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条约 完结+番外_分卷阅读_171

  白少爷却评论道,“写得有凭有据,像真的似的,还有照片。”
  林朗急忙凑过去,问道,“哪有照片?”
  只见全彩页的杂志上配了许多图片,一部分是在录制农场大作战时的现场照,还有就是在温泉山庄时自己和展俊姚远等人和晚安少女们打招呼时的照片,只不过明显经过了处理,照片上其他人都被抹去了只剩下自己和雨萌。而更可气的是,还有一些毫不相干的照片,比如雨萌的一些性感私房照和自己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拍的照片,编辑将他们组合了一起,配上各种设计对白,肉麻的情话什么的。
  林朗说道,“温泉山庄那天我们是去录节目,她们是在那拍宣传照,只是刚好碰到打个招呼而已,这些娱记真是越来越会捕风捉影了。什么私会啊共浴啊……简直是太可笑了。”
  白少爷抬起头来,看着林朗说道,“是挺可笑的,不过你怎么好像很心虚的样子?”
  林朗瞪圆了眼睛,说道,“心虚?哪有啊?”
  白少爷一挑眉,又说道,“哦?那微博上面说的宠物是怎么回事?”
  “你、你也刷微博?”
  林朗心说,果然问了……果然问到这个问题了!但是白少爷刷微博看娱记消息这件事为什么感觉如此不真实!
  白少爷淡定回道,“公司里面许多人都喜欢刷微博,尤其是我的秘书特别喜欢关注娱乐八卦。”
  林朗便说道,“什么宠物啊?我没有说过有关宠物的事啊……”
  白少爷一勾嘴角,说道,“是那个雨萌说的吧,林哥的宠物小兔子什么的,还说这个男人好有爱心之类的。前面的私会共浴什么的都是假的,但她对示好这件事总不是假的吧。”
  林朗解释道,“只是为了炒作而已,我们一共才见过两次面,哪来的好感。什么兔子,我根本就不养宠物啊,那是她自己臆测的,可见她对我也一点都不熟了。”
  白少爷沉默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林朗说的有道理,于是点了点头。然而,他却又说道,“其实,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你当时带的那些蔬菜呢?”
  林朗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道,“你吃掉了啊……”
  白少爷挑眉,追问道,“所以?”
  林朗夺下那本娱乐杂志扔到一边,忿忿的说道,“我根本没有说过你是兔子啊!不、不是,我也没说过自己养宠物啊!什么兔子啊,兔子什么的最讨厌了,我明天就要澄清一下,我和兔子一点关系也没有!”
  白墨轩看着林朗抱怨的样子,突然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他说道,“我又没有追究什么,你着什么急呢。”
  林朗指责的说道,“真的不追究?那可说好了,以后不能找后账,你这人太小心眼了,我可不敢让你对我有一点的误解!”
  白墨轩又挑起眉,问道,“小心眼?”
  林朗沉默了一下,真是糟糕!一不小心就吧心里话给讲出来了!
  白墨轩又重复道,”我心心眼?“
  林朗淡淡的回道,“不,你一点也不小心眼,白少爷心胸宽广为人豁达从来不屑和我一般计较。”
  白墨轩眯起眼睛,语带威胁的说道,“其实我是挺小心眼的,所以你千万别做出什么让我计较的事。”
  林朗忍不住翻了下白眼,有些不耐烦的说道,“知道了,我记性没有那么差,知道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不用总是浪费口水提醒我。”
  这两句对话一说完,空气中似乎就出现了淡淡的火药味,白墨轩的表情一瞬间有些难看,而林朗也觉出来不对劲,急忙又笑了起来,他拍拍白墨轩的手,说道,“上次去温泉山庄做节目,经理送了两张贵宾招待券,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去玩一天吧?”
  白墨轩听到这话表情便缓和了下来,却又有些别扭的说道,“想泡温泉的话不如去北海道,也不是买不起机票花不起钱。”
  林朗差点又忍不住翻白眼,说道,“知道你有钱啊金主,可咱不是没有时间吗。这个山庄也很好啊,而且就在本市,路程近又方便,再说这不是我要请你去玩吗,别这么不给面子嘛。”
  白墨轩听了这话,才终于又笑了出来,说道,“那好,下周日我们就去吧。”
  第一百九十四章绯闻(二)
  林朗和白少爷订下的温泉之旅还未到来之前,寻神剧组就举行了杀青宴,几乎所有参演的演员都去参加,还另外邀请了许多明星捧场,各家赞助厂商和投资人齐聚一堂,场面非常奢华。
  到达举行宴会的酒店后,林朗和苏易之以及小张露露低调的入场,虽然这半年来也见识了不少大场面,但小张仍然忍不住小小的感叹了一下,仅仅是个杀青宴就搞这么隆重?
  苏易之看着他,轻描淡写地回道,“这就是梁永的风格,拍片要大制作演员要大明星选景要大场面,从没开拍之前一路高调到电影上映。不管怎么说,他就是有这个本事,能拉投资又能炒作,虽然每部电影上映后都得有不少专业电影人指责他拍的东西没有深度商业味道太浓什么的,但那又怎么样呢?只有票房才是能证明一切的最有力证据。”
  林朗想到和梁导合作中的一些小磨合,也点点头,说道,“梁导的确是以迎合观众口味为第一目标,也难怪他每个片子都那么高的票房。”
  苏易之微微一笑,回道,“能每部戏都做到迎合观众口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梁永在某些方面一直遭人诟病,但他确实是有才华的。”
  林朗深以为意的点头,就算自己不赞同梁永对演戏的一些看法,却不能不承认苏易之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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