刘宗明,一条线连着嘉市孙老板,另一条线,童安画了个问号,然后用红色的粉笔标注了一个(老伍)。
  这是他目前,得到的所有线索。
  很快,他又皱眉画出了另外两条线,一条连接着公安局文侦队,在高杰的名字旁边打了一个问号,另一条连着从孙浩那里直接画到了嘉市警局。
  他突然拿出手机,发了一条短信出去——目标文侦队副队长高杰。
  手机很快响了一声,信息只回了两个字——收到。
  童安关掉手机,又拿出钱包,看着里面那张照片,勾了勾唇,露出一个森然的笑容。
  老婆,我会把那个害死你的文物走私集团连根拔起。
  很快……
  “喂?小满妹妹,你现在在哪里?”
  童乐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林小满正准备回家。
  “我正准备回家,你来嘉市了?”
  她很意外,童乐现在不是应该也快去大学报道了吗?
  怎么还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
  “我给你送个东西过来,你快回家。我到你家找你。”
  林小满不知道他想干嘛,但还是和唐糖分开,自己打车回家了。
  “小满妹妹!”
  童乐坐在他的跑车前,远远地朝她招手。
  她走近,才看见童乐手里抱着个东西。
  仔细一看,是只小奶狗?
  她愣了一下。
  “你什么时候喜欢养宠物了?”
  童乐的乐子,多得数不清。
  但她从来没见童乐养过狗。
  “这狗可不是我要养的,是给你养的。”
  “我养?”
  她虽然喜欢狗,但前世一直没那个条件自己养。
  因为一直是租房,房东不让养狗。
  好不容易买了房吧,又欠下巨债,养不起狗。
  在农村小时候倒是有养过,可惜每次养大,都会被卖掉。
  如果不卖的话,也会在过年的那段时间,被别人偷偷打死吃肉。
  农村的狗,看家护院都是好手,但也耐不住那么多人喜欢偷狗吃肉。
  这很残忍。
  后来她就不养了。
  而且出去读书了,也没时间养。
  “你不想养?那我可就带回去了啊。”
  “可惜,这条狗还是小成让我连夜给你找的呢。”
  童乐一脸惋惜。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